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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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组及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

施组及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
代指工程部编制,经代局指工程部长审核并经代局指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代局 指工程部报主责公司技术管理部门,主责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审查汇总并经主责公司 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主责公司技术管理部门上报局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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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技术培训
⑸.代局指所管项目专项施组和施工方案审查计划上报流程 ①.主责公司项目分部:
分部编制,经分部项目总工程师和代局指工程部长审核后,并经代局指总工程 师审批后,由代局指工程部报主责公司技术管理部门,主责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审查 汇总并经主责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主责公司技术管理部门上报局技术中心。 ②.非主责公司项目分部:
企业内部技术培训
施组、方案遇有下列情况,应对施组进行修改: ⑴.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目标值发生改变; ⑵.施工设计图纸发生重大变更; ⑶.现场施工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⑷.施工队伍、机械设备等方面发生重大调整; ⑸.项目经理部(指挥部)总工程师认为其它需要修 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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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技术培训
分部编制,经分部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由分部报所属非主责公司技术管理部门, 所属非主责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审查汇总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由公司技术管理 部门报代局指工程部长审核并经代局指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代局指工程部上报局技 术中心。
2、施组、方案审查计划上报要求
⑴.新开工项目在进场后15日内,应将该项目全过程中所有的施组和施工方案的 审查总计划上报到上一级技术管理部门。 ⑵.若审查总计划有变化时,则将调整后的审查计划、调整原因及时上报到上一 级技术管理部门。
⑷代局指所管项目总体施组
代局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组织编制并经自评、审批后报主责公司技术管理部门,
主责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并经总工程师审批,由主责公司技术管理部门上报局技术

【建筑工程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管理实施细则中铁四局集团X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中铁四局集团X公司技术中心二〇一二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1.1编制依据11.2 编制目的11.3适用范围1第二章施组和施工方案分级12.1 施组分级12.2 施工方案分级2第三章施组和施工方案审查计划23.1基本工作程序23.2审查计划的内容、格式及时间要求33.3审核计划签批程序中的编制审核审批人员33.4其他要求4第四章施组、施工方案章节目录及编制说明44.1 施组章节目录及编制说明44.1.1编制依据、原则44.1.2工程概况44.1.3工程特点、重难点分析及施工对策54.1.4管理目标64.1.5项目组织机构和项目主要人员表64.1.6施工部署64.1.7施工进度安排74.1.8施工准备84.1.9资源配置94.1.10主要工程施工方案104.1.11关键过程、特殊过程的界定和管理措施104.1.12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分析及相关措施114.1.13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识别及相关措施114.1.14安全保证措施124.1.15质量保证措施124.1.16工期保证措施124.1.17文明施工及环水保措施134.1.18节能减排措施134.1.19季节性施工保障措施144.1.20应急预案144.2 专项施工方案章节目录及编制说明154.2.1 编制依据154.2.2工程概况154.2.3 施工计划164.2.4 施工工艺技术164.2.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174.2.6 其他技术组织措施174.2.7 劳动力计划184.2.8 计算书194.2.9施工工艺图、工况图、临时设施设计图等图纸194.2.10其他要求204.3制图标准204.3.1图纸的基本组成204.3.2 图幅及相关要求204.3.3图线224.3.4字体234.3.5标注23第五章施组和施工方案上报235.1 基本流程235.1.1 Ⅰ级施组上报流程235.1.2 Ⅱ级施组上报流程245.1.3 Ⅰ级施工方案上报流程255.1.4 Ⅱ级施工方案上报流程265.1.5 Ⅲ级施工方案上报流程265.2 施组上报的其他要求275.2.1施组的书面资料275.2.2施组的电子资料275.2.3施组上报时间要求275.3施工方案上报的其他要求275.3.1施工方案的书面资料275.3.2施工方案的电子版要求285.3.3施工方案上报时间要求28第六章施组和施工方案评审286.1 基本评审程序286.1.1施组项目部审查程序286.1.2施工方案项目部审查程序286.1.3公司(局指、代局指)评审程序296.1.4局评审程序296.2 审查流程、参和评审人员、时间的要求296.2.1施组项目部审查流程、参评人员、时间要求296.2.2施工方案项目部审查流程、参评人员、时间要求306.2.3施组(施工方案)公司审查流程、参评人员、时间要求306.2.4施组(施工方案)局指审查流程、参评人员、时间要求326.2.5代局指对主责公司项目分部的施组(施工方案)的审查流程、参评人员、时间要求336.2.6代局指对非主责公司项目分部的施组(施工方案)的审查流程、参评人员、时间要求346.2.7局审查流程、参评人员、时间要求356.3评审流程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366.3.1 项目部审查流程涉及文件清单366.3.2 公司审查流程涉及文件清单366.3.3 局指(代局指)审查流程涉及文件清单366.3.4局审查流程涉及文件清单366.4 初审标准相关要求36第七章施组(施工方案)修改36第八章施组和施工方案评价378.1评价目的378.2评价原则378.3评价程序388.4公司级施组、施工方案管理检查评分388.5项目部级施组、施工方案管理检查评分38第九章Ⅰ、Ⅱ级施工方案执行情况汇报制度及过程控制389.1基本程序389.2 Ⅰ、Ⅱ级施工方案执行情况汇报内容及格式要求389.3实施过程控制39第十章附则39第十一章相关附表附件39附表1 施组分级表41附表2 各专业施工方案分级表42附表3 局月份施组方案审查计划格式49附表4 施组、施工方案审查计划上报格式52附表5公司级施组、施工方案管理检查评分表54附表6项目部级施组、施工方案管理检查评分表57附件1 封面格式59附件2 扉页格式60附件3 研讨/自评会议签到单格式61附件4 项目经理部研讨/自评会议纪要格式63附件5 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会审记录单格式64附件6 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审核意见格式65附件7 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评审会议纪要格式66 附件8 局、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评审会议签到单67 附件9 局初审退回通知书格式68附件10 局技术中心工作联系单格式69附件11 局审核意见格式70附件12 局审查会通知格式71附件13 局评审会议纪要72附件14 在建工程施组(施工方案)台账73中铁四局集团X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1编制依据⑴.关于印发中国中铁四局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四技[2008]360号)。

