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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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原则

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原则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原则2017年8月一、编制目的为落实公司低压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有效指导低压电网建设改造方案编制及后续项目管理,保证低压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国网公司《配电网建设改造立项技术原则》(运检三〔2016〕25号)、《北京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智能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细则》,制定本技术原则。

二、建设目标逐步实现低压线路标准化、设备监测智能化、消除异常台区,提升低压设备状态监测和运维管控水平,建成坚强可靠智能的低压配电网。

具体目标:1.低压线路标准化。

全面提升低压线路供电能力,切实满足低压线路负荷需求;消除裸露、破损及老旧等问题低压线路,实现低压线路全绝缘化;完成接户线标准化改造,淘汰影响安全运行的低压设备,优化低压接线方式,建立低压联络。

2.设备监测智能化。

以智能配电终端为核心,通过与智能电表、无功补偿装置、低压监测单元等设备进行数据交互,提升台区及低压配电网的可观可测水平,实现设备运行状态的综合分析与判断。

3.消除异常台区。

有效满足台区负荷需求,消除配电变压器重过载、低电压、三相不平衡。

对低压线路以台区为单位进行整体改造,确保改造后的台区达到标准化要求。

以“建设坚强可靠低压配网”为目标,以提升“供电能力、健康水平”为重点,开展低压配网的建设改造工作。

1.紧密结合地区电网规划。

低压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应实行分区供电的原则,与上级高压电网的规划和建设相结合,与市政工程、业扩工程相结合,与拆迁改造计划紧密联系。

2.改造后为电动汽车接入等预留充足的容量和间隔。

3.低压通信以电力线宽带载波为主要通信手段,成熟地区、对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地区可采用光纤通信。

4.落实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

依据公司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严格核查配电变压器、低压开关柜、低压电缆、低压架空线等主要设备的运行年限、运行状态,合理界定是否需要改造,防止发生“搭车改造”、不合理拆建情况。

石家庄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建设技术细则

石家庄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建设技术细则

7.2 架空线路 ................................................ 27 7.3 电缆线路 ................................................ 28 7.4 计量表箱 ................................................ 30 8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配网自动化和通信 ...................... 30 8.1 保护配置................................................. 30 8.2 配电自动化............................................... 31 8.3 配电网通信系统 .......................................... 33 9 电力用户接入 .............................................. 36 9.1 负荷分级................................................. 36 9.2 重要用户接入系统要求..................................... 37 9.3 用户电气联络 ............................................ 37 9.4 一般供电要求............................................. 38 9.5 居民生活用电............................................. 41 10 电源接入 ................................................. 43 11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接入 ..................................... 45 12 参考文献 ................................................. 47

浅谈中低压配电网规划方法

浅谈中低压配电网规划方法

浅谈中低压配电网规划方法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低压配电网的规划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

怎样合理规划中低压配电网,成为了电力行业和城市规划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就中低压配电网的规划方法进行简要探讨。

一、中低压配电网的规划原则1.可靠性原则。

中低压配电网是城市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可靠性对城市的供电质量和供电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在中低压配电网的规划中,要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和用电负荷的增长趋势,合理确定供电可靠性指标,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和设备配置,确保配电网的可靠供电。

2.经济性原则。

中低压配电网的规划建设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因此在规划中应该尽量降低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合理选择设备配置和技术方案,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和设备,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3.灵活性原则。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用电负荷的变化,中低压配电网的规划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随时根据需求进行调整和扩建。

规划中要考虑未来城市的发展规划,合理预留配电设备的安装空间和技术改造的余地,确保中低压配电网能够适应未来的需求变化。

1.确定用电负荷。

中低压配电网的规划需要充分了解城市的用电负荷情况,包括各类用户的用电需求、用电负荷的分布和变化趋势等。

通过对用电负荷的调研分析,可以对中低压配电网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合理确定。

2.制定规划方案。

根据城市的规划布局和用电负荷的情况,制定中低压配电网的规划方案,包括配电变压器的选址、配电线路的走向和接线方式、设备的配置和技术方案等。

规划方案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的需要、现有设备的技术状况、经济成本和环境影响等因素,保证规划的科学合理。

