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新桥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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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之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之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之通风系统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之通风系统管理制度矿井通风系统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

矿井必须有进风井、回风井、功能完备的通风网络,回风井口地面必须安装满足生产需要的矿井主通风机。

不允许两个矿井共用一个进风系统,或一个回风系统。

不允许两个矿井通风网络互相连通。

发生上述情况要采取积极分开的和安全措施,报总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2、矿井设计,或改扩建设计,延伸设计。

必须同时做出一通三防设计。

通风设计必须作到通风网络合理,风量必须满足生产需要,井巷断面足够,选用经济风速,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性能稳定,主要通风机工矿点始终保持高效率。

矿井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超温地点必须有制冷降温设计,配齐降温设施。

矿井应具有完备的地温资料,地温梯度或地温率。

等温线图等。

3、矿井通风系统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

如需改变设计要报告总公司总工程师和设计部门批准。

报告申明改变设计的理由,对通风系统和今后生产的影响。

4、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包括通风网络增加、减少分支,改变分支风流方向,改变分支风阻。

主要通风机更改型号,改变转数,增减叶片数目及安装角度。

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

设计中说明通风网络的风流、风压的变化,如何调整矿井主要通风机,制定那些安全措施,需做哪些工程及其产生的效果。

报总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报总公司煤矿监察局备案。

5、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

该工作每年八或九月份进行一次。

按开滦总公司风量计算细则的要求计算矿井总风量。

有哪些瓦斯大的工作面(瓦斯大于0.4%)和重点工作面。

串连通风工作面。

风量不足如何整顿、治理等。

写出风量核定报告,报总公司生产部通风室备案。

6、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风井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箕斗提升井兼作回风井时,井上下装、卸载装置和井塔(架)必须有完善的封闭措施,其漏风率不得超过15%,并应有可靠的防尘措施。

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回风井时,井筒中的风速不得超过6m/s,且必须装设甲烷断电仪。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3篇)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3篇)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矿井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规范矿井通风工作,提高矿井通风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的通风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通风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预防和控制矿井通风安全风险,加强对通风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矿井通风管理要遵循科学技术发展和管理创新的原则,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高通风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矿井通风管理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的宣传教育,提高通风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

第二章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第六条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要求,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确保其操作正确、灵活和可靠。

第八条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做到“定期检查、定期维护、随时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年度检查和维修工作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条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更新老化设备,保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矿井通风计划和控制第十一条每个矿井都应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通风计划,详细规定通风系统的设计参数、操作流程和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矿井通风计划的编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应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工程布局和作业要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三条矿井通风计划要根据矿井作业情况进行调整和改善,确保通风系统的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矿井通风计划的执行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要严格按照计划操作,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五条矿井通风计划的执行要注重监测和控制矿井通风系统的指标和参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矿井通风安全风险管理第十六条矿井通风管理要强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通过科学的方法确定和评估通风系统的安全风险。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通用6篇)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通用6篇)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通用6篇)通风系统管理制度篇1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

三、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避免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的'系统不合理、区域风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四、严禁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风、扩散风、老塘风,严禁出现串联风中的“并─串”或“串─并”形式的二次串联风。

五、实行分区通风。

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系统,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一次串联风,同一采区内一次串联风不得超过一处。

进入串联风流中的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在串联风流中,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六、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无法形成通风系统的通过制订专门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局扇供风,但必须实施“三专二闭锁”或“双局扇双电源”,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七、井下爆破材料库必须有单独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道或主要回风道中。

八、矿井及各地点所需风量,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进行计算。

九、全矿井风量每旬至少测定一次,重点区域经常测定。

对供风量不足地点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确保合理供风。

十、矿井回风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其中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

十一、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5%,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风井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十二、反风设施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备查,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

十三、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检查矿井主扇的运转情况、反风设施、电器设备的工作情况。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做到稳定可靠,简单合理。

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包括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时必须在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掘进其它巷道,新采区投产移交前,必须在采区上(下)山做到位后方可回采。