深基坑开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方案范本(三篇)

深基坑开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方案范本(三篇)

深基坑开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方案范本一、引言深基坑开挖作为建筑施工的重要环节,存在着较高的安全风险。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编制本深基坑开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方案,以指导和管理深基坑开挖工程的安全工作。

二、监理管理职责1. 监理人员应对深基坑开挖工程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2. 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3. 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工地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4. 监理人员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承包商的安全意识和技能;5. 监理人员应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6. 监理人员应定期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报告工程的安全情况。

三、安全管理措施1. 深基坑开挖前,应编制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经监理人员审核;2. 深基坑开挖现场应设置合理的施工围挡,确保周边人员的安全;3. 挖掘机械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4. 渣土运输车辆应经过严格的检验和审查,保持车辆的良好技术状况;5. 管理好工地内的各种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并避免意外事故发生;6. 加强对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如爆破工和暗挖工人等;7.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人员流动,不得擅自进入施工区域;8.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9.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10.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四、安全教育培训1. 监理人员应组织开展深基坑开挖安全教育培训,培养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2. 培训内容包括深基坑开挖的安全风险、施工安全措施、急救处理等;3. 培训形式可以是理论培训、实地指导、技能操作等;4. 培训应定期进行,并及时更新培训内容。

五、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每月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报告深基坑开挖工程的安全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等。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管理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管理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管理规定目录第1条总则第2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第3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核要求第4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管理流程第5条附则第1条总则第1.1条为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经济性并减少质量通病,特制定本规定。

第1.2条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已经批准,施工单位不应变动,否则,应重新进行审批。

第1.3条本规定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方案,与前期备案施组无关,其审批无效于本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改变投标文件承诺时,以甲方审批意见为准。

