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典型案例

城管执法典型案例
城管执法典型案例

城管执法典型案例

第一部分警钟长鸣

案例一:耍威风打死路人,触刑律依法被捕

2008年1月7日17时许,湖北省天门市城管局孙代榜、鄢志明、胡珞红、熊巍等城管执法人员在竟陵办事处湾坝村,因垃圾堆放问题与村民发生冲突。此时,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和该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述堂驾车路过,见双方发生冲突,便拿出手机下车拍摄,数十名城管执法人员见状,则一拥而上,殴打魏文华。于是魏交出手机,举起双手,但仍继续被殴打,5分钟后,魏文华倒地不省人事,被城管人员抬上车辆,送往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了解:事发地是垃圾场,位于皂(市)毛(嘴)公路旁,附近有村民的住房。两年前,有关部门与该村商定,将路旁的这块地作为垃圾填埋场。由于垃圾场臭味太大,并致饮水变质。2008年元旦,约定期限已到,村民便不许再往此处填垃圾,但每天仍有多台垃圾车将垃圾运送至此。

案发当日,天门市公安部门即对该案立案侦查,天门市检察院也迅速指派侦查监督部门干警依法介入,全面熟悉案情。1月14日,天门市纪委研究决定,并于当日报市委同意,给予“1〃7”事件4名涉案人员孙代榜、鄢志明、胡珞红、熊巍开除党籍的处分。同日,市委决定,免去天门市城管局局长齐正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1月19日,天门市检察院对孙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例二:南京市城管执法人员群殴市民事件

2008年4月23日8点55分许,迈皋桥街道城管人员来到迈皋

桥华电路一家炭烤生蚝店执法,城管人员让店主将摆在店门口的桌子和玻璃柜搬进店内。市民郑毅和王骐正在店内吃夜宵,看到城管人员现场执法,心生不满,朝着几个刚刚转身离开的城管人员竖起大拇指说“你们真牛。”一分钟后,十几名城管人员折回来,其中一人抓住郑毅的头发,往玻璃柜台上撞,同时,另有五六名城管人员围住身材高大强壮的王骐,其中一名城管队员拿来一根长约一米的棍子,走到王骐跟前,举起棍子就往其头上夯,王骐下意识地举起右胳膊护住头,右胳膊当场骨折。随后几名城管人员商量了一下,才把郑王两人放走。之后,郑王二人赶紧通知家人并报警。

经医院检查,郑毅伤势较轻,额头有些擦伤,左脸有一道很深的伤口,头部被缝了3针。王骐的伤势则较严重,右尺骨骨折,左眉处遭到重创,整个面部呈现出片状紫红色,左眼肿胀得厉害,无法睁开,在医院期间大小便失禁。

案例点评:严格执法固然不错,但是没有考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能正确对待群众的监督,甚至将无辜群众殴打致死,执法犯法,代价惨重。

案例三:协管员霸气执法,入囹圄被判无期

2008年7月30日12点40分许,重庆市渝中区城管局协管员周鹏、代剑、肖在元协助两路口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钟诚,驾车外出执行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巡逻至大田湾体育场大门口附近时,发现刘某和他的妻子袁某在“金牌酒家”侧门堡坎处的人行道上,违规摆设凉粉凉面摊点,4人决定暂时扣下刘某的手推车。当周鹏、代剑、肖在元要暂扣刘某摆摊用的手推车时,刘某举刀阻拦。周鹏等3人将刘某的刀夺下后,与刘某发生口角和抓扯,期间周鹏等三人对刘某实施拳打脚踢以及卡脖等行为,致刘某被打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周鹏被当场抓获,代剑、肖在元二人也相继到案。

2008年10月13日,重庆市五中院对这起“城管打人案”进行公开审理。据法院审理查明:执法过程中,只有肖在元和钟诚两个人穿了制服;代剑是经人介绍当上“城管”的,没有任何培训便直接上岗;面对刘某持刀威胁时并未报警。庭审中,周鹏、代剑、肖在元辩称,刘某使用凶器“暴力抗法”在先,围殴刘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最多算“防卫过当”。但公诉人认为,刘某举刀是否就是挥向3名城管无任何证据,且刘某举刀的行为顶多算阻挠执法,但3名城管在将刘某的菜刀夺下来后,竟采取报复行为:对刘某进行拳打脚踢、卡脖子,这完全符合故意伤害,根本不存在“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鹏、代剑、肖在元身为市容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事人发生抓扯打斗,并共同殴打被害人,致其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有积极施救,有投案自首等悔罪表现,被害人亲属在案发后已获得赔偿,已达成谅解并请求法院对3人从轻处罚,且被害人在本案的起因上有一定过错,故对三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但是对3人关于“防卫过当”的辩解,不予采纳。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周鹏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代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肖在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案例点评:从规范执法的角度讲,无证上岗、便衣执法、协管员执法、发生冲突不报警、不注重现场摄像取证已实属不该,而进人关不严、缺乏专业培训更凸显出队伍管理上的缺陷。

案例四:执法滥用暴力,致当事人受伤,引起市民众怒

2009年3月11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针对一家饭店门口的乱搭建屋棚,向店主崔炳文老汉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要求其自行拆除。

第二天一早,崔老汉就爬上屋顶拆完了瓦,只剩下四面墙,因为都是铁焊的,一个人根本拆不了,他就进屋准备找个人帮手。正好这时来了个客人,要吃蒸饺。他想也不差这一会儿,想先蒸完饺子再出去拆也不迟。没想到,就在蒸饺子的功夫,城管执法人员开着几辆面包车和铲车过来了,从车上冲下几十名执法队员冲进屋子便喊:“怎么还不拆!”然后二话没说,就拽着正在和面的崔老汉二女婿沈鑫的头发将其拖出门外,沈鑫往回挣扎,执法队员便将其摁在地上打,崔老汉大女儿见状上去阻拦,也立刻被一顿痛打,大女婿刘宏昌下楼时刚好看见妻子挨打,就想上去阻拦,也被好几个执法队员摁在地上猛踢。整个殴打过程大约持续了10分钟,饭店方共有3人在本次冲突中受伤,分别是崔老汉大女儿崔正敏、大女婿刘宏昌和二女婿沈鑫,其中刘宏昌和沈鑫面部被打流血。

12时许,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将伤势较重的刘宏昌和沈鑫送往附近医院接受治疗,刘宏昌面部流血,多处红肿淤青,沈鑫则始终双目紧闭,处于半昏迷状态,并出现抽搐现象。

当被问及为什么采用暴力手段执法时,该局三大队队长贾宁解释:“据我了解,我们的队员并没有殴打当事人,只不过是在执法过程中,双方有相互拉拉扯扯的情况。”该局局长卢世国也说:“那两个受伤的人是自己不小心撞伤的。”

案例五:手段粗暴,数十人以清理占道经营为由围殴商贩2008年3月27日下午3时许,在郑州市同乐路与东三街交叉口附近,省红十字血液中心门前突然停下了两辆印有“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字样的红色小货车,几个执法队员走下车后,身后迅速聚集了数

十个身着便衣的男子。这些便衣男子突然冲到了一家蔬菜店门前,将一箱箱蔬菜搬到了执法车上。店主出来阻拦,并与搬东西的人发生了正面冲突,被打倒在地,店主的妹妹上前拉架,也被人推来推去,手上被弄出两道血印。附近占道经营水果摊一家见此情况,赶忙将水果箱往屋内搬,没等搬完,几个身着便衣的男子便很快出现在其门前,抱着几箱苹果、梨等物品就往执法车上装,付伟成14岁的儿子靠近执法车想将水果搬回来,也被摁在地上,遭到一顿拳打脚踢,付伟成夫妇上前阻拦也被几个男子围住,挨了一阵拳脚。这时,对面一位修车的王晓贵师傅和路过的王世玉上前劝阻,同样遭便衣人员一阵拳脚,殴打结束后,一个执法队员还举起一把镰刀,威胁王世玉少管闲事。随后,有附近居民拨打110报警。打人者随即停手准备离开,王晓贵想阻止其离开,结果被推到了一辆执法车的副驾驶座上一直被拉到了南阳路派出所院内,由两个男子看住他10多分钟,不让其离开,在他表示将拨打市长热线投诉,才得以脱身。此次事件过程中,共计有4个经营者和2个路人被围攻。

后经了解,这次行动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和金水区执法局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而两部门对外均称没有打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则称没有参与这次集中执法行动。

案例点评:有理而失节,蛮横粗暴,欺凌弱小,臵党纪国法于不顾,蓄意伤人,明明违法却死不认错,如此执法怎能使人信服,又何来理解和支持?!

