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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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2.18•【字号】浙政办发[2004]15号•【施行日期】2004.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报送紧急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省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紧急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

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处置,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有利于省领导迅速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件。

各地、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紧急信息及时报送制度。

一旦发生紧急突发性事件,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时限上报信息:凡发生在市区或县城的紧急突发性事件,必须在3小时内将信息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非工作时间报送省委、省政府值班室,同时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凡发生在乡镇或乡镇以下地区的,必须在4小时内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非工作时间报送省委、省政府值班室,同时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对特别重大的,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并及时报告后续情况。

紧急信息报送范围和标准详见附件。

三、进一步明确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

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办公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紧急信息的报送工作,并由办公室(厅)主要领导负责签发紧急信息,特别重大的紧急信息应由政府或部门主要领导签发;紧急信息报送必须真实、准确、及时。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13•【字号】榆政办发〔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切实解决信息报送责任不清、渠道不畅、质量不高、报送迟缓等问题,确保及时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妥善处置重大紧急事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紧急情况信息报送主体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本区域、本部门、本行业重要情况和紧急事件信息报送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重要紧急情况报送“主渠道”的功能作用,坚决杜绝迟报、压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向上一级政府报送重要紧急情况信息,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报送的信息负责。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重要紧急情况信息。

市政府总值班室作为全市政府系统重要紧急情况信息中转枢纽,负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报送重要紧急情况信息,传达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的职能部门、具体科室和责任人,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二、加强规范重要紧急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信息质量(一)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时限规定。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首报意识,确保重要紧急情况信息首接首报。

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和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发生后,事发单位要在30分钟内向事发地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报告;事发地政府要在接报后30分钟内向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事件概况;事发地业务主管部门要在接报后30分钟内向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事件概况;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信息进行汇总、核实、研判,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事发地政府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信息报送到市政府总值班室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信息工作是党委、政府掌握情况、了解实情的“窗口”、沟通内外的“桥梁”和联系上下的“神经”,也是促进科学决策和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质量,逐步实现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分析形势、发现问题、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信息工作是政府政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领导机关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领导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依据。

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的报送工作,做到信息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有成效。

要将工作责任心强、政治思想坚定、有培养前途的同志安排到信息工作岗位上锻炼;信息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发挥作用,积极报送有价值信息。

为了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抓好以下三点:一是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

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确定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并指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名单于4月底前报党政办)。

二是强化对信息工作的考核。

把信息工作纳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激励机制,形成人人都当信息员,齐心协力抓信息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是努力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

各村(社区)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各单位、各部门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

二、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信息的采编要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掩饰、不做假。

反映情况要准确,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认真做好核实工作,务求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情况清楚。

提供信息要全面,既要有经验做法,又要有对问题的反映,既要报喜又要报忧。

特别要善于抓住那些带有方向性、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讲真话、报实情。

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52号

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52号

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52号2012年5月18日)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为切实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信息报送责任,现将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通知如下:一、信息接收单位。

电监会总值班室是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信息的第一接收单位,事故事件信息应当统一及时报送至电监会总值班室(电话:************传真:************)。

二、信息报送单位及时限。

事故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电监会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接到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送至电监会总值班室,报送的信息应当经过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同志核定。

三、信息报送内容及方式。

信息报送应当采取书面方式上报,具体报送内容和格式按照《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报送效率,首次书面报告应当简明扼要,不具备书面报送条件的可先通过电话立即报告,随后提交书面报告。

信息报告后又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四、事故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组织或配合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并在调查报告经批复或同意后5日个工作内报送至电监会。

五、各单位应当根据本通知和电监会关于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单位信息报送制度,理顺信息报送流程,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和信息报送的及时和准确。

重庆市林业局宣传信息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林业局宣传信息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林业局宣传信息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正文:
---------------------------------------------------------------------------------------------------------------------------------------------------- 重庆市林业局宣传信息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系统的信息报送,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重信息时效。

各单位要充分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要有敏锐、强烈的时效意识,做到快速撰稿、快速审核、快速上报。

二、保证信息质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报送信息的质量,上传信息做到标题简明、主题鲜明、文字精炼、突出新意。

