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 - 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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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小升初电脑派位规则

花都区小升初电脑派位规则

花都区小升初电脑派位规则前言小升初是每个孩子和家长都非常关注的一个重要阶段。

为了公平、公正的给予学生升入初中的机会,花都区教育局制定了电脑派位规则,用于决定学生升入初中的分配方案。

本文将详细介绍花都区小升初电脑派位规则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流程。

一、招生范围和条件1.招生范围:花都区小学的学生,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学校。

2.招生条件:学生必须年满12岁且持有合法居住证明,且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派位流程1.家长报名:家长根据花都区教育局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

2.身份审核:教育局对报名学生身份进行审核,核实报名学生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3.学生信息录入:经过身份审核合格的学生信息将被录入电脑派位系统,建立学生档案。

4.学校选择:家长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在派位系统中选择心仪的学校,系统将根据学生家庭地址和学校招生范围等因素进行匹配。

5.派位结果公示:派位系统将根据匹配结果进行派位,将结果公示在指定的网站或公示栏上,供家长和社会公众查询。

6.志愿调剂:如果学生对派位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次轮调剂,系统将根据学生的意愿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7.最终结果公示:调剂完成后,最终的派位结果将再次公示,供家长和社会公众查询。

8.学校报名:根据最终派位结果,学生和家长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到被派到的学校进行报名手续。

三、派位规则和优先级1.居住地址:学生住址与学校的距离是派位的首要考虑因素。

就近原则是首要原则。

2.学区划分:花都区根据教育资源的分布情况,将招生范围划分为不同的学区,每个学区对应若干所初中学校。

3.学校招生名额:学校招生名额与学校的教学资源和师资配置等因素相关。

4.学生档案: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成绩等也是派位的重要参考因素。

5.公平原则:在确定派位结果时,花都区教育局将严格遵守公平原则,确保每个学生在派位过程中公平竞争。

四、争议处理1.申诉渠道:学生和家长对派位结果有异议时,可以通过指定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

花都区幼升小入学流程与注意事项

花都区幼升小入学流程与注意事项

花都区幼升小入学流程与注意事项嘿,各位花都的家长们呀!今天咱们就来好好唠唠花都区幼升小的入学流程与注意事项呢!这可关系到咱们宝贝的上学大事呀!**一、入学流程**1. 信息采集呀!- 哎呀呀,这可是第一步呢!通常呀,区里会有一个规定的时间开启幼升小的信息采集系统。

家长们要特别留意官方通知哇!在这个阶段呢,要准确地填写孩子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这些可不能填错呀!还有家庭住址、父母联系方式等等呢。

哇,这些信息都是很重要的,学校之后可能会根据这些信息进行联系或者审核呢!2. 报名阶段啦!- 嘿,这时候家长们就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学校报名喽。

花都区的学校呢,有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之分呢。

如果想上公立学校,那就要按照学区划分来报名呢。

哇,学区划分这个可一定要搞清楚呀!要是报错了学校,那可就麻烦了呢!私立学校呢,可能会有自己的一些特色招生要求,有些可能会有面试之类的呢。

家长们要提前做好准备哇!3. 资料审核哟!- 哎呀呀,这一步可不能马虎呢!公立学校一般会要求家长提供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等一系列的资料呢。

这些资料一定要准备齐全哇!要是缺了啥,审核不过可就糟了呢。

而且呀,这些资料都要是原件和复印件呢,复印件可别印错了呀!比如说房产证的复印件,要把关键信息都复印清楚呢!4. 录取环节呢!- 哇,这个时候家长们肯定都很紧张又很期待吧!公立学校会根据学区内孩子的数量、资料审核情况等等来进行录取呢。

如果是私立学校呢,可能会根据面试成绩或者其他的一些考核标准来录取呢。

一旦被录取了呀,那家长们就会收到录取通知啦,这时候可真是松了一口气呢!**二、注意事项**1. 时间节点哇!- 嘿,这是重中之重呢!每一个环节都有它的时间限制呀。

家长们可不能错过任何一个重要的时间点呢。

比如说信息采集的截止日期、报名的时间范围等等。

要是错过了,那可能就会耽误孩子上学的大事呢!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呀!2. 资料准备呢!- 哎呀呀,刚刚也提到了资料审核的重要性。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2.02.06•【字号】穗教[2002]8号•【施行日期】2002.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2002]8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各类中等学校:现将《广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广州市教育局二○○二年二月六日2002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实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深化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试分离"的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运行机制,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一)小学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1.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

凡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2.小学的学位分配以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出申请,并提交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以及该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凭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申请入学。

(二)初中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毕业学校所属区、县级市范围内升学。

2.申请回居住地升学者,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在区、县级市招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交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簿,以及该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凭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提出申请。

