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事业是指城市人民政府管理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8•【字号】陕政办发[2009]70号•【施行日期】2009.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7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六月八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省建设厅的职责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四)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五)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六)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省交通运输厅。
(七)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拟订全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省廉租住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及省上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市政公用事业是指城市人民政府管理的

市政公用事业是指城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为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必需的普遍服务的行业。
主要包括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城市道路桥隧,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以及园林绿化等。
市政公用事业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关系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先导性、公用性等特点。
在计划经济时期,市政公用事业长期实行的是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对城市建设和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这种投资渠道单一,管理相对粗放,效率相对低下的体制弊端日益显现,造成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缓慢,市政基础设施总量严重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地方各级城市人民政府积极探索市政公用事业的改革,获得一些比较好的经验。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要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要加快推进铁道、邮政和城市公用事业等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
建设部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2002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市场化为主线,全面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以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企业机制的转换,促进市政公用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市场化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效率的提高,有利于事业的发展。
但市政公用事业的公用性特点要求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必须切实保证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公共安全。
因此,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如何发挥好政府“公共责任人”和“守夜人”的作用,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管,意义十分重大。
市政公用事业的基本特征市政公用事业包括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与垃圾处理等行业,尽管这些行业存在很大的差别,但也存在以下共同的基本特征:1、自然垄断性。
河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河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城〔2003〕406号各市建设局、城管局、市政公用局:《河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8月20日第九次厅常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河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快全省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提高市政公用事业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利益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城市政府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方式,授权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服务进行经营的权利。
第三条市政公用行业实行特许经营的范围包括:城市供水、供气、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客运交通等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及涉及有限公共资源配置的行业。
特许经营包括已经从事这些行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新设立企业、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
第四条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优先保证公众利益不受损害。
特许经营者应确保提供持续、安全、优质、高效、公平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
特许经营者通过合法经营取得合理回报并承担相应经营风险。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进行指导和监督。
接受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方案的告知性备案。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是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授权主体。
城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行使授权方相关权利,承担授权方相关责任。
第七条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市政公用事业营运区域内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市场监管并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市政公用行业市场规划,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制定产品、服务质量标准。
