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报名表
关于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

关于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的几点说明为做好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现就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作以下说明:一、关于报名的范围、条件和资格1、省内符合条件的干部包括山东省内中央驻地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
2、任职年限的认定。
按周年计算,即2010年5月31日前任命的为任职满1年,2009年5月31日前任命的为任职满2年,依次类推。
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包括正、副科级连续任职满4年;任地级市以上党委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层正职满2年包括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
二、需上报的材料(一)党委(党组)的推荐报告一式两份,内容包括:1、推荐意见;2、动员部署、组织报名、民主推荐的情况(包括符合条件人数、报名人数,民主推荐范围、参加人数等);3、党委(党组)研究的情况;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所推荐人选的材料:1、《莱芜市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莱芜市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汇总表》一式两份(表格从莱芜党建网,不必另行设计),同时报电子版。
2、推荐人选的照片。
近期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其中2张贴于《莱芜市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上,其他的照片须在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3、莱芜市外的报名人员,不提供推荐报告和《莱芜市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汇总表》。
4、“企业所有制证明材料”是指地级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地级市以上党委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证明材料。
三、有关表格填写说明1、姓名:填写干部档案中使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单名的中间不空格。
2、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日期,不能随意更改。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任现职时间、任现职级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到月(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月份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2000.02”,不能写成“2000年2月”。
3、民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不能简称“汉”、“回”。
地方领导班子表说明

**市地方领导班子统计年报表情况说明填写注意:
1、为便于全省汇总,市级汇总单位严格按此模板填写。
2、模板中已合并单元格均已设置自动换行,显示不全只需调整行高即可。
3、报名单内容需新添加行的,应保持新添加行格式与模板已有行一致。
4、各说明条目最后一个单元格“单位”,一律填写市简称.
5、录入人员名单信息,同一填报单位按职级从高到低填写,如职级相同按照年龄由小到大填写。
一、关于行政区划
5、县(市、区、旗)行政区划数与本地上年统计数不一致,原因是:
二、关于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
三、省(区、市)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表一至表三)
1、党委、政府、纪检委、人大、政协的正职及法、检两长总数为0,原因是:
四、市(地、州、盟)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表四至表六)
五、县(市、区、旗)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表七至表九)
2、“1966年4月及以前”入党人员名单
六、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表十至表十二)
七、领导班子配备情况(表十三至表十八)
八、组工干部基本情况(附表1-1至1-5)(一)附表1-1
3、学位为“硕士”的科员、办事员名单
11、机关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非党人员名单
(二)附表1-2
(三)附表1-3
4、学位为“硕士”的科员、办事员名单
12、机关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非党人员名单
(四)附表1-4
九、组工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及任现职年限情况(附表2-1至2-5)。
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四川农业大学

校党字〔2014〕11号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新修订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组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任用条件(一)基本条件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德才兼备,在教学科研、教育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实绩突出、作风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基本资格1。
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应任副处级领导职务3年及以上,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副处级领导职务1年及以上.2.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任正科级领导职务3年及以上;任管理岗位七级职员(主任科员)5年及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有效管理期内的非定向副处级领导后备干部。
3.处级领导干部应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是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或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
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
4。
担任教学科研单位行政正职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性较强岗位的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
5.新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及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3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6.担任党、团、工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的,应符合党章、团章、工会章程及有关规定.二、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一)选拔任用干部一般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确认报名表

是否为人民陪审员
是□否□
是否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是□否□
是否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是□否□
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受到刑事追究是□否□
是否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是□否□
是否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开除留用是□否□
是否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是□否□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确认报名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加入时间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经常居住地
户籍地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职务/职称
社会身份
联系方式
固话:手机: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原任届期及起止时间
担任人民
监督员履
职情况
简历
是否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否□
家庭成员
及主要社
会关系
个人承诺
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如不属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签字:
工作单位或ຫໍສະໝຸດ (居)委会意见盖章
年月日
各县(市区)司法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人民检察院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司法局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1、“社会身份”栏中填写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职务等情况;2、“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栏由所在单位填写,无单位的由所在村(居)委会填写。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2022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2022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03•【字号】•【施行日期】2022.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2022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普法办,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市属高等院校、市管企业、市委委托管理企业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意见》(渝委发〔2015〕4号)、《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20号)《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实施办法》(渝委组〔2015〕5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2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工作于4月16日举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一)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全市提拔担任或由职级公务员转任以下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含由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的职务),属本次考试对象:1.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含企业领导人员,下同);2.市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协机关,市级法院系统,市级检察院系统(以下简称市级部门)管理的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3.市级人民团体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4.市属高等院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5.市管企业、市委委托管理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
(二)应参加但未参加2021年秋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人员,须在本次进行补考。
(三)领导干部在取得本级考试合格成绩后的五年内,由本级副职提任正职的,不再参加考试。
(四)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管理的领导干部参加考试的具体范围,由区县党委组织部、普法办研究确定。
通知