花都学校招生制度

花都学校招生制度

一、招生原则花都区学校招生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招生政策执行,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入学机会。

2. 近距离入学:根据学生家庭住址,实行划片招生,优先安排学生就近入学。

3. 免试入学: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4. 分类招生:根据学生年龄、户籍、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分类实施招生。

二、招生对象1. 公办学校:主要面向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优先保障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

2. 民办学校:面向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招生范围和条件由学校自主确定。

三、招生程序1. 报名:学生家长根据招生政策,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 审核材料: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户籍证明、房产证明等。

3. 分配学位:根据学生家庭住址,结合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将学位分配给学生。

4. 录取:学生家长根据分配的学位,按照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四、招生政策1. 公办学校招生: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划片招生范围,优先保障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

2. 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报区教育局审定。

3. 特殊情况: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给予照顾。

五、招生监督1. 信息公开: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 举报投诉: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投诉。

3. 严肃查处: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总之,花都区学校招生制度坚持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力求实现就近入学、分类招生、免试入学,为广大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同时,加强招生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0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办小学招生学区划分

2020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办小学招生学区划分
2020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办小学招生学区划分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班数
招生计划人数
招生地段
备注
局直属
广州市花都区骏威小学(锦东校区)
9
378
迎宾大道单号95-105号,天贵路双号106-108号,三东大道单号89号、单号93-97号,106号,桂花路57、61、63号,百合路35、36号,凤凰北路34、41、43号,兰花路,紫薇路3、16、26、30号,曙光路78-86号。(花都凯旋门<三东花园、奕翠园三东大道89号>、古风大厦(三东大道95号)、雅居乐雍逸豪廷、骏壹万邦、锦东花园、凯旋国际(三东大道106号)、锦尚名苑、绿景苑、大运家园、南航花园、紫薇花园、深航花园(迎宾大道101号)、隆辉苑、紫薇丽都、新都城市花园、钻石豪园、紫光园、兰花苑、雅豪苑、骏辉楼、灵溪美居、钻石豪庭、金穗华庭、雅居乐御宾府、名门国际公寓、景园小区、永愉花园、光明花园(紫薇路3号)、凤凰御景)
广州市花都区骏威小学(三东校区)
4
168
三东村,山下村6、7、8队
广州市花都区圆玄小学
8
336
建设路双号116-206号,茶园路单号57-63号,花城北路80、85、87、104号、118号、130号,松园路单号17、19、21号、25号、松园大道双号20-26号,龙珠西路17、19、30号,迎宾大道单号19-89号、双号18-36号,紫薇路单号33-37号、双号38-50号,建辉路15号、富银路,玫瑰路,梅花路,茶园中路,翡绿一街二街。(小城之春、财政大楼、杏林花园、新都雅居、锦鹏苑、家和逸品苑、东晖名苑、明珠苑、西雅苑、芷兰苑、银雅轩、东骏花园、美力花苑、景雅轩、海棠大厦、德晖苑、荔翠苑、宝珠苑、粤建一号宿舍、林业局宿舍、轮胎厂宿舍、美怡居、华雅轩、百合豪园、豪景苑、美力盈彩花苑、阳光倚翠、骏辉园、芙蓉苑、公益别墅A区B区、都会雅苑、荔翠苑、金颐居、美怡居、富银居、富华楼、银雅华庭、公益村、顺景楼、城东集资楼、保安楼、交警楼、盛丰花园、信社楼、明福楼、食品厂宿舍、浩建楼、允津楼、华雅轩、鸿都苑、美阁花园、丽景大厦、金福馨庭、大桥局宿舍、德辉楼、食品厂宿舍、钢丝绳厂、五金厂、地质机械厂、车辆厂宿舍、农电所、城业楼、农行宿舍、富华大厦、中行宿舍、胡忠医院、骏雅楼、新华医院宿舍、富安楼、星辰楼、秀全苑、荔园楼、书苑楼、康裕苑、茶园路公安局宿舍、景雅苑、文兴楼、成业小区、茶园雅居、吉林居、慧华楼、泽丰楼、翡绿雅苑)

