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黑建建[201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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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类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类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类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1.17•【字号】黑建函〔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类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的通知黑建函〔2020〕8号各市(地)、县(市)住建局,佳木斯住房保障局、相关各企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黑龙江省推行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749号)有关精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建设类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启用电子证书的时间和范围2020年1月19日起,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房地产估价企业备案证书统一启用电子证书,不再核发纸质证书。

上述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一并纳入省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管理。

二、电子证书的获取方式和使用要求(一)获取方式企业登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后,获取电子证书的路径有两种:一是按照业务申办平台——办事进度——查看办事结果的路径,自行查阅或打印此次申报的资质(备案)电子证书;二是按照企业信息库——持证情况——企业资质证书的路径,自行查阅或打印该企业全部资质(备案)电子证书。

(二)使用要求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其电子证书或打印件可直接用于承接工程和招投标等经营活动。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和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证书,企业资质信息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我厅网站查询,或扫描电子证书上二维码进行查验。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3.10•【字号】黑建建[2008]9号•【施行日期】2008.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黑建建[2008]9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与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联系。

二OO八年三月十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我省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加快与国际工程管理方式接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建设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的项目文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代表委托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提供咨询服务。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项目管理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程项目管理的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培训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才,指导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及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登记、审查、备案工作。

第五条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公共工程、公益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积极推行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管理企业考核内容第六条项目管理企业应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项或多项资质,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及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可从事项目管理和提供咨询服务。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2012)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2012)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
公告(2012)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建建[2012]41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2.05.16
【实施日期】2012.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
(黑建建[2012]41号)
各市(地)建设局(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等法律法规,现将审查核准的35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12年度第2批建筑业企业核准名单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2012年度第2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0.11.30•【文号】建市〔2020〕94号•【施行日期】2020.11.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已经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优化审批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同时,坚持放管结合,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11月30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统称企业资质)认定事项压减工作,现制定以下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精简企业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简化资质标准,优化审批方式,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合理束缚,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4年度第十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4年度第十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4年度第十批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4.10.21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71号
•【施行日期】2024.10.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4年第171号
关于核准2024年度第十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024年度第十批)予以公布。

未予核准的单位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点击“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名单
3.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4.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0月21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的通知-黑建建[2008]30号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的通知-黑建建[2008]30号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的通知(黑建建[2008]30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为推进我省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建筑业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适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调整的需要,经企业申报,省建设厅委托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有21项工法确定为黑龙江省省级工法(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二日黑龙江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申报单位工法名称备注省建一公司1、早拆小径木支撑体系施工工法 2、混凝土砌块短肢砌体剪力墙结构建筑工法 3、严寒地区新型暖棚法施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工法省建工集团1、变截面压灌超流态混凝土桩施工工法 2、旋转挤压锚杆施工工法 3、钻孔压灌超流态混凝土扩底桩施工工法 4、装配式混凝土独立短桩连梁基础施工工法 5、旋转挤压灌混凝土桩施工工法农垦建工集团1、后张法预应力空心板梁预制施工工法 2、隧道掘进爆破快速施工工法 3、高寒地区现浇混凝土聚苯板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施工工法农垦建工集团4、双曲线冷却塔人字柱更换施工工法 5、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标准养护室施工工法 6、多普勒天气雷达塔悬挑式钢平台安拆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1、矮塔斜拉桥支架法施工工法 2、盖梁整体托架施工工法 3、寒冷地区改性沥青SMA路面施工工法 4、钢纤维混凝土路面面层施工工法 5、高寒地区沼泽地带路基下处理施工工法 6、大体积混凝土温度裂缝控制技术施工工法 7、较低水泥用量高性能泵送混凝土施工式法——结束——。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77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77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773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决定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

现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7年11月9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探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定本试点方案。

本方案所指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办发[2017]19号文件部署,准确把握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方向,不断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机制,围绕“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服务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告知承诺资质审批新模式,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激发建设工程企业发展活力,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助推建筑业更好更快发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黑建建[2016]3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6.03.04【实施日期】2016.03.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黑建建〔2016〕3号)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绥芬河市、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建筑管理工作。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2016年工作要点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3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2016年工作要点2016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国家和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加强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行业发展活力,以推进科技进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以拓展多元化市场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以转变监管方式促进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行业发展环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继续保持建筑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一)调整产业结构,合理控制规模。

6月30日前,完成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淘汰低劣“僵尸”企业;引导总承包企业向高精尖专业、市场需求大等方向多元化发展,扶持专业承包企业向精细化发展,支持劳务企业向专业化发展,逐步消化我省建筑业过剩产能。

(二)改进建造模式,推进项目管理。

选择有条件的市地进行政府投资工程组织方式改革试点,实施工程项目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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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黑建建[2010]23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0.03.02
•【字号】黑建建[2010]23号
•【施行日期】2010.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
公告
(黑建建[2010]23号)
各市(地)建设局(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等法律法规,现将审查核准的5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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