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文化创意产业GDP的增长措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苏州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苏州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26•【字号】苏府〔2021〕41号•【施行日期】2021.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苏州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促进苏州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4月26日关于促进苏州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加快推进产业资本中心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总体部署,促进股权投资行业在我市特色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构筑资本围绕产业深度融合的资本生态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一、发展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利用长三角一体化、自贸区苏州片区建设等重大机遇,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打造股权投资集聚区,促进资本、科技、产业高水平循环,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持续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关键核心技术的投资力度,充分发挥股权投资在财富管理、价值发现、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功能,支持本地创新创业企业快速发展,逐步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资本中心。
二、鼓励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发展(一)支持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苏州。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当年实际投资苏州区域非上市企业的累计投资额每满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且投资期限一年以上,给予符合本措施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苏州市政府引导基金、苏州市国有企业及下辖市、区引导基金或国资参与出资的,在计算奖励金额时,应当从投资苏州区域非上市企业的累计投资额中扣除苏州市政府引导基金、苏州市国有企业及下辖市、区引导基金或国资对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额)。
苏州市第三产业结构变动分析及发展对策

29.7
20.6
21.0
65.7
66.6
27.1
51.3
31.2
10.6
19.0
24.8
29.2
2004 13.6 58.8 27.6
%
2005 11.0 58.9 30.1
注: 数据来源: 见《苏州市统计年鉴 2006》。
收稿日期: 2008- 06- 20 作者简介: 孙淮中( 1985- ) , 男, 江苏淮安人, 硕士, 研究方向: 长三角经济发展研究。
行业运输邮电业商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事业教育文广业科研技术服务业政府团体19971436310723510076845910041107531998135630852443175774751026097719199912193293242316707458979094680200011563501272095933445962092689200110713553299081100942793608463920021001366428908010663958930746062003106133653312961120409873081714就业比重表3苏州市三产各行业占整个第三产业就业比重表表42003苏州市三产各行业优势指数表行业运输邮电业商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事业教育文广业科研技术服务业政府团体081137067215088097064034073130096340447097071064093082109074063124173150156097189105098113228114101087068104规模优势指数效率优势指数增长优势指数综合比较优势指数注
行业
运输邮电业 商饮业 金融保险业 房地产业 社会服务业 卫生体育事业 教育文广业 科研技术服务业 政府团体
苏州文旅产业发展趋势

苏州文旅产业发展趋势苏州作为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拥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近年来逐渐崛起为中国一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
随着旅游消费的不断升级和人们对文化体验的追求,苏州的文旅产业正在经历快速发展,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探讨苏州文旅产业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
一、苏州文旅产业发展概况苏州的文旅产业发展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对旅游业的重视,苏州的旅游资源得到了更大的发挥。
目前,苏州的文旅产业已经初步形成以古城区和各类园林为核心的旅游格局,包括拙政园、留园、沧浪亭等著名景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客。
然而,苏州的文旅产业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旅游资源集中在苏州古城区,导致旅游压力过大,游客流量过大,给城市的交通、环境等方面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其次,苏州的文旅产业中,旅游消费主要集中在景区门票和餐饮购物上,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体验项目的开发还比较薄弱。
再次,苏州的文旅产业发展比较依赖政府补贴和项目投资,市场化程度较低,对市场的敏感度不高。
二、苏州文旅产业发展趋势1. 旅游消费升级趋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精神文化需求的增加,旅游消费正逐渐从单纯的观光旅游转向文化体验、休闲度假和主题旅游等多元化发展。
这为苏州的文旅产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因为苏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古建筑,具备了打造文化体验型旅游目的地的优势。
苏州可以开发更多的文化体验项目,例如传统手工艺品制作、古建筑保护与修复技术展示、传统节日庆典等,吸引更多游客来体验和参与,提升旅游消费水平。
2. 旅游与科技融合趋势: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应用,旅游产业也开始与科技融合,开发了更多的智能化、数字化和虚拟化产品和服务。
苏州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智慧旅游导览系统、虚拟现实游览模拟器、无人机航拍景区等新兴产品,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
同时,苏州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游客的消费习惯和兴趣进行分析,个性化推荐旅游线路和产品,提供更优质的旅游服务。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苏府规字[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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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苏府规字[2016]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推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2日关于推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综合竞争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企业认定总部企业的认定,适用《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6〕2号)规定。
二、鼓励政策(一)总部企业落户补助。
2012年以后在我市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且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注册资本(指实收资本,下同)5亿元以上的,按注册资本给予3%补助;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按注册资本给予2%补助;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按注册资本给予1%补助。
补助分5年发放,每年补助20%。
单户本项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
经认定的本地现有总部企业,注册资本首次增资超过3000万元的,就增量部分分类参照享受补助政策。
(二)总部企业办公用房补助。
2012年以后在我市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且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其本部租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按年度租金30%标准,连续补助3年,最高补助面积综合性总部不超过1000平方米,职能型总部不超过500平方米;其本部新建或购置自用办公房产,按租房补助的同等标准给予补助。
(发展战略)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大力繁荣文化事业的同时,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根据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产发[2003]38号)和省、市政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建设文化强市的工作目标,就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明确文化产业在“两个率先”中的目标和任务第一条充分认识文化产业的战略意义。
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包括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以及艺术培训业等行业门类。
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服务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步骤,对全面建设文化强市,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第二条进一步明确发展苏州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围绕苏州“两个率先”,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文化强市的奋斗目标,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紧密结合,与贯彻发展先进文化要求、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与不断推进文化体制和机制创新紧密结合。
从苏州文化的实际出发,以发展文化产业为突破口,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探索把握苏州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苏州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充分发挥现代高新技术对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总结推广文化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开拓创新,逐步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
第三条苏州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全面贯彻实施《苏州市2001-2010年文化强市建设规划纲要》精神,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步伐,努力使我市拥有先进的文化设施、发达的文化产业、一流的文化精品、拔尖的文化人才、充满活力的文化体制、繁荣有序的文化市场、各具特色的城市文化环境、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
苏州夜间文旅产业集聚水平研究

