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宪法第一节概述
第二章 宪法基本知识

4、权利制约原则
中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 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的失职行为,可提出申诉、控告、检举 的权利。
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判 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 它监督。
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制度
(一)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二)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三)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四)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
(一)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1)国体即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
国体 (2)人民民主专政的特色: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中国共产党---执政党
各民主党派---参政党) 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形式是“政协”)
(3)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国旗:我国宪法第1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
(一)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二)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 (三)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四)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第四节 我国的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 二、我国国家机构组织活动原则 三、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
国家机构,又称国家机器,是统治阶级 为了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的 有机联系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称。国家机 构是一种国家组织,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 和群众团体。它与国家的暴力手段紧密相连, 具有特殊的强制能力。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规定民主制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 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 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 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宪法的特征
1.宪法的内容是关于国家的根本问题,是国家 的根本大法。
宪法学大纲

宪法学大纲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第二部分中国宪法学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概述一、宪法的概念二、宪法的特征,宪法的形式特征;宪法的实质特征。
三、宪法的分类宪法的传统分类;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
四、宪法与宪政宪政的含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第二节宪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一、近代宪法的产生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英、美、法三国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宪法的发展及其趋势。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新中国宪法的历史沿革;中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宪法修正案。
第三节宪法原则一、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二、基本****原则基本****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基本****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三、法治原则法治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法治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四、权力制衡原则权力制衡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权力制衡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第四节宪法规范一、宪法规范的概念二、宪法规范的特点三、宪法规范的类型第二章宪法的变迁第一节宪法制定一、宪法制定概述宪法制定的概念;制宪权与修宪权;宪法制定的主体和机构;宪法制定的程序。
二、中国宪法的制定第二节宪法解释一、宪法解释概述,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的方法;宪法解释的体制。
二、中国宪法的解释第三节宪法修改一、宪法修改概述宪法修改的概念;宪法修改的形式;宪法修改的程序。
二、中国宪法的修改第四节违宪审查制度一、违宪审查制度概述违宪审查的概念;违宪审查的模式;违宪审查的方式。
二、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发展;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我国的宪法宣誓制度。
第三章国家基本制度第一节国家性质一、国家性质概述国家性质的概念;国家性质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
二、中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爱国统一战线。
三、经济制度经济制度的概念;中国的所有制形式及国家政策;分配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4、1689年的《权利法案》
①限制王权。该法案规定,国王未经国会同意,不 得废止法律,不得征收赋税,不得在和平时期招募 和维持常备军。 ②保障人权。臣民有权向国王请愿,议员的选举必 须自由,议员在国会内的演讲、辩论,不受法院或 国会外的追问或弹劾,国会必须按时召开,法院审 判案件不得动用酷刑,不得科过多的罚金,定罪之 前不得科罚金或没收财产,陪审团人员必须选举等 等。 --确立重要宪法原则:限制王权、议会权力至上 原则
本节内容的要求
掌握:
1.近代宪法:英美法三国宪法产生的特点 2.现代宪法:魏玛宪法和苏俄宪法的意义
了解:
近代宪法产生的历史条件
宪法判例: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1、1215年《英国大宪章》
温莎堡
1215年当英王约翰被25个贵族代表胁迫在一份契约上签字时,王权 首次在人类历史上承认也不得超越法律。《大宪章》里有两条最著名的 条款,第一条是国王要宣誓“向任何人施以公正,不能剥夺他人的权 利”;另一条是,如果法庭没有判决,国王也不能逮捕和剥夺他人的财 产。其后数百年中,国王们为推翻这个承诺与臣民斗争了三四十次。
2、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
1628年3月,查理一世为解决财政问题召开议会。 在会议上,查理一世为获取35万英镑款项的批准, 接受了议员们提出的《权利请愿书》。 《权利请愿书》全文共有8条,列数了国王滥用权 力的行为;重申了过去限制国王征税权利的法律; 强调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强行征税和借债;重 申了《大宪章》中有关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内容, 规定非经同级贵族的依法审判,任何人不得被逮捕、 监禁、流放和剥夺财产及受到其他损害;规定海陆 军队不得驻扎居民住宅,不得根据戒严令任意逮捕 自由人等等。
1918年制定 ,1919年8月11日生效。 全文共181条,分两编。第一编为联邦的组 织及其职责,第二编为德国人民的基本权 利及基本义务 。 第二编表现出这部宪法的特色。
第二章 宪法

