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热门城市:青岛律师甘肃律师烟台律师广东律师威海律师盐城律师浙江律师承德律师阳江律师淮南律师大家可能都知道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内容较多,如今的法律体系也越来越完善了。
因为这些众多的法律条文让我们的社会变得尽然有序。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众多的法律分类中包括有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等。
那么,大家有了解过行政法吗?▲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定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
基本原则的作用主要是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指导行政法的统一适用和解释,弥补法制漏洞。
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国家立法性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二是行政法学理论的阐述。
法学理论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阐述注重反映人们对一般规律的认识,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法学著作对基本原则的表述会有所不同。
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因此,这两种来源会在一定程度达达到统一。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以下几个: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
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合法行政原则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行政制度上的体现和延伸。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的从属性。
宪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这样就从根本法上解决了国家行政权力来源的合法性问题。
宪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行政法是指规定和管理行政活动的法律体系,是公共法的一个重要分支。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规范行政活动的准则和原则,是行政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我国行政法的首要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宪法优先原则:我国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和原则。
行政机关必须在宪法的框架下行使职权,确保宪法在行政活动中的优先性。
2.法治原则: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基石,行政法必须遵循法治原则。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法行政,遵守法律的制约和规范,不能随意滥用职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3.公正正义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尊重公民的平等权利,依法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的决策和行为必须公正合理,不能违背正义原则,保证行政活动的公平正义。
4.制度法治原则: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进行制定和实施。
行政机关不得凭个人意志或主观判断行使权力,而应该依照严格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保障行政机关的决策和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限制原则: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各种限制,政府不能滥用职权和权力。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公益、合法性、程序正义等原则,不能滥用职权、违法行使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范围行使职权。
6.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活动必须增加公众参与,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行政机关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时应该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公众有权利参与政府的决策过程,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保障公民对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7.保护权益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该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尊重公民和组织的人身权利、财产权益等基本权利。
行政机关应该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确保行政活动的公平正义和法律效力。
上述是我国行政法的首要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构成了我国行政法体系的基本框架,也是行政法调整和规范行政活动的重要准则。
在实践中,我们要坚守这些基本原则,确保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行政法基本原则

原告所指称的执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39条。 仅在原则上规定了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的手段,并没有 明文规定任何具体的处罚内容和幅度。因此,不能以此 为依据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所以执勤交警的处罚依 据只能是市政府所发布的“禁摩令”。 那么“禁摩令”的合法性就成了本案的关键。从法理上来
1.依法行政原则.
1.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2.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2.行政公开原则.
3.越权无效原则.
3.行政公正原则.4.信赖保护原则.4.行 Nhomakorabea公平原则.
5.比例原则.
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学者论述,行 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四项
合法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 (又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 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 诚信原则 高效原则
是对 公民通行权利的限制。《立法法》规定凡与人民基本权利 有密切关系的实现,尤其对公民权利进行限制的事项,应 当由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定。
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看,尚未有禁止或者限制摩托车的
规定。长沙市政府发布的“禁摩令”有两种可能的效力层 级,
一种是普通的规范性文件,一种是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地 方政府规章。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普通的规范性 文件是无权设定行政处罚行为的。那么地方政府规章有没 有权力制定一个普遍性的限制公民权利的规定呢?
【法律问题】 本案中执法人员对金键康驯养的31只果子狸进行宰杀和 销毁的行为是否合法? 【参考结论】 执法人员的宰杀和销毁的行政行为超越了法定职权,属 违法行为。行政主体应当依法赔偿此行为给当事人造成 的损失。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简答题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简答题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遵循的基本原则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对于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本文将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法上主体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必须遵守合法的原则。
具体来说,合法性原则包括:1.法律至上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
2.程序合法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必须遵循合法的程序,包括制定行政措施、进行调查、作出决策等程序。
3.公开透明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必须公开透明,及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有关行政管理活动的信息,以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了解行政管理情况。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行政法上主体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应当遵循公正的原则。
具体来说,公正原则包括:1.平等对待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平等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2.补偿公正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理的补偿,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程序公正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必须遵循公正的程序,确保行政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法上主体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应当追求效率的原则。
