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雍正朝的奏折制度
奏折制度的演变及其在清代政治中的作用

奏折制度的演变及其在清代政治中的作用奏折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奏折是统治者用以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和依据。
在清朝初年,是延续了明朝的做法,这个信息的来源是奏本和题本,其中主要是以题本为主。
但是题本有着很多的不足,比如制度单一,虽然有时候也要求公题私奏,但经常是公私不分。
并且上呈的过程也是相当繁琐,首先地方官员的题本要送往通政使司,然后再从这地方送到内阁里,在内阁还需要先经汉本房,进行翻译、登记,然后再由满本房进行校对和膳正,再送往票签处,在这里经侍读校阅汉文,汉中书再拟定草签后,再交满票签中书翻译为满文,再送给大学士观阅审核,再回到满汉签处,写好正签后,给拟本处,转内奏处登记,这样才能送到皇帝手里进行批读。
这样繁琐的递送程序,其工具的意义完全没有体现出来,反而及其影响效率,并且地方官员给皇帝的内容众人皆知,毫无保密性可言。
这样一来,皇帝收到全国的新信息就会被延迟。
在清朝初年,刚刚进入关内夺取天下的满族统治者,急需一个畅通无阻的渠道来获取各地的信息,同时还要保证自己的权威,保证皇帝与中央的集权,这样一来,奏折制度也就顺应而生。
而奏折制度在雍正一朝最大的改变就是从“密折”变成了“明折”,在雍正晚年的时候,为了宣扬自己的勤政,命内廷词臣,选捡历年的朱批奏折,付诸刊刻。
直到乾隆三年才具体成书,共有18函,112帙,360卷,名为《世宪宗皇帝朱批谕旨》,由此,奏折制度才为天下人所知。
奏折的扩大化使用和公开化,对奏折制度的发展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此外乾隆帝对奏折制度化的工作还有:统一了奏折的呈递与书写的格式,并且规定,奏折上递,需要用夹板或凭匣加封,封面上必须要著名日期:奏折必须要书写工整,清晰,不符合规范者加以处分。
最主要是统一了奏折的递送渠道,把奏折的收发汇总到了奏事处,将奏事处分为内、外奏事处,外奏事处由内务府选人,内奏事处由奏事太监充当,并且加以限制,防止宦官与外臣进行勾结。
这样一来,清点的各级文书才逐渐完整,在由后世的皇帝加以修正,最终才成为一套全面、完整的奏折制度。
浅论雍正帝对奏折制度的实行

浅论雍正帝对奏折制度的实行作者:王悦来源:《神州》2012年第05期摘要:奏折制度在康熙朝不断发展,到雍正朝得到了广泛运用,其内容方面也越来越广泛。
臣工上奏内容变得丰富的同时,雍正帝的朱批谕旨也变得多样化。
关键词:雍正奏折制度实行奏折制度在建立初期,上奏内容还不是很广泛。
除请安折外,最初大都是关于粮食收成、晴雨、谢恩、题补等内容。
尤其是农作、天气等方面的奏折,数量颇多。
我国封建制度下的统治者,一般都认为农物丰收、一年风调雨顺,就会国泰民安;反之,便会造成异变而紊乱社会秩序。
所以,在奏折使用初期,康熙帝收到官员的晴雨折,都会做出审慎检讨,颇有心得。
从这方面可以看出康熙帝认真的态度,及对民生的关心。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当时出任苏州织造的李煦在“苏州得雨并报米价折中呈报:‘窃惟今夏天时亢旱,各处祈雨,仰赖皇上洪福,于六月十八日已得甘露,近复沾足。
……目下米价亦平,粗者七钱上下,细白者九钱、一两不等。
’”[1]从该折能够看出,上奏言事内容只是关于当地一些雨露情况和粮价的问题,折内并未提及其它事件。
雍正帝在继承大统后,为了加强自己皇权统治的目的,对于奏折制度在许多方面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雍正帝的改革,对清前期的奏折制度来说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整个清朝来说,则是为后世实行这一制度奠定了基础。
