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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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社会保障法概论

第一章社会保障法概论
贴等
社会优抚制度(Special Pension for Armymen) : • 对军人及其家属抚恤优待、并妥善安置工作和生活
社会保险制度
→定义:国家通过强制征收社会保险税或社会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 金,一旦劳动者因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风险引起 经济损失,导致收人减少或中断时,国家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 经济补偿,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 分支: 1、养老保险:对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养老期间给予养 老金及生活各方面的照顾; 2、医疗保险:对因患病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者,给予患病期间的医 疗保险待遇; 3、失业保险:对因失业中断工作的劳动者,给予基本的生活费, 并向其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4、工伤保险:对因工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给予 相应的经济补偿; 5、生育保险:对女性劳动者因生育期间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给予相 应的补偿。
社会优抚制度
→ 定义: 国家和社会依法对为国家安全而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军属、烈属、残疾军人及退伍军人等特殊社 会群体提供抚恤优待、并妥善安置工作和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 社会救助—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需求,实现公民在宪法上所享有的生 存和发展权。
• 社会保险—基本保障,保障劳动者在因患病、生育、年老、失业、伤残或失去劳动能力,导 致收入中断后仍能享有基本生活。
→ 1948年英国首相艾德礼率先宣布建成“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至70年代,欧洲和北美 大多数国家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以“高福利”为内涵的社会保障制度。
→ 1952年6月28日日内瓦国际劳工会议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公约)。该 公约将社会保障制度细分为:医疗照顾、疾病与生育补助;失业救济;家属津贴;工伤保险; 以及残疾、老年和遗属补助。

中 华人民共和国社 会保障法全文

中 华人民共和国社 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社会保障,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制度安排,它犹如一张坚实的安全网,为每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面临生活风险和不确定性时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旨在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这部法律涵盖了多个方面,从社会保险到社会救助,从社会福利到优抚安置,构建了一个全面、系统的保障体系。

在社会保险方面,养老保险确保劳动者在退休后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医疗保险为公民在患病时减轻经济负担,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失业保险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期限的生活保障,并促进其再就业。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生育保险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障法知识点整理

社会保障法知识点整理

社会保障法知识点整理●6.1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内容、特征和原则●概念●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具体是指调整国家、社会和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在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并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第五版)●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既包括以基本法形式出现的社会保障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社会保障的规范,还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关于社会保障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第六版)●(1)现代社会保障法的实质●既是社会成员生存权利保护法和社会安全法,同时也是社会稳定法和社会和谐法。

●(2)社会保障立法独立性要求的依据●①它具有独立的调整对像。

●当今,人们已经认识到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同时,随着保障模式和制度在全世界范围的改革,将有更多新的调整对象及法律关系需要被认识。

●②它需要特定的调整原则。

●修订已经形成的社会保险立法的原则,创造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新原则。

●③它已经形成专门的内容体系。

●基于国际劳工组织102号公约,社会保险立法的基本内容体系已经形成,21世纪社会保险制度将沿着多支柱的道路发展,内容将更加丰富。

●④它具有跨部门发展的趋势。

●社会保险始终在公法范围内发展,多支柱发展趋势决定它向私法领域延伸,成为跨领域的新兴法律部门。

社会保障法也独立于劳动法。

●特征●(1)社会性表现为社会保障法的权利和义务涉及全体社会成员。

●在权利方面,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地、平等地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从公民的出生到死亡,从特定的劳动者到不同身份的人都是社会保障的受益人。

●在义务方面,社会保障的义务与责任也是全社会承担。

●(2)强制性●社会保障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

●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强制规定的一系列准则,明确规定国家(各级政府)、社会、个人及有关各方在社会保障中必须履行的义务,以及社会保障的具体项目、实施范围、资金筹集、待遇标准计算方式等。

社会保障法概述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社会保障法概述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 述
社会保障概述

社会保障的特征
1、社会保障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条件。社会 保障是国家按照一定时期经济发展水平,对生存发生困难的社会成 员予以物质帮助,保证他们的基主本要生特活征需要,从而使社会成员具有 安全感,以保持社会的安定。 2、社会保障的对象是社会全体成员,特别是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其 它原因面临生活困难的社会弱者。生存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社会 保障对于社会成员不存在身份上的差别,只要其生存发生了困难, 都应该普遍地、无例外地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当然,由于社会成员 发生生活困难的原因和具体情况不同,国家和社会提供的保障途径、 保障项目和保障标准等也有所区别。
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 述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人权――生存权原则
从社会保障的最初形态――对生计无着的人进行慈善救济――可以 看到,社会保障的出发点是希望通过一定方式――无论是政府行为 还是社会个体行为――使所有人都主能要生特存征下去,体现了朴素的人人 平等的思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进步,分散的慈善行为发展为 有组织的、有秩序的政府和社会的自觉行为,认识到保障每一个人 的生存权是世俗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的责任。最早在宪法中明文规 定生存权的是德国的《魏玛宪法》。在该宪法中规定,经济生活的 秩序,必须符合社会正义的原则,社会正义,则在于保障所有社会 成员能够过上体现人的价值、体现人的尊严的生活。《魏玛宪法》 确立了现代意义制生存权,并赋予生存权以具体的内涵,即生存权 不仅仅是活下去的权利,而且是能够体现人的价值、体现人有尊严 地生活下去的权利。
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 述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人权――生存权原则
生存权是为维护人的生存所必不可少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 物质享受权等内容。虽然在资产阶级革命之时,提倡“天赋人权”, 主张人人生而自由、权利平等,其主中要也特蕴征涵了生存权的内容。但生 存权作为一种权利要得到真正的保障,还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 下来,成为公民的法定权利。生存权是公民在社会中健康生活并进 而享受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各项权利的基础,脱离开对生存权 的保障,其他各项权利根本无从谈起,只能是一纸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