案例六:未尽“保管”责任,保管站为扣押物品的损失“买单”

2009年3月10日,马师傅骑着三轮车到宁波北新街一带卖金鱼,车上装着两个玻璃鱼缸,内有200条小金鱼。中午12时许,马师傅

准备吃饭,便将三轮车停到后宰门小学对面的马路道沿上,恰好被新城区城管执法一中队队员发现,执法人员随即对马师傅的违法行为拍照取证,并暂扣其三轮车。三轮车、鱼缸和金鱼被送到执法人员指定的保管站——一个废旧物品回收站,保管站每天收取保管费10元钱。

12日上午,马师傅到执法一中队交了300元的罚款后,向工作人员表示已经交不起保管费用,于是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保管站免掉了马师傅的“停车费”。可当马师傅到保管站准备取车时,却发现鱼缸里的金鱼几乎全没了,稍微大一点的鱼也只剩下11条。马师傅便询问保管站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让马师傅大吃一惊:“鱼缸里的小金鱼被野猫捞出来吃掉了!”该工作人员说,由于在废品回收站附近经常有不少野猫出入,闻到腥味后便过来偷吃,他撵跑了好几次,可人一离开,野猫又回来,实在没办法,结果两百条金鱼只剩下11条鱼。当日下午,马师傅将情况反映到执法一中队,中队长孟浩当即要求保管站对野猫的这顿大餐“买单”。

案例点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罚没物品属于国家所有,暂扣物品应妥善保存,依法处臵,任何人不得擅自占有、使用、买卖、出租出借罚没及暂扣物品。严格意义上,被依法暂扣物品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原物权人,执法部门及其委托的管理机构违法占有使用或者遗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七:执法当中未顾及商贩感受,商贩欲与执法队员同归于尽

2009年3月8日上午8点半,一位刘姓商贩在深圳市盐田区华润万家附近非法摆卖衣架,正在此巡查的盐田区海山街道执法队队员发现后,准备依法没收其非法摆卖物品,刘某同意后将货物搬上执法车,其本人也一同上车准备到街道执法队接受处理。

当车行驶一段距离后,刘某突然用拳头猛击司机王某的眼睛和太阳穴,并乘王某被打懵的时候抢夺方向盘,导致执法车忽左忽右以“S”形路线行驶,直至撞倒路边两根护栏,侧翻在地后才得以停下。车祸造成两名城管队员受伤,多根护栏损坏,损失至少在万元以上。

后来在调查中了解到,刘某家庭贫困,不仅无力赔偿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甚至连回龙岗家的路费都没有,海山街道办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小贩1500元困难补助,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点评:执法过程中没有充分体察民情、了解群众困难,不分情况一刀切,以至于造成人身受伤、国家财产受损。

第二部分创树新风

案例一:推行民族执法模式,妥善处理少数民族违法问题布吉街道是一个民族结构相对复杂的区域,辖区内居住着大量的少数民族群众,其中,许多少数民族群众依靠在街头摆摊设点从事商品零售维持生计,基本上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许可。这些从事乱摆卖的少数民族人群多为新疆回民和来自四川阿坝州的藏民,都有各自的首领组织,其中新疆回民多从事烧烤摊档和用脚踏三轮车兜售各类坚果及果仁饼,而藏民则多从事自制首饰和各种野生动物的头颅、“虎爪”以及管制刀具等物品,主要分布在布吉莲花路、金鹏路、吉华路新一佳及布吉公园等人员密集的主要路段。与乱摆卖的汉族从业人员不同,由于宗教信仰、生活习惯、以及社会观念上的差异,一刀切式的单一执法,经常引起少数民族群众的抵触,甚至出现暴力冲突。

考虑到这个群体的特殊性,为妥善解决对少数民族群众乱摆卖的清理问题,布吉执法队没有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以尊重民族信仰、维护民族团结为出发点,根据少数民族身份的特殊性及生活习惯,推行民族执法模式和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制定详细计划,采取“一劝说二座谈三整治四拨钉子户”的策略,正确处理好执法中的每一个环节,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最终得到少数民族群众的理解和配合,妥善解决了该区域的少数民族群众的乱摆卖问题。

布吉执法队专门从全队抽出三组队员每天到新一佳门口、布吉公园、金鹏路等少数民族摆卖聚集地轮流对少数民族摆卖者进行交流、教育,耐心解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分析违法摆卖的社会危害。刚开始,少数民族摆卖人员对执法人员教育劝解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无动于衷,但执法人员并没因此放弃劝说工作而采取强制行动,而是轮

番劝说,并通过社区工作站对少数民族居住地进行调查,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了解生活情况及宣传法律知识,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报告街道办或民政部门帮助解决。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少数民族摆卖者被执法人员的耐心和关心所感动,慢慢支持配合起执法行动来。这种“心与心”的交流方式,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很大部分少数民族摆卖者自动退出市场,从事其它工作。

对一些坚守阵地的少数民族摆卖者,布吉执法队也没有第一时间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根据从事乱摆卖的少数民族以群居为主、有专门的负责人领导指挥等特点,多次以座谈会的形式约见他们的主要负责人及部分摆卖代表,从城市建设发展和从业思想转变的角度教育、引导他们,实现和谐相处。

对于经教育劝解、交流谈心仍不能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的“顽固”分子,布吉执法队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考虑到整治中的困难,布吉街道执法队在清理整治少数民族乱摆卖“顽固”分子的过程中,采取了较常规方式更为谨慎的处理模式:一是重视收集证据。布吉执法队在执法过程中非常重视音像记录的作用,每次劝说教育都用摄像机拍摄记录,防止其以首次违法为理由进行抵赖,另一方面在采取强制暂扣物品、工具等措施过程中,几名队员从不同角度,拍摄执法行动,防止少数民族摆卖者煽动周边群众一同抵制执法;二是开展联合执法。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布吉执法队多次联合辖区派出所、街道应急分队、社区工作站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保持高压态势,营造整治氛围;三是合理合法采取强制措施。整治行动中,执法队员执行亮证、告知、开具封存物品单等一系列法定程序一丝不苟,并现场摄像、拍照取证,做到了严格依法办事。同时,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十分注重用语规范,在暂扣物品的同时仍然对其进行劝说、教育和解释,坚持做到文明执法,不给当事人有任何借口和说辞。

目前,布吉街道少数民族摆卖现象有了较大改善,从事摆卖的少数民族人员数量大减,大都自愿退出市场,转而从事其它工作,执法队以“人性化执法”受到少数民族摆卖者的理解和支持,解决了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

案例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妥善解决少数民族人员非法经营问题

在处理少数民族无证经营和沿街设点摆卖等事件方面,坪地街道执法队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稳妥处臵各种民族关系。街道闹市区域有数家少数民族人员经营的面馆,有的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有的营业执照已过期,但一直从事着非法经营。2008年,该队多次组织人员上门向其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其分析无证经营的弊害。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于理的不断教育引导,使他们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放弃违法经营行为,并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合法证照。家住地新街市场的居民萧某在提起去年该队处理少数民族沿街摆卖事件时,竖起了大拇指,连连表示赞许。去年的一段时间,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总有几名身着回族服饰的人员,在市场街边设摊摆卖,他们占道设摊,既影响市容,又严重妨碍交通秩序,周边商家和市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出于人性化执法,该队首先组织队员分班多次对其进行劝说教育,同时向周围群众宣传占道设摊摆卖的危害性和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劝阻群众不要去购买他们的商品;其次积极向上级负责处理民族关系的同志请教,充分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避免执法过程中和他们发生误解造成冲突;此外在执法过程强调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经过采取多方面有效措施,几名回族青年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将服从管理并改正违法行为。市民族委员会领导到坪地街道调研时,还对该队成功处臵该宗群体性少数民族乱设摊问题的做法给予了