3.技术经济分析。

制定中低压配电网的规划方案后,需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评估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和投资效益。

对规划方案的建设投资、运行成本、设备寿命和维护费用等进行综合考量,分析规划方案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终确定最佳的规划方案。

4.规划实施。

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配网部分)

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配网部分)

7.5 中低压配电网线路规划、设计技术原则
7.5.1 中压配电线路
7.5.1.1 架空线路 (1) 中压架空线路运行电流一般应控制在长期允许载流量
的2/3以下,预留转移负荷裕度,超过时应采取分路措施。 (2)中压架空线路导线线号的选择应考虑设施标准化,主
干线截面宜为185、240mm2,分支线截面不宜小于70mm2。根 据规划有可能成为干线的导线宜一次敷设到位。
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 (配网部分)
浙江省电力公司设计工作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
5.5 中压配电网结构规划设计技术原则 6.5 中低压开关站、配电站规划设计技术原则 7.5 中低压配电网线路规划、设计技术原则
5.5 中压配电网结构规划设计技术原则
20kV及以下中压 配电网结构应根据城乡 建设发展规划、负荷密度以及中压配电网现状 及实施的可行性,合理选择接线方式,一般宜 采用环式结构,开环运行。
6.5.2 配电变压器
(1)配电变压器应按“小容量,多布点”原则进行配置,对 于普通居民负荷,根据需求及发展可采用三相或小型单相变压 器靠近供电。 (2)为提高变压器的利用率和经济运行水平,新装变压器的 最大负载率不宜低于60%。 (3)杆上三相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400kVA,不能满足需要时 增装变压器,柱上变压器台架及低压出线宜按最终容量一次建 成。
7.5.1.1 架空线路 (3) 市区中压架空配电线路宜绝缘化。其他地区下列情况
亦可采用绝缘线:
1)线路走廊狭窄时; 2)中压配电网中性点采用低电阻接地方式的地区; 3)高层建筑邻近地区; 4)县城中心区、远郊人口密集区; 5)风景绿化区和林带区; 6)污秽严重的地区。
7.5.1.2 电缆线路 (1) 公用架空线路仍是现阶段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 分发挥其作用。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可 逐步发展电缆网络,电缆通道的建设宜与地区规划建设同步实 施。 (2)城市繁华地区架空线路的入地改造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 规划,入地电缆工程应与市政道路等建设同步实施,应本着谁 主张、谁出资的原则,入地后的供电规模和供电功能不低于原 设计水平,并考虑远期的发展。 (3)中压主干线电缆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截面面积不宜 小于240mm2,支线电缆截面的选用应满足载流量及热稳定的 要求,并考虑远期发展。

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发布版)

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发布版)

Q/ZD 浙江省电力公司企业技术标准Q/ZDJ04—1999 —————————————————————————————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2000-02-14发布2000-02-14实施————————————————————————————浙江省电力公司发布前言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是电力网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之一。

为满足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对电能的需求,指导和规范我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使之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根据电力部DL/J599-1996《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GB50052—19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等技术文件的规定,及我省城市配电网现状,特编制浙江省电力公司技术标准《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作为当地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

各市(地)应以本标准制订或修订适合本地区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实施细则。

本标准由浙江省电力公司发输电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杭州市电力局起草。

参与本标准研讨的单位有浙江省电力公司有关部室、浙江省电力试验研究所、杭州市电力局、宁波电业局、温州电业局、嘉兴电力局、绍兴电力局、金华电业局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姚鹤翀、林元绩、马益民、毛秀钢、史兴华。

本标准由浙江省电力公司负责解释。

Q/ZDJ04-1999目次前言1 范围 (4)2 引用标准 (4)3 总则 (5)4 中压配电网 (6)5 小区公用变电所 (11)6 低压配电网 (12)7 对用户供电的有关规定 (14)8 路灯供电 (16)9 配电管理系统和配网自动化 (17)附录A(标准的附录) (19)附录B(标准的附图) (25)附录C(提示的附录) (29)编制说明 (30)浙江省电力公司企业技术标准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Q/ZDJ04—1999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enhancement of urban medium and low voltage distribution networks of ZHEJIANG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适用于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