具体来说,效率原则包括:1.简化程序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
2.合理使用资源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合理使用资源,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3.合理分工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提高行政效率。
以上就是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相关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对于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体系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其基本原则是用以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维护公众权利和利益。
下面从六个方面,依次概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权力责任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行政机关行使的权力必须有民法法规的明文规定,并且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定的权限范围。
同时,行政机关必须对损害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违反法律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二、亲民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最亲民的行政方式,了解民众的合法诉求,建立和谐的行政关系,实现政府和公民之间良好的沟通和交流。
三、公平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歧视他们,也不得基于种族、性别、出生地、政治信仰、宗教信仰和社会地位等差异片面地待遇。
四、合理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应当时刻遵守合理原则,除遵守司法审慎等正当性施行规则限制外,不得把政府机关的权力滥用、延伸到不应有的范围。
五、规则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规则进行行政活动,不得以任意的行为、欺诈、职权滥用侵犯公民等方式无视法律。
六、审慎原则。
对公民、法人、个体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政府行政机关在保护公民合法利益的同时,也应当尊重合法权利、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利益,不得恣意践踏公民合法利益。
以上就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机关为保证行政公正性所必须遵守的原则,是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参考依据。
政府及其行政机关应当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原则,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行政正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彻于行政法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现的基本准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既包括行政法的实然状态的原则,又包括行政法的应然状态的原则。
包括以下原则:行政法治原则、适度性原则、互动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
基本原则可以是成文的,也可以是不成文的,在法律规范空白和出现漏洞的时候,作为共同理念可以弥补法律的不足;任何行政法律规范及其实施都不得与其相抵触[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既要体现行政法的应然状态,又要体现行政法的实然状态,而行政法的应然和实然不过是政府与公民关系或者说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的理想和现实的反映,同时行政法又要承担规范和改造现实以一步步向理想趋近的责任。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第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基础性规范”,是产生其他具体规则和原则的规范。
第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高度抽象的并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的规范。
第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普通性规范,它对行政关系进行整体的宏观的调整、规范。
第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导、调整整个行政执法行为,而且指导和调整行政法的整个立法行为。
第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仅对行政法的立法、执法起宏观指导作用,而且在一定的场合也直接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
二、行政法的原则如何理解(一)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或称合法性原则,是各国行政法的共同理念或基本原则,其基本含义在于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或者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其要求为:职权法定(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或授予);法律优先(又称为消极的依法行政,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民意代表机关制定的法律相抵触,即法律优先于行政);法律保留(又称积极的依法行政,具体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法律无明文授权即无行政);(二)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不仅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而且要求行政行为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是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体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石,它们对于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第一、法定原则。
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并且必须依法行使。
法定原则的核心是合法性原则,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
第二、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依法公正、客观、中立,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第三、合理原则。
合理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合理、适当、必要。
合理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符合合理性标准,即行为目的合法、行为内容合理、行为方式适当。
第四、效益原则。
效益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
效益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政策、制定行政措施时要考虑到社会的整体利益,确保行政行为的效果最大化。
第五、权利保护原则。
权利保护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权利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注重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责任追究原则。
责任追究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追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要承担起责任,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确保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分别是法定原则、公正原则、合理原则、效益原则、权利保护原则和责任追究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行政法是指研究行政组织和行政行为法律规范的学科,它对政府行政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和约束,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在行政法律体系下对行政行为进行管理和评价的依据,适用于各级政府机构以及行政行为的实施。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法治下行政活动的基本保障,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行政法领域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
它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即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
合法原则的核心内容是权力的合法性、行为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合法性。
2.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公正、公平、公开、公开透明。
公正原则的核心内容是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公平决策和公平裁决。
3. 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是行政法中的重要原则之一,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原则的核心内容是利益平衡、公共利益优先和权益保护。
