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检验相关标准(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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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1.10.12•【文号】国药监市[2001]444号•【施行日期】2001.10.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国药监市[2001]444号等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4年11月5日实施日期:2004年11月5日)废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国药监市〔2001〕4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秩序,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我局制定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1.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审查评分办法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审查评分表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审查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0一年十月十二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暂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秩序,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无菌器械的企业,均应遵守本细则。

无菌器械经营企业应同时遵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第三条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产品范围包括无菌器械的企业方可经营无菌器械。

第四条本细则所指的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源、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无菌医疗器械的法规要求(汇总)

无菌医疗器械的法规要求(汇总)

标题:无菌医疗器械的法规要求(汇总)一、引言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器械在临床诊断、治疗和预防疾病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其中,无菌医疗器械因直接接触人体内部组织和器官,其安全性、有效性尤为重要。

为确保无菌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要求,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对无菌医疗器械的法规要求进行汇总和分析。

二、无菌医疗器械的定义及分类(一)定义无菌医疗器械是指在无菌条件下生产、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始终保持无菌状态的医疗器械。

这类产品主要包括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可重复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用于植入体内的无菌医疗器械等。

(二)分类1.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指在一次性使用过程中,无需进行清洗、消毒、灭菌等处理,即可保持无菌状态的医疗器械。

2. 可重复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指在使用后,需经过清洗、消毒、灭菌等处理,才能再次使用的无菌医疗器械。

3. 植入体内无菌医疗器械:指在植入人体内部后,能与人体组织、器官或血液等直接接触的无菌医疗器械。

三、无菌医疗器械的法规要求(一)研发和生产环节1. 注册与备案: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进行产品注册或备案。

注册时需提交产品技术要求、临床试验报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相关资料。

2. 质量管理体系:生产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无菌医疗器械在设计、生产、检验、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均符合法规要求。

3. 生产环境:无菌医疗器械生产应具备相应的生产环境,包括洁净车间、空气净化系统、消毒设施等,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受微生物污染。

4. 原材料采购:生产企业应从合法渠道采购原材料,并对供应商进行审核,确保原材料符合法规要求。

5. 生产过程控制:生产企业应制定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二)经营环节1. 经营许可:从事无菌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经营。

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附件13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类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统评价。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

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

但是,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根据临床需求,将医疗器械产品包装在一起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包类产品(以下简称手术包)。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含有Ⅲ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手术包。

二、技术审查要点(一)产品名称的要求产品的名称应以体现产品组成、功能用途为基本原则。

手术包是根据临床需求将不同的医疗器械产品组成医疗器械包,包内的组件可以由不同生产制造商提供,并且组件名称也不同,但组成手术包后就只能有一个产品名称,一般应以其主要预期用途来命名,如:用于外科手术的包就称作手术包,用于产科手术的包就称为产包,用于导尿的包就称作导尿包。

手术包类产品均为一次性使用,产品名称中应加入“一次性使用”字样,是无菌级别的应加入“无菌”字样,如“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包”。

(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手术包组成(一般以组件形式体现)应满足以下条件:第一,组件不应含有药物(如酒精、灌洗创口用生理盐水等)。

手术包组件管理类别最高为二类。

第二,组件可以是外购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如外购的外科手术口罩、手套等。

作为手术包的组件其预期用途不应改变,应与审批通过的预期用途一致。

第三,组件可以是尚未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

作为手术包的组件时其安全有效性要求应与单独注册该组件基本一致,如导尿包中的导尿管,应符合单独注册导尿管的技术审评要求。

无菌附录

无菌附录

附件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第一部分范围和原则1.1 本附录是对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特殊要求。

1.2 无菌医疗器械生产须满足其质量和预期用途的要求,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并应当根据产品特性、生产工艺和设备等因素,确定无菌医疗器械洁净室(区)的洁净度级别,以保证医疗器械不受污染或能有效排除污染。

第二部分特殊要求2.1 人员2.1.1 凡在洁净室(区)工作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培训。

临时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2.1.2 应当建立对人员的清洁要求,制定洁净室(区)工作人员卫生守则。

人员进入洁净室(区)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净化,并穿戴工作帽、口罩、洁净工作服、工作鞋。

