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计划进度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1:

设计计划进度管理办法

研发设计中心

目录

第一章前言 (3)

第二章适用范围 (3)

第三章编制原则 (3)

第四章部门职责 (4)

第五章专项设计计划 (5)

第六章 SSGF新体系 (10)

第七章关于专项设计计划变更 (12)

第八章信息化管理 (13)

第九章考核 (16)

第十章附则 (22)

第一章前言

第一条为保证集团销售目标,实现设计系统增速提效,依据《关于发布<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7年版)>的通知》(集团字〔2017〕66号)中碧桂园集团项目开发的时间要求,对各区域设计管理部专项设计计划的编制、设计系统各生产单位生产进度的推进进行管控,特制定设计系统计划进度管理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自发文之日起集团国内所有项目专项设计计划进度管理。

第三章编制原则

第三条编制原则

(一)匹配里程碑计划

按集团颁布《发布<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7年版)>的通知》(集团字〔2017〕66号)中的要求,各项目需制定里程碑计划上报运营中心备案,专项设计计划的关键节点需与里程碑计划(与上报集团运营中心版)一致,各区域设计管理部需严格把关,以确保专项设计计划的合理有效。

(二)设计周期

各区域设计管理部协同各项目部、各综合院参照标准设计周期(详见第五章)制定专项设计计划,三方确签后完成计划编制工作。

第四章部门职责第四条各相关部门职责

第五章专项设计计划

第五条设计计划的分类

(一)设计计划分规划、方案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二)规划、方案设计阶段分别有3个计划类节点:提资类、决策类、设计成果类;施工图设计阶段分别有4个计划类节点:提资类、决策类、设计成果类、报审类;

(三)本文具体叙述设计成果类的设计计划节点及相关考核点。

第六条项目专项设计计划编制要求

(一)拿地阶段,根据土地获取进展的情况,项目进入设计阶段,即规划方案设计阶段;设计管理部需协同区域平台及设计单位线下修编完善专项设计计划;若土地投资拓展工作停止,针对项目的相关设计工作亦终止;

(二)按照项目的开发进度,土地获取后并继续进行后续开发工作;即实施阶段里,设计管理部需协同区域平台及设计单位在区域定案策划会完成(定案版)专项设计计划编制工作;并以项目总、区域

设计管理部负责人、设计单位负责人三方线下确签文件为依据录入设计系统信息化建设平台;若区域设计管理部未按日期要求完成专项设计计划编制,将对区域设计管理部予以处罚;

(三)根据《关于发布<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7年版)>的通知》(集团字〔2017〕66号)中的里程碑计划和一级计划中跟设计线条或设计成果相关联的关键节点进行提取,形成专项设计计划编制模板,区域设计管理部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于计划编制模板进行适当增补;

(四)专项设计计划编制模板的注意事项:模板中的设计成果和关键节点以项目开发的里程碑节点和标准设计周期(详见第九条)为依据,因设计前置,为了确保计划编制的质量及计划的可执行性;强调计划与项目开发的关联性,区域设计管理部可以根据项目的工程进度、实际里程碑计划与设计单位协商确定实际的专项设计计划。

第七条专项设计计划执行

(一)专项设计计划一经编制(三方确签)录入系统,必须坚决按计划执行,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

(二)若因集团政策调整、拓展需要、项目定位、市场变化进行重大调整,需重新制定专项设计计划,区域总、项目总共同确签正式公文至设计系统,作为设计依据,同时呈报设计系统副总裁。

第八条标准设计周期

(一)所有项目均须按照各阶段设计计划进度相匹配的设计提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提交前置设计条件,详见《关于发布<前置设计条

件管理办法(2017试行版)>的通知》(集团字〔2017〕331号);标准设计周期为前置设计条件完全满足的情况下的理想周期;首开区标准设计周期为36+d,各专业穿插作图,详见附件2《标准设计周期时间表(各专业交叉横道图)》;

(二)标准设计周期里的规划报建文本周期为设计作图时间,不包含规划报建文本完成后与政府沟通上会的周期;报建流程因地域差异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后反复修改的次数,导致报建周期为不可控因素;各区域设计管理部联合项目开发报建人员制定报审计划及反复原因需进行填报,作为信息化追踪管控及考核的依据;若甲方因素(非图纸进度原因)导致报建节点延后,后续设计周期节点可顺延。

注:

1.规划部分:地块面积在200~500亩以内,周期视用地大小和成果要求会略有浮动;

2.方案部分:商业街以3000平方为基准,住宅底商以1000平方为基准;不含效果图建模及后期和汇报的时间;公建按需平面划分、立面风格要求、配合装修时间另算;

3.土建施工图部分:车库一般分为架空或地下,单层或双层,抗浮与否,可根据基准20000平方单层为基准推算时间;人防车库需人防院高度配合,在限定的提资时间内准确提资;商业街、综合楼假定3000平方现代风格为基准推算时间;商业综合体、超高层办公楼、商业街等视规模大小及立面风格再具体细化工作周期;幼儿园、小学、宿舍及酒店因地方政府、风格、规模、配置等原因无化制定时间,需

一事一议。

第九条实际设计周期与设计计划的比对

(一)因工程规模与类型的多样性、地方政府等不可控因素的原因,部分项目的实际设计周期会大于设计计划;各区域设计管理部线下协同各项目部、各综合院参照标准设计周期制定专项设计计划,三方确签后完成设计计划编制。各综合院以三方确签的设计计划准确填写内控设计周期表(详见下表),作为与实际设计周期与设计计划比对的重要依据,保留,备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