苏州夜间文旅产业集聚水平研究作者:马雪琴来源:《旅游纵览》2022年第11期摘要:文章根据苏州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运用区位熵测度方法对江苏省苏州市6区4县市的夜间文旅产业集聚水平进行测算,结果显示,苏州大部分区市的夜间文旅产业集聚水平并不高,细分产业也存在发展不均衡的现象,同时对各区域产业集聚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在此基础上,从三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推动苏州夜间文旅产业集聚发展。
关键词:夜间文旅产业;区位熵;集聚水平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基金项目: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苏州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构建与发展研究”(2021SJA1571)。
2021年初发布的“十四五”规划中提到“扩大内需”,“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而当前,文旅需求总量紧缩,同时现有的文旅资源供给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发展夜间旅游有利于延长旅游时间,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旅游活动。
根据《2020中国夜间经济发展报告》,超过八成的受访者表示夜间文化需求、休闲需求、消费需求基本可以得到满足,报告还显示夜间旅游市场复苏对于本地夜生活以及假日市场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夜间旅游成为文旅市场创新供给、激发新需求的重要方式。
近几年各级政府发布了诸多政策文件,大力推动夜间消费区建设,而苏州2021年GDP全国排名第六,经济规模不容小觑,但是其夜间文旅产业与同等规模的其他城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旅游产业集聚对经济增长带来积极效应,同时也能带动产业升级,是产业结构的高级形式,所以对苏州夜间文旅消费集聚水平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与产业集聚相关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马歇尔最早进行全面研究,集聚的外部效益引发产业集聚;俄林(Ohlin)、胡佛(Hoover)、霍恩伯格(Hoheberg)、李斯(Lees)等人对产业集群进行了分类。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轻工业调整振兴计划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轻工业调整振兴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7•【字号】苏府[2009]112号•【施行日期】2009.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品工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轻工业调整振兴计划的通知(苏府〔2009〕112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现将《苏州市轻工业调整振兴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六月十七日苏州市轻工业调整振兴计划轻工业是一个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产业,它包括食品、造纸、家电、家具、自行车、日化、五金、塑胶、羽绒制品、皮革和工艺等10多个行业,是有效拉动内需极为重要的消费类为主的工业。
在我市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轻工业始终是一个重要的产业,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历史上曾经辉煌一时的“四大名旦”,其中三个都是轻工产品。
轻工业因具有“拉动内需,扩大出口,支撑就业,服务三农”的特征,所以对保障民生、扩大内需、维护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前,受金融危机影响,消费品市场需求下降,轻工产品出口受阻,产业发展环境严峻,轻工企业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为应对挑战,抢抓机遇,引导我市轻工业优化结构、提升层次,保持健康发展的态势,特制定本调整振兴计划。
计划期为2009~2011年。
一、发展现状(一)产业概况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企业转制、培育和引进,我市轻工业脱胎换骨,诞生了一大批民营和外资企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据统计,2008年全市规模以上轻工企业1868家,完成工业总产值1906.38亿元,同比增长10.61%,实现销售收入1866.26亿元,同比增长8.02%,产业规模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10.23%,占到全省轻工业的24.17%。
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苏州旅游度假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苏州旅游度假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13•【字号】苏发[2012]35号•【施行日期】2012.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苏州旅游度假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发〔2012〕35号)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关于推进苏州旅游度假区建设的意见》已经十一届市委第29次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9月13日关于推进苏州旅游度假区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市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度假区”)建设,根据《苏州旅游业全面提升计划》、《加快发展旅游业全力打造文化旅游城市实施意见》和《苏州市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订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目标,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项目引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快完善度假区的规划体系和公共服务功能,着力推进旅游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将度假区建设成服务业经济的开发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核心区、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的集聚区,通过度假区建设助推苏州旅游率先实现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根据“三区三城”目标关于“建设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游城市”的科学定位,紧抓文旅融合、项目开发、环境建设、质量提升等核心工作,到2015年,使苏州成为国内最具竞争力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到2020年,将苏州建成具备国际影响力的度假胜地。
二、主要任务(一)高起点制定度假区规划各市区要充分重视规划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指导作用,以国际化的眼光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度假区的规划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