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章电子合同法律制度和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三章电子合同法律制度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三章电子合同法律制度在当今数字化的商业世界中,电子商务以其高效、便捷的特点迅速发展,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电子合同作为电子商务中的关键环节,其法律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对于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各方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电子合同,简单来说,是通过电子手段订立的合同。
它与传统纸质合同相比,在形式、订立过程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
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第三章中,对电子合同法律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阐述。
首先,电子合同的订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当事人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要真实、一致。
在电子环境中,如何确认当事人的身份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成为了关键问题。
通常,通过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来保障。
数字证书是由权威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身份。
而电子签名则类似于传统合同中的手写签名,具有确认签署人身份和表明签署人认可合同内容的作用。
其次,电子合同的形式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电子合同的形式只要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就视为符合法律要求的书面形式。
这一规定打破了传统观念中对书面形式的狭隘理解,为电子合同的合法性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再者,关于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和地点,也有不同于传统合同的规定。
一般而言,电子合同在收件人指定的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时成立;若未指定特定系统,则在收件人的任何系统首次接收数据电文时成立。
而合同成立的地点,通常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若收件人没有主营业地,则以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在电子合同的履行方面,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法律问题。
例如,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以及数据电文的交付方式和时间等。
为了保障电子支付的安全,法律要求支付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支付信息被窃取、篡改或滥用。
同时,对于数据电文的交付,若当事人有约定,则按照约定;若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是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4.08.28•【文号】主席令第18号•【施行日期】2005.04.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据电文第三章电子签名与认证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第三条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数据电文第四条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电子签名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电子签名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电子签名的使用,保障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电子签名,是指采用电子形式的数据电文,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对电子数据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的电子签名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电子签名管理制度,明确电子签名的使用范围、操作流程、管理责任等,确保电子签名的安全和有效。
第二章电子签名使用范围第五条公司内部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可以使用电子签名,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件除外。
第六条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可以使用电子签名,但需确保外部合作伙伴同意使用电子签名,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电子签名可用于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电子传真等电子通信方式,但需确保通信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电子签名操作流程第八条使用电子签名前,应当进行身份验证和授权,确保签名人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电子签名的生成、传输、存储和销毁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电子签名的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
第十条电子签名应当与签名人身份信息绑定,并建立电子签名档案,记录电子签名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电子签名的使用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完整、准确的原则,确保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电子签名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明确电子签名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电子签名管理制度,确保电子签名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三条使用电子签名的部门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确保电子签名的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签名人应当对其使用电子签名的行为负责,确保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定期对电子签名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电子签名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电子商务法课后答案

第一章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理论(一)单项选择题1.A 2.A 3.D 4.A 5.A(二)多项选择题1.ABCD 2.ABC 3.ACD 4.ABCD 5.AB(三)判断题1.× 2.√ 3.×(四)简述题1.答:电子商务的基本参与对象有:(1)计算机网络;(2)电子商务用户;(3)CA认证中心;(4)物流中心;(5)网上金融机构。
2.答:电子商务法的特点有:(1)技术性;(2)安全性;(3)程序性;(4)开放性。
3.答:电子商务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有:(1)电子商务基本法律制度——①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法律制度;②电子认证法律制度;③电子合同法律制度;④电子支付法律制度。
(2)电子商务相关法律制度——①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②网络隐私权保护法律制度;③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制度;④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⑤电子商务安全与网络犯罪法律制度;⑥电子商务司法管辖权与争议解决机制。