这使得雍正时期的奏折,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
由于雍正帝对奏折制度的大力实行,在其执政的十三年中,奏折内容涉及越来越广泛,朱批谕旨内容也变得丰富。
奏折制度的实行,雍正帝有时利用朱批称赞官员,如鄂尔泰奏折批:“朕嘉卿之心,笔实难谕,勉之,勉之”[2],“卿实奇男子也,朕之庆幸实难笔谕。
朕今日实以卿为第一也”[3],“卿,朕之奇臣也,朕实实心幸之至”[4],这三道朱批都是对其称赞之词。
鄂尔泰为雍正帝亲信重臣,在朱批中雍正也不吝啬对他的赞赏。
有时折中朱批也有训斥臣工,如常赉奏折中批:“一切奏闻,只宜据实上达,似此粉饰阿谀,欺诈虚文,有何益处”[5],又一折批:“汝将此等事频奏之意,希朕信汝大小事无欺可隐,大错矣。
奏折制度的特点

奏折制度的特点私密性是奏折制度最突出的特点这些奏折经由私人传递渠道,利用当事人的折差,直接将文件交付内廷,防止了外朝机构的检查或介入。
皇帝用朱笔谕批,“朱”是皇帝专用的颜色,将红色的批示直接写在这些奏折上,这不同于明朝本章制度下皇帝对大学士的票拟做批示,奏折制度使得皇帝的控制得到进一步保证。
奏折直接发还,这样具奏人就可以很快看到君主的批示。
康熙时奏折制度的特点是:这是皇帝的私属渠道,数量有限的外省具奏人员,不经常上奏,缺少正规化,以及皇帝批示简洁。
它满足了那个时期的需求:快速、非正式以及秘密奏报,特别是对于外省可能发生骚动的奏报。
但它在随后的雍正职被极大地改变了。
雍正皇帝雍正皇帝继续使用奏折制度以避开外朝。
如同康熙皇帝一样,他强调这一新制度的保密性,经常称这些文书为"密书奏折"(简称为"密奏"或"密折"),强调它们的机密性,要求具奏人防止泄密并要他们亲自书写奏折,即便是各省大员的幕僚也不得援手。
然而在雍正朝,奏折制度变化很大,以加强内廷在中央政府决策中的决定性作用。
这一制度下的文件数量增加很快,雍正朝的十三年与康熙朝最后十三年比较,奏折数量至少是后者的十倍,从约2500件上升到25000件,这一统计表明了数量上的根本变化,从奏折数量上看,雍正皇帝是一位十足的工作狂人。
雍正帝回应年羹尧的朱批这种增加部分是因为一些新的问题被纳入奏折中处理。
比如,本章制度要求,上报任何一个府州县收成情况,必先汇总一省的全部情况。
比较起来,使用奏折就很方便,能够迅速了解一个关键点的情况。
雍正朝的一些新问题因本章制度其他规定所造成的延误,同样可以在奏折制度中得到解决。
雍正皇帝也使用奏折解决不确定和实验性的事情,而这些在外朝处理过程中要么成为法规,要么遭拒绝,比如有关“火耗银子”的奏报就很典型。
正如雍正皇帝在上谕中承认的,“钱粮之加火耗原非应有之项”。
关于此的一道上谕认为,火耗银子的合法性含糊不清,意味着这一问题“只应具折奏闻,或咨部存案,不应见之本章”,意思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火耗银子问题走正常的外朝渠道,它的非法性最终会导致征收叫停。
清代文书制度——以雍正帝完善奏折制度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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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代
文
书
制
度
以雍 正帝 完 善 奏折 制 度 为视 角
段 福 刚
( 四川 大学 历 史文化 学院 ,四川 成都
摘
6 06) 1 0 4