(二)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招标等具体组织工作;(三)监督特许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四)受理公众对特许经营者的投诉;(五)对特许经营者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六)监督检查特许经营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七)协助价格部门制定和调整价格,核算和监控成本及费用;(八)向政府提交对特许经营者的年度监督检查报告;(九)紧急情况时临时接管特许经营者的经营管理;(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政学自考题-9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市政学自考题-9(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以商品加工和交易为生存方式的居民点产生于______• A.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时期• B.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时期• C.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时期• D.第四次社会大分工时期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解析] 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形成了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产业和阶级一商业和商人,而以商品加工和交易为生存方式的居民点是商人的聚集地,也是商业活动进行的场所。
2.广义的市政主体是指______• A.城市政党组织• B.城市国家权力机关• C.城市国家行政机关• D.城市全部政治力量和政治组织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D[解析] 广义的市政认为,市政主体包括城市全部政治力量和政治组织,即城市的整个城市政治系统,既包括城市国家权力政治系统,也包括城市非国家权力政治系统。
3.当前我国在市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的是______ • A.中共市委• B.市人大常务委员会• C.市政府全体会议• D.市政府常务会议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B[解析] 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之一是:在市人大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
4.市政体制的内容和形式主要取决于______• A.生产力水平• B.国家政体• C.历史传统• D.民族习俗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B[解析] 市政体制的内容和形式取决于国家政体,但又受到生产力水平、自然禀赋条件、历史传统、文化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5.新中国成立后,市领导县经历了两次较大的发展,其中第二次是______•**世纪50年代以来•**世纪60年代以来•**世纪70年代以来**世纪80年代以来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D[解析] 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经济发达地区改革地区行政公署体制,实行地市合并,市领导县体制。
河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精选资料】

河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精选资料】关于印发《河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城〔2003〕406号各市建设局、城管局、市政公用局:《河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8月20日第九次厅常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河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快全省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提高市政公用事业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利益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城市政府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方式,授权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服务进行经营的权利。
第三条市政公用行业实行特许经营的范围包括:城市供水、供气、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客运交通等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及涉及有限公共资源配置的行业。
特许经营包括已经从事这些行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新设立企业、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
第四条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优先保证公众利益不受损害。
特许经营者应确保提供持续、安全、优质、高效、公平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
特许经营者通过合法经营取得合理回报并承担相应经营风险。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进行指导和监督。
接受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方案的告知性备案。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是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授权主体。
城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行使授权方相关权利,承担授权方相关责任。
第七条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市政公用事业营运区域内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市场监管并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市政公用行业市场规划,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制定产品、服务质量标准。
(二)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招标等具体组织工作;(三)监督特许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四)受理公众对特许经营者的投诉;(五)对特许经营者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六)监督检查特许经营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七)协助价格部门制定和调整价格,核算和监控成本及费用;(八)向政府提交对特许经营者的年度监督检查报告;(九)紧急情况时临时接管特许经营者的经营管理;(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电大。城市管理学。题库

电大。
城市管理学。
题库第一章:城市往往在一个地区的文化、政治、社会、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代表和展示着人类文明的最新发展高度。
实质上,现代城市主要从行政管辖、人口数量和密度、产业结构区别于农村地区。
