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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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委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若干意见-科工安[2004]165号

国防科工委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若干意见-科工安[2004]165号

国防科工委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若干意见正文:---------------------------------------------------------------------------------------------------------------------------------------------------- 国防科工委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若干意见(科工安[2004]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各军工集团公司,委管各单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是新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国防科技工业各级领导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在全行业范围内宣传、贯彻,落实《决定》的各项要求。

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来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面完成军工任务,推进军工改革脱困工作顺利实施,促进国防科技工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来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进一步做好国防科技工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国防科技工业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各军工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行业、地区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集团公司和企事业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制定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完善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内设职能机构和工会、共青团组织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从不同的角度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思想深刻,内涵丰富。

认真学习掌握和全面贯彻《决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

为加深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决定》基本精神的理解,保证《决定》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决定》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联系,高度概括了安全生产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以及企业生存发展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干部职工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点思想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认清肩负的使命,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扎实实抓好工作,努力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

自觉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继续以体制、法制和队伍三项建设为重点,下功夫抓好强化政府领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依据《决定》提出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分别提出到2007年、2010年和2020年各个不同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预期目标。

真正把安全生产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共同推进。

发挥安全生产目标的导向、约束、激励和评价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实现目标而共同努力。

三、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完善监管体系。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以《决定》为依据,加强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指导督促其尽快建立能够独立履行《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职责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并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切实提高其权威性。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历史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历史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历史、现状和前景中国人大网www。

cn日期:2010-01—25浏览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一、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发展历史八十年代初期,煤炭行业事故持续上升,为此原煤炭部于1986年在全国煤矿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目的是通过质量标准化促进安全生产,认为安全与质量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讲安全必须讲质量。

有色、建材、电力、黄金等多个行业也相继开展了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2003年10月,国家安全监管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召开了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提出了新形势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内容,会后出台的《关于在全国煤矿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概念.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提出了在全国所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要求。

国家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均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

随后,除煤炭行业强调了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与质量管理相结合外,其他多数行业逐步弱化了质量的内容,提出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概念.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及作用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分析生产安全风险,建立预防机制,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并持续改进、完善和提高,使企业的人、机、环始终处在最好的安全状态下运行,进而保证和促进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进入以重工业快速发展为特征的工业化中期,工业高速增长,加剧了煤、电、油、运等紧张的状况,加大了事故风险,处于事故易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很大。

如何采取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企业实际的安全监管方法和手段,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以有效控制并稳定好转,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命题之一。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解读(201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解读(2011)

出台背景
2 工作现状——政府安排部署,总体指导工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 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 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生产许 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 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予以关闭。

出台背景
2 工作现状——针对行业特点,加强制度建设
企业 安全 生产 标准 化系 统
煤矿 危险化学品 金属非金属矿山 烟花爆竹 机械制造 冶金企业 建筑施工
其他
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水
通用规范、氯碱、合成氨、硫酸、电石、溶解乙炔、涂料
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小型露天采石场 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基础管理、设备设施安全、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 炼钢、炼铁、轧钢、烧结球团、焦化、铁合金等单元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随后,除煤炭行业强调了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与质量管理相结 合外,其他多数行业逐步弱化了质量的内容,提出了安全生产 标准化的概念。

出台背景
2 工作现状——政府安排部署,总体指导工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4〕2号) 《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安监管政法字〔2004〕62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出台背景
2 工作现状——政府安排部署,总体指导工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 发〔2010〕23号)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 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 和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 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评评价,评价结 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 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安全标准化的由来及标准

安全标准化的由来及标准

一、标准化的由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国家机关的改革,要求企业要依法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或监督不力,有些企业在工作中仅仅把“安全第一”放在口头上,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获取短期、局部的经济利益,从而造成事故频发。

有相当一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没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有的即使有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也只是应付检查、做表面文章,未落实到实处。

许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多年不修订,满足不了不断变化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安全要求。

有的企业没有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造成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管理事故不断发生。

有的企业在新、改、扩项目中,不按国家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致使项目建成后就先天不足,留下重大事故隐患。

等等。

面对这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必须推行现代化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安全标准化。

国务院及有关领导的要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制定和颁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监总局制订了贯彻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管政法字[2004]62号文)黄菊副总理在国务院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制订颁布各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指导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标准,推动企业安全质量管理上等级、上水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对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2004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江苏省、山东省的4市26个试点单位进行了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初步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得到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生产经营秩序和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趋于稳定好转。

但是,目前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道路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保障体系和机制不健全;部分地方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队伍建设以及监管工作亟待加强。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尽快实现我国安全生产局面的根本好转,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

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付出持续不懈的努力。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1. 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安全生产治本之策,指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3。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4)《工伤保险条例》(5)《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1号)(6)《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7)《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8)《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318 -“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9)《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字〔2004〕71号)(10)《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安监管人字〔2004〕133号)(11)《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6〕225号)(12)《安全评价通则》AQ8001(13)《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161(14)《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 11652(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1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1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安全规范》GB 50058(18)《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0631(19)《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GB/T 10632(2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4. 管理方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是运用科学、系统、规范、标准的方法,采用计划(P)、实施(D)、检查(C)、改进(A)动态循环的模式,实现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规范高效,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绩效.5。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2004(000)008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国发[2004]2号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总页数】5页(P12-16)
【作者】无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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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思想深刻,内涵丰富。