高度评价。

案例点评:面对信仰和习惯的差异,体谅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在执法过程中突出尊重、团结和帮扶,实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实为解决少数民族群众轻微违法问题、增进民族和谐的妥善方式。

案例三:礼遇残障人士,彰显人文关怀

2008年7月,一名双脚残疾的青年在布吉公园门口摆唱,引来许多群众驻足围观,布吉执法队的执法人员发现情况后,主动上前了解情况,发现该青年是残疾人后,执法人员向该青年耐心讲解了在街头摆设摊点从事卖艺行为对市容管理的影响及其违法性,解释了城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考虑到该青年生活困难,且违法情节十分轻微,执法人员没有立即予以清理,更没有给予处罚,而是允许该残疾青年摆唱二十分钟,并在现场维持秩序,为周围的热心群众向其提供资助提供方便条件,二十分钟过后,执法人员帮助该青年收拾好摆设的物品,并主动送行该青年回家。在场观众被执法人员的“柔性执法”所感动,纷纷竖起大拇指,表扬起执法人员。

案例四:积极落实人性化执法,引导残障人士合法经营坪地街道执法队积极把“人性化执法”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为解决乱摆卖问题,该队队员多次深入到沿街商店、市场摊贩中,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一些家庭困难、身体残疾的经营业主,该队给予特殊照顾,专门为他们安排位臵合适又不影响交通的地段进行经营。六联市场一水果摊档主卢某便是其中一位,因为生活所迫,身体残疾的他只能摆小摊维持生计,在一次查处乱摆卖行动中,他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向执法人员道出了自己的苦衷,除自身残疾外,家里还有一位身患重病的妻子,全家人就依靠这

家水果摊档艰难维持生活。得知情况后,该队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与市场管理人员联系,为卢某安排了位臵合适且减免了部分租金的摊位,执法队员还经常帮助其搬运水果。卢某感动地说:“过去自己总是躲着执法队,生怕他们端了我的饭碗,没想到他们这么帮我,我要对得起他们,一定服从配合他们的管理!”

案例点评: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重人格,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道德准则,礼遇残障人、解决其生活苦难,铁面无私的背后充满暖暖温情,收获的是永远的感动。

案例五:温馨提示,先礼后兵

为实现和谐执法,充分保护社会各阶层的合法权益,消除群众对执法工作的误解,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完成,南湾街道执法队创建了温馨提示制度。所谓温馨提示制度,即通过在违法建筑或违法经营场所周围张贴“温馨提示”,告知当事人必须在限期内停止违法行为,并向参与作业的相关人员讲清该建筑或经营场所正在从事违法行为,其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借此提醒相关人员自行解决好相互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让周围百姓了解真实情况,消除对执法工作的误解,从而避免暴力抗法行为的产生。在实行温馨提示制度之后,不少违法作业者见到后便主动与执法队取得联系,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执法工作,还有的企业员工通过“温馨提示”得知该企业属于违法经营后,集体辞职以对抗违法经营者,有力打击了违法行为相对人的嚣张气焰。

案例点评:执法行动先给予“温馨提示”,不但是对违法者的警示,更是对已经或者可能与之发生利害关系的广大群众合法利益的保护,该制度自南湾执法队首创以来,已经被广泛运用于我区各街道执法队

的日常执法工作中,收效良好。

案例六:教育引导为先锋,促乱摆卖人员“持照”经营为解决乱摆卖经常反弹的问题,布吉街道执法队树立了“疏堵结合、重在引导”的执法理念,高度重视处罚前的教育引导。在每次执法行动前,布吉执法队都组织人员先向摆卖者发出《告知书》、《整改通知书》或发出书面警告等充满善意的文书,规劝当事人自行整改,自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接受规劝、自纠自改的,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仅2008年一年,该队就发出此类文书15300余份。在执法人员的充分告知、耐心疏导下,大多数从事乱摆卖的当事人都能支持配合执法工作,大大缓解了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的矛盾。

在对违章摊贩教育引导、严格执法的同时,布吉街道执法队还对乱摆卖人员坚持有情执法。对于部分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乱摆卖从业人员,布吉街道执法队主动出谋划策,引导其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帮其寻找合适店铺,并联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最终促成了大量曾经的乱摆卖人员实现了“持照“经营。同时主动联系辖区内几个大的菜市场,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引进一批从事蔬菜水果经营的摆卖者,使部分乱摆卖人员进入合法市场。对于部分经济条件较差,无力从事固定店面经营或者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乱摆摊人员,该队有关部门在适当的地点建立乱摆卖疏导点,在不影响市容的情况下,允许摊贩在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规范经营。在一系列“人性化”的疏导措施实施后,布吉街道的乱摆卖清理整治压力大大缓解,部分主要路段的市容环境得到明显好转。

案例七:积极做好疏导工作,解决商户办证难题

在2008年的“扫雷行动”中,由于清无工作力度大,一开始许多无证经营户对清无疏导政策了解不够,甚至存在误解、对抗的情绪。

为此,坪地街道队编印了致广大经营者的一封信、办证工作指引等资料广泛派发给群众进行政策讲解,同时联系资产评估公司尽可能降低资产评估费用,并协调出租屋、环保等职能部门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为无证经营户办理合法证件,有效提高了街道商铺的持证率。位于该街道西湖塘科技工业园区的一位经营老板深有感触地说:“过去我们公司因环保问题无法通过审批办理营业执照,一直处于偷偷摸摸生产状态,经常担心某一天会被执法部门查处关门整顿,现在执法部门不仅主动指引我们整改企业生产环境,而且还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我们办理了营业执照,执法部门的热情服务真是太周到了,我们以后就可以在这安心扎根创业了!”

案例八:多方找原因定措施,解决乱摆卖问题

2008年曾有一段时间,大鹏市场附近乱摆卖情况极为严重,经常造成交通堵塞,街道执法队多次派专人清理,但都只能起到一时效果,未能彻底根除。为此,大鹏街道执法队及时改变工作方法,深入群众中调查原因,发现原来是市场内配套设施不完善、没有专门的批发场地,且铺位租金过高、一些本小利薄的菜农不堪承受,从而导致了“场内铺位大量空缺、场外乱摆卖严重”的奇怪现象。了解到这一情况,执法队一方面继续加强早上六点到十一点这一重要时段的反复巡查、清理,通过“以堵促疏”的手段,促使菜农进场经营;另一方面,立刻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街道,建议加快大鹏市场的改造,并搭建临时场地以疏导菜农。队领导还多次就管理问题与市场管理公司进行沟通协调,使其降低租金吸引经营户。经过以上措施,有效解决了乱摆卖问题,大鹏市场周边面貌大为改善,交通重新恢复畅通。

案例九:专门开辟固定经营场所,修补摊“走鬼”不再游击近日,占据在坪山街道建设路工商银行旁边的修补摊档者们高

兴地聚集在一起,参加坪山执法队为他们安排的固定档位抽签,从此,他们与执法队长期的游击站宣告结束。这些占道经营者们已在此生存了十几年:推着一部手推车装着谋生的全部家当,以一门手艺谋取一家的温饱。但这种随意将摊档摆在市政道路上占道经营的做法妨碍了交通,使过往的行人和车辆混道通行,险象横生;东一档、西一档地游走在街路两侧摆摊设档长期以来与执法部门打游击战,形成“走鬼”的生存状态,为居民的出行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严重影响市容观瞻。为营造良好的城市容貌环境,缓解这类居住群体的生存状况,坪山执法队结合街道商业街整治的时机,将其列为整治重点。经过深入调研和总结以往整治的经验,认为光靠查处罚款或没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采用了疏导的方法,通过做大量的调查和协调工作,他们提出的规范占道者入室经营的想法得到了商家的理解和支持。很快,在建设路“和顺福时装城”侧面巷道原有的一排小面积店面,商家将原有的经营者迁走,放弃了丰厚的租金收入,空出了20多个档位,开辟出了一排修补店铺,让给了这些占道的修补摊档入室经营。从此,这些占道经营者们有了自己固定的经营场所,安心经营,城市管理也少了一个难点问题。

