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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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

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

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及内容(一)换届选举准备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换届选举前,党(总)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总)支部委员会的请示。

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

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2、起草工作报告。

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

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成绩要充分肯定,问题一定要找准,反复修改完善,最后由党(总)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3、进行选举教育。

党(总)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宣传教育;二是大会指导思想的宣传教育;三是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

候选人必须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

其形式可以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支委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也可先由支委会提名,交党小组或党员酝酿讨论。

在酝酿和确定支委会委员候选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

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都要实行差额选举,其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确定候选人数应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5、制定大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

其内容包括: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

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理论、实践与挑战一、引言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详细介绍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的背景、概念、流程、方式与原则,分析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二、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的概念和背景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是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由广大群众直接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和负责人的制度。

这种制度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

三、选举流程基层民主选举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环节:1. 登记:选举前,需要对选民进行登记,确认其身份和选举资格。

2. 提名:按照法定程序,候选人由群众提名,也可以自我推荐。

3. 竞选:候选人通过发表竞选演说、展示工作方案等方式,向选民展示自己的能力和决心。

4. 投票:选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5. 公布结果:选举结果由组织机构公布,确保公正、公开。

四、选举方式与原则基层民主选举一般采用直接选举的方式,即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出自己信任的代表。

其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公平、透明等,确保选举过程不受任何外部干预,保障选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法律保障与规范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基层民主选举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基层民主选举提供了法律保障。

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选举过程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六、实例分析以某社区为例,该社区通过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成功选出了受群众信任的居委会成员。

这些成员在工作中积极履行职责,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和帮助,得到了广大居民的认可和赞誉。

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基层民主选举在实践中的价值和作用。

七、存在问题与挑战尽管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1. 操纵选举:一些地方存在选举被操纵的情况,如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选民投票意愿。

2. 贿选问题:贿选行为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破坏了选举的公正性。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13•【文号】•【施行日期】2020.07.13•【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选举正文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020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含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以及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四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第六条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第七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四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代表的选举第七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一百名至二百名,最多不超过三百名。

其具体名额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条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

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委员会的选举第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
或个人信息
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条例是我国重要的民主制度之一,它
实施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团体的组织选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的正常运
作和活力。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要求选举应公开、公正、自愿,由
参加选举的党员民主投票选出任职人员。

被选举任职的成员,必须积
极履行党的就职职责,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纲领和方针政策,严格
遵守党的章程。

选举工作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中理想志向
和责任精神要得到充分发挥。

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有必要做到以下
几点:一是要注重思想建设,让基层党员牢记职责使命,坚定道路自信,增强党性作风,增强党的凝聚力;二是要重视培养下一代领导人,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干部进行系统化培养,像抓细节、发挥指导等;三
是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的过程中必
须严格按照党的规定执行,完善政治职能,依法办事,提供服务。

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才能
做到党的组织发挥最大作用、发展党的文化,培养基层领导人才,把
基层组织建设得更好,为党和人民服务作出贡献。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

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四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代表的选举除尘滤布第七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一百名至二百名,最多不超过三百名。

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条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委员会的选举第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二、基层民主选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
首先,选举秩序换乱,选举程序过于复杂,有待进一步规
范。换届选举中,自由散漫无政府现象严重,选举秩序混乱 ,阻碍了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就选举程序而言,程序复杂 ,时间长,一些关键环节也有待进一步规范。从选举村选委 会、产生候选人到正式选举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直接影响到了群众的正常生产和生活,而选不出村委干部, 也影响到了村里的稳定。由此可见,进一步规范村民民主选 举工作势在必行。 其次,部分村民对基层民主选举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不 高,参与的积极性不强。在村委换届选举中,一些村民漠视 村委会民主选举的重要意义,不能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眼前 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对选谁当自己的村主任 关心不够,持无所谓的态度,致使很多坚持原则、责任 心强、有能力、素质高的干部落选。凡此种种,都直接影响 到了换届选举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换届选举前,要对村委干部进行考核、审计,通过考
核将一些能力强、上任以来为村里作了大量工作、政绩显著 的干部大力宣传,以避免坚持原则、工作能力强的干部落选。 同时要做好选阿审计工作。审计的重点应放在工作不力、群 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村、难点村。
第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民主决
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坚持依法治村,.保障村民自治 有序开展。制定具体的后续手段,规定违反《村委会组织法》 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违法者应受到什 么样的处罚,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 法必究。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村务,保障村民的各项民 主权利也才能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 关规定。
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一、基层民主选举的基本涵义和发展现状 二、基层民主选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 三、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的对策 四、结论

基层领导干部公推直选制度

基层领导干部公推直选制度

举结果的公正和透明。
03
选举结果
通过公推直选,某市选出了多名基层领导干部,这些干部在任期内表
现出色,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案例二:某省基层领导干部公推直选改革探索
背景介绍
某省为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开始探索基层领导干部公推直选制度。该省在前期调研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实施 方案。
实施过程
某省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公推直选工作,并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对选举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在选举过程中, 采取公开唱票和公开计票的方式,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和透明。
选举结果
通过公推直选,某省选出了多名基层领导干部,这些干部在任期内积极履职,推动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案例三:某县基层领导干部公推直选经验总结
背景介绍
某县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开始探索和实践基层领导干部 公推直选制度。该县在前期调研 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一 系列具体的实施方案。
实施过程
群众参与的增加
公推直选制度鼓励群众参 与,使得基层领导干部更 加关注民生问题,提高群 众满意度。
选拔方式的创新
公推直选制度打破了传统 的选拔方式,通过公开、 透明的方式选拔出能够真 正服务群众的领导干部。
制度意义
增强民主意识
公推直选制度让广大党员和群众参 与到基层领导干部的选拔过程中, 增强了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
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群众进行投票 ,并采取相应的计票方式,确定当选 人。
关键步骤与细节
确保公开透明
在选举过程中,要确保公开透明,遵守相 关的规定和程序,防止舞弊和不当行为。
规范候选人条件
要规范候选人的条件和资格,避免出现不 良的竞争局面。
增强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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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选举制度
基层选举制度
一、概述
基层选举是指在社区、村庄、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中,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方式,选出代表群众利益的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过程。

基层选举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

二、选举程序
1. 候选人提名
候选人提名可以由个人自荐或者由党组织推荐。

党组织推荐候选人应当符合党的有关规定,并经过组织程序审查合格。

2. 公示名单
候选人名单应当在全体选民面前公示,并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职务等。

3. 竞争投票
竞争投票应当在公开场所进行,由专门机构负责监督。

竞争投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每位选民只能投一次票。

4. 计票统计
计票统计应当在全体参加竞争投票的代表和监督人员面前进行。

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宣布,并公示。

5. 选举结果
选举结果应当在全体参加竞争投票的代表和监督人员面前公布,并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

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 选举权
在基层选举中,享有选举权的是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

具体实行范围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 被选举权
在基层选举中,享有被选举权的是18周岁以上、具有中国国籍、符合代表条件的人员。

具体实行范围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监督机制
1. 独立监督机构
为保证基层选举公正、透明,应当设立独立监督机构。

独立监督机构
由当地政府和群众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对基层选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 监督方式
独立监督机构可以通过现场观察、听证会等方式进行监督。

对于发现
违反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人的责任。

五、奖惩制度
1. 奖励机制
对于在基层选举中表现突出的候选人和代表,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
荣誉称号,以鼓励他们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2. 惩罚机制
对于在基层选举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候选人和代表,应当依法进行惩处,并追究其责任。

同时,也应当加强对基层选举管理的监督和规范,保证选举的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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