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一)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通风管理1、通风员协助技术负责人及时绘制通风系统图、防尘洒水系统图、救灾撤退路线图。
2、通风人员必须根据巷道及工作面的具体情况设置各种(风门、风桥、风帘、风墙、风窗)通风设施,有效调节风量。
安排采掘,必须先安排合理的通风路线,通风系统未形成,设施不完善,不得生产。
3、建立合理的测风站,测定风量每10天一次,并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合理配风,做好工作记录。
4、进出人员不得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风流形成短路,两道风门之间距离不少于10米。
5、工作面的搬迁和通风设施变更,经主管矿长和通风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停风机和撤除通风设施。
同时,必须对废巷贯眼及时进行密闭,贯通前一个,密闭后一个,保证全负压通风或局扇供风。
6、风机安放合理,风筒连接要严密,吊挂整齐,保证通风距离,不得有跑风、漏风现象。
7、进风巷(井)和回风巷要有足够的断面,并要定期检查、清理、维修、维护通风系统,保证风流畅通,风量满足要求。
8、主扇必须有专人看管,并将风机运转情况记录备案。
9、总回风流中或盘区回风流中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规程规定。
10、井下材料库、变电室、机电检修室必须有独立的新鲜风流。
11、每月定期组织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技术负责人、机电、生产、安全、通风等人员对通风系统、通风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大检查。
二、瓦斯管理1、按班配齐经培训考试合格的瓦斯员与准确的瓦斯检测仪器。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巡回检查制度和报审签字制度,不得空班漏检。
3、瓦斯员必须提前入井,在作业人员工作前检查所有工作面,记入指定的瓦斯牌上,及时告诉采煤队长,并向跟班领导汇报。
4、瓦斯员必须按时填写瓦斯日报表,经采煤队长和坑口值班领导签字后,报主管矿长审查签字,瓦斯浓度超规程规定时报矿长审签。
5、瓦斯员及其他通风管理人员如发现工作面有害气体超限,除向领导汇报外,有权责令井下人员停止工作,向安全矿长、安全员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大系统之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之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制度背景石煤、金属矿山等行业中,由于工作面常年深入地下,若不合理地进行通风管理,将会引起不同级别的安全事故,其中以煤矿透风不畅、井下氧气含量不足等导致的矿难最为常见。
为此,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在制订矿井通风管理制度时应考虑各方面因素,充分发挥矿井通风的优势,以改善矿井工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制度内容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一、制度范围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的适用对象为不同类型矿井,制度内容要素包括矿井规模、矿井使用类别、矿井在建工程、矿井工期等因素。
各矿井应制定本矿井的通风管理制度。
二、制度基本原则通风管理制度应依据矿井内部环境、矿井工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
应充分考虑采空区、瓦斯等因素,旨在保证矿井内部空气的流通,防止瓦斯等有害气体的侵入,并防治煤尘、矿尘的危害。
具体包括提高通风效率、完善通风系统、落实相应的感应措施、加强通风设备的运行维护等方面。
三、管理机构矿井应当设立专门的通风管理机构,全力负责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修,协调矿井的管理体系,确保通风设施的良好运转。
同时,设计、施工、运行、检测的相关部门应当协同配合,确保矿井完整性和运转的稳定性。
四、管理制度通风管理制度应当制定相关规步,明确相关通知和操作。
通风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应与制度相容并服从统一安排,按时落实方案。
五、设施建设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煤矿通风安全操作规程,结合本井矿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设计和建设,如通风井、风门、隔墙、通道等。
六、维护保养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保养应根据设施性质和用途,定期检修、保养,检查通风管、风门、透风器、鼓风机、风机等配件是否有损坏和失效情况,对矿井内部的专职维护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以确保其熟悉运转流程,提高应对意外情况的能力。
结语为了确保矿井内部的运转顺畅和保障工人的安全,在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从技术、人员、管理等多方面进行统筹规划。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山西煤钢联正智煤化有限公司临时机械通风期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临时机械通风期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一、通风系统管理(一)建立比较合理的通风系统1、我矿井为基建矿井,现状为自然通风状态,为了科学合理的进行煤矿建设,必须短期内优先形成全负压机械通风系统.,具体工作是:(1)施工并完善地面临时通风道,保证密实不漏风。
(2)在主井井口设置封口盘,封口盘加工、安设必须密实不漏风。
(3)在主井东侧距井筒中心线10米处、主井西侧距井筒中心线8米处各设置一组临时风门,每组两道,间距不小于5米。
风门制作安设必须标准化,不得漏风。
(4)在车场十一号交叉点以西6米处设置临时板密闭并挂警戒牌。
改造后,通风室必须核定矿井通风能力;此后通风室还必须按季度、月度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每旬对全矿井配风量进行一次核算。
2、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本着“降低通风阻力、简化通风系统、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可靠”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优化设计。
通风室、技术室负责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设计工作,从设计及施工组织安排上优先考虑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性。
井巷建设工程衔接安排必须充分考虑“一通三防”工作,由生产中心技术室组织通风、安监等相关部门会审或经通风部门审核予以完善后,方可发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
3、井下爆破材料库、采区变电所,必须实行独立通风,其回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中,必须按规定设计和施工专用回风巷。
专用回风巷内不得安设电器设备、运料或者作为行人通道。
4、通风室必须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矿井所有通风设施(风门、密闭等)构筑质量必须合格,通风设施的设置必须满足通风安全的需要。
5、对于密闭区的管理:对于长期停工的巷道工程必须及时组织进行临时性封闭,并且经常检查密闭内的气体浓度、温度、湿度,以便确定是否有发火、突水等灾害发生,特别是十一号交叉点以西的一采区巷道。
6、通风室负责组织矿井通风系统的检查维护工作,除每周安排专人对回风系统进行检查外,每月要组织一次全矿井通风系统的彻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处理。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矿井生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井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由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制定通风设施的管理制度,组织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
2.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通风设施管理档案,记录通风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改造情况。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三、通风设施的安装与使用1.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矿井通风设施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通风设施的检查与维护1.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应定期进行,检查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运行状态、安全性能和故障处理等。