社会大分工是人类社会中城市形成的直接原因。
古代城市主要是指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城市。
总体来看,古代城市的主要功能以政治和军事为主。
城市化本质上是社会生产力的变革所引起的人类居住方式、生活方式、生产方式转变的过程,是传统的乡村社会向现代的城市社会演变的自然历史过程。
一般认为,城市化的影响因素包括人口的流动、总人口的增长、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
城市管理主要进入以下市场失灵的领域: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不完全的缺陷、克服市场制度可能产生的外部性问题、稳定城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城市人口超过总人口50%的国家。
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内在动力。
农业现代化是城市化的推动力。
信息化是城市化的后续动力。
各国城市化进程的初期阶段:城市化水平低于30%,发展速度比较缓慢。
各国城市化进程的中期阶段:城市化水平处于30%~70%左右,发展速度很快。
各国城市化进程的后期阶段:城市化水平高于70%,发展速度大为降低,进入平稳阶段。
第二章:XXX对城市国家权力组织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市人大在整个城市国家机关中处于首要地位。
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主要是具有地方任免权、监督权、决定权、立法权。
城市管理参与性主体具有发言权、监督权、参与权,这对于政治性主体来说是一种有效的制约和必要的补充。
XXX是XXX的地方组织,其组成部分主要有市会、市委员会、市委常委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XXX,正确的说法是它是一种相对松散的政治联盟组织,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不享有国家权力,所通过的决议也没有法律约束力。
在我国,城市人民团体特指市工会、市妇联、市XXX。
8.狭义的非政治、非宗教、非营利组织被归为NGO,政治组织和宗教组织不在此范畴。
城市管理知识

城市管理知识城市管理基本知识问答1、什么是城市管理?答:从广义上讲:城市管理是指城市人民政府对整个城市的工业、商业、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公安交通、城建环保、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公用事业等各项工作的综合管理。
从狭义上讲: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的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以及城市规划、房地产等行业的管理。
我们通常所讲的城市管理主要是指狭义上的城市管理。
2、什么是行政执法?答: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机关和经授权或受委托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的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
3、什么是市容?什么是市容市貌?答:市容,主要是指与城市环境密切相关的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场所、临街景观等容貌。
市容市貌,是指由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园林绿地、户外广告及标志、夜景灯饰、施工工地、水域环境和环境卫生等所构成的城市景观。
4、“门前三包”责任是什么?答:门前三包是指:(1)包卫生保洁。
负责清除门前垃圾、痰迹等污物。
制止他人在门前乱吐、乱丢、乱倒污物。
保持门清洁。
(2)包绿化。
负责保持门前花草树木,制止攀折花草树木,不准任何人占用公共绿地。
对损坏绿化设施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街道办事处处理。
(3)包秩序。
制止在门前乱摆摊点、乱停放车辆、乱堆杂物、乱贴乱挂、发出高大声响等行为。
5、什么是市政?什么是市政管理?答:狭义地理解,通常认为市政是指工程技术方面的事,比如像给水排水、路灯电话、道路建设等的城市工程和物质设施,因而市政管理就是管理城市的公用设施与建设。
广义地理解,市政是指城市管理的各种业务的总称,它包括城市经济方面、社会方面、基础设施和建设方面的综合管理,这不仅仅是市政工程业务方面的事,也可把市政或市政管理理解为城市管理。
6、什么是城市道路?答: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中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现代市政学第七八九章

第七章城市土地与房产管理一、城市土地管理的含义:是城市政府在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的指导下,为调整土地关系,组织土地合理开发利用所进行的各项工作的统称。
二、基本内容:1、城市土地规划管理2、城市土地权属管理3、城市地籍管理4、城市土地市场管理5、城市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三、我国土地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国务院:主要负责全国土地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决定,负责确定土地使用权限的最高年限,规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并公布具体的实施办法,规定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的最低价等。
2、国土资源部:是国务院负责全国土地统一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其组要指责是拟定和监督实施有关土地的方针、政策,主管全国土地的调研及征用等工作。
3、城市国土资源局:主管全市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在于本市的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审核土地征用的范围、数量,管理土地的流转、批租以及实施土地监督等。
是城市土地最主要的行政执法部门。
4、城市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是对已经开发使用的城镇建设用地进行管理。
四、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按照我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城市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具体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
五、我国现行城市土地供应方式:划拨和有偿出让。
划拨和出让的区别:1、取得方式不同2、是否支付对价(划拨土地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要一次性付清出让金)3、存续期限不同(划拨期限是长期或无期,出让土地则存在一定期限)4、使用权的法律性质不同六、我国的土地储备制度:是指有政府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直接储备或进行前期开发后储备,并以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按需供应土地,调控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
其运行方式分为收购、储备、出让三个阶段。
七、实施土地储备制度的作用:1、为政府提供了调控土地市场的手段。
