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发〔2016〕1号 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合集下载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学科代码:南京邮电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姓名:所在院(系):教研组(室):送审学科(专业):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拟评审任职资格:填表时间:201 年月日南京邮电大学制个人声明本人申报系列专业(学科)资格。

现特此声明:本人在本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参评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声明人(签字):日期:填表说明1、本表供南京邮电大学教师、专职科研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一式三份。

2、“学科代码”指《评审学科目录》中的学科代码。

3、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

具体内容真实、详尽,全面科学地反映申报人员水平、能力和实绩。

若某些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4、本表一律为A4大小,不得放大或缩小,正反双面打印。

5、填写内容含糊不清、不符合要求、手续不全,不予受理。

6、论文、论著须为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科研成果必须是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

注:1.现聘岗位指教师岗、专职科研岗。

2.奖励指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与本人现从事工作相关的奖励。

二、学习、工作、经历12三、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核情况注:本表限艺术学科教师填写。

审核人签字: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盖章年月日四、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聘任、考核、人才工程(项目)、获奖情况本项填写与人事处相关的信息。

1审核人签字:审核人签字:3审核人签字:注:不要超出本页。

人事处盖章年月日五、任现职以来本科教学、教学研究、获奖等情况本项填写与教务处相关的信息。

1注:1. 课程类别指公共基础课程、自然科学基础课程、综合素质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等教务部门认可的课程类别;如课程为实践性教学环节,需在“备注”栏标注“实践教育类”。

2.按照教务系统中的数据填写,请勿合并和改动单元格。

审核人签字:教务处盖章审核人签字:通达学院盖章审核人签字:继续教育学院盖章2、发表论文、出版教材情况注:如发表论文被检索或收录,需在“被检索或收录情况”栏填写“1”,无对应选项的在“其它”栏填写“1”。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苏教师[2016]14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6.05.05【实施日期】2016.05.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14号)各市教育局、省各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高校教师及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一)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南京师范大学等22所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的通知》(苏教师〔2014〕19号)、《关于授予南京财经大学等19所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的通知》(苏教师〔2015〕10号)、《关于授予有关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的通知》(苏教师〔2016〕13号),从今年起,所有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下同)均具有教师系列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称学科评议权。

学校完成学科评议工作后,需将申报材料及学科评议结果报省高评委会审定。

(二)各本科院校要严格按照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学科评议工作。

评议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高职高专教师及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一)关于按岗评聘。

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

各校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年度使用计划,确保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推荐条件。

严格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试行)》开展推荐工作,各校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评审政策和条件。

05文件-关于《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南工校人【2017】20号文)

05文件-关于《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南工校人【2017】20号文)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南工校人[2017]20号关于《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各单位:《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南工校人[2014]6号)自2014年1月20日颁布实施以来,对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

现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对《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一、相关资格证书1、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自2017年起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水平要求。

2、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6]5号)文件精神,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含专职科研人员)、辅导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其他人员不做要求。

—1—3、因教师资格证认证周期一般为2年,故对近3年入职人员申请高级职务,放宽教师资格证要求,可“先评后补”。

如其通过高级职务聘任,其聘任时间自取得教师资格证证书起算。

二、资历条件1、对新引进的国内博士后,进校两年内,可享受一次不受境外研修经历、教师资格证限制的高级职称申报机会,其他要求仍按学校文件(南工校人[2014]6号)执行。

2、对《南京工业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中第五条“学历、资历要求”中第(二)款第1点调整为“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满2年”;将第(三)款第2点调整为“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满2年”。

三、文章认定1、对共同一作或共同通讯作者文章的认定。

对作者均为南京工业大学的,按共同一作或共同通讯作者人数折算。

2、对作者单位的认定。

本着鼓励校际合作原则,对高水平成果(一区论文),可放宽第一作者单位要求。

3、关于“通讯作者”,具有学校发文认定的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资格且名下的全日制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可视为导师是“第一作者”,但在论文中须注明导师为“通讯作者”。

江苏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江苏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申请办法(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人事部、原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授予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工作的通知》(教人〔1994〕19号)等有关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规定,为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办学活力,使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更好地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服务,我省将逐步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授予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

为了规范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申请、授予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高校的总体要求1、高校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团结协作,能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校具有一支教育教学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结构较合理、适应新世纪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自觉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3、学校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经批准已以本校为主培养了一批本科层次以上的合格人才,教学质量较高。

毕业生社会评价良好。

4、学校有较好的科研工作基础,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其它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项目,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