案例点评:乱摆卖的大量存在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或因经济困难、或因不知所去,长期占道违法不仅是因为不知法,多半也处于无奈,单纯打击非治本之策,容教育、疏导、帮扶、整治为一体的人性化执法模式,不失为标本兼治之道。

案例十:隐忍克制,理性制服无赖商贩

2008年8月的一天,龙城执法队查处清理龙城广场周边乱摆卖的执法行动中,发现有一对夫妇用一台三轮车贩卖小吃,执法队员依法将其三轮车予以查扣。当时,这对夫妇激烈对抗,妻子又哭又闹,

钻进执法车的车底,丈夫高声叫骂,挡在执法车的车头,围观的群众越聚越多,议论纷纷,甚至出现指责谩骂执法人员的情况,如果处理不当,场面可能失控。面对如此情景,执法队员保持了相当的隐忍克制,不但没有采取过激的强制手段,而且还对这位丈夫进行耐心反复地说服教育,讲明法律的严肃性和对抗执法的严重后果,考虑他们的实际困难,执法人员承诺,如果其能很好地配合执法,可以适当从宽处理。这位丈夫被说服并主动劝导自己的妻子从车底下出来跟随执法队员回执法队接受了处理。

案例十一:有礼有节有爱心,违法人员受感化

2007年3月,布吉街道执法人员在中海医院附近查处一宗乱摆卖时,遭到摆卖夫妇的暴力阻拦,这对夫妇已在该地段从事乱摆卖2个多星期,期间执法人员多次劝说教育,但其表面上听从教育,当执法人员离开后又继续摆卖。在多次劝说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决定对其摆卖物品进行查扣,查扣过程中遭到妇女的撕拉、吐口水等行为阻拦,执法人员始终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耐心解释,完成查处工作。当天下午,该夫妇带着右手残疾儿子到执法队处理案件,办案人员见其情况特殊,立即报告队领导,队领导得知这对夫妇均为下岗工人,小孩天生右手残疾且患有重病后,立即决定以写《保证书》的形式予以处理,免除处罚并返还查扣的三袋柚子,其后,三名副队长主动为该家庭各资助一百元,并安排队员送他们回家。这对夫妇被执法队的温情所感动,表示以后不再从事违法摆卖活动,支持配合城管工作。

案例十二:贯彻“换位思考”理念,解决违法经营问题大鹏街道执法队在执法过程中积极贯彻“换位思考”的理念,贯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前不久,该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水头海鲜

街一档主私自在档口前的公共道路建了一个水泥海鲜池,便对其依法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档主在限期内拆除,档主不但不肯拆除,还破口大骂,并用水泼向执法人员。面对情绪失控的当事人,执法人员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以冷静理智的态度极力安抚当事人,待场面得到控制后,执法人员才继续对其进行劝导,并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设身处地分析了违法搭建行为对整个海鲜街的规划及自身的经营上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听着执法人员于情于理的诚挚分析,看着身衣服湿透却依旧耐心劝说的执法队员,档主终于同意拆除海鲜池。

案例点评:有利益便有冲突,面对群众对城管执法人员的不理解、言语谩骂甚至暴力对抗,执法者均应当保持理性和克制,将严格执法与维护社会稳定紧密结合,注重执法方式,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讲究艺术,化干戈为玉帛,方可能使违法者自觉接受管理。

案例十三:严格执法与人性执法并举,解决多年噪音扰民“顽症”

葵涌街道商业街普遍存在商家使用大功率音响招徕顾客的现象,某些商家不顾及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从早至晚将音量开至最大,播放劲爆音乐和促销广告,噪音扰民,投诉不断。刚开始,葵涌街道执法队队员按照法律规定对违规商家进行劝告、警告和暂扣音响、罚款等处理,但收效甚微。对此“顽症”,大队领导在多次走访有关商家和附近居民并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后,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决定组织商家和居民代表到执法队会议室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会上,执法队员向双方讲解有关法律和政策,告知其个人的自由经营活动应该以不妨碍他人的合法权利、社会的公共利益为前提,否则就会受到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以及该类问题的长期存在和恶性循环已经产生了一些消极后果和社会不稳定因素。会上,大家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坦诚交换意见,在互谅互让的

基础上达成了共识:商家可以在平时经营活动和周末偶尔的促销活动中使用音响,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城市2类区域(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噪声标准,也就是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的噪声标准值。达成协议后,该队让商家在承诺书上签名,并指出将对违反承诺的商家进行严查,有效的解决了噪音扰民问题。

案例十四:提前介入,耐心教育,非法废品收购站自动搬迁在处理坂田街道第二办公楼后山坂田第十废品回收站占用国家储备用地的违法行为时,坂田街道执法队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发现各类违规问题并将其解决在萌芽状态,使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并主动配合执法工作,沟通渠道更顺,解决效果更佳。该回收站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有17家单位或个人从事废品收购及其他无证照经营行为,而且存在严重消防隐患。为妥善消除消防隐患,减少执法阻力,坂田街道执法队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派遣执法人员一家一家上门做工作,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并多次召集所有经营户召开协调会。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宣传教育,使各经营户主动配合,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拆除搬迁,没有花费街道一分钱,问题便得到了圆满解决。

案例十五:发挥基层优势解开思想疙瘩,搭建者幡然醒悟主动拆违

坂田街道执法队在拆除象角塘村源丰农场内的乱搭建行动中,充分发挥社区工作站和居民小组熟悉情况、易与居民沟通的优势,请其协助执法队搞好执法宣传、教育、沟通和后续管理工作。正因为社区工作站人员配合执法队员对业主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业主深刻认识到非法搭建的安全危害,对执法工作表示理解与支持,自觉组织300余名租户搬离现场,并主动聘请施工人员拆除电线,雇用

大型挖土机拆除乱搭建约5000平方米。

案例点评:万事逃不出一个“理”字,面对涉及面广,违法人员多、利益重大的违法案件,主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化解思想上的疙瘩,争取理解和支持,不但能使违法者自动改正错误,还能避免违法行为的反复,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和谐共处。

案例十六:以服务促管理,一举两得

坂田街道是高新技术产业、知名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华为、新天下等知名企业是市区领导高度关注的重点。为认真落实对重点企业的服务工作,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生活环境,该执法队及时调整执法力量,成立了专门的机动中队,专门负责该片区的市容市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实行“错时上班制”,在早上7点至9点和下午4点至晚上10点,采取“定人守点”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日常巡查和联合整治相结合等工作措施,重点对华为周边、华为高速路口、张衡路、冲之大道、五和大道等路段进行整治,使该片区的市容市貌得到了明显好转,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案例十七:排忧解难,执法为民

南澳街道富民路旁有一排门店靠近南澳河边,因年久失修,当地的排污管道破损,部分店主将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道中,污染了环境,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南澳社区居民陈爱兰、陈细妹等到执法队反映了该问题。了解到此种情况后,该队高度重视,立即派执法人员到实地调查摸底,掌握具体情况后,当即召集沿河附近各商业门店的店主或负责人座谈,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又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措施。门店负责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做法,按照执法队的整改方

案积极施工,主动采取措施将生活污水接入排污管道,整个过程仅用两天就得到了妥善解决。为了表达对南澳执法队的感谢,陈爱兰、陈细妹送来了“执法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

案例十八:城管帮助找销路,滞销商品离开街头

南澳街道有很多以捕鱼为生的渔民,因为找不到合适的销路或者是捕获量较小,很多本地渔民捕到鱼后便挑到街上摆卖,严重影响市容。南澳街道执法队在查处乱摆卖违法行为的过程中,了解到了这些渔民的实际情况,在坚持耐心教育、劝导其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主动帮助因捕捞品滞销而从事乱摆卖的渔民联系收购商,打开滞销水产品的销路。滞销商品得以顺利出售,不但解决了部分渔民的生计问题,同时也有效地减少了乱摆卖现象。