要 :雍 正帝 即位 后 , 其 祖 其父 开 创 的 奏 折制 度 基 础上 , 其 奏 折 具 奏 人 范 围 、 在 对 内容 、 式 与 缮 写 、 送 、 递 、 理 、 回 等 处 理 格 呈 传 处 缴
权, 以便 牵 制 和监 督 他 们 的上 司 。 由 中 央 派 到 地 方 的 常 设 官 员 , 各 处 巡 监 御史 、 关 监 督 、 种 临 时性 的巡 察 御 史 、 如 税 各 给事 中 , 因挂 有 科 道衔 名 , 或 自然 赋 予 密折 言事 之 责 。还 有 的 临时 派 到 地 方 办 事 , 可 密 上 折子 。使 用 奏 折 人 员 的不 断 增 加 , 也 达 到 千 人 以上 , 君 主 有 了 更 多 的消 息 来 源 。这样 , 正帝 就 在 使 雍
外 省 所送 通 政 使 司 题本 及 在 京 各 官 本章 ,仍 照 旧 送 通 政 司 转 送 内院 。 [ 目前 尚 未发 现 任 何 一 件 顺 治 朝 的 奏 折 文 书 实 物 , ' ,
源 不断 获 得 信 息 。雍 正 还 给一 些 品级 卑 微 的 小 臣也 获 得 奏 折
“ 折 ” 词 首 次 出 现 在 官 书 上 是 顺 治 朝 , 《 世 祖 实 奏 一 据 清
录 》 载 顺治 十三 年 六 月 甲 申谕 吏 部 : 向 来 科 道 及 在 京 满 汉 记 “ 各 官 奏 折 , 先 送 内 院 , 后 悉 照 部 例 ,径 诣 宫 门 陈 奏 。其 俱 今
雍正朝密折制度新探

雍正朝密折制度新探吕健(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97)摘要:密折制度在康熙晚年大体形成。
但是并不完备。
雍正继位后。
开始全面实行密折制度。
并逐步在实践中加以完善。
这主要表现在可行使密折的人员范围进一步扩大.密折涉及的内容更加丰富。
发挥的功能和保密制度也更为完备。
与此相关的内容,学术界研究成果较多。
本文将以密折制度在雍正朝全面推行的原因璐及它在雍正打击朋党、加强君权过程中发挥的特殊作用为切入点.从新的角度对这一制度进行分析和评价。
关键词:雍正密折制度打击朋党加强君权奏折是清代特有的一种文书.有人根据光绪朝《大清会典事例》卷十三中顺治“十三年谕……各官奏折,俱先送内院……”等语。
认为奏折出现在顺治朝,但是,此说并无确切的实物可以证明。
现存最早的奏折是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苏州织造李煦的奏折。
康熙朝,最.初只有少数亲信如曹寅、李煦等有密折陈事之权。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十月,康熙帝将可行密折陈事之权的官员范围扩大到大学士、领侍卫内大臣、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等高品级的官员。
后来,部分在京部院大臣及科道官员也可使用密折奏事。
应该说。
密折制度在康熙晚年已经大体形成。
但是并不完备。
雍正继位后。
开始全面实行密折制度,并逐步在实践中加以完善。
这主要表现在可行使密折的人员范围进一步扩大,密折涉及的内容更加丰富,密折发挥的功能和保密制度也更为完备等方面。
与此相关的内容,学术界研究成果较多,不宜赘述。
下面,仅就密折制度中与雍正打击朋党.加强君权关系比较密切的部分作简要的分析和论述。
密折制度在雍正时期得以全面推行并日趋完善绝非偶然。
这是由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条件所决定的。
雍正继位时,面对的是一个朋党林立、纲纪废驰、吏治腐败的严峻局面.特别是以胤禊、胤禧和胤橱为首的宗室朋党.他们对雍正继位的合法性表示怀疑,大肆攻击,并且消极怠工.在雍正用人施政上百般阻挠.对雍正的皇权构成严重威胁。
相比之下,雍正在朝廷内外则是相当孤立。
雍正大力推行的密折制度是如何运行的,目的何在?