第2.1条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公司技术负责人共同签署。

第2.2条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总进度计划、项目部组成应提前、单独报批,并执行《项目部开工条件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第2.3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要求施组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项目:⑴、工程概况;⑵、工程施工部署;⑶、主要项目施工方法;⑷、大中机械选择方案;⑸、塔吊、集中搅拌站基础图纸;⑹、已批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⑺、已批准的总进度计划;⑻、抹灰防空鼓、开裂措施;⑼、楼板、墙体不同材质基体抗裂措施;⑽、屋面、卫生间、外墙、门窗防渗漏措施;⑾、层高和房间方正控制措施;⑿、分户验收组织计划;⒀、安全防护措施;⒁、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⒂、季节施工方案。

第3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核要求同时兼顾可操作性和经济性:⑴、工程施工部署是否合理;⑵、施工平面布置图是否与标段划分一致且与批准的场地布置一致;⑶、临电、上下管线布置是否合理;⑷、井点降水方案是否经济;⑸、砼(商砼)、大模板施工方法、机械配置是否满足施工质量、进度要求;⑹、有无第2.3.8-15项保证措施和是否合理和可操作;⑺、分户验收组织计划是否可行和是否满足工期要求;⑻、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合同要求且是否与已经批准的一致;⑼、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且是否经济;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是否到位、合理;⑾、组织架构是否与已经批准的一致。

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危大工程的范围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具体包括以下几类:1、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²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kN 及以上。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异型脚手架工程。

5、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6、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7、其它: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水下作业工程;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1.1 编制依据⑴关于印发中国中铁四局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四技〔2008〕360号)。

⑵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四技〔2011〕257号)。

⑶关于发布中铁四局施工工艺设施设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中铁四技[〔2013〕707号)。

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施工生产片区管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铁四程〔2014〕679号)。

⑸关于印发中铁四局临时设施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四程〔2014〕732号)。

⑹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施工技术专业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铁四技〔2014〕746号)。

⑺其他涉及施组和施工方案管理的文件和通知。

1.2 编制目的为了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更好的指导技术管理工作,进一步明晰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简称“施组”)和施工方案管理工作程序,规范各类施组和施工方案的研讨、编制、上报、评审、批复、修订、备案等工作流程,特制订本细则。

1.3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局所有工程项目施组和施工方案管理,施组和施工方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为局各级技术管理部门。

第二章施组和施工方案分级2.1 施组分级施组根据工程规模、施工组织难度、技术难度等情况,分为特级、Ⅰ级和Ⅱ级三个级别,详见附件1。

一般情况下,特级、Ⅰ级施工组织设计为局控施工组织设计,Ⅱ级施工组织设计由子(分)公司自控。

2.2 施工方案分级施工方案按专业分类,分为桥涵、隧道、地铁、轨道、钢结构、市政、建筑、“四电”及营业线、机电安装、路基及其他工程等11个专业,并对每个专业分为特级、Ⅰ级、Ⅱ级、Ⅲ级,各专业分级情况详见附件2。

附件2中未提到的,比照同类型参照执行。

在附件2中未提到的临时工程施工方案,按关于印发中铁四局临时设施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四程[2014]723号)文件执行。

施工方案级别由项目部在上报审查计划时根据附件2填报,由公司或局工程指挥部或局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局指)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并提出分级初步意见后报局技术中心确认。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版)201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 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 1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对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安全管理系统”)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建(构)筑物、地下(上)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施工可能影响到的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有深基坑分部分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周边环境资料范围自基坑底部边线向外不得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两倍。