4.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行政法中一个重要的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尊重和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
自由原则的核心内容是自由权利的保护、自由竞争和自由选择。
5. 适度原则:适度原则是行政法中的一个基本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适度,既不过度干预,也不过度放任。
适度原则的核心内容是行政行为的限制、行政行为的适度干预和行政行为的风险控制。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供了明确的底线和原则约束,保证了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共利益性、自由性和适度性。
同时,基本原则也为公民和社会组织提供了法律保障,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用。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共利益原则、自由原则和适度原则进行行政行为的判断和处理。
同时,行政机关还需要注重程序正当性和证据合法性,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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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教材将其分为两类:
• 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 • 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
2.1 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
• • • • • 依法行政原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越权无效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 比例原则
2.1.1 依法行政原则
• 定义:
– 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当依法而为,受法之约束。
• 德国:
– 法律创制、法律优越、法律保留。
• 我国:
– – – – “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 包括法的原理、原则 包括行政管理法、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 政府行为需依照以上法律执行
2.1.2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 理论依据:
– 天赋人权,个人基本权利先于政府而存在 – 包括:生命、自由、财产
• 具体要求:
– – – – 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人格 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自由 不得侵犯公民的政治权利 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
定义: – 是指导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 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形成和确定: – 是在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历史中形成,并由行政法学 者概括归纳出来的原则。
• • • • • 英国的自然正义与越权无效原则; 美国的分权主义与法治主义原则; 法国的行政法治的原则; 德国的合法性原则与比例原则; 日本的法律保留、法律优先、司法救济原则等。
2.2.2 行政公开原则
定义:
– 行政活动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都应当公开。
要求:
– 行政立法和行政政策公开 – 行政执法行为公开 – 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行为公开 – 行政信息、情报公开
2.2.3 行政公正原则
• 定义:
– 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平等对 待行政相对人。
• 要求:
– – – – – 依法办事、不偏私 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断 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 不单方接触 不在事先未通知和听取相对人陈述、申辩意见的情况 下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
2.1.5 比例原则
• 定义:
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 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实现两者的平衡。
• 要求:
负担性行政行为的必要性 获得的公益 >损害的私益,比例性 行为方式上选取对相对人损害最小的一种
2.2 行政法的程序性原则
• • • •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行政公开原则 行政公正原则 行政公平原则
案例:尹建庭诉株洲市教育局案
2001年4月3日,原湖南株洲二中教师尹健庭 在教案中提出“读书是为挣大钱娶美女”的观点, 被媒体披露后,舆论哗然。2001年8月28日,株洲市 二中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报省教育厅同意,按照 《教育法》第37条规定,对尹健庭实行解聘。8月31 日,株洲市教育局发《情况通报》:同意株洲二中 对尹健庭实行解聘,并规定株洲市(含五县四区) 内的所有学校不聘尹健庭当教师。尹健庭认为株洲 市教育局的处理不合法,于2002今年1月向株洲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株洲市教育局,要 求撤销“限聘”的处理意见。2002年5月15日,法院 正式受理此案。 2002年8月8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 院对尹健庭不服株洲市教育局“限聘”一案做出一 审判决:撤销株洲市教育局文件中“株洲市(含五县 市区)内所有学校不聘尹建庭当教师”的处理意见。 问题:试用行政法基本原则评述此案。
2.2.1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 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
– 任何人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 任何人在受到不利处分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听证或 其他听取意见的机会
• 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
– 宪法修正案:任何人未经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 自由或财产。
• 我国:
– 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 – 说明理由 – 听取陈述和申辩
2.1.3 越权无效原则
• 英国—行政法的核心原则:八类 • 我国:
– 无权限 – 级别越权 – 事务越权 – 地域越权
2.1.4 信赖保护原则
• 定义:
– 指政府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 变更、不得反复无常。与民法中“诚信原则”相似。
• 基本要求:
– 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和经法定程序不得 随意撤销、废止或变更。 – 授益行为,即使违法也不得随意撤销。 – 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改变,利益权衡之后再决定 是否撤销。 – 因撤销而对相对人造成损失,非相对人过错的,应赔 偿或补偿。
案例:如此处罚是否妥当
某县食品卫生检验所为了加强对本县餐饮行业 的管理,保护本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发出公告,要求 本县管辖区域内的所有饭馆要保持卫生,所有饭馆内 不允许出现苍蝇、老鼠等有害动物,否则将根据《食 品卫生法》地41条的规定进行处罚(《食品卫生法》 41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 合卫生要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处以500 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吊销卫生许可证。)公告发出后,卫生执法人员进行 检查,方法是按照饭馆内检查出的苍蝇或者老鼠的数 量计算罚款数额,每只苍蝇或者老鼠的罚款数额是5 0元,餐馆人员对这种卫生检查的方法很有意见。 问题:适用行政法基本原则评论该案件。
第二讲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 法律原则
• 第一层次:
– 一般法律原则:如平等原则
• 第二层次:
– 部门法的原则:如行政法上的行政合法性原则
• 第三层次:
– 部门法中某一领域的原则:如行政组织法上具体法律的原则:如《行政复议法》上的全面审 查原则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案例:工商局如此收费罚款
1996年,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某国道上设卡 拦车收费,并自行制定了有关罚款的标准的文件, 某自治区石油管理局的一辆轿车被拦住后,某市工 商局以手续不全为由要求司机交纳罚款,否则不予 放行,司机要求与所在单位交涉,并表明没有足够 的现款可交,工商局遂下令扣押车辆,但没有出具 有关车辆的清单,数日之后,司机缴纳了罚款,但 发现返还的小轿车已经被使用过,油漆多出划伤, 车内的工具也不翼而飞。 问题:某市工商局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行政法 的基本原则,请你谈谈你对此事的法律观点。
2.2.4 行政公平原则
要求:
– 行政行为应平等对待相对人,不歧视
案例:
–2001年12月23日,四川大学法学院1998级学生蒋韬看 到《成都商报》上刊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 行员启事》,其中第一条“招录对象”规定:“2002年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历的经济、金融、计算机、法律、人力资源管理、 外语等专业的学生。男性身高在168公分、女性身高在 155公分以上,生源地不限。”蒋韬认为成都分行的上 述规定,是对包括自己在内的仅因身高不符合上述条 件的报名者的身高歧视,侵犯了原告享有的宪法赋予 的担任国家公职的平等权,遂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