5、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合理。

在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中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师职务评聘政策,坚持评审条件,保证评审质量。

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科学、规范,对学校改革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申请条件(一)副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申请条件申请副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的学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学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

2、具有硕士学位授予点。

3、该学科有4名以上在职教授、5名以上在职副教授。

4、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经批准已以本校为主培养出三届以上本科层次以上的合格人才,教学质量较高。

同时注重教育教学改革,近五年来教学创新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

新旧版江苏省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对照表

新旧版江苏省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对照表
2、直接指导的学生在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比赛中获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1项以上;或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获省级奖,本人均应获指导教师奖。
3、本人在教育等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竞赛中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等次奖1项以上;或创作的作品被省级专业机构收藏、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设计项目被采用2件以上,收藏、采用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和材料。
4、主持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2项以上,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关键的技术难题,课题应有正式的立项报告或签订的正式协议和结题报告,并通过省教育主管部门或本专业、行业权威部门鉴定,有较高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解读:
1、新版本加强了对高职院校申报人专业实践教学、产学结合方面的要求。旧版本无此方面要求。
2、高职院公共课教师不能满足第2—5款条件之一的,可在科研业绩方面,增加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3、关于其它业绩抵充论文问题,新版本可抵充论文的项目,相对于旧版本扩大了一些,包括学术专著、省级以上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和艺术作品集等。但可抵充论文数有了降低,至多仅能抵充2篇核刊。20万字的学术专著只能抵充2篇核刊;10万字的省级以上规划教材、精品教材抵充1篇核刊;艺术作品集抵充1-2篇核刊。(旧版本15万字学术专著或全国通用教材可低充3篇核刊)
2、近5年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优秀”。
3、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全省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4、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教学业绩突出,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名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称号;或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前2名);或担任省级教学团队、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项目主要负责人2年以上(前3名),应有正式的立项报告或聘任决定。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校人发〔2018〕6号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系列)聘期考核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南京邮电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系列)聘期考核标准指导意见》已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在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中施行。

─1─2018年4月17日南京邮电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系列)聘期考核标准指导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客观合理的评价我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在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促进该岗位人员成长,提高教学质量与效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目前该岗位人员承担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系列)考核标准具体分为师德师风、基本要求、年度岗位考核要求(60分)、教学要求(15分)、论文要求(15分)、成果及其转化(10分)等方面。

在“师德师风”、“基本要求”达标的基础上,完成聘期考核任务(60分)即为聘期考核合格。

一、师德师风师德师风涵盖岗位基本素质要求等。

具体为:(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2─(二)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严谨治学。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聘期考核不合格:(一)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三)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四)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六)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七)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江苏省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总人数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学校学科评议组票数
总人数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学校评审委员会票数
总人数
同意人数
Hale Waihona Puke 反对人数弃权人数审核人(签名):(学校人事处公章)年月日
X
2、2013年,作为第二指导教师参与指导了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4年该项目通过验收。
3、2012年至2016年期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6篇,其中第一作者4篇。
4、任职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一项实验室建设项目和一项数字校园专项项目,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三项实验室建设项目和五项数字校园专项项目,参与一项管理创新课题,项目全部通过验收或已结题。
获况
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名称
获奖时间
授奖部门
获奖级别
排名/总人数


任技现术职工以作来实绩
一、工作实绩
自2012年8月任工程师以来,主要负责全校的服务器、信息系统、IP地址、EMC存储系统、核心数据库以及数字校园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运维及管理工作,工作中积极主动,专业干练,工作成效明显。
1、2012年担任机关党委第三支部宣传委员,做了大量的党群工作,第三党支部获评为机关党委先进党支部。
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论文、论著情况
题目
何年何月在何刊物
发表或何出版社出版
本人承担部分及
字数(注明排名)
获奖情况(注明奖励部门、获奖级别及排名)
面向Web的PDF文档构建技术
发票批量打印技术设计与应用
基于私有云的DRX技术教务管理系统优化设计
基于ODI的数字校园数据集成研究与应用
面向特征的编程研究与实践

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

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宁职称字[2004]1号【发布部门】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04.02.16【实施日期】2004.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职称字[2004]1号)各区、县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市有关单位:现将《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二00四年二月十六日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教师法》、《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作为我市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教师资格要求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应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

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及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对其任现职年限要作相应延长,直至取消申报:1、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或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或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或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擅自设立收费标准或提高标准的,均延迟1年申报。

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试行)