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管理实施细则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二〇一二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编制依据 (1)1.2 编制目的 (1)1.3适用范围 (1)第二章施组和施工方案分级 (1)2.1 施组分级 (1)2.2 施工方案分级 (2)第三章施组和施工方案审查计划 (2)3.1基本工作程序 (2)3.2审查计划的内容、格式及时间要求 (3)3.3审核计划签批程序中的编制审核审批人员 (3)3.4其他要求 (4)第四章施组、施工方案章节目录及编制说明 (4)4.1 施组章节目录及编制说明 (4)4.1.1编制依据、原则 (4)4.1.2工程概况 (4)4.1.3工程特点、重难点分析及施工对策 (5)4.1.4管理目标 (6)4.1.5项目组织机构和项目主要人员表 (6)4.1.6施工部署 (6)4.1.7施工进度安排 (7)4.1.8施工准备 (8)4.1.9资源配置 (9)4.1.10主要工程施工方案 (10)4.1.11关键过程、特殊过程的界定和管理措施 (10)4.1.12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分析及相关措施 (11)4.1.13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识别及相关措施 (11)4.1.14安全保证措施 (12)4.1.15质量保证措施 (12)4.1.16工期保证措施 (12)4.1.17文明施工及环水保措施 (13)4.1.18节能减排措施 (13)4.1.19季节性施工保障措施 (14)4.1.20应急预案 (14)4.2 专项施工方案章节目录及编制说明 (15)4.2.1 编制依据 (15)4.2.2工程概况 (15)4.2.3 施工计划 (16)4.2.4 施工工艺技术 (16)4.2.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7)4.2.6 其他技术组织措施 (17)4.2.7 劳动力计划 (18)4.2.8 计算书 (19)4.2.9施工工艺图、工况图、临时设施设计图等图纸 (19)4.2.10其他要求 (20)4.3制图标准 (20)4.3.1图纸的基本组成 (20)4.3.2 图幅及相关要求 (20)4.3.3图线 (22)4.3.4字体 (23)4.3.5标注 (23)第五章施组和施工方案上报 (23)5.1 基本流程 (23)5.1.1 Ⅰ级施组上报流程 (23)5.1.2 Ⅱ级施组上报流程 (24)5.1.3 Ⅰ级施工方案上报流程 (25)5.1.4 Ⅱ级施工方案上报流程 (26)5.1.5 Ⅲ级施工方案上报流程 (26)5.2 施组上报的其他要求 (27)5.2.1施组的书面资料 (27)5.2.2施组的电子资料 (27)5.2.3施组上报时间要求 (27)5.3施工方案上报的其他要求 (27)5.3.1施工方案的书面资料 (27)5.3.2施工方案的电子版要求 (28)5.3.3施工方案上报时间要求 (28)第六章施组和施工方案评审 (28)6.1 基本评审程序 (28)6.1.1施组项目部审查程序 (28)6.1.2施工方案项目部审查程序 (28)6.1.3公司(局指、代局指)评审程序 (29)6.1.4局评审程序 (29)6.2 审查流程、参与评审人员、时间的要求 (29)6.2.1施组项目部审查流程、参评人员、时间要求 (29)6.2.2施工方案项目部审查流程、参评人员、时间要求 (30)6.2.3施组(施工方案)公司审查流程、参评人员、时间要求 (30)6.2.4施组(施工方案)局指审查流程、参评人员、时间要求 (32)6.2.5代局指对主责公司项目分部的施组(施工方案)的审查流程、参评人员、时间要求 (33)6.2.6代局指对非主责公司项目分部的施组(施工方案)的审查流程、参评人员、时间要求 (34)6.2.7局审查流程、参评人员、时间要求 (35)6.3评审流程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36)6.3.1 项目部审查流程涉及文件清单 (36)6.3.2 公司审查流程涉及文件清单 (36)6.3.3 局指(代局指)审查流程涉及文件清单 (36)6.3.4局审查流程涉及文件清单 (36)6.4 初审标准相关要求 (36)第七章施组(施工方案)修改 (36)第八章施组和施工方案评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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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五局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1.1目的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相关要求,加强危大工程(风险工点)管理,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1.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局子公司及直营公司负责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大工程及铁路(公路)工程风险工点的管理。

1.3术语定义本细则所称的施工单位,是指局、局各级被授权的单位、局二(三)级单位、项目部等直接进行生产或经营任务的机构。

2方案2.1编制2.1.1危大工程(风险工点)施工前至少30天,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责任工程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危大工程(风险工点)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1.2根据附件1~附件4范围,结合现场所选择的施工工艺实际情况对危大工程(风险工点)进行识别。

-1-2.1.3严格按照附件5内容进行危大工程(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严禁缺项。

2.2审核2.2.1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风险工点)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总、分包单位公章。