(4) 为人正直,遵规守纪,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行为;
(5) 工作严谨务实,态度端正,作风民主,乐于奉献,勇于接受各种意见和建议。
3、竞选原则及竞选机制
本次竞选坚持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选举委员会将采用积分制(根据每位候选人各轮次的成绩按相应规则累加)确定学生会干部名单,并公示。
【阶段三】:翡翠湖校区其他岗位竞聘
(1)成立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合肥工业大学十一届四次学生会常委、屯溪路校区各部门部长组成(6月13日);
(2)成立换届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由校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学院学生会秘书长组成(6月13日);
(3)成立换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校学生会部分干部组成(6月13日);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能够具体实施、安排部门工作并具备前瞻性的创新目光,有较强的凝聚力和亲和力。
c. 翡翠湖校区其他干部:
执行副主席(5名):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管理沟通能力,有较强凝聚力和亲和力,对部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和执行能力,配合常务副主席做好学生会的管理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3名):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能够统筹安排部门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做好日常工作。
附:
合肥工业大学十一届四次学生会
换届选举机构设置
一、合肥工业大学学生会换届选举委员会
委员长:吴占雨
副委员长:崔梦迪 丁海瑞 邓梦洁 鄂丽娟 郭旭 黄殿帅 黄剑钊 胡永顺 金凯麟 金鑫 廖特 刘博 刘文贵 林佳佳 李超 李增辉 李桐 沈修锋 唐有勋 王震 王晓晴 王天航 武冠宏 叶露 尹宏程 于幸仔 杨志伟 赵俊 张继书 张龙
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制度(2篇)
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一、引言干部是党和人民事业的中坚力量,关系着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为了更好地培养选拔优秀的干部,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2024年,我国将全面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制度原则、制度内容和落实方式等方面进行阐述,旨在打造更加公正、科学、高效的选拔任用制度,为党和国家培养更多优秀的干部人才。
二、制度背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
过去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不公正不透明、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容易出现腐败现象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全面深化,以便更好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三、制度原则1. 公正公平。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来评价和选拔任用。
不论是党员还是群众,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机会来参与干部选拔。
2. 科学高效。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应当科学地评估干部的能力和素质,确保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基于实绩和能力而非个人关系。
同时,制度应当具有高效性,能够迅速而准确地为党和国家选出合适的干部人才。
3. 规范透明。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应当具有明确的规范和程序,确保选拔和任用过程的透明公开。
干部选拔的标准和程序应当向公众开放,充分展示选拔和任用干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制度内容为了实现上述原则,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将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干部选拔的基本原则。
明确干部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坚持能力为本、实绩为重,强调干部的政治立场和对党的忠诚度。
2. 干部选拔的程序和机制。
制定干部选拔的具体流程和程序,确保干部选拔的透明和公正。
建立和完善各级党组织的干部选拔机制,使干部选拔更加科学和规范。
3. 干部培训和考核的机制。
加大对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建立定期考核干部的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 干部选拔的多元化。
鼓励和支持党员和群众的积极参与,构建一个多元化、包容性的干部选拔制度。
永兴一中行政领导人员公开竞职公告
永兴一中行政领导人员公开竞职公告为进一步选优配强永兴一中领导班子,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县委决定,对永兴一中行政领导人员采用公开竞职的方式进行选拔任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职职位永兴一中校长1名、副校长3名。
二、结构要求1、永兴一中行政领导人员中至少有1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永兴一中行政领导人员中最多设1名党外干部。
三、参加竞职人员范围1、全县教育系统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符合任职资格及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职。
2、永兴一中现任正职在同一职位满10年的,或在同一班子任副职、正职满12年,且任正职满5年的,不再报名参加竞争校长职位;现任副职(含校务委员、工会主席)在同一职位满10年的,或在同一单位中层正职到领导班子副职合计满15年且任领导班子副职满5年的,不再报名参加竞争副校长职位,可以报名参加竞争校长职位。
四、参加竞职人员条件参加竞职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1.校长人选:(1)年龄在53周岁以下(1964年6月30日后出生);(2)应当具备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现有学历为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4)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其中,具有3年(含3年)以上高中教学工作经验;(5)具有2年以上副科级岗位任职经历;(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7)没有影响任用的有关情形;(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9)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2.副校长人选:(1)年龄在53周岁以下(1964年6月30日后出生),其中要有1名副校长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后出生);(2)应具有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现有学历为本科以上(含本科);(4)应当具有3年以上(含3年)高级中学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经历;(5)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7)没有影响任用的有关情形;(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9)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关于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的请示
农十三师公开选拔红星医院副院长简章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红星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农十三师党委决定面向十三师范围公开选拔2名红星医院副院长。
现公告如下:一、公开选拔的职位红星医院副院长2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及报名资格、条件(一)选拔范围此次公告职位面向农十三师范围公开选拔,报考范围为在农十三师卫生医疗系统工作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现担任科级干部(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三年以上。
具有副高级、注册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4、年龄在45岁以下;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6、年龄和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0年3月20日。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
由师组织部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并确定可以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发放准考证和笔试通知单。
拟选拔的职位与参加笔试的人数比例不低于1:4(低于此比例的职位取消公开选拔)。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进行,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1、笔试。
试卷统一采用汉语命题,汉语答卷。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考试以《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试行)》为范围;专业科目的考试内容以《三基训练教材》为主。
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各计100分,并按50%计入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2、面试。
采用汉语答辩。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每个职位取前3名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职位每科目设一个考官组,考官组由7-9名专家组成。
每个科目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他成员的平均分为应试者的面试得分。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04.04.08•【文号】•【施行日期】2004.04.08•【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第三章考试第四章组织考察第五章决定任用第六章纪律和监督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开选拔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
本规定所称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第四条公开选拔适用于选拔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
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
第五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选拔:(一)为了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二)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无合适人选;(四)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紧缺专业职位的领导干部;(五)其他需要进行公开选拔的情形。
第六条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六)办理任职手续。
第七条公开选拔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