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为规范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中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高高校高级管理人才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系列职位设置及特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应用技术大学、技工院校和地方应届高校担任高等教育管理系列的高级职务的评审资格。

三、职务设置本系列设置以下职务(按照先后顺序排列):(一)副教授,高校中级职称,享受丰厚的、相对稳定的职业待遇,可以担任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的导师。

(二)教授,高校高级职称,享受优厚的职业待遇,可以担任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的导师,是学科中的顶尖人才。

(三)教务副主任,主管及承担本院系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和责任,是学院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管理者。

(四)学院副院长,对学院的管理、规划、经营、服务等工作全面负责,是学院的重要领导者。

(五)学院院长,具有一定的领导能力、经济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全面负责学院的日常管理和发展规划。

四、资格条件(一)副教授1.拥有高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与副教授职位相当的职称,有较高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师德师风;2.主导承担了本系列高级职务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并发表过2篇以上高质量的论文,其中至少1篇被公开发表,同时,课程评价满意度评价较高的情况下、实践教学较多情况下可以放宽以上条件;3.有一定的团队管理和业务推进经验。

(二)教授1.拥有高校正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与正教授职位相当的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良好的师德师风;2.主导承担了本系列高级职务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并发表过5篇以上高质量的论文,其中至少3篇被公开发表,并且能够充分证明学术成就已经达到了该职务任职要求的情况下、实践教学较多情况下可以放宽以上条件;3.有一定的团队管理和业务推进经验。

(三)教务副主任1.拥有高校副教授或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7年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2.在教学管理、课程建设、质量评价、学风建设等方面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管理经验;3.有一定的团队管理和业务推进经验。

《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修订)》的通知

《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修订)》的通知电子科技大学文件校人〔2016〕394号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修订)》的通知校内各单位:《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修订)》经2016年第2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修订)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11月10日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主动公开2016年11月11日印发附件: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修订)》。

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学科研系列、教学系列和科研系列三个系列,其中教学科研系列教授职务的申报条件按工学、理学、经济与管理学、人文社会科学分别确定。

申报者需满足基础条件,同时符合相应的业绩条件。

基础条件和各系列业绩条件详见附件一至附件四。

本文件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校人通知[2011]10号)、《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和申报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和《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事宜修订的通知》同时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止;2018年1月1日起,上述文件停止执行。

本文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1. 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础条件2. 申报教学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3. 申报教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4. 申报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5. 有关问题的说明附1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础条件一、申报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国家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任现职期间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学校、学院安排的公共服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提升教学科研能力的相关培训,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人发〔2016〕1号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通知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为了加快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经校学术委员会和办公会议多次讨论,新修订的《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已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原《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校人发〔2014〕18号)届时同时废止。

二○一六年二月一日─1─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校除体育、艺术学科以外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

其中,教授、副教授分为教学为主和教学科研并重两类,副研究员分为科研为主和应用开发为主两类。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系指任现职以来长期从事公共基础课程、自然科学基础课程、综合素质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本科教学工作且目前仍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系指主要从事科学研究的教师,以应用开发为主的教师系指主要从事科技开发、科研成果应用推广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2─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者,延迟3年以上。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一)教授(研究员)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45岁及以下须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及以上。

(二)副教授(副研究员)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45岁及以下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35岁及以下须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2年及以上。

第五条考核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进行教学综合考核,考核等次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其中申报教授和申报以教学为主副教授的教师,考核等次须达到优秀。

如发生教学事故,按《南京邮电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及以上。

破格申报人─3─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年优秀。

第六条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一)已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年龄满50周岁。

(三)取得外语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因公境外研修且在出境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境外学习或工作1年及以上。

(五)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及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做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

(六)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七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4─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一)取得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工作,申报计算机学科教师(研究)职务资格的人员。

第八条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完成《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进修工作规程》所规定的进修任务和其他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

并根据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特点,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进修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50岁及以下申报教授(研究员)职务的教师须有连续6个月(文科教师须有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境外研修经历,否则按教授破格条件进行申报。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九条教学为主教授评审条件(一)教学业绩要求1. 近五年,每年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本科2门及以上公共基础课程、自然科学基础课程、综合素质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工作,平均每学年承担全日制本科生教学工作折合业绩点达到─5─800以上。

2. 博士或硕士学位点学科的教师,须独立指导过硕士研究生,或作为副导师协助教授指导过博士研究生;其他学科的教师,须指导过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且成绩突出。

3. 任现职以来,教学态度认真、严谨,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成绩突出,教学材料齐全。

4. 在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的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