专项施工方案需局总工程师审核签字的,由相关二级单位总工程师在协同平台审批流程完成后,及时联系局总工程师书面签字。

2.2.2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重新走第2.2.1条的审核程序。

修改完善内容应采用添加下划线方式标明。

2.3论证2.3.1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及高度(极高度)风险工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投资管理公司、中建信和地产项目负责人要参加论证。

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2.3.2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必须重新走第2.2.1条的审核程序。

修改完善内容应采用添加下划线方式标明。

2.3.3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重新执行审核和论证程序。

2.4实施2.4.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2.4.2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2.4.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严禁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2.4.4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方案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验收3.1各二级(三级)单位在编制季度工作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危大工程(风险工点)验收计划。

3.2危大工程(风险工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中相应检查评分表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验收。

经过内、外部验收合格且履行完相关签字手续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3.3参加危大工程(风险工点)验收人员为: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技术部经理(主管)、安全部经理(主管)、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生产经理、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现场工程师。

3.4有三级单位的二级单位总工程师至少参与本单位50%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高度风险工点)验收,三级单位总工程师100%参与本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高度风险工点)验收。

其他二级单位总工程师至少参与本单位80%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3-(高度风险工点)验收。

3.5投资管理公司、中建信和地产项目负责人要督促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验收。

4资料管理4.1各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要以台账(具体详附件6)方式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动态管理。

4.2施工单位应当将危大工程(风险工点)清单及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批手续;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手续;专家论证相关资料;方案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验收记录等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5处罚5.1违反危大工程(风险工点)管理动作的,予以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可采取停工或局部停工等措施,同时对项目经理处以2000元罚款。

5.2同一项目再次违反危大工程(风险工点)管理动作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0元罚款,并由局科技质量部对项目经理及公司总工程师实施约谈。

5.3违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高度风险工点)管理动作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0元罚款,并由局科技质量部、工程管理部、基础设施事业部(仅基础设施工程)及安全监督部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生产副职(或总工程师)实施约谈。

5.4处罚由相关项目经理在接到罚款通知单的7个工作日内交到公司(分公司)财务,并由公司总工程师将相关凭证报局科技质量部备案。

6附则6.1本细则与住建部第37号令、建办质〔2018〕31号文及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文匹配执行。

-4-6.2以子公司名义承接的工程参照本细则执行。

6.3本细则由局科技质量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6.4本细则自2018年11月15日起施行。

新开工的项目及已开工项目的新增危大工程(风险工点)均按本细则执行。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3.基础设施风险工点列表4.高度(极高度)风险工点分类表5.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6.XXX公司方案管理台账-5-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6-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高处作业吊篮。

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6.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孔桩工程。

4.水下作业工程。

5.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七、地方相关规定-7-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板厚大于等于350mm),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梁截面积大于等于0.55㎡)。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8-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水下作业工程。

5.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八、地方相关规定-9-附件3基础设施风险工点列表类别较大风险工点分部分项工程高风险工点分部分项工程基坑开挖、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盐渍土、红粘土及季支护、降水工程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滑坡处理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节性冻土等高压缩性土软弱土质中开挖且基坑深度超过8m中型及以上滑坡处理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滑坡处理陡于1:2.5的路堤,或不良地质地段、特殊陡于1:2.5的路堤,且处于不良地质地段、和填、挖方路基工程岩土地段的路堤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岩质挖方边坡特殊岩土地段的路堤高度大于30m,或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的挖方边坡深度不小于15m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基础工程大型临时工程桩基础挡土墙基础沉井等深水基础围堰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支架高度不小于5m;跨度不小于10m,施工总荷载不小于10kN/㎡;集中线荷载不小于15kN/m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挂篮便桥、临时码头水上作业平台不超过15m,但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平均高度不小于6m且面积不小于1200㎡的砌体挡土墙的基础水深不少于20m的各类深水基础水深不小于10m的围堰工程高度不小于40m墩柱、高度不小于100m索塔的滑模、爬模、翻模工程支架高度不小于8m;跨度不小于18m,施工总荷载不小于15kN/㎡;集中线荷载不小于20kN/m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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