税收名词解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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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名词解释

税收名词解释

税收名词解释1. 税收: 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强制性的分配,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 税收负担: 是指纳税人承担的税收负荷,亦即税人在一定时期应交纳的税款,简称税负。

3. 价内税:凡税金构成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称为价内税。

4 价外税:凡税金不构成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而只是作为其价格之外的一个附加额,称为价外税。

5. 税收制度: 简称税制,是国家为取得财政收入而制定的调整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与纳税方面权力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主要包括税收法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税收管理体制等内容。

6. 税基: 即课税基础,是指税制中计算税额的基础或依据,简称计税依据。

7. 边际税率: 是指随着增加,每增加一单位的税基所带来的税收增加额。

8. 免征额: 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9 .课税对象: 又称征税对象,即税收客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

10 直接税:凡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种,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归属于直接税。

一般认为,所得税和财产税属于直接税。

11 间接税:税负能转嫁给他人的税收归为间接税。

12.社会保险税: 是以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所得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收,它要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资金来源。

11.税目: 是指税法对课税对象的细化所形成在具体征税品种和项目。

税目规定了一个税种和征税范围,反映了征税的广度。

13.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 是指政府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形势,运用收政策有意识地调整经济活动的水平,消除经济中的不稳定因素。

14 自动稳定的税收政策:是指税收制度本身能够对经济波动有较强的适应性,税收随着经济的波动而增加或减少,自动地影响社会需求的变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经济的波动。

15. 税率: 是指政府征税的比率。

税率是税收制度得的核心,反映的是对课税对象征税的制度,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

《税收基础》作业1参考答案

《税收基础》作业1参考答案
③该制造厂10月份应纳的消费税=39.92+1.32=41.24(万元)
《税收基础》作业2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纳税环节:
是税制中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2、从量税:
是指以课税对象实物的计量单位为计税标准的税种。
3、价内税:
是指计税价格中包含应纳税款在内的税种,即以含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种。
二、论述题
1、营业税税率共分几档?为什么这样设计?
答:
现行营业税的税率,共分九档,是结合不同行业、类别的利润水平和消费水平,分行业实行有差别的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8%。此外,对娱乐业规定了5%~20%的幅度比例税率。金融保险业适用税率为5%。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球、保龄球、台球、游艺、电子游戏厅等娱乐行为一律按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4、分析:
①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应视同对外销售,并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销售额。
②销售低污染排放值的小轿车按应征消费税税额减征30%。
计算:
①小轿车应纳消费税=450×8%+〔81.9/(1+17%)〕×8%×(1-30%)=36+70×8%×70%=39.92(万元)
②小客车应纳消费税=13.2×2×5%=1.32(万元)
⑫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
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不变,分别是25%和15%。
三、计算分析题
1、分析:
该项规定属于起征点,达到起征点的按收入全额征税。
计算:
应纳税额=8000×10%=800(元)
2、分析:

税收的名词解释财政学

税收的名词解释财政学

税收的名词解释财政学税收是财政学领域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指的是政府收取纳税人的钱财来满足公共支出和社会福利的需求。

税收作为一种财政手段,在现代国家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本文中,将通过解释税收的含义、税收的分类和税收的作用等方面来探讨税收在财政学中的重要性。

首先,税收是指政府按照法律规定从纳税人身上征收的一种财政收入。

纳税人可以是个人或者组织,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各种形式。

税收是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用于满足公共支出和社会福利的需要。

税收的征收是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的,这也是税收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体现。

税收可以根据征收的方式和对象进行分类。

按照征收方式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是指纳税人直接按照自己的收入或财产状况向政府缴纳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间接税则是指税负最终由消费者承担的税,如增值税和消费税。

按照征收对象可以分为个人税和企业税。

个人税是指个人按照自己的收入或财产状况向政府缴纳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

企业税则是指企业按照其利润和经营状况向政府缴纳的税款,如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税收在财政学中具有多重作用。

首先,税收是一种经济调节手段,通过税收政策的调节,可以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实现经济增长和稳定。