案例十九:另辟蹊径改善环境,断绝乱摆卖栖身之源近年来,葵涌比亚迪公司前门广场(鑫乐福购物广场)占道经营和无证商贩乱摆卖问题比较突出,成为街道执法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该区域以无证餐饮经营和日杂销售为主,其中大部分为临街占道经营流动摊档。虽经过多次整治,但效果不佳,回潮严重,未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2008年,葵涌街道执法队在联合高源社区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把该广场及周边地区打造成为社区休闲、购物地带的改造升级方案,即在在广场周边、道路两旁建设绿化带、配臵休闲设备,以彻底改变目前卫生较脏的局面,不给乱摆卖以存身之地。对于广场周边存在的部分违法搭建铁皮房的摊档及乱摆卖进行彻底清理拆除,逐步引导其进入高源路临街商铺进行规范合法经营,有效的疏导了乱摆卖行为。

案例点评:执法不仅仅是一个“罚”字,更应该突出社会事务的主动

高中生社会实践报告:城管工作体验有感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782 Report The Progress In Work And Life, Including The Recent Work Situation, Practice, Experience And Feedback On Problems, And The Deployment Of The Next Stage Plan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lan.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高中生社会实践报告:城管工作体验有感正式样 本

高中生社会实践报告:城管工作体 验有感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报告资料可用在工作生活中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汇报进度,汇报内容包括近一段的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反馈,下一段计划的部署,以保证计划有效地进行。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天一中学高一(8)班城管工作体验小分队 寒假刚结束,我们小分队有幸在锡山区体验了城 管的工作。 寒假第二天,我们小分队一行9名同学,满怀不 安与激动心情在学校门口集合,一同奔赴东亭城管中 队。在人们眼中似乎城管是一个非常危险而且口碑也 不怎么好的职业。就我而言,在体验之前有一些不能 言语顾虑。 城管中队地方不大,只有一栋白色的楼房,房前 是一片空地,空地上停着各式各样城管车。城管的哥

哥姐姐们都很热情地招待我们,于是,我们忘记了曾经的顾虑,完全沉浸在了温馨的氛围之中。 活动之前,城管叔叔们向我们介绍了他们平时的工作内容。他们工作平时主要分成3块的工作内容:市容维护,绿化维护和违章建筑的处理,其中主要是一些小摊小贩,还管一些店面的招牌是否损坏、破旧,打击所有无证、非法经营。还有一些商店的噪音过大影响到他人等。之后,我们分成了男生、女生各一组。 女生们首先去看了重新翻新过的房屋,之后,大家步行,检查了整条大街——周边的商铺都已经翻新过,都很整洁,墙都刷上黑白的颜色,显得十分的和谐,清爽。店铺的招牌都很整齐,沿路没有看到任何违法的小商贩。那时正处上午的繁忙时期,街上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这体现了城市良好的精神风貌,以

城管实习心得体会

城管实习心得体会 通过城管实习,体会到了在其位,谋其政,虽千万人吾往矣。下对得起人民,上对得起国家,心中对得起自己沉甸甸的责任,在此分享心得范文。下面是美文阅读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AAAAA,欢迎大家阅读。 AAAAA篇1 城市管理工作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保障,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深入执法一线调研,我们感到,作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只有进一步转变转变思想观念,推动管理理念,运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 一、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一)转变执法方式。城市管理工作实质上是人对人的管理,在执法实践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把人性化管理贯穿于执法活动始终,处处体现“以人为本”。一方面是以管理者为本。要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同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完善配套各种规章制度,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思想好、纪律严、作风实、业务精的城市管理综合法队伍。另一方面是以被管理者为本。要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活动,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从而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推动城市管理事业蓬勃发展。 (二)增强服务意识。要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意识,努力在服务中实施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树立服务意识的同时要积极引导执法人员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增强服务效果。如对关系民计民生的重点工程要引导执法人员采取管理工作前移,宣传教育工作跟进等管理措施,主动上门服务;对一般管理对象要采取教育与处罚并举措施,主动帮助相对人解决实际困难,主动化解矛盾,减少工作难度;对确实存在主观故意违法违章行为的,要引导执法人员克服畏难情绪,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依法严管重罚,把维护群众基本利益,提高群众对城市环境秩序满意程度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 二、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推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城市管理是社会系统工程,只有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才能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推进宣传教育机制创新。要加强城市管理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一是强化新闻舆论引导。执法部门要加强与新闻传媒的沟通,采取在电视、广播、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设

行政垄断典型案例总汇编

行政垄断典型案例汇编 省发展改革委价监局 二零一八年五月

目录 类型一:限定或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案例一:“新居配”中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1 - 案例二:市卫计委承诺纠正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3 - 案例三:汝州市人民政府主动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 4 - 案例四:县农业局等单位主动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 5 - 案例五:省物价局依法纠正市房管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 6 - 案例六: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 7 - 案例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 7 - 案例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 8 - 案例九:枣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动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 10 -

案例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 11 - 案例十一:省价监局纠正市金融办等部门特种设备责任险行政垄断案 ................................ - 12 - 案例十二:中国证券业协会主动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 13 - 案例十三:市商务局主动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 14 - 案例十四:市古塔区卫生监督所主动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 15 - 案例十五:省发改委建议市人民政府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 16 - 案例十六:省发改委纠正市安监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 17 - 案例十七:省发改委纠正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 18 - 案例十八:省物价局纠正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 20 - 案例十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纠正塔城地区卫计委行政垄断行为案 .................................. - 22 - 案例二十:省物价局纠正涡阳县人民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 23 -

如皋数字城管智慧城管调研报告定稿

管窥互联网时代“智慧城管”建设”课题组+“互联网城管10月)(2015年 行动计划,加快我市转型升级、结构互联网+”为积极呼应“南通等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杭州、调整步伐,课题组对宁波、作进行专题考察学习,牵头住建、民政、交通、公安等部门,围建设进行研讨与探索。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智慧城管”绕一、“智慧城管”的提出背景、内涵及管理目标 背景: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新月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各类设施等管理要素快速增加,城市的社会结构日趋复杂,阶层群体间的矛盾冲突逐渐增多、社会形状愈加活跃,群众的诉求不断提升,群众的维权意识也在逐步增强。因此,在城市管理各类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不但要积极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更要利用新技术、新理念、新思路,深化城市管理平台的研究,将物联网、云计算、新一代网络通信技术和高性能数字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入到智慧城市的建设中来,努力推进数字城管的下一代应用――“智慧城管”的建设,即实现城市各类资源的高度共享、各业务单元的协同联动、快速反应和精确管理,全局统筹指挥、独立全面过程监督考- 1 -

核,面向行动、支撑一线,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的智能化城市管理模式。内涵:智慧城管是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信息融合、网强化信息获取自络通讯、数据分析与挖掘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动化、监督管理精细化,业务职能协同化,服务手段多样化,辅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实现城市管执法手段人性化,助决策智能化、智慧城市管理决策等全方位的智慧化。理要素、城市管理过程、是智慧城管概念的提出,城管”是“数字城管”的拓展与升华。进一步推进先进信息建设丰富实践的基础上,数字城管”在已有“从而推动城市管理技术应用与全新城市管理和运营理念的融合,为创新城市运营模式提出新方法、上台阶,城市公共服务上水平,“智慧城管”是“智慧平台”和“智慧管理”的有机结新思路。合。通过广泛采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数据挖掘、知识管理等技术,构建一个智慧的信息平台,让管理对象更具智慧。提高城市管理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使城市管理信息更全面、管理更高效、服务更便捷。,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智慧城管目标:建设城市管理要素等全方位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决策、城市管理过程、努力实现标准创推动城市管理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与智能化,新、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创新、服务模式创新,打造服务型、开放型、效能型、智能型、和谐型城市管理。二、

