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管理制度与保险制度
一、总则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围
全公司所有员工及部门
三、基本福利项目
1、社会保险
●福利种类: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生育
●适用围:全体正式员工(已在其他单位参保的除外)
●费用标准:XX万/年
●详见《社会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2、工作环境保障
●福利种类:免费中餐、提供宿舍
●适用围:公司本部全体员工(业务员除外)
●费用标准:免费中餐XX万元/年(可写成XX-XX万/年,下面红字部分都可
写围),物业管理费XX万元/年
●设置目的:保障员工食宿方便
3、职业卫生保障
●福利种类:年度体检、劳保用品发放
●适用围:全体员工
●费用标准:年度体检、环境监测X万元/年;劳保设施、用品X万元/年
●设置目的:检测员工身体状况,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4、法定假期及特殊假期福利
详见《员工休假管理一览表》
四、补充福利项目
1、意外保险
●福利种类: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适用围:适用的有需要员工
●费用标准:X万/年
●设置目的:保障员工因意外伤害引起的医疗费用获得补偿
●详见《意外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2、其他福利
●福利种类:话费补贴、出差补贴
●适用围:因工作需要产生相关费用的员工
●费用标准:根据岗位性质核定具体标准
●设置目的:采用包干的形式,为工作提供方便
五、员工活动项目
1、培训、培养
●福利种类:培训课程开发、外训参培费、学习资料购买费
●适用围:依据培训、培养对象定
●费用标准:XX万/年
●设置目的:加强专业培养,提高员工素养,提供学习平台,购买学习
2、礼金、部门业务活动基金
●福利种类:节假日礼金
●适用围:全体员工、因业务开展需要的部门
●费用标准:XX万/年
●设置目的:以人为本,加强员工归属感
3、活动金、企业文化宣传费用
●福利种类:节假日礼金、稿费
●适用围:依据活动对象定
●费用标准:X万/年
●设置目的:培养企业文化,加强部门凝聚力和员工归属感
六、附则
1、附件1:《社会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意外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2、本制度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社会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社会保险缴纳的程序及方式,适用于所有符合社会保险
缴纳条件的正式员工。
二、参保条件及时间
1、年龄在45岁以下,未在其他公司参保的正式员工。
2、一般员工可自转正当月起向人力资源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生产工人自入职起2年后可开始申报缴纳。
3、因已在其他公司参保、本人不自愿等原因可提请退出社保,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或
申请)。
三、参保程序
1、由单位统一参保,并于每月25日前核报下月异动(新增的员工从转正次月
起开始交纳,参保的离职人员从离职当月开始停缴);
2、由单位统一缴费,每月25日前经与社保机构确认缴费金额后,通过转帐的
形式缴纳当月社保费用(属于员工个人缴费部分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3、由单位统一年审,每年3月上报花名册、工资表、会计年报等资料进行基
数申报,待4月年审通过后确定该年度新的缴费基数。
四、参保种类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五、缴纳基数及交纳比例
1、缴纳基数:
●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规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不低于全市上年度从业人员人均工资60%的,以全市上年度从业人员人
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
2、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承担20%,个人承担8%;失业保险公司承担2%,个人承担1%;
医疗保险公司承担8%,个人承担2%;工伤保险0.5%,生育保险0.7%,全部由公司承担。
●大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90元,由个人承担,在每年4月缴纳医疗保险时
一次性扣除;
六、社会保险的享受标准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累计缴纳满15年,且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
可到社保机构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
●退休金领取标准: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20%)+个人储存额(个人缴费部分8%的总计金额)÷120。
●如若不满足养老保险领取的条件,则可在退休后申请一次性支取个人部
分。
2、失业保险
●领取条件: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在法定就业年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需在终止解除劳动或工作关系60日)并有求职要求的可向公司提出失业保险领取的书面申请,由公司统一办理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员工在规定的时间至居住地所在区社会保障站领取。
●城镇合同工领取失业保险标准为缴费第1年领取4个月,之后缴费每增加
1年增发2个月(领取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不超过24个月),农民合同工领取生活补助金标准为每缴费1年领取1个月;
●由依据市城区失业保险金标准(08年标准532元),另补助失业期间门诊
医疗费(失业保险金×5%,08年标准27元)。
●失业期间发生患病住院、生育、死亡等特殊情况还可向市失业保险基金管
理处申领补助金。
3、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个人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自付部分及日常购
药,超支部分自理,个人直接在医疗保险卡中刷卡支付;
●医疗保险个人储存额=∑(个人缴费部分2%+公司缴费部分0.7%);
●大病医疗保险仅限于因患病住院产生的、赔付围之的费用,参保员工需到
医疗保险机构指定的医院住院,由医院开具住院通知书,携带单位开具的住院介绍信到芙蓉区医疗保险中心盖章报备后可正式办理入院手续,出院后医疗保险机构直接向医院支付参保人赔付费用;
4、工伤保险
●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报告、5个工作日提交工伤事故报告至
社保局。
●工伤认定: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向社保局提出工伤
认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的,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参保职工受伤认定为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不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在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到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5、生育保险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变更为生育津贴,由单位垫付,标准为:日生育津
贴=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日平均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终止妊娠、节育等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女
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分娩的,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具体的标准参照《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7、附则
本制度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意外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本办法适用于车间高危岗位操作人员、外出安装人员、经常出入车间(或外出)的部分管理人员。
二、参保险种
《中国人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
三、保险购买标准及保险责任
1、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公司按岗位不同缴纳不同的保险费用:
●四类职业:xxxx,计xxx元/人;
●三类职业:xxxxxx计xxx元/人;
●二类职业:xxxxxx,计xx元/人。
2、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最高保额4.8万/人,其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万,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0.8万。
四、理赔程序及核报费用
1、发生意外事故,由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报备,由人力资源部报保险受理单位备案。
2、人力资源部下发《事故报告单》,员工本人填写事故经过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
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送交安委会确定事故性质,安委会审核完毕后由部门负责人转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3、意外事故须到市级以上医院诊断才可理赔。
4、在理赔前需由员工本人及相关部门配合准备以下书面证明:
●由员工本人提供:a、病历本;b、复印件;c、诊断证明(手术记录、检查
报告单等由医生开具);d、药品清单明细及发票(医院开具);
●由人力资源部开具:“单位证明”、“意外保险办理委托书”“理赔申请书”“团
体保单复印件”、“参保名册复印件”。
5、人力资源部负责跟踪保险公司理赔进展情况,保险公司理赔后,公司一般情
况下按保险公司理赔标准给付员工理赔金。特殊情况安委会将根据事故性质,报总经理批准再确定具体理赔金额。
五、人员异动及缴纳方式
1、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在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按职位类别统一购买。
2、意外保险费用由公司先行垫付,员工服务期满一年,则该项费用将作为员工
福利由公司承担;如服务期未满一年,则由员工本人承担相关费用,在离职时结算。离职时扣除的保费=当年总保费/12月×员工工作的月数。
3、团体保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一旦出现赔偿条件,人力资源部将通知保
险公司客服人员受理理赔工作,并根据保险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赔付,若因投保人本人原因延迟报备、无法出示相关证据或延迟领取理赔金,后果由投保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