例如,通过调节个人所得税率和企业所得税率,可以刺激个人和企业的消费和投资行为,促进经济增长。

其次,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用于满足政府的公共支出,包括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领域。

税收的收入来源广泛,可以保证政府公共支出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此外,税收还可以用于调节财富分配,通过税收政策的设计,可以实现财富的再分配,促进收入公平和社会公正。

最后,税收还可以用于改善环境和推动可持续发展。

例如,通过征收环境税,可以对污染排放行为进行限制和惩罚,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税收作为财政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政府获取财政收入和满足公共支出需要的主要手段。

税收学原理学习题及答案(1)

税收学原理学习题及答案(1)
人的影响)。(X)分为正效应和负效应
5.均等牺牲说要求每个纳税人因纳税而牺牲的效用绝对相等。比例牺牲说要求每个人因纳税而牺牲的效
用与其税后效用之比相同。(V)他们的含义
6.古典学派亚当•斯密的“确实”、“便利”、“节省”原则实质上就是税收的经济效率。(X)行政效

7.由于经济系统的复杂性,除了一次总付税(人头税)之外,其他任何税制都可能产生额外负担。所以
5.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来满足的社会共同需要,应有全社会的成员来分担,而这种分担又必须通 过向人民收费来实现。 (X) 人民课税来实现
6.牺牲说产生于19世纪,主要代表人物有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萨伊(法国)、穆勒(英国)以及英国
著名财政学家巴斯泰布尔等。这种学说认为,税收对于人民是一种强制征收,对于国家是一种牺牲。
3.一般说来,从价固定税率的形式有()。
A.产品从价固定税率B.行业从价固定税率C.地区从价固定税率D.幅度从价固定税率
4.减税、免税具体包括()。
A.减税B.免税C.起征点D.免征额
5.对于一个税种来说,按一种商品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中被确定的纳税环节的多少,课征制度可以分为
( )。
A.—次课征制B.两次课征制C.多次课征制D.每次课征制
现实中的税收制度只能尽可能地接近中性,以减少额外负担或效率损失。(V) 税收中性
三、选择题
1.在现今理论界比较公认的税收原则有()。
A.财政B.稳定C.公平D.效率
2.瓦格纳的国民经济原则提出了()。
A.充分原则B.弹性原则C.慎选税种原则D.慎选税源原则
3.公平原则包括( )。
A.受益原则B.公正原则C.能力原则D.平等原则
4.税收有哪些职能?研究税收职能意义何在?

税收学原理学习题及答案(1)

税收学原理学习题及答案(1)

第一章税收基本概念一、名词解释1.税收2.征税对象3.纳税人4.税率5.超额累进税率6.减税、免税7.起征点与免征额8.税收体系1.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强制性的分配,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课税对象: 又称征税对象,即税收客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3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4税率:是指政府征税的比率。

税率是税收制度得的核心,反映的是对课税对象征税的制度,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

二、判断题1.在税收的“三性”中,强制性是税收的第一性。

(×)无偿性是第一性2.税收的“三性”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分配方式(主要是其他财政收入方式)的基本标志,是鉴别一种分配方式(主要指财政收入)是不是税的基本尺度或标志。

(√)税收的重要意义3.在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模式下,依据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税收主要是为政府提供资本性公共产品而筹资。

公债主要为政府提供耗尽性公共产品而筹资。

(×)税收主要为政府提供耗尽性公共产品而筹资,公债主要是为政府提供资本性公共产品而筹资4.税目规定着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反映着征税的广度;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征税对象规定着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反映着征税的广度;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5.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要对征税对象全部数额征税。

(√)起征点规定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要对征税对象全部数额征税6.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一致的。

(×)纳税人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负税人是指实际承担税收负担的人7.当计税价格为含税价格,即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流转税额时,如果没有现成的含税价格,就需要组成计税价格。

税收考试题及其答案

税收考试题及其答案

税收考试范围一名词解释(1)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预定的对象和标准,非惩罚性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价值分配的一种方式。

(2)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3)代收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和单位。