城管执法进社区调研报告

开展执法四进宣传打造群众满意的民生城管 随着城市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大幅度的提高,人们愈来愈关注自己的生存环境与生活质量。这样就对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效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转变城管作风,以打造民生城管为宗旨,通过开展执法四进活动,提升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洁、靓、谐”的城管工作愿景,天桥区城管局对城管执法四进(包括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一、天桥区城管执法环境基本情况 天桥区建成区总面积249平方公里,人口51万,辖区内有工业企业2000余家,大型专业批发市场88余处。做为老工业区,天桥区在新旧产业更替中,产生了大量下岗和失业人群,加上地处城乡结合部,各类市场集中,流动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较多,经济落后,造成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社区治安等发展参差不齐,与其它区相比稍显滞后,因此流动摊贩、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严重,治理城市“八乱”的压力较重。随着近两年天桥区经济迅速发展,城市管理水平的加大,综合环境已经得到很大改善,市民对城管执法的认可度、信任度也逐步增强,但仍有市民不配合、抵触执法的事件发生,执法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

二、城管开展四进活动的意义 (一)四进为增加执法人员与市民的沟通提供平台 执法环境的创造一是靠执法人员自身的工作,二是靠执法相对人的配合,即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离不开宣传跟沟通。向市民宣传执法理念和城管工作,介绍城管法规,得到市民理解和配合,与市民沟通,了解所需、所急,才能提高工作针对性,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因此四进作为宣传和沟通的平台,为服务民生起到有益作用。 (二)四进为及时调整城管发展方向提供资料 在四进活动中,通过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和家庭,实地观察,与市民接触,掌握辖区城管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提高城管工作效能,从整体把握管理发展进程。 (三)四进是新形势下的对城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我市大城管模式建成后,对城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三、目前进行的尝试和经验 推行城管进社区,既能够畅通居民群众反映城管问题的渠道,切实解决一些居民群众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诸多矛盾问题解决在社区、解决在基层,达到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又能体现行政执法工作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的宗旨,真正发挥城管与社区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城管执法进社区

城管工作心得体会范文5篇

城管工作心得体会范文5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以下是我整理的城管工作心得体会范文5篇,欢迎阅读参考! 城管工作心得体会范文(1) 自从去年12月份来到执法大队工作已经有三个月了,跟着在城管执法大队工作的同事、领导学习,我才真正体会到城管工作的繁琐与辛劳。未从事这项工作之前,我和社会上的其他人一样对城管存在着极大地误解与不满,认为城管是一群暴力执法者。 然而,当我真正从事这份工作时,我才真正切身体会到这份工作的不易。尽管我从事城管这项工作才只有短短的三个月,却获得较为深刻的感悟。这种感悟让我对城管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 首先,城管的工作量很大。城管不像其他的单位专门负责一项工作,而是要管理其他单位不管的琐事。我清楚地记得来单位报到的第一天领导跟我说的一句话:"城管的工作很辛苦,一定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对于这句话,当时我还不以为然,认为领导只是在吓唬,今天我终于认识到领导并不是在吓唬,他说的是真的。 是的,城管要做的工作真的很多,每一项没人管的事都需要我们城管来处理,我们的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其次,城管的工作需要有足够的细心、耐心。例如,今天,我们和镇上的几位同事在港城路、泰康路上执法,这些街上商户较多,很多商户总是在玻璃门上

张贴广告、招聘启事等,这样使得商铺的门面不够整洁,影响区容。在领导的带领下,我们耐心地对每一家商铺的门头牌匾、玻璃门窗进行检查,发现有牌匾不规范的、门面户两侧墙、橱窗、玻璃等张贴各类广告的,就提醒商家们将牌匾规范、门窗清理干净。如此反反复复,如果没有足够的细心、耐心,我想城管的工作将很难顺利进行。 虽然我对城管工作的了解还只是冰山一角,但是我已经深深地领会到城管工作的艰辛与不易。很多时候,城管被群众误解,遭到群众的咒骂,但我们还是任劳任怨,为新区的整洁、建设默默地奉献着。 至于我,我一定会在今后的日子里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努力工作,力争出色地完成领导交给自己的每一项工作任务,成为一名合格的城管执法工作人员。 城管工作心得体会范文(2) 一是注重自身的执法者形象。一支队伍的风气,从队员的自身形象上就可以得到很好的体现,换句话说队员的形象,就代表了队伍的形象,因此,做一个整洁、礼貌的执法队员,可以使老百姓对城管执法队员有一个好的第一印象。 二是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首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上,努力做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实践报告者做到八个要也就是要学习政治,坚定信念要钻研法律,娴熟业务;要关心集体,珍惜荣誉;要积极主动,多做贡献;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要依法办事,礼貌待人;要洁身自好廉正廉洁其次,要求队员认真学习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队伍内部管理规定,并熟练掌握和运用,以提高自己的执法技能和水平,做到依法行政。

城管执法案例

案例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妥善解决少数民族人员非法经营问题 在处理少数民族无证经营和沿街设点摆卖等事件方面,某地坪地街道执法队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稳妥处置各种民族关系。街道闹市区域有数家少数民族人员经营的面馆,有的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有的营业执照已过期,但一直从事着非法经营。2008年,该队多次组织人员上门向其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其分析无证经营的弊害。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于理的不断教育引导,使他们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放弃违法经营行为,并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合法证照。家住地新街市场的居民萧某在提起去年该队处理少数民族沿街摆卖事件时,竖起了大拇指,连连表示赞许。去年的一段时间,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总有几名身着回族服饰的人员,在市场街边设摊摆卖,他们占道设摊,既影响市容,又严重妨碍交通秩序,周边商家和市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出于人性化执法,该队首先组织队员分班多次对其进行劝说教育,同时向周围群众宣传占道设摊摆卖的危害性和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劝阻群众不要去购买他们的商品;其次积极向上级负责处理民族关系的同志请教,充分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避免执法过程中和他们发生误解造成冲突;此外在执法过程强调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经过采取多方面有效措施,几名回族青年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将服从管理并改正违法行为。市民族委员会领导到坪地街道调研时,还对该队成功处置该宗群体性少数民族乱设摊问题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问:该案例中,城管执法人员遵守了哪些原则? 答:本案例中,城管执法人员遵守了政治性原则和教育原则。 首先,面对信仰和习惯的差异,体谅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向上级负责处理民族关系的同志请教,充分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避免执法过程中和他们发生误解造成冲突。在执法过程中突出尊重、团结和帮扶,实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这是一种有着良好政治素养的体现,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出现和升级。 于此同时,面对相对人的轻微违法行为,该执法队奉行教育在先的原则,通过教育方式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轻微违法问题,让相对人自己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很好的促进了城市的管理工作。 案例二:教育引导为先锋,促乱摆卖人员“持照”经营 为解决乱摆卖经常反弹的问题,某地布吉街道执法队树立了“疏堵结合、重在引导”的执法理念,高度重视处罚前的教育引导。在每次执法行动前,布吉执法队都组织人员先向摆卖者发出《告知书》、《整改通知书》或发出书面警告等充满善意的文书,规劝当事人自行整改,自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接受规劝、自纠自改的,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仅2008年一年,该队就发出此类文书15300余份。在执法人员的充分告知、耐心疏导下,大多数从事乱摆卖的当事人都能支持配合执法工作,大大缓解了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的矛盾。对于,少数依然违法乱摆卖的当事人,在屡次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予以了惩处。 在对违章摊贩教育引导、严格执法的同时,布吉街道执法队还对乱摆卖人员坚持有情执法。对于部分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乱摆卖从业人员,布吉街道执法队主动出谋划策,引导其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帮其寻找合适店铺,并联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最终促成了大量曾经的乱摆卖人员实现了“持照“经营。同时主动联系辖区内几个大的菜市场,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引进一批从事蔬菜水果经营的摆卖者,使部分乱摆卖人员进入合法市场。对于部分经济条件较差,无力从事固定店面经营或者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乱摆摊人员,该队有关部门在适当的地点建立乱摆卖疏导点,在不影响市容的情况下,允许摊贩在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规范经营。在一系列“人性化”的疏导措施实施后,布吉街道的乱摆卖清理整治压力大大缓解,部分主要路段的市容环境得到明显好转。 请问该案例体现了哪些原则?