根据« 宪法» 第 111 条的规定ꎬ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 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ꎮ 基层政权与它们的关系是指导关系ꎬ 它们在 基层政权或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ꎮ
25
公共基础知识系统讲义
真题演练
1������ ( 单选) 我国的政体是( ) ꎮ
全民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
国家政策: 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ꎮ 国有经济是国 民经济的主导力量ꎮ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ꎬ 对集体经济实行 鼓励、 指导和帮助
基本经 济制度
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主体地 位还表现在自 然资源归国家 和集体所有
矿藏、 水流、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2
第一篇 法律知识
3������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ꎬ 在历次宪法中加以确定ꎮ 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 构形式大致分为: (1) 普通的地方制度ꎻ (2) 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ꎻ (3) 特别行政区实行的高度自治制度ꎮ
三、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 同发展ꎮ
四、选举制度
普遍性原则
享有选举权 的基本条件
中国公民 年满十八周岁 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3
公共基础知识系统讲义
平等原则
选举权平等 性原则的 含义
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有一个投票权
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 职业、 财产状况、 家庭出身、 居住情况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
不得歧视和非法限制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
不设区的市、 市辖区、 县、 自治县、 乡、 民族乡、 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ꎬ 由选 民直接选出 选出的代表受选民监督ꎬ 对选民负责
第二章 宪 法 (2)[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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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 临时约法》
是以孙中山为 首的南京临时
政府公布的
有历史进步意义 的资产阶级 宪法性文件
我国近代宪政 运动史上唯一
的一部
我国1949年的《共同纲领》
我国《共同纲领》
当时迫切需要一根 本法而制定条件又 不成熟情形下产生
人民当家作主 的具体 体现
反映我国 国家生活 整体与全貌
人民代表 大会 制度
是我国国家 力量的 源泉
三、我国的选举制度
(6)从物质上和法律 上保障选民的 选举权利
(5)代表向选民或 原选举单位负 责并接受监督
(1)普遍性: 年满18周岁的 中国公民都有权
我国的 选举制度
(4)无记名投票 特定情形可
修宪特殊程序
提议
全国人大 常委会
1/5以上全国 人大代表
通过
全国人大全 体代表2/3 以上多数
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英国1689年的<<权利法案>>
英国1689年 《权利法案》
英国历史上 最重要的
宪法性文件
英国资产阶级 革命取得
胜利的事实
英国资产阶级 民主制度的 确立
美国1776年的《独立宣言》
五、我国的军事机关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
成。 中央军委每届任期5年,实行主席负责制,
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六、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自治机关除行 使自治权外, 还拥有其他的
多种权力
多民族居住的 地方,其他各 民族也应有适 当名额的代表
第二章 我国宪法的基本知识

• • • • • •
• 二、公民的基本人权 第一,平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 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第三,宗教信仰自由。 玛雅人宗教信仰 第四,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第五,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权利。 第六,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 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 (6)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国 家审判权。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理刑事案 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和行政案件。 • (7)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行使国家检察权。 • (8)特别行政区机关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不 可分离的部分。特别行政区依照宪法和特 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
• 3、依宪制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 在法治国家中,宪法不是可有可无的政策 或纲领,宪法是法治的基础,是法制的核 心。 • 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宪制国,因此,宪 法权威式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所 在。LOGO来自二、依法治国的含义和条件
• 1、含义: •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 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 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 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 法律化。
• • • •
2、依法治国的基本条件: 具有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具有健全的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 具有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公正的司法制 度; • 具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提高全民的法律 意识。
• 3、根本经济制度、分配制度:“国家在社 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的分配制度。” 收入分配与房价 • 4、财产保护制度:“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 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 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国 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继 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 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 征用并给予补偿。”
宪法讲义第二章——十二章(1)

第二章宪法的基本理论(下)第一节宪法的创制与修改一、宪法的创制宪法制定的含义:即制宪,指拥有制宪权的主体依照一定的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一)制宪主体:1、君主或军政府2、特设机构3、全体国民(二)制宪权1、主权性权力2、正当性3、不可分割性4、唯一性宪法制定的程序:1、提出制宪动议(民主形式的发展)2、成立制宪机构3、草案的提出和审议4、宪法草案的通过美国联邦宪法的批准是根据宪法草案的规定,宪法将由各独立州召开由人民选举的州代表会议批准,而不是由州议会批准;宪法经9个州而不是13个州批准即生效。
5、宪法草案的公布二、宪法的修改(一)、宪法修改概述宪法修改是指在宪法正式生效后,在实施的过程中,由有权机关依据法定的程序,对宪法文本的部分内容予以删减或增加宪法的部分内容的活动。
宪法修改的必要性1、使宪法的规定适应社会实际的发展和变化2、弥补宪法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宪法修改的限制1、内容的限制:宪法的根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国家的领土范围;政体2、时间的限制:消极限制和积极限制3、程序的限制宪法修改的方式1全面修改2部分修改(二)、宪法修改的程序1、修宪动议2、修宪草案的提出3、修宪草案的决议(1)立法机关;(2)联邦议会和地方议会;(3)全民公决4、宪法修正案的公布第二节宪法解释一、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就是宪法解释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根据宪政精神和社会宪政实际需要,对宪法的具体含义和适用范围所作的补充或说明二、解释宪法的必要性三、宪法解释的原则恪守宪法精神原则适应社会需要原则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系统整体解释原则四、宪法解释的主体五、宪法解释的方法第三节宪法惯例宪法惯例是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的,不被成文宪法或不成文宪法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的,其内容是有关国家重要政治制度的,得到公众普遍承认并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得到继续遵循的习惯或传统的总和。
宪法惯例产生和形成的途径:政治家的言行政治斗争长期政治实践著名法学家的总结第四节违宪审查一、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违宪审查的涵义2、违宪审查的构成要件(1)违宪审查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2)违宪审查机关的结论有法律效力(3)违宪审查的对象是宪法行为(4)违宪审查机关如果认为构成违宪,即进行宪法制裁。
中国宪法第二章内容