雍正大力推行的密折制度是如何运行的,目的何在?据《啸亭杂录》记载,说一位进京的官员买了顶新帽子,第二天拜见雍正时,雍正便调侃他,说别弄脏了帽子。
还有一件事,名臣王士俊离京赴任时,大学士张廷玉给他推荐了一名长随,后来王士俊要入京陛见,这名长随却说,他要先入京,因为他要赶在王士俊前面向皇帝报告他的情况,此时王士俊才知道,原来这名长随是雍正的卧底。
雍正也曾说过,“朕励精图治,耳目甚广”,雍正口中的“耳目”,不外乎四种人:一是科道言官;二是具有密奏权的诸官僚;三是由他亲自指派到各地的侍卫;四是临时派遣到各地的官员。
这些人都可以通过一种特殊方式,将自己的所见所闻直接上奏给皇帝,这种特殊方式就是清朝的“密折制度”。
清朝密折制度的发展史所谓“密折”,实际上就是密奏,即在给皇帝的奏折内附奏机密要事,主要就是揭发贪官污吏的不法行为,以及民情动向等等,而且这些密事仅有皇帝一人知晓,从而在官员们当中形成一种相互监督、彼此牵制的情况,最终达到加强皇权的目的。
在雍正之前,密奏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运作机制。
比如在康熙朝五十一年时,要求朝廷内外大臣在各自向皇帝的“请安”折内,附奏机密要事,内容大体一样。
但在康熙朝早期,上密奏者多为康熙家奴或亲信,密折内容也没有什么机密性可言,比如说气候、农作物生长情况等。
到了康熙中叶,一些内务府出身的人,像曹寅、李煦等亲信,康熙会让他们打听一些江南的事情,也算是体察民情。
到了康熙晚年,康熙才把密折逐渐发展成为监督官场、通报民情的工具,而且题奏人也从少数亲信扩大到地方官员,甚至到全体中央级的官吏。
康熙认为,密折政治具有一种心理上的威慑力,负面成本不大,有助于震慑不法官员。
于是,到了雍正朝,雍正把“密奏”的办法进一步具体化,作为一项制度加以推行。
他规定,在京的满汉大臣、外省的督抚提镇等中央与地方官员,均实行“密折”制度。
每本密折几乎都有皇帝的朱笔批语,称为“朱批谕旨”,被批过的密折则称为“朱批奏折”。
影视剧中常见清朝皇帝批阅奏折的片段,到底什么是奏折?

影视剧中常见清朝皇帝批阅奏折的片段,到底什么是奏折?
要说奏折不得不提到将奏折制度发扬光大的雍正。
雍正经历了激烈的竞争,才登基做了皇帝。
他老子康熙在位六十多年超长待机,他们兄弟更是长期明争暗斗,结党营私,培植亲信,都想做这天下大佬。
最后雍正虽然胜出,但兄弟几个及其党羽让雍正疑心很重,为了能更好掌握局面,打击异己。
雍正大力推行了奏折制度。
和记
影视剧里经常有皇帝批阅奏折的片段,实际上奏折是皇帝与大臣
们私人的通信,只是内容涉及国事。
日常行政使用的公文是题本或奏本,这些公文是由驿站传递,逐级上传或下达的,而清朝皇帝创立的奏折制度,是由大臣自己派遣人员,直接送达给皇帝,或皇帝指定的代理人。
清朝皇帝吸取了明朝灭亡的教训,开始使用奏折制度,更好的掌握局势。
康熙帝时只给予少数大臣上奏折的资格,而且批阅之后发回本人。
雍正为了排除异己,坐稳江山,大力推广奏折制度,扩大了可以上奏折的群体数量,雍正朝大约有一千多人有这样的资格。
而且,雍正要求这些人看过批阅后的奏折后,必须缴回,必须保密,泄露奏折内容是要丢官的。
奏折的种类有请安的、谢恩的、缴回奏折的、最多最主要的是陈事的。
陈事的种类繁多,比如粮食收成、河道治理、地方气候等等,大到军国大事,小到身边琐事无所不有,雍正更是把奏折制度发扬光大,耳目大臣遍天下,连一个女人捡了几两银子归还失主,他都能知道,并给这女人嘉奖。
首先,我们要清楚奏折是清朝的东西,明朝之前可能有类似性质的,但不叫奏折。
奏折是清朝皇帝与臣下的私人通信,它起到了官员之间相互牵制,了解掌握地方情况,拉进君臣关系等作用。