裸手接触产品的操作人员每隔一定时间应当对手再次进行消毒。

裸手消毒剂的种类应当定期更换。

2.1.3 应当制定人员健康要求,建立人员健康档案。

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

患有传染性和感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2.1.4 应当明确人员服装要求,制定洁净和无菌工作服的管理规定。

工作服及其质量应当与生产操作的要求及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其式样和穿着方式应当能够满足保护产品和人员的要求。

洁净工作服和无菌工作服不得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无菌工作服应当能够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2.2 厂房与设施2.2.1 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

厂区的地面、路面周围环境及运输等不应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造成污染。

行政区、生活区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对生产区有不良影响。

厂区应当远离有污染的空气和水等污染源的区域。

2.2.2 应当根据所生产的无菌医疗器械的质量要求,确定在相应级别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的过程,避免生产中的污染。

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洁净室(区)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

13、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13、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附件13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类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统评价。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

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

但是,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根据临床需求,将医疗器械产品包装在一起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包类产品(以下简称手术包)。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含有Ⅲ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手术包。

二、技术审查要点(一)产品名称的要求产品的名称应以体现产品组成、功能用途为基本原则。

手术包是根据临床需求将不同的医疗器械产品组成医疗器械包,包内的组件可以由不同生产制造商提供,并且组件名称也不同,但组成手术包后就只能有一个产品名称,一般应以其主要预期用途来命名,如:用于外科手术的包就称作手术包,用于产科手术的包就称为产包,用于导尿的包就称作导尿包。

手术包类产品均为一次性使用,产品名称中应加入“一次性使用”字样,是无菌级别的应加入“无菌”字样,如“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包”。

(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手术包组成(一般以组件形式体现)应满足以下条件:第一,组件不应含有药物(如酒精、灌洗创口用生理盐水等)。

手术包组件管理类别最高为二类。

第二,组件可以是外购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如外购的外科手术口罩、手套等。

作为手术包的组件其预期用途不应改变,应与审批通过的预期用途一致。

第三,组件可以是尚未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

作为手术包的组件时其安全有效性要求应与单独注册该组件基本一致,如导尿包中的导尿管,应符合单独注册导尿管的技术审评要求。

13、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讲解

13、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讲解

附件13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类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统评价。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

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

但是,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根据临床需求,将医疗器械产品包装在一起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包类产品(以下简称手术包)。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含有Ⅲ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手术包。

二、技术审查要点(一)产品名称的要求产品的名称应以体现产品组成、功能用途为基本原则。

手术包是根据临床需求将不同的医疗器械产品组成医疗器械包,包内的组件可以由不同生产制造商提供,并且组件名称也不同,但组成手术包后就只能有一个产品名称,一般应以其主要预期用途来命名,如:用于外科手术的包就称作手术包,用于产科手术的包就称为产包,用于导尿的包就称作导尿包。

手术包类产品均为一次性使用,产品名称中应加入“一次性使用”字样,是无菌级别的应加入“无菌”字样,如“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包”。

(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手术包组成(一般以组件形式体现)应满足以下条件:第一,组件不应含有药物(如酒精、灌洗创口用生理盐水等)。

手术包组件管理类别最高为二类。

第二,组件可以是外购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如外购的外科手术口罩、手套等。

作为手术包的组件其预期用途不应改变,应与审批通过的预期用途一致。

第三,组件可以是尚未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

作为手术包的组件时其安全有效性要求应与单独注册该组件基本一致,如导尿包中的导尿管,应符合单独注册导尿管的技术审评要求。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2015年第101号公告)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2015年第101号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第一部分范围和原则1.1 本附录是对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特殊要求。

1.2 无菌医疗器械生产须满足其质量和预期用途的要求,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并应当根据产品特性、生产工艺和设备等因素,确定无菌医疗器械洁净室(区)的洁净度级别,以保证医疗器械不受污染或能有效排除污染。

第二部分特殊要求2.1 人员2.1.1 凡在洁净室(区)工作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培训。

临时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2.1.2 应当建立对人员的清洁要求,制定洁净室(区)工作人员卫生守则。