第二章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B 2.C 3.A(二)多项选择题1.ABCD2.ABCD3.AD4.ACD(三)判断题1.×2.×3.√(四)简述题1.答:(1)使用电子签名与数据电文应当遵从意思自治原则。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2)电子签名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描述。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即在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情况下,不能以该文书中某项信息或签名采用了电子形式作为否定其法律效力的唯一理由。
(3)电子签名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范围。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了本法的适用例外,包括:①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文书;②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文书;③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文书。
电子合同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电子合同公司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电子合同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司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管理、对外经济活动中涉及的电子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电子合同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电子合同的签订第四条公司对外签订电子合同,应由具有签订合同权利的部门或人员办理。
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第五条签订电子合同前,应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誉和履行能力。
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第六条电子合同的签订应采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
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具有与传统签名和印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电子合同的签订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通过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确认。
合同文本应包含合同各方的主体信息、合同内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八条电子合同的签订应及时进行合同登记和归档,确保合同的可追溯性和证据效力。
第三章电子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第九条公司在履行电子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电子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事由发生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合同各方。
第四章电子合同的争议解决第十一条电子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子合同争议解决的内部流程,明确争议解决的职责、程序和权限。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保密规定第十三条公司违反电子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涉及电子合同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公司员工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第三方。
违反保密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子商务法与案例分析 第4章 电子合同与电子安全法律制度

4.2电子合同的法律关系
4.2.1电子合同当事人 当事人订立合同须有法定的缔约能力。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 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这里,民事活动中的合同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使用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的合同与不使用电子签名和数据电 文的合同。
由此,我们可以给出电子合同的定义:电子合同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以数据电文方式所形成的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可应用电子签名等电子核证技术签署合同,以增强电子合同的 证据效力。
4.2 电子合同的法律关系
我们认为,基于电合同种类的不同,分为两种情形:
(1)对于直接在网上开展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其缔约能力应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电子商务的特殊 性并没有改变民商事活动的本质,民事活动对交易当事人缔约能力的要求自然不应发生改变。考虑到电子 商务交易双方并不见面,难以识别交易相对方的年龄和精神状态等情况,因此,法律上推定交易双方具有 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当然,若有证据证明交易当事人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监护人是有权在是否申请撤销该交易的。
引导案例——南京云签的MMEC电子合同系统
图4-1 南京云签电子合同效果图
引导案例——南京云签的MMEC电子合同系统
电子合同的表现形式多样,如电子邮件、电子 表单、电子订单,但若双方对合同发生争议时, 合同的真实性须经司法鉴定才能确认有效。烦 琐的鉴定程序和较高的成本另企业无法承担。 而MMEC电子合同具备的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 合同,因此具备了书证的法律诉讼效力。 相关 各方人员可以随时携带或发送其电子合同压缩 文档,也可以出具由中国云签提供的MMEC电 子合同验真报告(参见图4-2),方便用户随时 上网浏览、打印和验真。
公司电子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电子签名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员工,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电子签名,是指以电子形式所形成的,用于识别电子文档签名人身份并表明其同意或认可的一种电子数据。
第二章电子签名类型第四条公司电子签名分为以下类型:1. 数字签名:指以公钥基础设施(PKI)技术为基础,通过数字证书对电子文档进行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2. 签名证书:指用于证明电子文档签名人身份的电子证书。
3. 电子印章:指以数字形式生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章电子签名使用第五条公司电子签名使用范围:1. 内部文件审批、合同签订、审批流程等。
2. 与合作伙伴、客户等签订的合同、协议、通知等。
3. 其他需要使用电子签名的业务场景。
第六条电子签名使用流程:1. 申请人提交签名申请,填写签名类型、签名内容等信息。
2. 申请人选择合适的数字证书或电子印章。
3. 申请人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签名。
4. 申请人将签名后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部门或合作伙伴。
5. 指定部门或合作伙伴对签名后的电子文档进行审核、确认。
第七条电子签名使用注意事项:1. 申请人应确保所使用的数字证书或电子印章真实有效。
2. 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或电子印章,防止他人非法使用。
3. 申请人应确保签名后的电子文档完整、准确。
第四章电子签名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电子签名管理部门,负责电子签名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九条电子签名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电子签名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监督检查电子签名使用情况,确保合规。
3. 提供电子签名相关技术支持。
4. 处理电子签名使用过程中的争议。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数字证书或电子印章,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 电子签名的法律体系

不相同
是否相同?