配电网建设改造立项技术原则

配电网建设改造立项技术原则

配电网建设改造立项技术原则附件1配电网建设改造立项技术原则一、工作思路配电网建设改造以提高用户供电可靠性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和配网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安全可靠、坚固耐用”的原则,提升技术规范、优化设备选型、提高建设标准,规范项目需求,全面提升配网设备质量,全面提升设备耐用性,在网架建设、线路走廊规划、配变布点等方面全方位超前谋划,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改造、重复投资,确保建设好的网架和改造后的设备30内不大拆大换。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适用于对10(20)千伏及以下配网一次设备、配电自动化、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缆通道及配电站所建筑物(构筑物)等设备设施进行新建与改造,以满足和适应配网网架优化完善、设备设施健康水平提升、负荷自然增长及新用户接入、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新型负荷消纳、配网智能化等配网发展需求。

三、总体原则配网建设改造遵循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的理念,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安全可靠、坚固耐用”的原则,落实《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和《配电网技术导则》对配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选型的要求,全面执行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和配网标准化物料,逐步实现目标网架,采用坚固耐用、技术成熟、免(少)维护、节能环保的通用设备,按照全面提升城乡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逐步建成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配电网。

四、技术原则(一)配网标准化网架建设1.建设改造目标1.1按照标准化、差异化、可升级的原则规划建设配网网架。

1.2架空线路标准网架结构为3分段3联络。

规划A+、A、B、C类供电区域装设具备自动化功能的分段开关,为缩短故障停电范围,根据用户数量或线路长度在分段内可适度增加手动操作分段开关;规划D、E类供电区域装设手动分段开关。

1.3架空线路联络点的数量根据周边电源情况和线路负载大小确定,一般不超过3个联络点,联络点应设置于主干线上,且每个分段一般设置1个联络点。

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原则

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原则

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原则配电网是指从输电网分出的干线向各个用户供电的电力系统。

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改善供电可靠性和能效,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工作成为当前电力行业的重中之重。

在进行配电网建设和改造时,应遵循以下几个技术原则。

首先,基于用户需求的原则。

配电网的建设和改造应该以用户的用电需求为中心,根据不同用户的用电类型、负荷特点和用电特点来确定电力设备的规模和功能。

例如,对于高能耗行业,应该考虑增加变电站和设备容量,以满足其大负荷的需求;对于居民区和商业区,应该采用低压供电方式,提高供电可靠性和节能效果。

其次,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配电网建设和改造的目的是提高电力供应质量和效率,降低供电成本。

因此,在选择配电设备和技术时,应考虑其经济效益和环境影响。

例如,可以采用新型的智能电网技术,实现对电力负荷的精确监测和控制,提高电力系统的能效和稳定性。

第三,灵活可调的原则。

配电网的建设和改造应具备灵活可调的性能,能够适应未来电力需求的变化和发展。

例如,可以利用现代电力设备和通信技术,实现对配电系统的远程监测和控制,提高其运行效率和可靠性。

另外,应考虑到技术更新的可能性,选择具备可升级和扩展的设备和技术。

第四,安全可靠的原则。

配电网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必须注重安全第一原则,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在选择设备和技术时,应考虑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例如,可以采用自动化设备和保护装置,实现对供电系统的智能监控和故障定位,提高供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最后,节能环保的原则。

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应注重节能和环保,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可以采用新能源技术和清洁能源技术,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和污染。

同时,在设计和运行过程中,应考虑节约能源和减少能量损失的措施,例如合理布局和优化线损。

综上所述,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应遵循用户需求、经济效益、灵活可调、安全可靠和节能环保等技术原则。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可以提高配电系统的运行效率和供电质量,满足用户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推动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深圳供电局企业标准 Q/3SG—1.03.02—2001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2001—09—30 发布 2001—10—01 实施前言为规范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及用户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工作,规范用户电能计量方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划分、规划设计原则及深圳城市中压配电网、低压配电网的结线方式;规定了用户供电方式与技术要求;规定了电能计量方式;规定了实施配网自动化的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参照了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并考虑了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本标准由深圳供电局生技部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供电局规划分部、深圳供电局计量测试所、深圳供电局生技工作组。

