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纪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开评标会纪律

一、开标流程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信息;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交标书的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并记录在案;

6)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二、开评标会纪律

(一)、开标期间,所有参会人员均要求关闭或调会震动模式,并不得在会场接听电话,不得在开标会上交头接耳、喧哗、随意走动。

(二)评审会议开始后,除评标专家及监督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必须全部退场。

(三)评标专家不得与涉及评审内容的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如在评标前或评标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主动说明情况,提出回避:

1.本人是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个人证件所挂靠使用单位参加投标的;

3.其他需回避的利害关系的。

(四)评标专家成员评标前应上交携带的全部通讯工具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五)评标专家成员不得私下接触其他评委,不得发表带有歧视性、倾向性、影响其他评委成员公正评审的言论。

(六)评标专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招标图纸等)独立、客观评审;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七)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情况,任何评标资料不得带离评标场地。

(八)评审活动为封闭评审过程,评标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场地,不得以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外界谈及评审事项。

(九)要求投标人澄清相关问题时,不得询问与本次评审无关的问题,也不得提出具有倾向性的问题。

(十)招标人委派的评标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招标人委派评标代表除可以在评标开始前介绍招标项目情况之外,评标过程中不得发表带有倾向性意见,确需就评标工作主动发表意见时,应当向监督人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发表意见。

请各位评标专家自觉遵守以上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将视为串通评标,清出专家库,并追究相关责任。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会议室

评标内容:

评标专家对此“评标纪律”已知晓并签字确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