2、推进了存量土地的盘活和土地的集约利用3、实现了土地资产市场化运营八、当前城市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1、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缺陷、2、土地市场机制不健全3、政府职能发挥不到位解决办法:1、细分土地产权,扩大土地权利种类2、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建立土地查阅制度3、完善土地评估,合理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及其他产权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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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事业是指城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为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必需的普遍服务的行业。
主要包括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城市道路桥隧,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以及园林绿化等。
市政公用事业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关系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先导性、公用性等特点。
在计划经济时期,市政公用事业长期实行的是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对城市建设和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这种投资渠道单一,管理相对粗放,效率相对低下的体制弊端日益显现,造成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缓慢,市政基础设施总量严重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地方各级城市人民政府积极探索市政公用事业的改革,获得一些比较好的经验。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要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要加快推进铁道、邮政和城市公用事业等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
建设部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2002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市场化为主线,全面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以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企业机制的转换,促进市政公用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市场化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效率的提高,有利于事业的发展。
但市政公用事业的公用性特点要求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必须切实保证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公共安全。
因此,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如何发挥好政府“公共责任人”和“守夜人”的作用,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管,意义十分重大。
市政公用事业的基本特征市政公用事业包括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与垃圾处理等行业,尽管这些行业存在很大的差别,但也存在以下共同的基本特征:1、自然垄断性。
市政公用事业具有投资额大、投资回报期长、资产专用性强、沉淀成本大、规模经济显著等特点。
因此,从技术经济的角度看,市政公用事业存在成本弱增性。
表现为:在特定的业务范围内,由一家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比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提供相同数量的产品具有更大的生产效率,即具有自然垄断性。
这是市政公用事业必须实行准入监管,采取特许经营的一个重要根据。
2、网络性。
许多市政公用事业具有生产、输送、销售等业务垂直一体化的特点,其中,网络输送是核心业务,许多产品只有通过物理网络才能进入消费领域。
因此,这些市政公用事业必须有一个完整统一的网络,并实现全程全网联合作业,才能实现网络的有效协调和高效运行。
为此,应鼓励企业投资,扩大网络,并提高网络运行效率,以增强市政公用事业的供给能力,更好地满足城市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3、基础性。
作为城市基础设施行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不仅有利于这些行业的自身发展,而且为推动整个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条件,直接关联和影响其他行业的发展。
因此,监管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鼓励企业采取能产生正外部性的行为,防止企业采取负外部性的行为,以免对其他行业产生不好的影响。
4、公用性。
市政公用事业所提供的许多产品,是那些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准公共物品,具有公用性的显著特点。
同时,这些产品是城市居民的生活必需品,需求弹性小。
因此,对市政公用事业实行市场化改革后,政府仍然需要采取低价政策,切实保护广大居民消费者的利益。
5、地区性。
由于各地区在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财政状况、居民消费水平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就决定了各地市政公用事业具有较显著的地区性。
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开放市场,改革传统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体制,实际上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在一些城市已经开始。
2002年12月印发的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以市场化的概念覆盖了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全部内容,提出了开放市政公用事业经营市场,允许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事业经营;提出了把特许经营制度作为市场化条件下投资与经营市政公用事业的主要形式;明确提出了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直接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从管理行业转变为管市场、从对企业负责转变为对公众负责。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主要表现在:第一,垄断局面已经打破,多元化投资结构基本形成。
目前基本形成了外资、民营、国有多元投资格局。
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至2004年,进入市政公用事业的社会资本约1495亿元。
第二,竞争机制全面引人,产业集团迅速成长,投资市场全面开放,多种经济成分进入。
比如,在水务方面,目前世界上一些知名的供水企业——法国威立雅、英国泰晤士、中法水务、德国柏林等都在我国城市供水行业占据一定市场。
在国内,近几年北京首创水务等也异军突起,把资本运作和经营管理很好结合,实现了规模扩张和效益提升。
城市燃气行业基本形成了中华、新奥、华森、百江等集团。
已改制的企业呈现出新的面貌,没有改制的企业也感受到了压力和挑战,服务质量与效率明显提高。
第三,以特许经营制度为主体的经营方式初步建立。
结合市政公用事业的特点,逐步探索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经营模式,确立了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制度。