本标准由深圳供电局规划分部负责解释。

目录1. 范围 (1)2. 引用标准及规范 (1)3. 总则 (2)4. 一般技术要求 (2)5. 中低压配电网结线 (5)6. 用户供电 (7)7. 用户电能计量方式 (11)8. 配网自动化原则- (11)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 (13)附图1:城市中压配电结线方式图 (14)附图2:各类用户高压供电方式示意图 (16)附图3:含居民用电的综合型低压配电系统分类计量设计示意图 (17)1. 范围1.1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及用户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工作。

1.2根据深圳城市发展规划,特区内的福田、罗湖为市级中心;南山区、盐田区,以及特区外宝安区的新安镇、西乡镇,龙岗区的龙岗镇(龙岗中心城)为次级中心。

本标准所指的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即为与上述区域相对应的由深圳供电局运行维护及与其联网的中压(10kV)、低压(380/220V)配电网;本标准所指的用户为在上述区域内由深圳供电局通过中压或低压配电网供电的用户。

2. 引用标准及规范下列标准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本技术导则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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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一总则1.1为使城市中低压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规范化和标准化,保证中低压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达到优化电网结构、保证电能质量、降低电网损耗,提高电网经济性和劳动生产率的目标,满足用电负荷不断增长的需要,建设与重庆直辖市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城市中低压电网,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1.2鉴于供电的重要性,为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市中低压电网的实际和发展,依据国家和国家电力公司的有关法规和标准,参照国内外大城市电网的先进供电经验,提出满足本市供电要求的相应规定,用以指导编制城市中低压电力网建设与改造工作。

1.3本技术原则中未做出规定的内容,应按照颁发的《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1.4本技术原则适用于本城市中低压电网的建设与改造。

本技术原则的解释权属市电力公司。

二一般技术原则2.1本技术原则以实现市电力公司2010年城网供电可靠率、线损率指标为改造目的,结合改造地区的实际情况,开闭所,配电房以及电缆沟的土建以中期规划(10年—20年)为改造目标。

10KV、380V配电网的网络则以2010年负荷发展情况为改造目标。

当负荷密度增大到一定水平时,可另敷新线路或插入新的变电站,网架结构基本保持不变。

2.1.1变电站部分2.1.1.1.变电站10KV侧主接线方式:宜采用单母线分段。

2.1.1.2.变电站10KV侧短路电流的控制:在不考虑主变10KV侧并列运行情况下,应将短路容量控制在25KA以内。

2.1.1.3.10KV中性点接地方式:当10KV系统电容电流IC<10A时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当IC≥10A时,采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

2.1.2.10KV配电网2.1.2.1.10KV城市配电网应以城市道路为依托,每一条主干道至少应留有一条架空线路走廊,主干道和次干道均应有电缆敷设位置。

即:预留电缆沟、排管或隧道位置。

架空线路路径的选择应减少同江河、道路、的交叉且禁止跨越电气化铁路。

2.1.2.2.通过对10KV配电网的改造,应逐步优化网状结构,使10KV 配电网形成多个开环运行的单环网和“T”型以及“#”型网,每隔大约2500KVA(装建容量)对10KV线路进行分段,分段开关和线路联络开关应采用带电压互感器能电动分、合闸的负荷开关,装建容量在630KVA及以上的用户支线与公用线的T接点处应装设负荷开关。

环网应以不同的变电站或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母线作为电源点(在目前变电站少,分步不均匀的情况下,可暂时以开闭所作为电源点)。

相邻变电站之间的10KV配电网络主干线,应形成单环行网络(开环运行)。

以便在计划检修或事故处理下转供部分负荷,缩小停电范围。

2.1.2.3.10KV配电网络的安全准则是:对于重要用户,必须具备双电源,重要用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双电源供电外,必须要求用户另外增设应急电源。

以下电源可作为应急电源: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蓄电池、干电池。

在此前提下,应能保证当任何一个10KV 电源检修停运时仍保持向用户继续供电。

2.1.2.4.10KV导线截面应按输送容量的1.5~2.0倍考虑,一次选定,多年不变。

在市区内主干线截面应为185平方毫米及以上。

考虑城市电网的发展,分支线截面不宜小于70平方毫米。

导线的正常运行负荷应控制在其安全电流的2/3以下,超过时应采取分流措施。

10KV 配网的供电半径市区一般不超过2公里。

2.1.2.5.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的主城区沿街线路和受客观条件限制,如:穿越树林、公园、人口稠密区、化工污浊区、与建筑物距离较近的城镇架空线路,应采用同等规格的绝缘线。