人员进入洁净室(区)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净化,并穿戴工作帽、口罩、洁净工作服、工作鞋。

裸手接触产品的操作人员每隔一定时间应当对手再次进行消毒。

裸手消毒剂的种类应当定期更换。

2.1.3 应当制定人员健康要求,建立人员健康档案。

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

患有传染性和感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2.1.4 应当明确人员服装要求,制定洁净和无菌工作服的管理规定。

工作服及其质量应当与生产操作的要求及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其式样和穿着方式应当能够满足保护产品和人员的要求。

洁净工作服和无菌工作服不得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无菌工作服应当能够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2.2 厂房与设施2.2.1 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

厂区的地面、路面周围环境及运输等不应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造成污染。

行政区、生活区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对生产区有不良影响。

厂区应当远离有污染的空气和水等污染源的区域。

2.2.2 应当根据所生产的无菌医疗器械的质量要求,确定在相应级别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的过程,避免生产中的污染。

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洁净室(区)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实施细则_细则_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实施细则_细则_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实施细则为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安全、有效,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了关于最新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相关全文,仅供参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安全、有效,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无菌器械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目录》(见附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并调整。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菌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四条生产无菌器械应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及无菌器械的《生产实施细则》。

无菌器械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

第五条生产无菌器械应按《生产实施细则》的要求采购材料、部件。

企业应保存完整的采购、销售票据和记录,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二年。

购销记录应包括:销售或购进的单位名称,供应或采购数量、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

第六条生产企业应从符合《生产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单位购进接触无菌器械的包装材料或小包装,并应对产品包装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建立管理制度。

?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及废弃、过期的无菌器械产品包装或零部件,必须在厂内就地毁形或销毁,不得流出厂外。