常建华 -雍正朝保甲制度的推行:以奏折为中心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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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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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 要: 现 存 大量 雍 正初年 推 行保 甲的朱批 奏折 证实 , 雍 正 朝 推 行 保 甲制度 起 因 卜 推 行 新政 , 进 行改 革, 在雍 正 四 年正式 出 台保 甲条 例 前 , 有一 个 长达三 年 的试行 期 " 雍 正帝 决 心 试行 保 甲 , 大约 在雍 正元 年 八月 初 五 日 至八 月 一 1 四 口之 间 , 密 谕督 抚整 伤营 私 舞弊 ! 举 行社 仓 备荒 ! 设 立保 甲饵 盗 , 提 出用 三年 的 ! J l 司推 行保 甲 J , 与社 仓 " 反 映 了新 皇帝教 养治 国的理 念 , 即用 社仓 养 民 , 用保 甲 (包 含 乡约) 饵 盗及 管理 人 民 " 雍 正朝推 行保 甲分 为 三个 阶段 " 元 年 八月 至四年 七 月 三年间 是 第 一阶段 , 从 元年 九月开 始 , 各地 督抚 不 断上折 向 皇 帝 汇报 推行 保 甲与 社 仓的情 况 " 四年八 月至 五年八 月 一 年 间 , 是 推 行保 甲的第 二阶段 " 四年 七月 , 清 廷正 式公 布 了保 甲条例 " 从 四 年八 月起 的一 年 , 要求各 省 通 行保 甲制 度 " 五 年 九月之 后进 人推 行保 甲的第丁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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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门,交 内奏事处太监径呈皇帝;其他地方官的奏 方式抄录批示文件 ,有的加 ‘钦 此’二字作结束。
折不直送乾清门,交由雍正指定的王公大臣转呈, 皇帝在原折片上所作夹批录副时也需要照录,并在
防止奏折的内容在进呈过程 中泄露。最后 ,折子到 该行上方注明 ‘朱’字。并不是所有的奏折都有副
了内廷,雍正亲阅亲批 ,任何人不得参与。他说: 本,这些只限于可 以公开的奏折,至于那些涉及机
掉。面对朋党势力,雍正通过扩大奏折具奏人的范 (169 3年 ),康 熙为 了能直接 了解地方情形 ,令
围和具奏上报的内容 了解下情,瓦解对手。激烈的 他的那些派驻外地的亲信家奴,即那些 曾在他构成威胁的朋党 走的官员,如曹寅、李煦等人用奏折向他报告一些
百年纪念,百年超越。此书出版本身即是对辛 1 994,(5).
亥革命 一百周年的纪念,而关于如何真正实现辛亥 [4]李泽厚.启 蒙与救亡 的双重变奏(中国现代 思想史论)【M】.
革命 的百年超越则是一个更为深刻和有意义的问题。 毕竟,铭记历史是为 了警醒社会、指向未来。
参 考 文 献 : [1】【法]托克维 尔.旧制度 与大革命(序 言)[M]玛 棠译.商务 印
留中。有些奏折涉及机 密不便于下发或具奏人
设官员,如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各处巡监御 请求皇帝不要下发 ,皇帝依例不下发,一般也不交
史、税关监督、各种临 时性的巡察御史、给事中, 军机处办理,确需办理者 ,要裁 去原具奏人姓名。
或 因挂有科道衔名,或 因为皇帝家 臣,自然赋予密 发还 。专差呈送的折子,有 旨与否,都要由奏事太
“各省文武官员之奏折,一日之间,尝至二三十件, 密和隐私 的,就算是军机大臣也无法近身。”…
多或至五六十件不等,皆朕亲 自览阅批发 ,从无留
三 、奏折 制度 对清 王朝 政治 上 的积 极 影响
滞,无一人赞襄于左右,不但 宫中无档可查,亦并
(一 )提 高 了行政 效 率