为实现供电可靠性指标,主城区架空线路的绝缘化率应达到90%,其它城网架空线路的绝缘化率应达到50%.2.1.2.6.为实现绝缘导线的全绝缘化,绝缘导线应采用专用绝缘金具.绝缘导线施工时必须对切开连接的裸露接头接续金具应加装绝缘罩或防护措施。

绝缘线路上每隔适当距离应加装专用绝缘线接地线夹。

2.1.2.7.为提高中压配电线路抵御污闪事故的能力,减少检修工作量,市区10KV架空配电线路的绝缘水平一律按20KV设计。

2.1.2.8.10KV架空线电杆,市中心选用15米或18米混凝土杆或钢管杆,郊区可采用12或15米混凝土杆。

在市区或不能生拉线的地方,耐张、转角、尽头杆应采用方杆。

10KV架空线的规范档距,市区40~50米,郊区40~60米。

超过档距必须按送电线路进行设计。

2.1.2.9.为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线路的过负荷能力,降低线损,增大检修周期,应推广采用新型节能金具,如:接续金具采用C型线夹、压缩型并沟线夹;耐张线夹采用HD型铝合金耐张线夹。

2.1.2.10.逐步淘汰老式绝缘子,如:PT-20型针式绝缘子,X-4.5型悬式绝缘子。

在架空裸导线上推广采用防雷击效果显著的柱式绝缘子,在绝缘线上采用体积较小的硅橡胶合成绝缘子等。

横担采用喷塑或搪瓷横担。

2.1.2.11.10KV架空线路上应优先采用合成绝缘子外套的氧化锌避雷器,逐步淘汰瓷外套的氧化锌避雷器和碳化硅阀型避雷器。

避雷器额定电压应大于17KV,持续运行电压大于12KV。

2.1.2.12.在规划局明确提出不同意新建架空电力走廊的地区、对市容环境的有特殊要求、架空明线必须下地的地区、供电可靠性要求很高且负荷很大的用户可考虑使用电缆。

2.1.2.13.公用电缆网的结构型式应尽量采用环网式,电源线路之间的环网应采用带负荷开关的环网柜,电缆线路的分段和分支采用带负荷开关的电缆分支箱。

当负荷小于5000KVA时,应尽量避免从变电站10KV室出专用线向用户供电。

2.1.2.14.电缆型号采用YJV22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主干线电缆截面应选用铜芯240平方毫米及以上。

电缆的绝缘水平按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考虑,即选用U0/U/Um=8.7kv/10kv/12kv型电缆。

电缆的正常运行负荷应控制在安全载流量的1/2左右。

2.1.2.15.地下电缆敷设方式主要有:排管敷设、电缆沟敷设、隧道敷设。

(1)、在变电站出线处及重要道路上电缆条数很多(12条以上)的特殊地段,应考虑采用电缆隧道敷设方式。

隧道敷设应在变电站和重要道路建设及改造中统一规划。

(2)、在主城区沿街、城镇主干道、穿越公路和穿越绿化带的地段,宜采用排管敷设方式,排管一般为:8孔—12孔,内径大于150mm。

排管管材宜推广采用不需要浇制混凝土保护层的波纹PVC管、高强度塑料管等新材料。

排管不宜采用水泥排管。

(3)、在主城区其它区域和城镇其它沿街线路,以电缆沟敷设为主要的电缆敷设方式。

电缆沟的规格一般为:9孔—12孔,主干沟1米宽*1.2米深,简易沟0.6米宽*1米深。

电缆沟的排水必须按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4)、直埋敷设方式仅适用于T接配电房、箱式变压器且电缆长度较短,无中间接头的线路上。

(5)、电缆线路不宜经过桥梁,若确实需要,应在满足消防等技术要求条件下,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2.1.3.配电变压器2.1.3.1.新增柱上变压器的设计原则是:小容量,多布点,减小供电半径。