(三)突出采区以及新设计施工的高瓦斯采区必须有专用回风上(下)山。

所有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四)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构筑,除临时为开拓掘进巷道及安装回收服务的通风设施外,都要按永久设施施工管理。

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凡是永久风门必须上联锁装置,防突风门必须实现双向联锁。

(五)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构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采区进、回风之间要砌筑永久性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永久风门每组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1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

不应在倾斜运输巷道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长时间打开一道风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

严禁超宽超高设备通过风门,严禁运送物料时撞坏通风设施。

防突反向风门必须设置在掘进工作面进风侧的合理位置,尽可能增大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距工作面的回风口不得小于10m且防突反向风门严禁设置调节风窗,严禁跨皮带构筑防突反向风门。

(六)消灭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避免角联通风。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通风系统的管理,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通风系统管理,包括通风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检修等方面。

二、管理标准2.1 通风系统设计1.通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矿井内空气质量达到安全要求。

2.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矿井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通风设备和通风道路,确保通风系统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3.设计文件应详细记录通风系统的参数、设备配置、通风道路布置、风量计算等重要信息,以备查阅和维护。

2.2 通风设备的安装与维护1.通风设备的安装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设备固定牢固、运行可靠。

2.维护通风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资质,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3.定期检查通风系统的关键设备,如风机、风道、空气调节器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2.3 通风系统的使用1.使用通风系统前,必须对系统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运行,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2.使用过程中,严禁非授权人员随意操作通风系统,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3.使用人员应正确使用通风设备,按照要求调节风量和方向,保证通风系统的有效性。

2.4 通风系统的监控与记录1.建立通风系统的监控系统,及时收集、记录和分析通风系统的运行数据。

2.监控数据应包括通风量、风速、风量分布、气体浓度等关键指标,并进行定期分析,及时查找系统异常和隐患。

3.重要数据和异常情况应进行记录和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2.5 通风系统的检修与维护1.制定通风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清洁设备,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部件。

2.进行检修和维护时,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修复和维护的质量和安全。

3.完成检修和维护后,应进行验证和试运行,确保通风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2.6 通风安全教育与培训1.对矿工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通风系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通风系统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2023年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2023年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2023年矿井通风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矿山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本制度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矿井通风进行全面管理。

一、通风系统建设1. 矿井通风系统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和维护。

2. 通风系统必须包括正压送风和负压排风系统,并配备完善的监控和报警设备。

3. 矿井通风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必须由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二、通风控制和监测1. 对于每个工作区域应制定相应的通风参数,并进行监测和调整。

2. 通风参数包括风速、风量、氧气浓度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3. 通风系统必须配备自动控制设备,及时监测和调整通风参数,保证矿井内空气质量的稳定。

三、通风安全管理1. 矿山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通风设备,保证矿工在工作过程中获得充足的新鲜空气。

2. 通风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通风系统的监控和报警设备必须能够及时发现并报警矿山内的通风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通风应急预案1. 矿山必须建立完善的通风应急预案,包括应急通风设备的准备和应急演练的组织。

2. 矿山必须建立通风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处理和总结通风事故。

五、培训和教育1. 矿山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通风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通风安全的意识和专业知识。

2. 新员工必须在入职前接受通风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监管和执法1. 相关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对矿山通风管理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反通风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2. 矿山必须配合政府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通风管理问题。

七、信息公开与参与1.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的相关信息应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和监测。

2. 矿山必须保证员工有权参与通风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评估,接受员工的建议和意见。

总之,2023年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将通过完善的通风系统建设、严格的通风控制和监测、通风安全管理、通风应急预案、培训和教育、监管和执法等措施,保障矿山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一、采区准备未构成通我系统之前,不得布置采煤工作面,否则对技术科罚款500元。

二、巷道设计要首先优化通风系统,尽量减少各种联巷,减少通风设施,合理选择支护形式和材料,保证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合理,否则对技术科罚款100元。

三、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不得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等。