(4)纳税人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亦称纳税主体。

(5)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

(6)税率:是指纳税人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关系与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7)边际税率:是指课税对象数额的增量中税额所占的比率。

(8)税收原则:就是国家设计税收制度、制定税收政策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

(9)受益原则各人所承担的税负与其从政府公共服务中获得的利益相一致。

(10)能力原则:根据各人纳税能力的大小来确定个人应承担的税收。

(11)最小牺牲说(边际均等牺牲说):全体纳税人因纳税所直接牺牲的效用最小,即全社会所获得的效用最大(12)税收行政效率即征税本身的效率,它要求税收在征收和缴纳中耗费成本最小。

征收费用——直接的征税成本。

缴纳费用——奉行纳税费用(13)税收的经济效率:它要求征税应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的损失最小。

(14)税收的额外负担:是指政府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对纳税人的生产和消费行为产生了负面影响,干扰了纳税人正常的经济决策,从而引起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

产量的减少和消费水平的降低。

(15)税收职能:税收职能是税收这一分配范畴自身固有的和经常起作用的职责或功能(16)税收调节职能:是指税收在取得收入的过程中,通过改变社会成员占有社会产品份额,影响其经济利益进而影响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的功能也称调节经济职能或经济职能。

,(17)税收效应:是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抉择或经济行为等方面做出的反应, 即通常所说的税收调节作用或效用。

税收的名词解释

税收的名词解释

税收的名词解释税收是政府从公民收取的费用,用于支付政府的经费,包括政府的行政支出、国防支出、公共服务支出等。

税收可以分为两大类: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是政府强制公民支付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间接税是政府强制公民支付的税款,如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关税是政府对外国进口商品征收的税收,有目的性,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不同产品和服务有不同的税收制度。

关税是一种双赢的政策,有利于保护国内市场和行业,促进国外来投资和贸易,增加国家税收收入。

财产税是政府应用直接税来收取财产所有者的税款。

财产税是政府用来获取税收的主要手段之一,它是对财产的拥有者的一种直接的税赋。

这种税款的范围包括财产、不动产税和车辆税等。

环境税是政府强制企业和公民支付的一种税收,它的目的是促进社会和环境的改善,抑制污染,减少政府的支出。

环境税有利于鼓励具备绿色环保意识的发展,以期达到改善环境污染的目的。

消费税是一种消费性税款,是政府从消费者处征收的税款,其目的是为了获取政府的财政收入。

消费税从消费者以及商品、服务和行业行为中获取收入。

常见的消费税有汽车燃料税、旅游税等。

教育税是政府通过征税的方式,通过收取税款来支持公共教育服务的费用的一种税收。

它是政府的财政来源之一,主要用于支付教师工资、教学设施建设以及实现公共教育改革等。

遗产税是政府从公民收取的一种税赋,这种税赋是在继承者死亡时缴纳的,其目的是为政府提供财政收入。

遗产税的范围很广,包括财产、不动产、家产、建筑物、木材等。

赌博税是政府从赌博中收取的一种税收,它可以帮助政府获取财政收入,也有利于防止赌博的过度游戏。

赌博税的收入可以用于政府的财政支出,也可以用于政府的各项服务,如公共教育、社会援助等。

利息税是政府从借贷活动中收取的一种税款。

利息税是政府通过强制手段来获取财政收入的方式,它的目的是限制借贷市场的泡沫化,同时也给财政收入增加了一个新的来源。

本文介绍了税收的名词解释,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间接税、关税、财产税、环境税、消费税、教育税、遗产税、赌博税和利息税。

税收名词解释

税收名词解释

税收名词解释
税收是政府收取财产性收入的一种方式。

税收指所有政府机构向公民、企业和组织征收的资金,包括例如关税,消费税,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等。