无专 司其 事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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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陈,即或无事可言,折 内必先声名无言之故…… 郎阿等一些满人、武将,或不通汉文,或目不识丁,
其所言果是 ,朕即施行 ,既或未甚切 当,朕亦留中 自然 奏折 也 非 出于本 人 之 手” … ”。封 装 上 ,康 熙
不发 ,不令人 知。” 雍正 为最大 限度 的控 制 臣 朝对封套没有特殊的要求。雍正朝的封套则变化多
第 27卷 第 3期 2012年 O9月
邢 台 学 院 学报
JOU RNAL OF X ING TA I UN IVERSITY
V O1.27.No.3 Sept.2012
论 雍正朝 的奏 折制 度
谢 健
(西 北 师 范 大 学 文 史 学 院 ,甘 肃 兰 州 730070) 摘 要:奏折制度产生 于康熙朝 ,形成于雍正朝 。康 熙末年 ,朋党之争加剧 ,官吏贪腐严 重,无地农 民结成秘 密会 社 ,起 义不断。面对严重 的威胁 ,雍正即位之 初便对奏折制度进行 了大刀 阔斧的改革,扩大 了奏折使 用范围,完备 了奏 折保 密制度 ,发展 了奏折缮写制度 ,加强 了奏折 处理制度 ,创立 了奏折录副制度 ,形成 了清代 所独有 的文书制度 。奏折 制度给 死气沉沉 的封建 官僚体 系注入 了活力,扭转 了吏治腐败现 象,提 高了政府行政效率。 关键 词:清朝 ;雍正;奏折制度 中图分类号 :K24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4658(2012)03.0062—03
“康 熙朝奏折, 目前 尚有三千余件 ,比起雍正 教。雍正于二年 (1724年 )春 ,又指示他 : “时
朝 的二万二千余件,相形见绌。雍正只有十三年 , 时密访 ……严加伺察,少有风声,即权巧设法……
康熙却有六十一年之长。” Ⅲ ”雍正继承并大力推 必能除其教长……倘若处置失宜,反致激出事端,则
正是通过密折搜集情报,最终达到改革政治的目的。 流具奏,一折只言一事,无论大小事务 ,皆许据实
[收稿 日期 ]2012—04—02 [作者 简介 ]谢 健 (1986一),男,河 北黄 骅人 ,中 国古 代史 硕士研 究 生,主要 从事 明清 史 的研 究
邢 台学 院学 报
2012年 第 3期
官员,很 快扭转 了康 熙晚年国库亏空局 面。 1 3年 把它从作为少数人的告密文书变为广大官员都可以
时间里,对 吏治整 顿大见成效。正如昭裢所 记: 使用 的正式官文书。雍正元年 (1723年 )给科道
“康 熙间……库帑方绌, 日不暇给。宪皇 (雍正 ) 官员的上谕说: “在满汉大 臣,外省督 、抚 、提 、
势 力 。
地方事务 。到 了康 熙四十年 (1701年 )十月,康
(二 )整 顿 吏治
熙将可 以用密折奏事的官员范围扩大到总督、巡抚、
康 熙晚年朋党之争严重,官僚腐败,康 熙无可 提督 、总兵等高级地方官员。康 熙五十一年 (1712
奈何 , 以至于 哀 叹: “倘 得终 于 无事 ,朕 愿足 年 )后,在京部院大 臣和科道官员除 了在御 门听证
下,允许一些品级卑微 的小臣 “上奏折”,利用他 端,即使 同一人物也并不统一。封套面书 “密”,
们监督他们的上 司。 “这些小 臣或者与雍正有特殊 “密折” , “奏折 ” ,形 式不 一 。
关系,或者是亲重大臣的子侄 ,或在弓I见时获得青
(四 )加 强奏折 处理 制度
睐,因而荣膺书写奏折之宠。由中央派到地方的常
若抄写、存 留、隐匿、焚弃,日后发觉,断不宽恕, 交驿 站 ,分 寄各 省 ”
定行从重治罪。”” 雍Y-/\年 (1730年 )七月又谕:
(五 )创 立奏折 录 副制度
“内阁,各省文武诸 臣奏折,经朕朱笔批示者,俱