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法规,其内容涵盖了社会保障的方方面面。

下面,我们来逐步解读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

第一步,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

社会保障法规定,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包括:人人享有、保障待遇相当、统筹兼顾、多层次保障、以养老保险为基础、公平合理等。

这些原则为建立起全面且高效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步,社会保障的主体和范围。

社会保障法规定,我国的社会保障主体分为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城市居民等,社会保障的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

社会保障的主体和范围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基本框架。

第三步,社会保障的制度建设。

社会保障法规定,国家制定了一整套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参保人员、缴费标准、缴费基数、退休年龄、福利待遇等,逐步建立起了全民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此外,国家还建立了工伤预防和救护制度、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步,社会保障的监督管理。

社会保障法规定,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社会保障管理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审查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情况等,对于不遵守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和惩戒,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运行。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法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法规,其规定了包括基本原则、主体和范围、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为我国建立起全面、公平、高效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社会保障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将不断完善和发展。

社会保障法名词解释(一)

社会保障法名词解释(一)

社会保障法名词解释(一)社会保障法名词解释1. 社会保障法•定义:社会保障法是指国家为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通过制定法律、政策,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

2. 社会保障•定义: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对个体或家庭提供的一系列具有保障性质的社会福利服务,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教育等方面的保障。

3. 社会保障体系•定义: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由社会保障法制度组成的,包括社会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教育制度等多个方面的保障网络。

4. 社会保险•定义: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用于保障社会成员因疾病、工伤、失业、生育、养老等原因而导致收入减少或暂时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所提供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

5. 社会救助•定义: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贫困、残疾、孤儿、流浪者、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的一种基本救济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存和发展困难。

6. 社会福利•定义: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提供的一系列物质和非物质的福利措施,如低保、医疗救助、福利院等。

7. 社会教育•定义:社会教育是指国家为促进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和提高整体素质,提供的一种非正式的教育、培训和知识普及活动,如文化活动、职业培训等。

8. 个人账户制度•定义:个人账户制度是指社会保险制度中,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的一种制度。

例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可以记录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用于计算和发放个人的养老金。

9. 社会保障基金•定义:社会保障基金是指由国家和社会共同组成的,用于支付社会保障待遇、保证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一种资金池。

例如,养老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养老金、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等。

10. 社会保障待遇•定义:社会保障待遇是指国家根据社会保障制度规定,向符合条件的个体或家庭提供的各类经济和非经济的保障措施,例如养老金、医疗费用报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此文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的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失业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医疗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救助第八章社会福利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全民社会保障水平,保障人民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社会保障,是指根据国家的规定,为满足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风险发生时所需要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服务提供经济和其他支持。

第三条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

第四条工人、职员、农民、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和其他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社会保障权益。

第五条国家应当维护和发展公共社会保障事业,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加社会保障事业。

第六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向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方向发展。

第七条具有社会保障待遇资格的人员享有权利,但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八条国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行全民参保。

第九条凡在国家规定的年龄、工龄和其他条件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十条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和办法确定,并随经济和物价变动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发展,推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

第三章失业保险第十三条国家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给予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帮助。

第十四条失业人员按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在失业服务机构登记,参加职业介绍和求职培训,按时申请并参加失业保险待遇审查。

第十五条失业保险金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和办法确定。

第十六条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社会保障法PPT

社会保障法PPT
贴;
•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3
征收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形成社会共 济,防范风险,令履行了缴费义务的保障 对象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等情况下, 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保障
•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9
• (二)社会保险的特征 •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
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 2、社会保险的主体特定,包括劳动者(包
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
业的差别费率
•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 享受伤残待遇(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 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31
• 5、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工伤费用: •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 2)住院伙食补助费; •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 至20世纪50年代末,西方国家基本完成了
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设立了相应的 管理机构,实行了一套完整的以高福利为 主要内涵的社会保障体系
• 近年来,为实施社会保障筹措资金的社会
保障税已成为这些国家仅次于所得税的第 二大税类;而社会保障支出则成为最大的 财政支出项目
6
• 三、社会保障的具体内容 • 1、社会保险(略) • 2、社会救济 • 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
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7
• 4)患职业病的; •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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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法概述
社会保障是由ZF 和社会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是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小编下面为大家整理关于社会保障法的文章,欢迎阅读参考: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和特征
(1)社会保障是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起来的。

(2)社会保障的内容是由ZF 和社会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

(3)社会保障的对象是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中的弱势群体。

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体系
第一,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二,社会救济法律制度。

第三,社会福利法律制度。

第四,社会互助法律制度。

第五,社会优抚法律制度。

三、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1)社会保障措施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2)国家发挥主导作用的原则。

(3)社会保障费用开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三方合理负担的原则。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对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

一、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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