5. 任现职以来,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教学研究论文五级及以上3篇(含被SCD收录的1篇)。

(二)科研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和第2~8七条中的三条:1. 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五级及以上8篇(含四级及以上3篇)及以上;理科:特Ⅱ级及以上1篇,或五级及以上6篇(含三级及以上2篇)及以上;工科:特Ⅱ级及以上1篇,或五级及以上6篇(含四级及以上2篇,其中三级及以上1篇)及以上。

2. 国家精品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视频公开课、资─6─源共享课)、或国家双语示范课程、或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或国家工程教育认证(通过)专业、或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或国家卓越计划专业、或国家示范实验教学中心、或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或国家级人才培养试验区、或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等的主要成员,均取前五名;或省级精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或省级双语示范课程、或省级重点教材、或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或省级重点专业(类)、或省级示范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点、或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或省级人才培养试验区、或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等的主要成员,均取前二名。

3.参加结题国家级或省级重中之重教改项目1项(前二名),或主持结题省级教改项目2项。

4.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前五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1项(前三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前二名)。

5.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专业竞赛二等奖及以上1项(排名第一)。

6.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或研究生毕业论文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1项。

7.作为指导教师(前二名)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电子设计竞赛或数学建模竞赛“最高奖杯”。

8.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除“最高奖杯”以外的─7─国家级竞赛最高等级奖(不含与获得“最高奖杯”同届的最高等级奖)。

第十条教学科研并重教授评审条件(一)教学业绩要求1. 系统担任过2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其中至少1门为全日制本科公共基础课程、自然科学基础课程、综合素质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

2. 博士或硕士学位点学科的教师,须独立指导过硕士研究生,或作为副导师协助教授指导过博士研究生;其他学科的教师,须指导过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且成绩突出。

3. 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教学态度认真、严谨,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成绩突出,教学材料齐全。

4. 在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的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

5. 任现职以来,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

(二)科研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和第2、3、4三条中的一条:1. 学术论文要求文科:五级及以上9篇(含四级及以上7篇)及以上,或五─8─级及以上10篇(含四级及以上6篇)及以上;理科:特I级1篇,或特Ⅱ级2篇,或五级及以上7篇(含三级及以上5篇)及以上,或五级及以上9篇(含三级及以上4篇)及以上;工科:特I级1篇,或特Ⅱ级2篇,或五级及以上7篇(含三级及以上5篇)及以上,或五级及以上10篇(含三级及以上3篇和四级及以上2篇)及以上。

2. 科研项目要求文科教师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和第(2)、(3)、(4)三条中的一条,理工科教师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和第(5)、(6)、(7)三条中的一条:(1)须有主持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主持的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20万元及以上,且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子课题1项及以上(子课题单项经费不低于12万元);(3)主持(含子课题负责人)的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60万元及以上,且主持结题单项到账经费30万元及以上横向科研项目1项;(4)主持(含子课题负责人)的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100万元及以上;(5)主持的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100万元及以上,且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子课题1项─9─及以上(子课题单项经费不低于60万元);(6)主持(含子课题负责人)的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300万元及以上,且主持结题单项到账经费150万元及以上横向科研项目1项;(7)主持(含子课题负责人)的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500万元及以上。

3. 获奖要求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l项及以上(国家级奖前七名,省(部)级一等奖前五名,省(部)级二等奖前三名,省(部)级三等奖第一名,国家级学会一等奖前三名,国家级学会二等奖前二名,获推荐国家级奖申报资格的奖项前五名)。

4. 成果推广要求发挥专业优势,从事科技开发、科研成果推广成绩卓著,取得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推广表彰。

第十一条研究员评审条件(一)教学业绩要求1. 任现职以来,须系统担任过1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年均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2. 博士或硕士学位点学科的教师,须独立指导过硕士研究生,或作为副导师协助教授或研究员指导过博士研究生;其他学─10─科的教师,须指导过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且成绩突出。

(二)科研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和第2、3、4三条中的一条:1. 学术论文要求文科:五级及以上10篇(含四级及以上8篇)及以上,或五级及以上12篇(含四级及以上7篇)及以上;理科:特I级1篇,或特Ⅱ级2篇,或五级及以上8篇(含三级及以上6篇)及以上,或五级及以上10篇(含三级及以上5篇)及以上;工科:特I级1篇,或特Ⅱ级2篇,或五级及以上8篇(含三级及以上6篇)及以上,或五级及以上11篇(含三级及以上4篇和四级及以上2篇)及以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