康 、雍两朝 ,各 级衙 门中的书吏 时常通 过伪
令呈缴,以备稽查 。” 奏折 中的朱批也不得写入 造 、抽换等毁坏文档的手段为 己谋利。 “为 了打击
所谓 “朱批奏折”,是 由获皇帝授权的官员直
(三 )对付 秘 密会 社
接呈送给皇帝本人的秘密报告,该秘密报告由皇帝
雍 正时期 ,地主剥 削严重 ,导致无 业游 民日
亲拆、亲阅,并亲自用红笔在其上批复处理意见、 众 ,他们秘 密聚集组织各种会社,如清净教、无为
作指示或发 感想。奏折 突 出的特点便是保 密, 因 教 、白莲教 、三元会等等。这些秘密会社的活动几
钥匙,其他任何人都不 能开启。奏 匣每人发 2到 8 书,无须正楷。抄录时奏折 的内容及朱批谕 旨一律
个不等,以便据事传递奏折,奏折只能用它封装。 用墨笔。抄录的奏折与原折内容是一致的。录副的
再次,奏折 由地方到北京,督抚的折子,直送至乾 行款格式不限,文尾用 ‘某年某月某 日奉朱批’的
经皇帝面谕后,再拟 旨,经皇上认可后方可发 出。
首先 ,回缴朱 批奏折 ,康 熙六十一年 (1 722 “发 出的谕 旨分两类,一种是 明发谕 旨,一种是廷
年 )十一月二十七 日,刚即位不久的雍正帝便发表 寄谕 旨,廷寄谕 旨有军机处将机密的谕 旨装入公文
谕 旨:“所有皇考朱批谕 旨,俱著敬谨封固进呈; 袋 中,军机处大臣亲自盖印,交兵部捷报处加封后,
题本 。回缴的 日期没有具体 的规定。缴进的办法一 书吏的这些行为,也为 了奏折的存案备查 ,雍正于
般是送军机处或奏事处。其次 ,有权上密折臣子, 八年 (17 30年 )设立军机处后也建 立 了相应的副
雍正发 以皮 匣,上有铜锁 ,具奏人和雍正各拿一把 本制度 ,产 生 了录 副奏折 。录 副的奏折 一般为草
书馆 .1992.
合 肥 :安 徽 文 艺 出版 社 ,1994. 【5]李 良玉.启蒙、救亡与革命时代的终结——再 论辛 亥革命
的评价 问题[J]_南通师范学院学报,2002,(6). [6]朱英 .辛亥革命 :百年纪念与百年超越 [J】.社会科学,2011,(2) [7]罗福 惠.辛 亥革命与 中华 民族共 同体精神 的演进 [J】.史学 月
皇十四弟胤褪身处西北,手握重兵 ,二人处于同一 是对其皇考开创的奏折制度进行 了一系列的改革。
集 团,势力最大,常使雍正 “寝食难安”。除胤禊
(一 )扩 大奏 折使 用 范 围
集 团之外,皇三兄胤祉网罗 了一批文人 ,拥有一定
奏折在创立之初,主要是供在京衙 门和大 臣使
势力。此外,年羹尧与隆科多也结党营私,尾大不 用,地方官员依然用题本和奏本 。 “康熙三十二年
写奏折。雍正 时期奏折人 员的数量 ,仅 朱批谕 交军机处办理。凡有朱批处理办法的奏折,军机处
旨 一书所收的折撰写人,即达到二百二十三人, 遵照拟 旨;凡未有朱批或是写着 “令有 旨”或 “即
实际奏折人多达一千人 以上。” ”
有 旨” 的折子,军机大 臣需另储黄匣,捧入请 旨,
(二 )完备 奏折保 密制度
继位后,综核名实,罢一切不 急之务 ……一切赃款 镇 ,仍令折奏 外,尔等科道诸 臣原为朝 廷耳 目之
羡余银两, 皆贮其 内,至末年至三千余万,国用充 官,凡有所 见, 自应竭诚入 告,绝去避嫌顾 忌之
足……仓廪亦 皆充实,积贮可供二十余年之用。” 私 ,乃为忠荩……令著尔科道每 日一人上密折,轮
最多;最后一种大丧时用,占量最少;其余两种为 因而,臣下对皇帝的意图了解也受到限制。鉴于此,
请安 用 。
雍 正 于 二 年 (1724 年 )十 一月 发 出上 谕 : “凡 督
清初对奏折的要求是保 密和具实,很少涉及字 抚大吏任封疆之寄 ,其所陈奏 皆有关国计 民生,故
体和写法。而雍正要求密折必须亲书但可通融。如 于本章之外准用奏折,以本所不能尽者,亦可于奏
折言事之责。还有的临时派到地方办事,也可密上 监封固,于次 日交 内奏事处发还给送折人。京城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