相同
接收方
文件内容完整
4.1.3 电子签名的作用
4.1.3 电子签名的作用 电子签名的一个重要的特点是能证实信息发送人的身份以及电子文件的 可靠性和完整性,它对于发送人和被发送的信息都是独一无二的,具有可验 证性和不可否认的权威性特点;另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它在计算机之间交换数 字证书有助于确定当事者就是他们所宣称的当事人。因此,每个人的电子签 名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证明文件的来源,即识别签名人。通过加密技术中密钥的识别,可以 科学、有效地证明签名人的身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表明签名人对文件内容的确认。通过加密技术,来表明该文件的内容 是发送者发送的,是签名者签收的,文件内容是双方意思的表示,没有修改 过; (3)构成签名人对文件内容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的根据; (4)与传统商务活动中的签名盖章作用相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通过 国家法律的公布和实施,使得电子签名与传统的签名在法律地位上平等运用 ,在法律权利上得到同样的认可。
电子签名解决了信息化的瓶颈问题:
1、通过电子签名可以对电子文档进行完整性认证 来识别电子文件的真实性。 2、通过电子签名可以对电子信息的发送者进行有 效的身份认证来确认其身份的真实性 。
4.1.1 电子签名的定义
联合国《电子签字示范法》的定义,‚‘电子签字’系指在数据电 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或在逻辑上与数据电文有联系的数据,它 可用于鉴别与数据电文有关的签名人和表明此人认可数据电文所含信息 。‛ 美国《统一电子交易法》规定,‚电子签名‛泛指与电子记录相联 的或在逻辑上相联的电子声音、符合或程序,而该电子声音、符合或程 序是某人为签署电子记录的目的而签订或采用的‛。 欧盟的《电子签名指令》规定,‚电子签名‛泛指与其他电子记录 相连的或在逻辑上相连并以此作为认证方法的电子形式数据。 新加坡《电子交易法案》对‚电子签名‛的定义,以数字形式所附 或在逻辑上与电子记录有联系的任何字母、文字数字或其他符号,并且 执行或采纳电子签名是为了证明或批准电子记录。 一般认为,电子签名就是指包括各种电子手段在内的电子签名,通 过签名,实现两个目的:鉴别数据电文发送人的身份;签署人与数据电 文的内容具有法律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 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 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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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履行与违约责任。
电子签名及其功能,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电子商务认证的方法与分类。
教学难点
电子交易中的要约与承诺;数据加密技术
更新、补充、
删节内容
补充案例
使用教具
多媒体教室2304
课外作业
1、什么是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有什么功能?电子签名有哪些法律意义?
2、电子签名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第三节电子合同的效力
一、电子合同的生效要件
案例分析
来云鹏诉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三、电子代理人问题
四、电子错误问题
电子错误
在电子通信中发生的错误,被称之为电子错误。
包括:意外事件型电子错误、人为型电子错误。
意外事件型的电子错误:指错误的发生与当事人的主观意思及客观行为没有关系。
人为型电子错误:输入信息时出现错误,但非自己故意,如:非有意点击计算机键盘上的“确认”键或计算机屏幕上的“同意”图标等。
电子合同仍然应当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节电子合同的成立
[案情介绍]
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已经注册了电子信箱(E-mail):“jrsy@jrsy. com cn”;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也注册了电子信箱(E-mail):“h-ymz@online.sh.cn”。19
99年3月5日上午,景荣实业有限公司给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发出要求购买其厂生产的办公家具的电子邮件一份,电子邮件中明确了如下内容:
(1)需要办公桌8张,椅子16张;
(2)要求在3月12日之前将货送至景荣实业有限公司;
(3)总价格不高于15000元。
电子邮件还对办公桌椅的尺寸、式样、颜色作了说明,并附了样图。
当天下午3时35分18秒,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也以电子邮件回复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对景荣实业有限公司的要求全部认可。为对景荣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见,3月6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还专门派人到景荣实业有限公司作了确认,但双方都没有签署任何书面文件。
教案教师姓名授课源自级电子商务091、092授课形式
讲授
授课日期
2011-03-11、3-18
授课时数
4
授课章节名称
第三章电子合同法律制度
第四章电子签名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
掌握电子交易中的要约与承诺,电子合同的形式、履行与违约责任;掌握电子签名及其功能,电子商务认证的方法与分类,电子认证机构及其业务规范,电子认证机构的法律义务与责任。
3、要约的法律效力
4、要约的撤回和撤消
三、承诺
四、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2、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
分析
某甲住A市,某乙住B市。2004年6月1日,某甲发给某乙一份电子邮件,欲以每件100元的价格,向某乙出售5个U盘。某乙于6月2日,在由B市开往C市的列车上,通过无线上网形式看到此封电子邮件,遂立即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表示完全接受。此时列车正位于D市境内。问该合同成立地点为何?