药事管理案例

一.请分析该药店买药品赠商品的行为是否合法。 答案要点:《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这条是规定不允许买药赠药、买其它商品赠药品(如买食品赠药、买服装赠药等)的行为,但买药赠日用品等并不违反我国的药品管理办法,所以只要赠的东西不是药品就可以。至于会员制等,是一种商业经营模式,只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即可。 二. 药房自2006年11月起,擅自出租柜台给该药品生产厂家的业务员叶某设专柜经营该药品。 问题:1、本案中有哪些违法主体,其违法行为分别是什么?2、对相应的违法行为该适用哪些法律条款等进行处理? 答案:1、违法主体有:药房、药品生产厂家。 药房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6条的规定,按照《药品管理法》第82条作出处罚。 2、药品生产厂家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5条、第8条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2条的规定,按照《药品管理法》第73条作出处罚。 三:经营地址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地址不符。 第一种意见:应定性为“无证经营”。第二种意见:应定性为未按规定办理经营许可事项。请讨论:哪种意见更合理,为什么? 答案:应按第二种意见执行。 首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 本案中的变更经营地址属于变更许可事项。违反《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16条的规定,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4条的规定,走完“三步曲”之后才能定论为“无证经营”按《药品管理法》第73条加以处罚。 四: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大量生产假药,出现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该企业生产假药,应依据第七十四条处罚;另一种意见认为该企业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应依据第七十三条处罚。 请问:本案该采取哪一条意见?为什么? 答案:应采取第二种意见。 首先,《药品管理法》中第73条和第74条是针对不同行为的两条法律依据,第73条着重强调的是“无证生产”应受处罚;第74条则强调于“药品质量不合格”应受到的处罚。其次,通过比较可知,第73条对于违法行为要求予以取缔,即不允许生产,而不论生产的药品是否合格。而第74条中要求撤销批准证明文件或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这就要求有证才可以吊销。所以,第73条针对的是“无证生产”的行为,而74条针对的是有证生产假药的行为。 五:未取得《药品委托生产批件》的情况下A委托B药品生产感冒胶囊,由A厂提供原料。请问:A、B企业分别有哪些违法行为,其依据是什么。它们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案:A、B企业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擅自委托与接受委托生产,A 企业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13条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4条的规定,按照《药品管理法》74条处罚,B企业同样也按照《药品管理法》74条处罚。所以,对未经批准擅自委托生产的委托方与受托方均依照生产假药论处。 六:医药公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伪造的,于是认定该医院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医院不服,称对该公司伪造《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之事完全不知情。 请问:医院的辩称有道理吗?为什么? 答:无道理,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查验、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票据。建立执行购进药品检查验收制度是医疗机构的一项法定的义务。鉴别真伪并不难,上网可以查询。所以,医疗机构没有尽到应尽的查验义务,应予免责的理由不成立。 七:A医院已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其配制的制剂“一抹平”消炎药也取得制剂批准文号,但是A医院将“一抹平”消炎药销售给当地的B医院,B医院将此制剂给本院患者使用。 请问:A医院、B医院的行为是否违法? 若违法,其违法行为及其依据是什么?如何处罚? 答:A医院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应依据《药品管理法》第84条处罚。 B医院擅自使用A医院配制的制剂是违法的,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6条规定,按照《药品管理法》第80条处罚。 八:2盒药品是假药;而其他药品是真药,是从合法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的。该药店销售的2盒药品假药是被掉包的。 请问:能否以销售假药为由对药店进行处罚? 为什么? 答:不能,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81条规定,可免责,即没收没售出的假药,但可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九:涉嫌非法添加消炎镇痛类化合物双氯芬酸盐。SFDA决定立即停止进口、销售和使用标识为新加坡某制药公司生产的“××镇痛片”。 请问:新加坡某制药公司生产的“××镇痛片”如何定性? 如何处罚?其处罚依据? 答案:新加坡某制药公司生产的“××镇痛片”应定性为假药,根据《药品管理法》第48条有关规定,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为假药。按照《药品管理法》第74条规定进行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小张领导收到检举小张拿到该厂“分红”2万元的举报,经调查,举报属实。 请问:小张有哪些违法行为,如何处罚?其处罚依据是什么? 答案: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0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和确定的专业从事药品检验的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依据《药品管理法》第95条规定,退股、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分。十一:达克宁乳膏的包装印字、色泽与正品不一致。为假冒产品。本案中的达克宁乳膏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能否定性为假药?为什么?对生产该药的企业应该处罚吗?如何处罚?对某医疗机构是否应予处罚?为什么?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按假药论处的情形: 依照本法必须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医疗机构使用假药、劣药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十二:个体诊所老板杨某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某医药公司购进药品。 对某医药公司:第七十三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杨某的个体诊所:第八十条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十三:喷鼻药没有任何中文说明书,也没有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对“喷鼻药”性质的界定 假药。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按假药论处-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实施条例》第68条:医疗机构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又变造广告审查决定文件即《药品广告审查表》被查获。1、本案违法主体是谁?2、有何违法行为,应定性为什么?3、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北京科嘉艺广告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发布药品广告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该法第六十条规定,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当事人的行为显然违反了此项规定。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非法发布药品广告、变造广告审查决定文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有关药品广告的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并由发给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1、本案有何违法行为,应定性为什么?3、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本案是典型的行政垄断性为。根据《药品管理法》第69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以要求实施药品检验、审批等手段限制或排斥非本地区药品生产企业依照本法规定生产的药品进入本地区。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以保护药品质量为名,设置“准入证”、“准销证”等手段,对本地区以外的药品进入本地区市场设置障碍,这种做法既阻碍了全国统一开放竞争的市场秩序,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药品管理法》第98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法的行政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有权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本案属于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的行为认定。 1、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配 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2、未取得制剂批准文号。《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某中医门诊部擅自分装的“转阴排毒丸”未经批准,属于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假药。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本案中,武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取缔某中医门诊部的制剂设施设备,没收违法的药丸、售药所得款项,并出罚款。 1

执法实习报告总结

执法实习报告总结 城市管理工作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保障,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深入执法一线调研,我们感到,作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只有进一步转变转变思想观念,推动管理理念,运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 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一)转变执法方式。城市管理工作实质上是人对人的管理,在执法实践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把人性化管理贯穿于执法活动始终,处处体现“以人为本”。一方面是以管理者为本。要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同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完善配套各种规章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思想好、纪律严、作风实、业务精的城市管理综合法队伍。另一方面是以被管理者为本。要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活动,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和谐执法环

境,从而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推动城市管理事业蓬勃发展。 (二)增强服务意识。要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意识,努力在服务中实施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树立服务意识的同时要积极引导执法人员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增强服务效果。如对关系民计民生的重点工程要引导执法人员采取管理工作前移,宣传教育工作跟进等管理措施,主动上 ___;对一般管理对象要采取教育与处罚并举措施,主动帮助相对人解决实际困难,主动化解矛盾,减少工作难度;对确实存在主观故意违法违章行为的,要引导执法人员克服畏难情绪,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依法严管重罚,把维护群众基本利益,提高群众对城市环境秩序满意程度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 城市管理是社会系统工程,只有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才能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推进宣传教育机制创新。要加强城市管理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一是强化新闻舆论引导。执法部门要加强与新闻传媒的沟通,采取在电视、广播、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制作城市管理公益性广告、定点定期宣传等形式,占领舆论主阵地,营造舆论氛围,一改目前城管执法负面消息满天飞的局面,从而

城管执法工作总结5篇

城管执法工作总结5篇 【篇一】 今年以来,城管执法大队在县安全生产办和城管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11号以及省、市、县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并重,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了安全生产各项目标的实现,实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建立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分管局长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各片区、中队、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将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了部门和个人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不断完善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

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值勤、防火防灾、文明执法安全等规章制度。对涉及城管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3.建立城管执法大队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领导要及时到场指挥,有关部门和同志要按预案密切配合,使各种问题和矛盾早发现、早处理、不激化、不上交。 4.落实广告设施安全检查措施。特别是在灾害性天气频发的春夏季节,多次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查,发出了安全检查通知书150余份,拆除了有安全隐患的广告招牌32块,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同时,在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前,实施管理关口前移,对超出墙外挑支架和材料安全使用,进行安全设置现场验收,确保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安全。 5.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及时取经了存在社会安全隐患的露天烧烤、大排档,减少了发生恶治安、群体性时间的几率。 二、齐抓共管安全保障 城管执法大队安生生产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密切配合。我们积极与公安、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能力合作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组织部开展了一系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持续优化人居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药事管理学案例分析