认真学习掌握和全面贯彻《决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

为加深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决定》基本精神的理解,保证《决定》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决定》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联系,高度概括了安全生产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以及企业生存发展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干部职工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点思想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认清肩负的使命,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扎实实抓好工作,努力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

自觉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继续以体制、法制和队伍三项建设为重点,下功夫抓好强化政府领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依据《决定》提出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分别提出到2007年、2010年和2020年各个不同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预期目标。

真正把安全生产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共同推进。

发挥安全生产目标的导向、约束、激励和评价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实现目标而共同努力。

三、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完善监管体系。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以《决定》为依据,加强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指导督促其尽快建立能够独立履行《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职责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并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切实提高其权威性。

工矿企业较多、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乡镇,也要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业监管人员。

通过努力,尽快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四、巩固和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全国统一、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建立,有力地促进了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现行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既吸收借鉴了国外先进经验,又符合我国的国情和煤炭行业的实际情况,应当按照《决定》的要求,不断予以完善和巩固。

要进一步理顺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管理和监察执法的关系,明确职责权限;改进执法手段,解决好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权威性不够、“执行难”等问题;努力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增强监察执法队伍的凝聚力。

五、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又一个突破性进展,也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后查处向源头管理转变,进而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得力措施。

要大力宣传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必要性,宣传安全生产许可的基本要求,为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加快制定出台《条例》的实施办法,规范许可证的审查、颁发和日常管理工作。

搞好对各类企业安全状况、安全生产条件的摸底调查和评价,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打下基础,争取在较短时间里,完成现有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业务培训,所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干部特别是与安全生产许可业务直接相关的人员,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掌握行政许可工作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防失职渎职现象。

通过贯彻实施《条例》,把住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关口。

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六、建立完善并用足用好各项经济政策,强化经济政策的导向、保证和促进作用。

经济政策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保证和促进作用。

要认真学习掌握《决定》提出的企业提取安全费用、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经济政策,切实了解相关的政策取向、基本内容和主要作用,为正确运用这些政策奠定思想认识基础。

三项经济政策建立在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一些地方已经做出了成功的探索并取得了成熟的经验。

要以《决定》为依据,使这些做法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

各地区、各单位可以按照《决定》的精神,在《决定》已经明确的政策取向和原则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定和出台一些地方性政策。

通过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和促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投入,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七、充分认识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的必要性,落实年度控制指标。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的建立,实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量化考核,强化了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是科学的和行之有效的。

2004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已经下达。

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可以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主要控制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适当增加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水上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死亡控制人数、民爆产品千吨死亡率等指标;同时围绕组织领导、机构体系建设、隐患治理、从业人员培训等,提出一些具体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控制指标体系。

要对控制指标进行分解,以各级安委会的名义,分别下达到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各个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包保责任制,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围绕实现控制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逐级抓好落实。

要切实加强过程控制,对各项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把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对相关部门、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以及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探索和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对实现控制指标的要予以重奖,未能实现控制指标的要予以处罚,形成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

八、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强化企业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在全国各类企业普遍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落实企业责任主体的基本途径。

各地区、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决定》的要求,立即作出安排部署,明确本地区、本单位这项活动的方法步骤和具体内容。

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大企业对开展这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抓好典型,发现和培养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样板矿井”、“样板工厂”、“样板站段”等,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

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依法整顿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将企业各方面、各岗位的安全质量行为都纳入法治轨道;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和深层次问题,把整治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与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结合起来,选择基础工作比较扎实、积极性较高的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示范工程试点,率先采用科技含量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九、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和巩固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顿治理非法开采、违法违章生产经营现象,是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的主要途径。

各部门、各地区和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和提出下一步深化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死灰复燃,巩固和发展一个时期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

十、贯彻“科技兴安”战略,实施安全科技五项战略性起步工程。

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决定》的要求,把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工作切实摆到重要日程上来。

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为依据,抓紧提出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科技工作计划,明确“十五”中后期和“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发展的基本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保障措施。

围绕煤矿瓦斯综合防治、运输车辆安装监测仪、安全信息网络、安全科技示范、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等五项战略性起步工程,研究采取相应措施。

继续认真贯彻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全面推广煤矿瓦斯和“一通三防”集中监控、数字化监控经验。

运输车辆安装监测仪工作要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各省(区、市)都要选择一两个市(地)以及道路交通运输重点企业进行试点。

在培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方面,要在立足当前,继续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地方政府领导、部门领导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的同时,着眼未来,加强与国家及地方教育部门、大中专院校的协作,积极探索发展安全生产普通高等教育和安全学科建设的新路子。

十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

根据《决定》精神,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统一部署,统一实施。

要抓住目前的有利时机,运用各种方法和途径,加大力度,扩大声势,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新热潮。

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内容,改进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力求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更好的效果。

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尽快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课,以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识灾、防灾和救灾能力,拓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领域。

要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城市社区安全文化建设为重点,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强化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十二、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按照《决定》提出的工作格局要求,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调动好、运用好、协调好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发挥对同级政府的参谋作用,积极出主意、想办法,经常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挥对同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作用,促进各部门、各方面的配合协作;发挥对下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指导督促作用,推动地方人民政府解决好体制、机制和投入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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