2.1.3.2.柱上变压器应靠近负荷中心,容量以315KVA为限,不敷需要时,应新增变压器。

受地形和环境限制不便过多增变的地区,可考虑使用400KVA变压器。

变压器台架宜按最终容量一次建成。

为提高变压器的经济运行水平,其高峰负载率应不低于60%。

2.1.3.3.新投入使用的配电变压器应采用S9系列以上变压器,可试用部分非晶态变压器。

所有S7型以下的高损耗变压器必须逐步更换。

S7型铜芯变压器应继续使用,但投运时间在10年以上和存在较大缺陷或不利于安全运行的可选择更换。

2.1.3.4.在负荷密度极大,人口稠密且不能新增柱上变压器的主城区可考虑使用箱式变压器。

箱式变压器因受通风散热影响较大,宜采用变压器与配电箱体合一的紧凑型结构。

箱式变压器的高低压侧均应采用电缆。

2.1.3.5.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应成网,单台变压器应设辅助接地2~3组。

接地线截面不少于25平方毫米,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低压线路主干线和分支线末端,零线应重复接地。

三相四线接户线入户支架处,零线必须重复接地。

2.1.3.6.柱上变压器的高低压引线应采用绝缘线且接头处应加装绝缘保护罩。

变压器的低压侧出线回数不得少于两回。

315KVA以上变压器低压侧宜加装熔断式隔离刀闸或空气开关,开关容量按变压器额定电流1.5倍选择,严禁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2.1.4.低压配电网络2.1.4.1.低压配电网的结构应简单可靠,采用以柱上变或配电室为中心的放射式结构。

低压网络(含一户一表改造)应严格按照重庆市电力公司颁布的《零星业扩管理办法》中相应的技术要求执行。

2.1.4.2.为满足线路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减少外力破坏事故,在主城区或树线矛盾突出的地区低压架空线宜采用绝缘线。

主干线一次建成(短期内不改造的建筑物),10年内不再更换。

2.1.4.3.主城区低压架空线路导体材料宜采用铜线,如:铜芯皮线、铜芯绝缘线或铜芯电缆。

架空线线径选择如下:主干线95~120mm2,支干线50~95 mm2,分支线25~35 mm2。

低压电缆主干线选用VV22-4*240mm2,支干线采用VV22-4*120~185mm2,分支线采用VV22-4*50~95mm2。

使用铝芯线为低压干线的供电局,线径按相应规格进行折算。

2.1.4.4.每一配变台区应采用同种金属的低压线,不同金属导线不能直接搭接,跨越街道的低压线档内不应接头。

低压绝缘线应尽量与同电源的10KV线路同杆,且其断开点应与10KV断开点相一致以利安全和减小停电损失。

2.1.4.5.低压架空线路档距不宜超过40米,下户线至第一支持物长度不得超过25米,超过时应新架立水泥杆。

接户线沿墙敷设时,两支持物间不超过8米。

2.1.4.6.低压主干线及支干线的供电半径主城区一般为120米以内,一般居民区为200米以内,郊区可适当延长。

2.1.4.7.低压线路的零线应与相线截面相同,同一地区的低压下户线相位应统一排列或用明显标记。

如:采用不同颜色绝缘子、不同颜色导线等方法予以区别。

低压线使用绝缘线时,零线应采用同等规格的裸导线。

低压架空干线应用铜并沟线夹或新型的绝缘穿刺线夹联接。

2.1.4.8.为改善电压,降低线损,纯照明负荷的居民楼或单相负荷大的用户应避免采用单相供电,三相四线制低压线的各相负荷应力求平衡,不平衡度应小于25%,零线电流应不大于变压器额定电流的25%,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及时进行负荷调整。

2.1.4.9.低压线路的改造宜以变压器或配电房为台区成片进行。

改造重点为:新建的或建成时间不长的居民住宅楼、居民小区、10年内未纳入城镇改造计划的街道或地区、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地区、商业繁华地区,普通居民下户线的线径应按40—60W/m2或4~10kW/户设计,高级住宅或建筑面积大于100 m2的住宅按8~12KW/户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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