药事管理学案例分析 一、无证照经营药品行政处罚案 二、流动售药处罚案 三、诊所无购药记录处罚案 四、兽药店经营人用药品案 五、药品行政垄断案 六、国内首例病人状告药厂案 一、无证照经营药品行政处罚案 相关教学内容: 第五章药品管理立法 1.案情:2003年4月,某工商部门在日常执法时发现,辖区内袁某 (个人)涉嫌无营业执照经营药品,该工商部门对袁某的药品进行了 扣押。由于工商部门对扣押的药品质量不能鉴定,便请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协助。药监部门在鉴定药品质量的时候,发现袁某经营药品未取 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进一步调查,袁某无证批发经营药品已长达 5年之久。鉴于此种情况,药监部门向工商部门提出,此案应属于药 监部门的查处范围。 2.问题与讨论: (1)袁某的行为有无违法? (2)袁某的行为若是违法,违法行为应定性为什么? (3)袁某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对袁某行为的处理应由哪个部门负责? 二、流动售药处罚案 1.案情:2002年2月21日,某生产企业的销售员衷某租用货车,一 路以流动的形式销售药品,在A县将药品销售给某药品经营公司时, 被A县药监局查获。经调查,该药品经营公司与某生产企业未建立药 品购销合同,衷某现场仅提供某生产企业出具的在B县销售的授权委 托书。药品经营公司购进药品时也未查验该生产企业销售人员衷某的 委托授权书等证件。 2.问题与讨论: (1)本案中某生产企业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2)药品经营公司在本案中是否应予处罚?为什么? 三、诊所无购药记录处罚案

1.案情:某个体诊所购进一批药品,没有按规定将该批药品进行记录。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2002年11月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批药品没有购进记录,该诊所负责人称还没有来得及记录,表示马上补记。从进货单据所载的日期看,该批药品已购进两个月。 2.问题与讨论:1)本案诊所是否有违法行为? 2)诊所若有违法行为,应定性为什么? 3)诊所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分别应有哪个部门处理? 四、兽药店经营人用药品案 1.案情:2003年6月,A市药监局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该 县某镇兽医站属下的兽药店经营少量的人用药品。立即作出立案处理,并查明该兽药店曾在2001年底因经营人用药品而受到药监部门的处理。 2.问题与讨论:1)本案兽药店是否有违法行为? 2)兽药店若有违法行为,应定性为什么? 3)兽药店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五、药品行政垄断案 1.案情:某制药公司因经营需要,决定到A地开拓市场,并委派了企业经营负责人。可当该公司负责人在A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时,却被告知要先办理准销证和准入证,否则一律按劣药论处。该企业负责人在办理准销证和准入证过程中,却遭到百般刁难。尽管该企业产品通过了GMP质量认证,但该地仍以种种借口拖延办证时间,并要收受巨额办证费用。该负责人在进一步调查后得知事情真相:原来该地已经有一家制药企生产同类产品,该地为保护本地产品,一直严禁外地产品进入。该公司觉得这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遂向其上级药监部门进行举报。上级药监部门对此极为重视,经过深入调查,决定取消准入证和准销证,允许该公司产品进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罚。 2.问题与讨论:1)本案违法主体是谁? 2)有何违法行为,应定性为什么? 3)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六、国内首例病人状告药厂案 1.案情:1995年8月18日,51岁的上海市录音器材厂退休会计师胡爱苗因患三叉神经痛到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就诊,医生开出处方让其服用上海黄海制药厂生产的“卡马西平”药。该药写明剂量每日1-10片。胡遵照医嘱,头

城管执法现状调研报告-范文

城管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的十几年,是中国经济最为平稳、快速发展的历史期间,随着经济的高速运转,城镇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规模急剧增大,城市流动人口急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也愈来愈多,越来越繁杂。然而,由于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滞后,加之各行政机关"为己争利"的思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或执法空档现象屡见不鲜,各部门"分兵把守,各管一摊"的行政管理体制已显得力不从心。为了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难题,国家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原则,部署实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改革。 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后,以前存在的重复处罚、执法空档、 多头执法的现象有了明显改观,但是,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矛盾也就相应集中,城管执法依据不足、城管执法手段单一、城管执法程序不严、城管执法责任脱节、城管执法队伍不强、执法理念滞后等问题应运而生。以上问题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城管执法者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矛盾不断、城管执法者随意扣押相对人财物、不合程序执法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些都造成了城管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紧张,大大损害了公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同时也制约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 但是,我们所见到了上述现象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相对

集中行政处罚权后,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责任发生了横向转移,但由于原有机关的工作人员、编制、经费和其他职能并未随之转移,这就导致了城管执法机构获得的权力、人员编制和经费是有限的,而管理职责和义务却是无限的,由于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和防护装备,城管执法人员既没有人身安全保障,也缺乏执法权威,最近温州城管因依法对违章停车贴罚单被车主暴力殴打,就见证了这方面存在缺陷。但社会舆论往往同情弱者,因此,对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当行为的无情指责、各种争执的演变就成为了"最弱势群体"与"最委屈执法者"之间的"恩怨"纠缠。面对城管执法中的上述"两难"局面,政府相关人物和部门、城管执法人员和社会广大民众是不是应该有所反思呢? 二、对城管执法现状的几点反思 (1)树立城市管理新理念。服从规律才能发展,城市管理者应当顺应城市化的发展趋势,摒弃"一刀切"、"简单化"的管理理念,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网格管理。比如针对小商小贩,可以根据不同的城市功能区域进行分类管理,设定不同层级的限制进行管理,比如分为禁止区、限制经营区和开放区,让管理相对人在张弛有度的制度框架内自由选择。事实上,很多国际化的大都市如伦敦、巴黎等城市中,街头的小摊、小贩和流浪者都作为一种独特的风景在城市的缝隙中生存,而不是被完全推出城市,因为他们也需要生存的空间,更何况管理者没有这样的权力,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城管个人工作心得体会

城管个人工作心得体会 第一篇: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 成为一名城管执法队员已经快一年了,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历了很多酸甜苦辣,对城管执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其中让我感受最深,也让我最为困惑的是:为什么城管执法工作异常艰辛,却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呢?经过认真的思考,我发现矛盾主要集中在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上,结合太仓市当地特点,我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多数群众缺乏法制概念。流动摊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属于违规行为,我们城管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执法。但多数群众对相关的法规不了解,认为摆摊只是谋生手段,是个人自由,不是违规行为,限制流动摊点只是城管的单位行为或个人行为。 二是多数群众认识不到流动摊点的危害性。如:妨碍交通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对于合法的个体户造成不公平竞争,商品质量无保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等。 三是多数群众对我们的执法程序不了解。在他们印象 中,我们城管就是扣东西、罚款,觉得简单、暴力,忽视了我们是在进行了大量宣传和多次要求整改无果的情况

下才实行暂扣、罚款。 四是流动商贩中确实有部分是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没有生活,处于贫困的境地,只能靠摆摊维持生活。 五是部分流动摊点给当地居民和民工生活带来便利,随时随地能买到,便宜,因此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 要改变这种现状,要推动四个创新。一是创新工作理念。正确处理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处罚与教育的关系,把群众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二是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城管执法工作中粗放式、突击式和生硬式的管理模式,使城市管理工作由突击型向长效化、由“人治”型向“法治”化转变,努力实现精细化、长效化和人性化管理。三是创新管理手段。改变过去重处罚、轻管理的工作方式,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探索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管理新模式,有计划地放开地摊管理,有条件地增加弹性市场,不断强化管理疏导,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城市管理社会化路子,把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门一家“独唱”变为“一家领唱、大家合唱”,有效发挥各级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整合各种资源,形成管理拳头,提高综合管理效率,努力形成调动社会力量和执法资源,实现社会化大城管的氛围和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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