2019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2019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5.18~5.19
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非广州市户籍业主适龄子女报名。
教育科
教育指导中心、小区配套公办学校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相关资料,到对应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报名(具体时间见相应小区招生通知)
5.22~6.30
民办小学录取学生。
职成幼教科
民办学校
5.25前
区教育局接受区来穗局提供的,经审核公示确认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名单。
教育科、体卫艺、各相关学校
5.5起
办理小升初跨区生、外地返穗生审核手续。跨区生应提供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学生基本情况表”由毕业小学登陆“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其中城区定为5月28到30日统一填志愿登记。
教育科
教育指导中心、学生家长
5.5~5.10
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教育科、教育指导中心
教育科
各教育指导中心、公办小学
6.15
公办小学派发录取通知单
教育科
教育指导中心、公办小学
6.17~6.19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第二次开放
职成幼教科
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家长
6.22
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教育指导中心、公办小学
学生家长
6.25
公布可提供作积分入学的学位情况。
教育科
教育指导中心
6.25~6.26
职成幼教科
民办学校
8.26~8.27
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进行第二次补录。
职成幼教科
民办学校
8.27~8.28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第三次开放。
教育科
教育指导中心、公办小学

花都区城区学区划分情况一览表【模板】

花都区城区学区划分情况一览表【模板】

附件1 花都区城区学区划分情况一览表
备注:花东中学寄宿学校面向城区志愿报读的学生,参加第二批次和第三
批次的电脑派位。

如不填报花东中学志愿的不予录取。

附件2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审核清单
备注:
1.其他特殊情况由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2.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导致政策性照顾学生对象或证明材料发生变化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补充发文。

3.杜绝弄虚作假,家长(监护人)应该对审核材料的真伪性及其后果负责。

2019年花都区城区小学招生细则

2019年花都区城区小学招生细则

2019年花都区城区小学招生细则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19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城区范围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状况,2019年花都区城区范围公办小学招生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认真开展今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

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具体如下: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我区成立由花都区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区纪委监察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新华街道办、花城街道办、秀全街道办、新雅街道办及花都区教育局城区教育指导中心有关领导为组员的花都区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花都区教育局城区教育指导中心。

花都区教育局城区教育指导中心在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严格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工作基本原则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读需要。

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三、申请入学的对象和类别招生对象:凡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招生类别:(一)地段生:1、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安排入读户口地址所在地对口的公办小学。

当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超过对口地段小学招生计划数时,将按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人户一致”:(1)儿童户口地址与其父母或监护人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要求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房产份额的100%。

(2)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的房产,需符合:祖辈是直系亲属,儿童父母在广州市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儿童与祖辈同户籍同住。

2、花都区城区小学定点对口招收的适龄儿童属于城区小学定点招生范围的村籍适龄儿童,由定点对口的公办小学接收,包括: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一是购买二手房业主,该居住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二是网上报名截止后户籍才迁入房产所在地址的;三是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购买并于8月27日前获得《房地产权证》或已进行网签的;四是不按规定依时办理报名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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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概念界定
小区配套学校中的“小区”概念是指“相对集中的居住片区”,并不特指某个楼盘。

二、招生范围和招生年级
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根据政府的建设规划和人口分布,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及当年招生政策进行区域划分。

新开办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的新生。

三、招生顺序
(一)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优先安排入读户口所在地对口地段的小区配套公办学校。

“人户一致”指儿童、少年户口地址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房产份额100%(以房地产权证或房管部门查册资料为准);或儿童、少年与父母在花都的唯一居住地(儿童、少年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住。

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小区业主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同等待遇。

当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超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时,则按适龄儿童、少年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未能安排入读该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指导中心就近安排到其它公办学校。

(二)在解决该招生区域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剩余学位优先解决该小区广州市户籍“人户不一致”的业主适龄子女(指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不一致,即具有该小区100%房产没有该小区户籍的业主子女)入读。

学位安排分两类顺序解决。

先花都区户籍,然后广州籍非花都区户籍。

若属于二手房业主(指购房并收楼),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该配套公办学校的,还需满足该片区住宅一手业主无小孩在本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就读同一学段的条件。

如果每一类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人数超出所剩余学位数,则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

未能安排入读该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由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就近统筹到其他公办学校入读。

如非100%房产的广州市户籍业主适龄子女,此房产为唯一居住地的,由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就近统筹到其他公办学校入读。

(三)非广州市户籍“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少年,须先申请“积分入学”,具体申请办法按当年花都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政策执行。

在解决该招生区域符合“人户一致”和广州市户籍“人户不
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剩余学位按购房先后顺序解决招生区域非广州市户籍且监护人房产份额为100%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直至完成该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当年招生计划,已安排入读的该类人员积分入学申请则自动取消;非100%房产的业主适龄子女与未能安排入读该小区配套学校的非广州户籍100%房产业主适龄子女,只能通过积分入学途径申请入读其他公办学校,如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我区的民办学校就读。

房地产开发商在住宅小区开发之初或在移交时,与其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协议,如协议中有涉及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学位安排内容的,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内容安排业主子女的学位。

凡被录取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逾期不注册的,视作放弃学位安排,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再安排入读我区公办学校。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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