关税是一种政府征收的关于跨境货物的税收,用于收取从外国购买入
口或出口出口的货物和服务的费用。

关税是政府的一种保护性政策,用于
鼓励本国的贸易,但也可能导致消费价格上涨。

消费税是政府征收的税收,用于收取消费者购买物品或服务所产生的
费用。

消费税是一种普遍征收的税收,它在政府收入中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

所得税是政府征收的税收,用于收取个人和企业的所得。

所得税通常
是依据个人收入或企业的利润来计算的,所以只有收入者才需要缴纳所得税。

增值税是政府征收的税收,用于收取企业和组织出售商品或服务产生
的收入。

增值税是由企业和组织支付的一种税收,只要企业和组织在销售
商品或服务后可以获得利润,就必须向政府缴纳增值税。

综上,税收是政府收取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手段,税收可以分为关税、
消费税、所得税和增值税等。

政府可以利用税收来改善经济状况,支持社
会改革,改善公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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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名词解释利改税是国家与国营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一项重大措施。

核心内容是将所得税引入利润分配领域,把国营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改为缴纳税金,税后利润全部留归企业。

1.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2.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

3.税收职能:是指税收固有的职责和功能,具体说,税收的职能就是税收所具有的满足国家需要的能力,即税收能够干什么的问题。

4.依法治税:是指税收的征收管理活动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办事。

法制是建立市场经济新税收体制的核心。

5.法律责任:是指税收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双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必须承担的法律上的责任,也就是由于违法行为而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

6.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7.税法:是国家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8.税收通则法:是指对税法中的共同性问题加以规范,对具体税法有约束力,在税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9.税收单行法:是指就某一类纳税人、某一类征税对象或某一类税收问题单独设立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10.源泉课征法:也叫源课法,是在所得额发生的地点课征的一种方法。

11.申报法:又叫综合课征法,是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所得额,由税务机关调查审核,然后根据申报的所得税率计算税额,由纳税人一次或分次缴纳。

12.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3.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税收法律的参加者,它由存在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组成。

其主体资格由国家通过法律直接规定。

14.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客观对象。

它是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存在的载体,又是权力和义务的直接体现。

15.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

计税依据解决征税的计算问题,可以规定为征税对象的价格,也可以规定为征税对象的数量。

16.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目的物。

它是税法的最基本要素,体现出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在性质上的差别以及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17.税收要素: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是税法构成要素的组成部分。

18.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在税法中对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品种和项目。

19.税源:是税收收入的来源,即最终出处。

归根结底是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创造的国民收入。

20.纳税人: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规定解决了对谁征税,或者谁应该纳税的问题。

21.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的单位和个人。

22.负税人: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有的税种,税收由纳税人自己负担,纳税人本身就是负税人,但有时是不一致的。

23.纳税担保人:即以自己的信誉和财产保证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者,与纳税人一样属于纳税主体。

24.累进税率:随着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的税率。

25.全额累进税率:是累进税率的一种,即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其相应等级的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26.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额之和为应纳税额。

27.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关税等。

28.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规定固定税额计征的税种,如资源税、车船、土地使用税等。

29.间接税:是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种,主要是对商品征收的各种税,如销售税、消费税、增值税。

30.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将其缴纳的税款,通过各种途径全部或部分的转移给他人负担的经济过程和经济现象。

31.消转:是税负转嫁的一种方式,是指纳税人在无法将税负向前转嫁给消费者,向后转嫁给厂商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使由于承担税负而造成的损失在新增利润中得到抵补,由于这种形式是纳税人自己把税负“消化”掉了,故被称为消转。

32.起征点:税法规定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的数额全部征税。

33.免征额:是与减、免税相关的概念,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

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规定免征额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最低需要,免除纳税人的一部分税收负担。

34.现代西方税收原则:亦即20世纪以来的税收原则,当代西方学者在前人提出的税收原则基础上,着重研究的是税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问题,他们将过去的税收原则加以综合,提出了当代关于税收的最高三原则,即效率原则、公平原则和稳定原则。

35.现代西方税收的公平原则:是西方国家设计税收制度的最基本的准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横向公平是指凡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缴纳相同的税收。