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展示工作,宣传成果。

三、确保信息数量。

各个单位要求每周至少报送两条信息。

信息报送邮箱:**************
联系人:王太奇戴维力
联系电话:89187613 89187835
市林业局宣传信息处
二OO二年五月二日
——结束——。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分公司、各项目公司(部)、公司各部门:信息是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成绩、促进上下沟通、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方式和快捷渠道。

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工作力度,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有价值的参考。

在公司主要领导的关心下,中原高速手机报已开通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不断提高,为手机报的成功试运行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素材,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少数单位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信息数量达不到要求,报送不及时,质量有待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信息报送数量。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公司已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报送数量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1),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任务分解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各运营管理分公司要指定1至2名专(兼)职人员并于5月16日前报公司备案,负责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的手机报信息报送,每日16点前至少报送1条信息(过时不再采用),用于中原高速手机报采编,保证信息报送全年不断档。

二、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

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紧急突发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上报,一般不超过半小时,并持续跟踪,每隔2小时反馈一次后续情况。

各级领导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以及重要活动、学习培训、交流考察等内容的信息,务必当日上报。

反映工作成效、经验类的信息,由上报单位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上报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一个工作日。

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的信息,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登陆信息系统补报,以便统计、存档。

三、提高信息质量。

要按照“全面、准确、规范”的原则,加强调研,精心采编,层层把关,进一步提高信息编辑水平和信息质量。

一要做到信息主题突出、要素齐全、条理清楚、言简意赅,内容要真实可靠、客观公正、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既不夸大事实,也不掩盖问题。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10•【字号】泰政办字〔2015〕42号•【施行日期】2015.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5〕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全面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在服务决策中的作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选题研究,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一)加强选题研究。

把信息选题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围绕领导的关注点、问题的关键点、工作的闪光点、群众的期盼点遴选信息题目,进行深入挖掘,使政务信息更加贴近领导决策、贴近工作一线,始终保持正确的工作方向。

各县(市、区),列入A类考核对象的部门和单位(见附件),每周一上午10点前都要向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提报1-3条有价值的信息题目,其他部门要积极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线索,市政府办公室会商定题后,确定信息报送重点。

提供的信息题目形成信息上报,并经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办信息刊物采用后,除采用得分外,每条信息题目另加3分。

凡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约稿报送的信息,除对上报送外,择优在《政务信息专报》、《要情快报》或《泰安政务信息》中采用。

(二)提高信息质量。

坚持以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调整工作重点,突出经验类、问题类、建议类等调研类信息的报送,全面提高报送质量。

经验类信息通过总结归纳,能够提炼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便于面上工作推进;问题类信息着眼于政策制定、制度设计、配套措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研判,透过表象看本质,把问题总结出来、反映上去,为完善政策、修订制度、推进落实提供依据;建议类信息遵循发展规律,用敏锐的视角和超前的思维,作好上级政策和本地实际结合的文章,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便于指导工作开展。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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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
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momo集团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当前信访稳定严峻形势,及时准确获取信访稳定信息,妥善处置信访问题,最大限度降低信访问题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信息报送工作。

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需及时报送的重大信访稳定信息范围。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30人以上集访或5人以上集访;(2)参与人数在20人以上且越级上访;(3)未经批准组织有影响的集会、请愿、示威、游行、罢工;(4)在上访过程中出现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5)在互联网或媒体上散布负面影响的信息;(6)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公司形象的重要苗头性、倾向性信息。

二、加强对信访稳定信息的收集。

各单位要重视和强化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及时掌握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的情报线索和行动性信息,重点搜集可能对公司稳定产生影响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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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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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公司、各项目公司(部)、公司各部门:
信息是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成绩、促进上下沟通、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方式和快捷渠道。

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工作力度,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有价值的参考。

在公司主要领导的关心下,中原高速手机报已开通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不断提高,为手机报的成功试运行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素材,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少数单位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信息数量达不到要求,报送不及时,质量有待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信息报送数量。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公司已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报送数量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1),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任务分解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各运营管理分公司要指定1至2名专(兼)职人员并于5月16日前报公司备案,负责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的手机报信息报送,每日16点前至少报送1条信息(过时不再采用),用于中原高速
手机报采编,保证信息报送全年不断档。