第七条生产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无菌器械。

生产企业的销售人员应在销售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销售时应出具下列证明:(一) 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二) 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三) 销售人员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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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无菌医疗器械质量检验相关标准1、医疗器械生物相容性试验GB/T 16886.3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3部分:遗传毒性、致癌性和生殖毒性试验GB/T 16886.4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4部分:与血液相互作用试验选择GB/T 16886.5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5部分:体外细胞毒性试验GB/T 16886.6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6部分:植入后局部反应试验GB/T 16886.7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GB/T 16886.8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8部分:生物学试验参照样品的选择和定性GB/T 16886.9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9部分:潜在降解产物的定性与定量总则GB/T 16886.10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0部分:刺激与致敏试验GB/T 16886.1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1部分:全身毒性试验GB/T 16886.12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2部分:样品制备和参照样品GB/T 16886.13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3部分:聚合物医疗器械降解产物的定性与定量GB/T 16886.14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4部分:陶瓷降解产物的定性与定量分析GB/T 16886.15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5部分:金属与合金降解产物的定性与定量GB/T 16886.16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6部分:降解产物与可溶出物的毒代动力学研究设计) GB/T 16886.17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7部分:根据健康风险评价确定可溶出物允许极限的方法GB/T 16886.18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8部分:材料化学定性GB/T 16886.19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9部分:材料物理化学、形态学和表面特性表征GB/T 16886.20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20部分:医疗器械免疫毒理学试验原理和方法GB/T 16175医用有机硅材料生物学评价试验方法YY/T 0473外科植入物聚交酯共聚物和共混物体外降解试验YY/T 0474外科植入物用聚L-丙交酯树脂及制品体外降解试验YY/T 0616 一次性使用橡胶手套生物学评价要求与试验方法YY/T 0618 细菌内毒素试验方法常规监控与跳批检验2、医用输液(血)、注射器具标准GB 8368一次性使用输液器GB 8369一次性使用输血器GB 18671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GB 14232.1人体血液及血液成分袋式塑料容器第1部分:传统型血袋GB 14232.2 人体血液及血液成分袋式塑料容器第2部分:图形符号GB 14232.3 人体血液及血液成分袋式塑料容器第3部分:含特殊组件的血袋系统GB/T14233.1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1部分:化学分析方法GB/T14233.2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2部分:生物试验方法GB 15593 输血(液)器具用软聚氯乙烯塑料GB 15810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GB 15811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GB 19335一次性使用血路产品通用技术条件YY 0114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用聚乙烯专用料YY 0242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用聚丙烯专用料YY/T 0806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及其他医疗器械用聚碳酸酯专用料YY 0286.1专用输液器第1部分: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YY 0286.2专用输液器第2部分: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YY 0286.3专用输液器第3部分:一次性使用避光式输液器,重力输液式YY 0286.4专用输液器第4部分:一次性使用压力输液装置用输液器YY 0286.5专用输液器第5部分:一次性使用吊瓶式和分液袋式输液器YY 0286.6专用输液器第6部分: 一次性使用非PVC输液器YY 0286.7 专用输液器第7部分: 一次性使用流量可设定输液器YY 0611 一次性使用静脉营养输液袋YY 0451 一次性使用输注泵YY 0614 一次性使用高压造影注射器及附件YY 0581.1输液连接件第1部分:穿刺式连接件(肝素帽)YY 0581.2输液连接件第2部分:无针连接件YY 0585.1压力输液设备用一次性使用液路及附件第1部分:液路YY 0585.2压力输液设备用一次性使用液路及附件第2部分:附件YY 0585.3压力输液设备用一次性使用液路及附件第3部分:过滤器YY 0585.4 压力输液设备用一次性使用液路及附件第4部分:防回流阀YY 0586输液用肝素帽YY/T 0582.1输液瓶悬挂装置第1部分:一次性使用悬挂装置YY/T 0582.2输液瓶悬挂装置第2部分:多用悬持装置YY 0113一次性使用采血器YY 03282一次性使用机用采血器YY 0326.1一次性使用离心式血浆分离器第1部分:血浆分离杯YY 0326.2一次性使用离心式血浆分离器第2部分:血浆管路YY 0326.3 一次性使用离心式血浆分离器第3部分:血浆袋YY 0327一次性使用紫外线透疗血液容器YY 0329 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过滤器YY 0031硅橡胶输液(血)管YY 0584一次性使用离心杯式血液成分分离器YY 0613一次性使用离心袋式血液成分分离器YY/T 0289一次性使用微量采血吸管YY 0314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YY/T 0617 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YY 0464 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YY 