2. 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应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维护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更换等。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通风设施的改造与更新1. 矿井通风设施的改造应根据矿井生产的发展和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适应性和安全性。
2. 矿井通风设施的更新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改造和更新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1.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安全运行。
2.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通风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通风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七、通风设施的应急预案1. 矿井通风设施的应急预案应根据矿井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内容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内容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是确保矿井通风安全和环保的重要管理制度,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通风系统设备维护和保养管理:确定通风设备的费用预算、维护管理和保养措施,并通过巡检、检测和维修等手段,保证通风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2. 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包括通风系统参数的控制和调节、通风设备的开关和操作、通风管理人员的职责和监管以及通风系统使用手册的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内容。
3. 环境监测和处理:对矿井通风系统的环境进行检测、采样和监测,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环境安全,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
4. 紧急事故管理:包括通风系统状况的监测、维修设备的更新、隐患排查和应急响应预案的制定。
通过实时监控和人工巡查等方式,及时收集和处理矿井通风系统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5. 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为通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对通风设备和通风系统操作和维护有足够的理解和认识。
总之,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应该是科学规范的,全面详细的,有效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环保的重要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一)矿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相关规定要求抓好通风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负责矿井通风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具体按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坚持“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控有效”的瓦斯治理原则开展通风管理工作。
(三)认真落实“以风定产、以产配风”的通风管理原则,保证矿井有足够的风量。
(四)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通风设计,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通风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二、矿井通风技术规定(一)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2.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相关规定。
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要求。
(三)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四)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1.矿井总需要风量的计算标准即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它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计算:Q矿总=(∑Q采+∑Q掘+∑Q硐+∑Q其它)×K矿通m3/min式中:∑Q采—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Q掘—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Q硐—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Q其它—矿井除了采煤、掘进和硐室地点外的其它井巷需要进行通风的风量总和,m3/minK矿通—风量备用系数,即K矿通=K瓦·K备·K漏·K采外。
这些系数的乘积介于1.0~2.0之间。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编制、生产计划安排,必须有通风部门参加,保证合理布置矿井通风系统。
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39条规定: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三、建立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不符合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
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减少角联通风巷道,对无法避免的角联通风巷道要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风向、风速稳定,严禁在角联通风网络内布置采掘工作面。
四、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采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运输物料、安设电气设备。
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临时作业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矿井通风系统形成后,方可进行采区准备巷道施工;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回采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六、全矿井、一翼或者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改变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矿业公司审批。
七、回采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准回采。
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治理瓦斯、防灭火需要。
初次放顶时,回采工作面空间内风速不得低于O.5m∕so八、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回采方法,严禁非正规回采。
切眼在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前不得进行扩切眼和安装。
九、每月编制矿井风量分配方案,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确保矿井风量充足。
十、矿井开拓、准备采区以及采掘作业前,要准确预测瓦斯涌出量,确定风量计算和配风标准,编制通风设计,保证用风地点风量充足。
十一、各用风地点和矿井需要风量计算必须符合《AQ-1056通风能力核定》行业标准规定,按绝对瓦斯涌出量计算用风地点风量时;要按用风地点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进行换算。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一、主要通风机的停电检修及复电后启动制度一、矿井主要通风机停电检修前,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二、矿井主要通风机停电检修期间,所有井出风井口都要有专人检查风流方向,并将记录资料整理保存,井口都必须设置坚固栅栏,提示警标,附近20米范围内不准有明火。
三、主要通风机停电检修前,井下掘进巷道必须“三断”,恢复生产时的送电,通风系统的管理工作,必须按措施执行。
四、因矿井停电,主要通风机排除矿井污浊空气时,通风机启动前应:(一)打开防爆门或其他风门,用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排放。