纵向公平是指纳税能力不相同的人应缴纳数量不同的税收。

36.税负公平: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要与其收入相适应。

必须考虑公平原则中的两点:横向公平、纵向公平。

37.税制原则:即税制建立原则,是一个国家在设计税收制度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判断税收制度是否合理的标准,制定科学的税收原则,始终是设计税收制度的核心问题。

38.分类征税制:是将各类所得,分别不同的来源,课以不同的所得税。

39.综合征税制:是对纳税人的各项各种来源所得的总额征税的一种制度。

40.“内在稳定器”作用:内在稳定机制,主要是税收随经济的增长、衰退而自动增减,从而减轻经济周期的波动。

41.“相机抉择”作用:又称“人为稳定器”作用,是指政府根据经济运行的不同状况,相应采取灵活多变的税收措施,以消除经济波动,当经济不景气时减税促进投资,稳定就业水平。

42.商品流通税:1953年对某些特定商品按其流转额从生产到消费实行一次课征的税收。

43.工商税:1973年改革工商税制,是把企业原来缴纳的工商统一税及附加、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盐税合并而成的。

合并以后,国营企业缴纳工商税,集体企业缴纳工商税和工商流转税。

44.增值额:是对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v+m,主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费用。

45.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46.消费型增值税:即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购置的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一次性全部扣除,纳税企业用于生产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都不在课税之列。

就整个社会来说,课税对象实际上只限于消费资料,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47.收入型增值税:即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纳税当期的折旧部分,就整个社会来说,课税的依据相当于国民收入,故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48.生产型增值税:即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价值。

就整个社会来说,课税的依据既包括消费资料,也包括生产资料,相当于生产的固定资产和各种消费产品的生产总值,即课征的范围与国民生产总值相一致,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49.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50.兼营非应税劳务: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或应税劳务,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一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51.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52.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53.财政关税:主要是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而征收的关税。

54.保护关税:为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

征收对象是本国需要发展或国际竞争性很强的商品。

从理论上讲,其税率一般等于或略高于进口商品成本与本国同类商品成本的差额。

税率不宜过高,过高时等于禁止进口,有时的关税报复。

55.抵消关税:也称反补贴税,是对直接或间接享受出口津贴或补贴的外国商品低于正常进口时所征收的比一般税率为高的加重关税。

56.倾销:是指将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的办法挤入另一国市场竞销。

57.反倾销关税:为对付和抵制进行倾销的外国货物进口,临时附加税。

58.反贴补税或抵销关税:是对直接或间接享受出口津贴或贴补的外国商品低于正常价格进口时所征收的比一般税率为高的加重关税。

59.关税壁垒:为限制外国产品,远超保本国工业生产需要,制定税率极高的超保护关税。

60.非关税壁垒:为保经济发展,关税壁垒之外种种行政手段和其他经济手段。

作为保护贸易的手段比关税壁垒更为直接、有效。

61.最惠国待遇:是目前最普遍使用的优惠关税。

它是指在贸易互惠协定或条约中,如果使用最惠国条款,则互相给予最惠关税待遇。

其含义是缔约国一方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对方。

最惠国待遇通常是国际贸易协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已成为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之一。

62.关税税则:是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公布实施的按货物类别排列的税率表,海关凭以征收关税,是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

63.税收管辖权:一国在征税方面管辖权力,国家主权重要组成。

要受到国家政治权力所能达到的范围的制约。

从地域概念上来说,包括该国疆域内的全部空间;从人员的概念来说,包括该国国内的所有公民和居民。

64.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拥有或者控制;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65.涉外税收:是国家税收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涉外税收主要是对在本国境内的外国纳税人征税,所以就必须涉及到本国政府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经济权益的分配,也就是涉及到国际税收另外的一些问题。

66.国际双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向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跨国所得所进行的交叉重叠征税。

67.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准许本国居民以其缴纳的非居住国所得税抵免一部分应缴纳的居住国所得税。

68.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在非居住国得到减免的那一部分所得税,同样给予抵免待遇,不再按本国规定的税率补征。

69.预提所得税:所得来源国家对境外纳税从本国取得的所得,在支付时由支付单位扣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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