二、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

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紧急突发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上报,一般不超过半小时,并持续跟踪,每隔2小时反馈一次后续情况。

各级领导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以及重要活动、学习培训、交流考察等内容的信息,务必当日上报。

反映工作成效、经验类的信息,由上报单位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上报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一个工作日。

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的信息,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登陆信息系统补报,以便统计、存档。

三、提高信息质量。

要按照“全面、准确、规范”的原则,加强调研,精心采编,层层把关,进一步提高信息编辑水平和信息质量。

一要做到信息主题突出、要素齐全、条理清楚、言简意赅,内容要真实可靠、客观公正、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既不夸大事实,也不掩盖问题。

二要从收发传递信息转变为收集处理信息,从一般情况反映转变为深度信息报道。

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展开调查研究,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信息。

三要围绕建设“美丽中原”、规范管理提升活动等重点工作采编信息,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绩和新经验。

四要及时报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路域经济开发项目的重要工程节点、重要时间节点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计划。

五要严格审核把关。

各单位、各部门上报信息须经
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自行存档后方可上报;对未经审核上报的信息,由单位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对该信息发布后可能造成的影响负全责。

四、加大奖惩力度。

为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公司对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每月通报、季度考核、年终奖惩”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在完成每月信息报送任务的基础上,每被公司、集团、省交通运输厅、国资委、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采用一篇信息,公司将给予信息人员相应的稿酬:公司采用1条30元,获领导批示增加30元;被集团、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采用1条50元,获领导批示增加50元;省部级单位采用1条100元,获领导批示增加100元。

信息稿酬上不封顶,被多家单位同时采用或获各级领导批示的信息,稿酬按上述最高标准计算。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完不成当月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和部门,特别是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未能上报信息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错报、瞒报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紧急突发事件的单位和部门,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给予处理;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或连续三次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未能上报信息的单位,取消其单位或部门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信息工作的考核将与公司的月度、季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将纳入到公司年度考核中,与各单位、各部门绩效挂钩。

五、严格考核评比。

公司将对信息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满分100分(占公司考核比重的5%),具体要求和分值如下:(一)信息工作基本要求及分值标准
1、有专兼职的信息工作人员、信息组织管理机构、主管部门和完善的基层信息网络。

(10分)
2、有健全的信息工作制度及奖惩管理办法等。

(10分)
3、能及时上报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工作信息,做到常规信息、重要活动、领导检查、重要会议及工作部署等信息24小时内报送,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紧急突发事件半小时内报送,无信息迟报、漏报、错报、瞒报现象。

(20分)
4、有健全的信息工作档案资料。

(5分)
5、信息工作人员配备有基本的信息工作工具,如:照相、录音等相关器材。

(5分)
6、有年度工作信息计划,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信息工作座谈会,组织不少于1次的信息工作教育培训。

(10分)
7、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信息采用数量任务。

(35分)
8、能认真遵守信息工作保密制度,对涉及公司或部门管理机密的信息内容不外传、不泄露。

(5分)
(二)信息工作考核扣分原则
1、无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扣5分。

2、无信息组织机构和主管部门,扣5分。

3、管理分公司未建立完善的基层信息网络,扣5分。

4、没有制定专门的信息工作制度或奖惩管理办法等,扣5分。

5、重要信息(重要活动、领导检查、重要会议及工作部署等信息)未在24小时内报送的,扣5分。

6、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紧急突发事件未在半小时内报送的,扣15分。

7、信息报送内容出现严重错误(如:数据不实、内容虚假等),扣10分。

8、重要信息没有及时报送,出现漏报、瞒报现象,扣15分。

9、信息工作人员没有配备有基本的信息工作工具,如:照相、录音等相关器材,扣5分。

10、没有制定年度信息工作计划,扣5分。

11、没有按要求组织开展信息工作座谈会和信息工作教育培训,扣5分。

12、不能按要求完成信息采用数量任务,每少一篇扣5分。

13、信息工作纪律性不强,对公司不便公开的信息内容,随意外传、泄露,扣5分。

14、其他未列入扣分内容的情况,视情节严重扣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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