(二)检查风机房内所有电器设备20米范围内二氧化碳浓度有害气体浓度不得超过《规程》规定的范围。
五、任何人员不得随意移动主扇闸门,确因电机温度千高须降低闸门时,必须经通风科批准由机电队负责实施。
六、因停电检修等需要提高闸门启动时,值班人员应在提高前做一标记,启动后迅速恢复到原来位置。
七、井口房和通风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罚。
二、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掘进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⒈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经过技术负责人批准,掌握贯通巷道的位置、长度、积水量。
⒉贯通前必须通知通风人员,事先做好调风改道的准备工作。
⒊贯通前确定贯通方法。
⒋贯通工作由班长组织实施,通风负责人现场监督。
二、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的安全技术措施:⒈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米前,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保持正常通风。
⒉巷道贯通前要加固支架、增设顶山棚,以防崩倒棚子和崩坏棚腿,造成倒棚冒顶。
⒊距贯通地点5米内,要在工作面中心位置打探眼,探眼深度是进度的二倍,眼内不准装药,放炮前将深眼用炮泥封死。
⒋巷道贯通放炮时,必须在穿透位置两边设好警戒,严格检查贮存岩尘、积水、支架和顶板,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否则不准贯通。
⒌贯通放炮时,超过贯通距离而不通时,要立即停止放炮,查明原因,重新采取贯通措施。
三、贯通前地测、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1、测量人员在巷道贯通前,必须给中腰线,每班测量进尺,并在测量图上填明掘进进度,并及时通知通风部门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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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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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第四条 严格实施作风问责。不折不扣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关规定,全局干部职
工凡触及政令不畅、纪律不严、工作不实、为政不廉等5种问责和免职情形的,一律予以
按程序实施问责。对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
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情节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责令停职检查。凡被上级查
处的,干部一律免职,职工一律待岗。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
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
严格实施。
3、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
定产、定头,避免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不合理的通风系统、区域风
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4、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通过制订专门的措
施经公司批准,可采用局部供风,但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5、矿井各地点所需风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进行计算。
6、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审查必须有通风队技术主管参加,并对矿井
通风系统及通风系统改造方案提出主导意见。
7、井下各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通风队必须设置至少两道正反向风门,控制风流的
风门、风桥、档风墙、防火墙、风筒、防尘管路、隔爆水袋等通风设施质量应符合矿井通
风质量标准的统一规定,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对不符合标准的构筑的通风设施,由
责任单位重新施工并承担100-500元罚款,责任人承担20-50元罚款。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
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8、加强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通风队每月初划分设施管理责任范围,各采掘
队组对责任范围内通风设施管理负责,设施损坏按价赔偿外,对责任单位罚款50-200元。
罚责任人20-5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要追究责任。
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
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
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报考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完善个人
信息或由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学校名称:
英国巴斯大学
University of Bath
所在位置:英国,
学校设置类型:综合性大学
创建时间:1966年
学历:语言 预科 本科 研究生 网络课程
学校性质:公立
学生人数:14255人
院校地址:Undergraduate Admissions OfficeUniversity of Bath (B16)Claverton
DownBathBA2 7AY,United Kingdom
9、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在两巷相距20米前,由技术科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通风队,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编制贯通措施,做好防止瓦斯积聚、
调整系统的准备工作,因通知不及时或单位不及时调整罚100-500元。
10、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由矿总工程师在矿井检修前组织编写《反风演习计
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主要通风机的管理
1、矿井通风机每月由机电部门至少检查一次。做好记录,确保主扇完好,一次不查
罚100元。
2、备用主扇确保完好,能随时投入运行,否则矿检查时每发现一次不完好,罚机电
科50元。
3、矿长每季组织通风,机电等有关部门对矿井反风设施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
时整改,逾期不改的,每项罚款50元。
4、机电部门在对运转主扇和备扇进行调换时,应先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罚机
电科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公司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办公室同意,可
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施工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
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
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5、调换主扇后,要及时通知通风部门对井下风量进行测定、调整。因风量调整不及
时,造成井下风量不足,一次罚通风部门50元--——200元。
6、未经通风、机电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提升或降低主扇立闸门装置。否则,
发现一次罚机电科50元-200元。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用来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
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或低于一年的一个经营周期内的各种借款。
7、主扇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脱岗一次罚机电科30--100元。
为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医院必须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文件,关于《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及《环境
保护法》规定,根据医院医疗、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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