第一节电子合同概述
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电子合同的定义
电子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不同的是,电子合同是通过电子手段订立的合同。换言之,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通过电子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关系如何?
4、如何确定电子合同生效?
教后记
1、本次授课内容较多,包括电子合同与电子签名法律制度两大方面,因此容量大,时间紧,注意突出重点;
2、对于比较专业的概念,比如要约与承诺、数字签名的加密技术要注意结合生活实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说明,帮助学生理解知识点。
第三章电子合同法律制度
二、电子合同的法律特征
电子合同是一种合意
电子合同是一种合意
电子合同是以电子手段形式订立的合同
三、电子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
合同的书面形式和签名问题
电子合同的成立问题
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
合同的履行问题
四、电子合同的性质
电子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特殊性表现为订立合同的手段或形式发生了变化。
在适用法律方面,由于EDI和E-mail等电子形式的广泛应用,因此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合同内容的确定以及签字等方面都和传统的合同规则有所不同,逐渐形成了一套特殊的法律规则。
二、要约
在线要约和要约邀请判断的因素
交互式电子交易还是非交互式交易。非交互式电子交易程序表达的信息为要约邀请。
货物是否售罄因素:信息产品销售信息满足要约的要件,即可以视为要约;二手货、非特别声明的货物销售信息,应当视情况确定。
公约让出卖人最后决定合同是否成立:即使一项商品或服务信息构成要约也视为要约邀请,将下订单或确认购买行为视为要约,而由出卖人最后确认成效函视为承诺。
人为错误解决规则:
其一,提供自动信息系统服务的人应当为使用人提供更正错误的机会。
其二,使用人应及时撤回、更正错误信息,避免产生法律效力。
其三,自动信息系统没有向当事人提供更正错误的机会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撤回该部分电子通信。但应当尽快通知他方当事人,且未使用商品或服务,未获取任何实质性的利益或价值。
五、确认收讫规则及其运用
确认收讫是指在接收人收到发送的信息时,由其本人或指定的代理人或通过自动交易系统向发送人发出表明其已收到的通知。
发件人收到收件人的收讫确认时,数据电文视为已经收到。
确认收讫的效力: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法律明确规定,确认收讫仅仅表明接收人收到电子信息,而非承诺。
确认收讫并不是合同立订立的必经程序。
其四,输入错误的电子通信并不当然无效。
案例:电子错误
原告韩先生为易趣网(现亿贝-易趣网)的注册用户。2002年5月1日,韩先生在易趣网上浏览有关轿车的竞拍信息时,发现一辆二手帕萨特轿车正在进行无底价拍卖,其起始价仅为10元,兼有一口价16.4万元,便出价116元拭目以待。结果,韩先生收到了易趣的成交确认信,而拍卖的委托人――上海永达二手机动车经营有限公司却不承认这笔交易。所以,韩先生就将永达公司告到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要求被告根据电子合同的约定交付价值16.4万元的帕萨特轿车,对价为116元。而永达公司则以合同法和拍卖法为依据提出该电子合同显失公平,并以工作人员在输入数据时存在重大误解为由,反诉合同不成立。
1999年3月11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将上述桌椅送至景荣实业有限公司。由于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已于10日以1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另一家工厂生产的办公桌椅,就以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为由拒收,双方协商不成,3月16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起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对用电子邮件方式买卖办公桌椅及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去人确认、3月11日送货上门等均无异议,4月15日法院判决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