中国宪法第二章内容中国宪法第二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如下:第一节 "国家机构和官员",该节规定了国家机构的构成和职责。
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
第二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该节规定了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其中包括公民的平等权、人身自由权、言论和出版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罢工自由等一系列权利。
同时,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公共利益、履行社会责任等。
第三节 "民族区域自治",该节规定了中国各少数民族享有进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
宪法鼓励各民族通过自治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自治机构行使权力,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自主管理本民族的事务,保护和发展本民族的经济、文化和生态环境。
第四节 "法律的监督和司法保障",该节规定了法律的监督机制和司法保障。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第五节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节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依法办事,廉洁奉公。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享有的权利包括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中国宪法第二章的内容旨在仔细规定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少数民族的民族权益,确保法律的监督和司法保障的正常运行,以及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和权利。
这些规定为中国社会的公平、公正和法治提供了基本保障。
通过宪法的制定和严格执行,中国全体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平等保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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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宪法
第一节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
(一)宪法的概念及其地位
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地位。
1.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这些根本制度,集中反映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
因为宪法所确认和规定的都是涉及公民和国家全局的根本问题,它便成为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成为母法。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意味着其他一切法律性文件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违宪行为要追究违宪责任。
3.宪法要求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由于宪法涉及的都是公民和国家的根本性问题,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一般法律更为严格。
修改宪法的程序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宪法的特征
宪法作为一国的根本大法,具有不同于其它法律的显著特征:(l)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任务、根本制度等根本性问题;(2)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3)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它法律严格,宪法一般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依法成立的特定机关通过特定程序制定和修改。
(三)宪法的本质
1.宪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l)宪法是政治斗争,尤其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和总结(2)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3)各种政治力量,尤其是阶级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影响乃至决定着宪法的具体内容;(4)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是宪法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
2.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民主还意味着国家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不是从来就有的,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资产阶级宪法。
它是在反对封建************制度和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过程中产生的,是资产阶级民主的法律化;分权原则、尊重基本************原则等,都是民主制度的体现。
社会主义宪法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法律化;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利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要求和体现。
无论是资本主义民主,还是社会主义民主,都是对************的否定,都是历史的进步。
但资本主义民主仅仅是资产阶级的民土,对广大人民来说是专政,因而是狭隘的、虚伪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广大人民的民主,是广泛的、真实的。
二、宪法的作用
(一)宪法对统治权的作用
1.确认、维护和巩固国家权力。
2.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防止权力滥用,这正是宪法民主性的体现。
(二)宪法对法制的作用
I.促进法制的完备和健全。
宪法是其它法律以及整个法律制度产生的基础和依据。
2.促进法制的统一。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它法律不得与之抵触,宪法是审定和检验其它法律是否符合统治阶级利益和需要的最高标尺。
(三)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
1.宪法确立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内容。
2.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规定了必要的保障。
(四)宪法对政治制度的作用
1.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
2.改革国家的政治体制。
国家政治制度在运作和实践中,往往需要对某些环节和体制作适当的改革和调整,以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和发展,政治体制改革应在宪法的指引下和范围内进行。
(五)宪法对社会经济的作用
1.确认、保护和巩固经济基础。
2.确立其他制度,为经济建设服务。
3.在宪法的指引下和范围内进行经济体制改革。
三、宪法监督
宪法监督是指宪法制定者保障宪法正确实施和完全实现的调控宪法效力的活动。
宪法监督本质上是人民主权的体现。
人民可以通过宪法的规定,授权特定的主体行使宪法监督权,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宪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l)审查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2)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合宪性;(3)审查各政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个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我国宪法监督的制度建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规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人民依法对全国人大代表的活动实施监督,每个人大代表都由民卞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几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授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
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违背宪法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权对违反宪法的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行使罢免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权对任何一级国家行政和司法机关活动是否违宪实施监督。
四、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一部重要文件。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宪法。
1954年颁布了第一部宪法;1975年颁布了第三部宪法;1978年颁布了第三部宪法;1982年颁布了第四部宪法,即现行宪法。
现行宪法继承并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摒弃了1975年和1978年宪法中“左”的思想和内容,体现了时代特点,是一部比较完善并且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
为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1982年宪法
公布以来经历了4次部分内容的修正:1988年4月12日,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一条和第二条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二至第十1条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九届几次会议于通过了第十二至第十七条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通过了第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