0465 一次性使用空心纤维血浆分离器YY 0485 一次性使用心脏停跳液贯注器YY/T 0243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用橡胶活塞YY/T 0282 注射针YY 0666针尖锋利度和强度试验方法YY/T 0820牙科筒式注射器YY/T 0821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3、医用导管、插管标准GB/T 15812.1非血管内导管第1部分:一般性能试验方法GB/T 15812.2非血管内导管第2部分:弯曲性能试验方法YY 0285.1一次性使用血管内导管第1部分:通用要求YY 0285.2一次性使用无菌血管内导管第2部分:造影导管YY 0285.3一次性使用无菌血管内导管第3部分:中心静脉导管YY 0285.4一次性使用无菌血管内导管第4部分:球囊扩张导管YY 0285.5一次性使用无菌血管内导管第5部分:套针外周导管YY/T 0586医用高分子制品X透射线不透性试验方法YY 0450.1一次性使用无菌血管内导管辅件第1部分:导引器械YY 0450.2一次性使用无菌血管内导管辅件第2部分:套针外周导管管塞YY 0450.3一次性使用无菌血管内导管辅件第3部分:球囊扩张导管扩张泵YY 0030 腹膜透析管YY 0325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YY 0489一次性使用无菌引流导管及其辅助器械YY 0488一次性使用无菌直肠导管YY 0483一次性使用肠营养导管、肠给养器及其连接件设计与试验方法YY 1040.1 麻醉和呼吸设备圆锥接头第1部分:锥头与锥套YY 0337.1气管插管第1部分:常用型插管及接头YY 0337.2气管插管第2部分:柯尔型插管YY 0338.1气管切开插管第1部分:成人用插管及接头YY 0338.2气管切开插管第2部分:小儿用气管切开插管YY 0339 呼吸道用吸引导管YY 0461 麻醉机和呼吸机用呼吸管路4、植入物标准YY 0484外科植入物双组分加成型硫化硅橡胶YY 0334硅橡胶外科植入物通用要求YY 0332植入式给药装置YY 0333软组织扩张器YY 0487 一次性使用无菌脑积水分流器及其组件YY 1116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YY 0308 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YY/T 0694球囊扩张支架弹性回缩的标准测试方法YY/T 0807 预装在输送系统上的球囊扩张血管支架稳固性能标准测试方法YY/T 0808 血管支架体外脉动耐久性标准测试方法YY/T 0818.1 医用有机硅弹性体、凝胶、泡沫标准指南第1部分:组成和未固化材料YY/T 0818.2 医用有机硅弹性体、凝胶、泡沫标准指南第2部分:交联和制作YY/T 0858球囊扩张血管支架和支架系统三点弯曲试验方法YY/T 0859均匀径向载荷下金属血管支架有限元分析方法指南5、卫生材料、敷料YY/T 0471.1接触性创面敷料试验方法第1部分:液体吸收性YY/T 0471.2接触性创面敷料试验方法第2部分:透气膜敷料水蒸汽透过率YY/T 0471.3接触性创面敷料试验方法第3部分:阻水性YY/T 0471.4 接触性创面敷料试验方法第4部分:舒适性YY/T 0471.5接触性创面敷料试验方法第5部分:阻菌性YY/T 0471.6接触性创面敷料试验方法第6部分:气味控制YY/T 0471.7 创伤敷料试验方法第7部分:颗粒脱落YY/T0471.8 创伤敷料试验方法第8部分:关于粘连(创面和皮肤)YY/T 0472.1医用非织造敷布试验方法第1部分:敷布生产用非织造布YY/T 0472.2医用非织造敷布试验方法第2部分:成品敷布YY 0330医用脱脂棉YY 0331脱脂棉纱布和脱指棉与粘胶纱布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YY 0594 外科纱布敷料通用要求YY 0469 医用外科器口罩YY/T 0148医用粘贴胶带通用要求YY/T 0506.2 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2部分:性能要求和性能水平YY/T 0506.3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3部分:试验方法YY/T 0506.4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4部分:干态落絮试验方法YY/T 0506.5 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5部分:干态阻菌试验方法YY/T 0506.6 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6部分:湿态阻菌试验方法YY/T 0506.7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7部分:阻污染气溶胶穿透试验方法YY/T 0506.8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8部分:抗激光性试验方法YY 0852 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膜YY 0854.1 全棉非织造布外科敷料性能要求第1部分:敷料生产用非织造布YY 0854.2 全棉非织造布外科敷料性能要求第2部分:成品敷料YY/T 0855. 手术单和/或病人防护覆盖物抗激光试验方法和分类第1部分:初级点燃和穿透YY/T 0855.2 手术单和/或病人防护覆盖物抗激光试验方法和分类第2部分:次级点燃6、其他标准YY/T 0720 一次性使用产包自然分娩用YY 0321.1 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YY 0321.2 一次性使用麻醉用针YY 0583 一次性使用胸腔引流装置水封式YY 0167非吸收性外科缝线YY 1116可吸收外科缝合线GB 7543 橡胶医用手套GB 10213 一次性使用橡胶检查手套YY/T 0698.1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1部分:吹塑包装复合塑料膜要求和试验方法YY/T 0698.2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2部分:灭菌包裹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YY/T 0698.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3部分:纸袋、组合袋和卷材生产用纸要求和试验方法YY/T 0698.4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4部分:纸袋要求和试验方法;YY/T 0698.5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5部分:纸与塑料膜组合的热封和自封袋和卷材要求和试验方法;YY/T 0698.6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6部分:用于低温灭菌过程或辐射灭菌的无菌屏障系统生产用纸要求和试验方法;YY/T 0698.7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7部分:环氧乙烷或辐射灭菌的医用无菌屏障系统生产用可密封涂胶纸要求和试验方法;YY/T 0698.8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8部分:蒸汽灭菌器用重复性使用灭菌容器要求和试验方法;YY/T 0698.9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9部分:可密封组合袋、卷材和盖材生产用无涂胶聚烯烃非织造布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YY/T 0698.10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10部分:可密封组合袋、卷材和盖材生产用涂胶聚烯烃非织造布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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