因地质条件限制,工程摆布不开,确需串联通风,通风科必须制订串联通风措施报公司审批,公司批复后方可施工。

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并指令停止生产。

四、通风能力不足的采掘工作面要以风定产,不得超通风能力生产,否则对主管科室和施工连队各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产。

五、工作面回收打断前,风机必须提前到位,否则对施工队罚款100元,每推迟一班影响回收的,对施工队加倍处罚。

风机没有到位,回收单位打断工作面,对回收单位罚款100元,造成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工作面结束后不及时回收,影响密闭的对技术科罚款100元,对回收单位罚款500元。

六、机电科、队每季度组织一次反风设施检查,并有记录可查,否则对机电科、队各罚款50元。

七、矿井主要通风设施装置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去5%,否则每超过1%,按责任对机电一队、抽探队各罚款50元。

八、矿井有效风量率低于85%的,对抽探队罚款500元。

九、每旬由安检科、技术科组织维修队对专回巷道煤巷段进行一次检查,每月组织开拓维修队对专回巷道岩巷段进行一次检查,并制定整改计划按期组织施工。

每少组织一次对其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十、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三由通风科组织安监科、技术科、救护队、抽探队、维修队、开拓维修队进行一次专回专项检查,并在调度会上通报检查结果,否则对通风科罚款50元。

十一、对专回查出的问题由业务部门按整改计划进行落实,安监科监督,逾期完不成的由安监科按照有关制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十二、进入专回检查人员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且不能少于2人,进入专回检查前后必须向安全调度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范文一、前言矿井通风技术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规范矿井通风技术的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通风系统运行正常稳定,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矿工的安全生产水平。

二、管理职责1. 矿长负责制定通风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和实施。

2. 通风部门负责编制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方案,并进行监督与管理。

3. 矿井管理员负责每天对通风系统进行巡视,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通风故障。

4. 通风技术员负责监控矿井的通风工作,及时处理通风设备的故障。

三、安全措施1. 通风系统应保持畅通无阻,通风井道及通风巷道的门窗应及时关闭,防止风的逆流。

2. 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通风系统应设置报警装置,并定期测试其可靠性。

4. 通风部门应定期组织通风演习,提高矿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紧急救援1. 在发生矿井通风突然断电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启动紧急供氧设备,并组织矿工有序撤离。

2. 矿井管理员应及时将紧急情况报告给矿长,并调用紧急救援车辆和设备。

五、培训和教育1. 矿井通风技术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定期参加培训与考核。

2. 矿工应定期接受通风技术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其通风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监督与检查1. 通风部门应定期对矿井通风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

2. 矿井管理员应定期对通风设备和通风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奖惩制度1. 对于违反通风技术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于在通风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应进行嘉奖和奖励。

八、总结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降低矿井事故的发生率,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水平。

通过不断完善和推进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矿井通风技术的应用水平和管理能力,为矿工提供一个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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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新桥煤矿)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新桥煤矿)
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报永煤公司备案。

二、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合理、可靠。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风墙。

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正向和两道反向风门,并实行联锁。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内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采区进、回风巷道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将一条上(下)山或盘区的风巷分为两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三、矿井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不得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四、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

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改变采掘工作面的风量要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矿井各类巷道的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否则,必须调整风量或改变巷道断面。

六、加强通风设施和主要通风机装置的管理。

减少矿井
漏风,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保证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七、加强回风巷道维护,杜绝出现高阻力区段。

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的2/3。

八、矿井通风系统管理标准:
(一)生产技术科要从设计上严格把关,设计联巷及采面车场时,要考虑构筑风门的位置及尺寸大小,即施工风门巷道长度不小于12m,巷道宽度不小于3.2m,能够满足施工风门的要求,否则,每次罚生产技术科有关人员每人100元。

(二)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通风队、各生产区队等有关单位技术人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例会,总结本月通风管理工作,确定下月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及通风工程计划,由生产技术科做好会议记录,旷会者按照《例会制度》罚款。

