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筑安装操作规程标准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操作规程标准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操作规程标准

黑龙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标准

钢筋工程DB23/ T707-2003

门窗工程DB23/T710-2003

建筑给排水、采暖工程DB23/T712-2003 屋面工程DB23/T702-2002

地下防水工程DB23/T705-2002

砌体工程DB/T706-2002

建筑基坑支护工程DB23/T7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DB23/T708-200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DB23/T715-2002

模板及脚手架工程DB23/T709-200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DB23/T711-2003

建筑消防工程DB23/T716-2003

电气工程DB23/T714-2003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统一标准DB23/711-20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DB23/712-2003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DB23/713-2003 混凝土工程DB23/716-2003

砖砌体工程DB23/717-2003

建筑地面工程DB23/718-200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DB23/721-2003

屋面工程DB23/722-2003

建筑电气工程DB23/723-2003

地下防水工程DB23/724-2003

建筑节能工程DB23/1206-2008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普 通 工)

编号:CZ-GC-02926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普通工) Beijing construction safety operation regulations (ordinary workers)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普通工) 操作备注:安全操作规程是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的一种保证安全的规定程序。忽视操作规程 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就有可能导致出现各类安全事故,给公司和员工带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严重 的会危及生命安全,造成终身无法弥补遗憾。 1.一般规定 1.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1.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4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

风,停止筛灰。 2.挖土 2.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2.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2.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

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某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部修编 二0一0年十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专业技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 第一节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3) 第二节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3) 第三节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5) 第四节砼工安全操作规程 (5) 第五节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 第六节瓦工安全操作规程 (6) 第七节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7) 第八节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8) 第九节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9) 第十节井字架(施工升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 第十一节物料提升机(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第十二节施工升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第十三节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2) 第十四节油漆涂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13) 第十五节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二章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一节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二节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5) 第三节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6) 第四节施工外用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7) 第五节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8) 第六节水磨石机安全操作规程 (19) 第七节木工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19) 第八节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20) 第九节打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1) 第十节砼振捣器安全操作规程 (21) 第十一节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22) 第十二节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23) 第十三节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24) 第十四节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25) 第十五节钢筋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25) 第十六节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26) 第十七节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26) 第十八节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27) 第十九节砼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2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专业技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得材料。支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以木垫。木垫要钉牢,并用横杆与剪刀撑拉牢。 二、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三、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四、支设4米以上得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呆搭设工作台,系安全带,不4米得,可使用马凳操作。 五、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与梁底模上行走。 六、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硬砸或大面积整体剥落与拉倒。不得留下松动与悬挂得模板,拆下得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七、锯木机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锯盘要有防护罩,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八、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过锯片。 九、进料时必须紧贴垫靠,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等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十、短窄料应用棍推,接料使用挂钩。超过锯片半径得材料,禁止上锯。?十一、暴风、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模析、支撑.发现变形、下沉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惩危险得,立即排除.?十二、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余道与脚手板应有防滑设施。 第二节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二、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得直径,选用适当得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庆将不直得料头切去。?三、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四、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与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得人与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得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五、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在模板上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塌落。?六、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与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与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上与攀登骨架上下。柱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七、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八、绑扎高层建筑得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九、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持架落到离地面1米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十、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度,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声地不准站人与通行。?十一、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国信号. 十二、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十三、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片。 十四、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大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2.0.1建设工程开工的基本条件是:1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2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3具备执... 2.0.1 建设工程开工的基本条件是:1 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2 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3 具备执业资格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4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5 已申报安全生产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2.0.2 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并实行围挡作业。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挡高度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出入口应固定并设置大门和有关标志牌,配备门卫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禁止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2.0.3 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设计和实施,应有利于生产并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消防、防洪、防风、防爆、防震、防雷及卫生等要求。2.0.4 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应符合平面布置图的布置要求,并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保持安全生产与生活用房之间的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厨房等与其他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施工现场设置的厕所和淋浴室应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2.0.5 施工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应有明显划分,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在建工程主体楼层内不得兼作宿舍和办公室。2.0.6 施工现场内场地应平整,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不得有大面积积水。现场道路应有硬化措施且保持畅通。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有交通标志。必要时,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并设专人管理。2.0.7 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等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放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置标志牌,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否则应有防倾倒措施。2.0.8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下方施工。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的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2.0.9 施工现场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搭设或安装。搭设或安装完毕,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纪录。2.0.10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及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挂设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2.0.1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供作业人员通行。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规定的标志提供安全和足够照明。2.0.12 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动。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动的,应经施工现场负责人统一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拆除。作业完毕,立即恢复原状。2.0.13 施工现场各种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及施工临时用电线路等,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安装或拆除。使用中应有专人操作和维护。首次安装或分段安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纪录。2.0.14 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指挥生产的人员在向班组分配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向他们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2.0.15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检查制度。2.0.16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 2.0.16所规定的数值,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实施防护措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施过程中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