据调查,已有26个省、区、市的100多个城市,263个企业和项目签署了特许经营协议。
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主要内容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管是不可缺少的。
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是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的重要内容,健全的市政公用监管体系是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的重要保障,在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管。
这种监管应是全过程、全方面的。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准入与退出的监管。
由市政公用事业的技术经济特征所决定,需要对新企业的进入实行适度控制,以避免重复建设,过度竞争。
同时,监管者应该适度开启新企业进入的“闸门”,以发挥竞争机制的积极作用。
另外,市政公用事业必须连续稳定供应的特点,决定了经营企业不可以随意退出,中断服务。
所以,对市场退出也必须有严格的规定与管理。
2、价格监管。
市政公用事业的价格水平不仅与企业的利润水平密切相关,直接影响着企业对进入市政公用事业的预期利益,而且直接关联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价格监管是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一项核心内容。
促进社会分配公平、刺激企业生产效率和维护企业发展潜力是市政公用行业监管的三大目标。
三者是矛盾的,也是可以统一的。
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既能刺激企业自觉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也能使消费者享受到较低的价格。
3、产品与服务质量监管。
政府对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监管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维护和增进消费者的利益。
这就要求企业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不仅价格要适度,而且质量要高。
这就要求对市政公用事业实行价格监管的同时,还必须对产品和服务质量实行监管,采取一定的措施,强制企业保证一定的质量水平。
4、运行安全监管。
市政公用事业能否正常运行,直接影响到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因此,保证市政公用事业运行安全是监管的首要任务。
监管部门应督促企业制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定期抽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政府与企业都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确保市政公用事业运行安全。
5、竞争秩序监管。
市政公用事业实行市场化改革后,将形成多种所有制企业并存,同一业务领域多家企业竞争的格局。
对竞争秩序的监管十分重要。
竞争秩序的监管主要包括防止破坏性竞争、制约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防止企业的限制竞争行为。
另外,还要注意市政公用事业监管体制的创新。
市政公用事业传统的管理方式主要是直接的、行政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政公用事业监管方式创新应更多地运用经济的、法律的监管方式,采取监管与竞争相兼容的政策措施,在监管中模拟市场竞争机制,促使市政公用行业经营企业努力提高效率。
在实践中,很多地方采用的特许经营投标制、最高限价制、地区间比较竞争等方法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从监管的模式来看,也应该因地制宜,大胆创新。
当然,监管机构的设立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相对独立。
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并得到法律授权,独立监管。
二是职责专一。
监管职责明确而专一,不再承担与监管无关的行政管理。
三是综合管理。
拥有市场进入、价格、服务质量、标准等方面的监管权利,实行综合监管。
四是专家为主。
独立监管机构的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应是被监管行业的专家,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
各地应充分发挥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的作用,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尽快建立起统一的市政公用事业监管体系,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市场,统一法规,统一监管。
综上所述,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面,也是加快城镇化,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更是激发市政公用事业活力,提高运营效率的有效途径。
在对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管过程中,有关部门既不能越位,更不能缺位,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从各地的实际出发,重新定位,及时到位。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公用事业的改革、开放和加强监管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目前各地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热情很高,但由于公用事业多是自然垄断行业或准公共物品,市场化不是简单地放开市场或将资产出售,而是要在进入程序上,产品和服务的定价上和进入后的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
过去在政府投资经营的体制下,政府既是投资和经营者,也是管理者,监管问题并不突出。
而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市政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后,政企分开、政资分离,监管问题日益凸显。
为什么要对市政公用行业进行政府监管?这是因为市政公用设施是城市生产和生活的基础,它是支撑城市健康运行的命脉,政府有责任对其投资、经营、运行进行严格监督和控制,以确保城市生产和生活的稳定。
具体来讲,市政公用行业具有与其他行业不同的特殊性,表现为:一是技术经济特征有别于其他行业:相当一部分设施主要通过网络传输系统,如管网(自来水、燃气、排污、排水)、路网(如公共电车、地铁、轻轨)以及场站提供服务,这种网络传输系统具有很强的资产专用性,也就是说,它只能用来传输某一种服务,而不能移作他用,它只能服务于特定区域,而不能转移到其他区域。
所以,一旦在市政公用设施,特别是在网络系统上进行了投资,这种投资就会形成巨大的“沉淀成本”,且只有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产生效益,至使资本很难自由进出,需要政府管制和支持。
二是市政公用行业的公益性较强,其服务的提供存在着一定的市场失灵,社会服务特征有别于其他行业。
一些设施和服务因为不能排它性占有和排它性消费,因而不能排它性收费,难以由市场提供,如市政道路、公共绿地等;另一些产品和服务因为具有一定的垄断性,不能形成竞争价格,市场定价失灵,如自来水和管道燃气等;加之,绝大多数市政公用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构成了生产和生活的基本支出或消费,其价格的形成和调整既受垄断特性影响,又涉及到大多数居民的利益,必须要有政府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