(三)通风队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填写测风牌板,每次调整通风系统时也要进行测风,并以旬报的形式报有关矿领导及责任科室,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四)通风队要完善井下的反向风门,每周进行一次通风设施检查,正反向风门处于关闭状态,风门完好,符合标准要求。

通风队每年一月份编制通风设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需要施工风门时,由生产技术科根据设计提前一周向通风队下达施工通知单,施工通知单上应说明位置、规格和时间。

通风队严格按施工通知单的要求施工。

施工前由生产技术科、通风队共同在现场确定风门位置。

风门施工,要及时进行闭锁,闭锁绳采用规格型号直径不小于5mm的钢丝绳,不能过紧或过松,保证一道风门打开时,另一道风门正常关闭,若两道风门距离超过5m时,中间要加上滑轮,两个滑轮的距离不得超过5m。

(五)通风队施工风门必须保证符合三化要求,即标准化、自动化、联锁化,大小风门要做到自动关闭和连锁,每处的风门施工结束后,通风队必须进行自检,然后由通风队向生产技术科申请组织验收,由生产技术科组织企管科、人劳科、通风队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单一式三份,分别由生产技术科、企管科、人劳科、通风队保管。

通风设施验收后,按照就近管理的原则由生产科划定管理单位。

(六)各采掘单位要为施工风门创造条件,施工风门地点的轨道必须按设计铺设。

需要调道时,由生产技术科下达调道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调整轨道,否则,每拖延一个小班,罚责任队长100元。

(七)施工风门时要按设计进行,风门两侧一般预留电缆孔(孔径为50mm)各4个,100mm风水管路孔各1个,50mm注浆管路孔各1个,需要过风筒时要预留风筒洞,水沟必须设挡风帘。

风门墙体各种孔洞不用时先堵严抹平,并标上标记。

(八)对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隔爆设施实行就近管理的原则,由生产技术科对通风设施管理责任区域每月月末进行
划分,并以永煤公司办公网络发至各有关单位。

通风设施管理原则上每月月末进行划分,有效期到下次划分止。

两风门之间、风门前后各5m,不准放置矿车、材料、配件、杂物等,堆放杂物每件罚款100元,发现撞坏风门(按设施的原值加倍罚款)、打开风门不关(每次罚款500元),由生产科组织追查,根据追查结果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找不到直接责任人的对管理单位进行处理。

(九)施工单位若需从通风设施上过电缆或安接管路,至少提前一天与生产技术科联系,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协调有关事宜,凡未经生产技术科同意,私自在通风设施上挖洞过管线,对责任单位队长罚款3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凡从风门调节风窗上过电缆或安接管路对责任队队长罚款3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十)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要采用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方可采用串联通风,但只允许一次串联,且只准掘串掘。

凡发生串联风的巷道,由生产技术科通知通风队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生产技术科组织审批后,报有关领导批准实施,否则,发现一处不合理串联风,罚责任主要负责人2000元,并按照重大隐患考核责任单位;无措施发生串联风,罚通风队1000元、生产技术科200元,并按照重大隐患考核通风队、生产科。

(十一)因受地压影响,风门变形严重,需拆除重新构筑时,由生产技术科向通风队下达通知单,通风队按通知单的要求,重新构筑,巷道断面不符合构筑风门要求时,由生产
技术科下通知给有关单位,进行扩巷调道。

(十二)由生产技术科掘进组对失修巷道进行认定,做好失修巷道统计,通风队按照生产技术科掘进组统计的失修巷道,按月做好巷道失修率报表。

(十三)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若巷道失修率高于规定时,生产技术科要及时向分管矿领导汇报,及时进行维修,否则罚生产技术科通风组主要管理人员500元。

每个采区或采面的进回风巷的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80%,对失修巷道由生产技术科安排进行修复。

(十四)风门、挡风墙、密闭、栅栏等通风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对损坏通风设施的行为,按严重三违处理,并按原值的5倍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

(十五)因生产需要,安装风机、巷道贯通等进行通风系统调整,生产技术科制定调整方案,报通风副总和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生产技术科、通风队进行实施,由通风队做好通风系统调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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