工程建筑施工工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会宁县桃花山建筑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

编制: 企业安全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目录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3) 钢筋弯曲机操作规程 (5) 钢筋切断机操作规程 (6) 钢筋调直机操作规程 (6) 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规程 (7) 钢筋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8) 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9)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2) 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3) 切割锯操作规程 (13) 砼搅拌机操作规程 (14) 砂浆搅拌机操作规程 (16) 蛙式打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16) 手持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8)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

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整版)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目录 1.通用规定--------------------------------------------------------------1.1 1.1施工现场------------------------------------------------------------1.2 1.2机电设备------------------------------------------------------------1.3 1.3高处作业------------------------------------------------------------1.5 1.4季节施工------------------------------------------------------------1.6 2起重、打桩、潜水作业-------------------------------------------- 2.1 2.1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2.2 2.2打桩工安全操作规程-------------------------------------------2.7 2.2.1一般规定------------------------------------------------------2.7 2.2.2水上打桩------------------------------------------------------2.8 2.2.3陆上打桩----------------------------------------------------2.11 2.2.4陆上挪移打桩机架------------------------------------------2.13 2.3潜水员安全操作规程-------------------------------------------2.13 2.3.1一般规定------------------------------------------------------2.13 2.3.2潜水员水下作业---------------------------------------------2.17 2.3.3潜水员特殊水下作业---------------------------------------2.20 2.3.3.1沉箱潜水作业-------------------------------------------2.20 2.3.3.2水下爆破潜水作业-------------------------------------2.21 2.3.3.3水下焊接、切割作业----------------------------------2.2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建筑施工人员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 目录 (1) 1 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3) 2 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 (5) 3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6) 4 石工安全操作规程 (7) 5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8) 6 机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9) 7 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8 锚喷工安全操作规程 (12) 9 张拉工安全操作规程 (13) 10 吊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4) 11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6) 12 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8) 13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9) 14 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0) 15 土石方机械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3) 16 运输车辆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4) 17 涂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25) 18 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7) 19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28)

20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29) 21 起重司索安全操作规程 (31) 22 起重指挥(信号)工 (33)

1 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至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挖神仙土的操作方法。 1.2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高度不超过1.5米。 1.3 吊运土方的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4 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1.5 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方准搬运。 1.6 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1.7 传递片石、土筐等,应相互配合,稳拿稳放,禁止抛掷,并应戴好防护用品。 1.8 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时人应站在侧面。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工程 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 审核 批准 ++++++第十六项目部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录 1总则 (1) 2一般规定 (1) 3架子工 (3) 3.1一般规定 (3) 3.2 材料 (4) 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5) 3.4 工具式脚手架 (7) 3.5 里脚手架 (12) 3.6 挑脚手架(又称探海架子) (13) 3.7 电梯安装井架 (14) 3.8 浇灌混凝土脚手架 (14) 3.9 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 (15) 3.10 坡道(斜道) (16) 3.11 安全网 (16) 3.12 龙门架及井架 (17) 3.13拆除脚手架 (18) 4暂设电工 (19) 4.1 一般规定 (19) 4.2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0) 4.3 施工照明 (21) 4.4 施工用电线路 (22) 5普通工 (25) 5.1一般规定 (25) 5.2挖土 (25) 5.3 挖扩桩孔作业 (26) 5.4 装卸搬运 (27) 5.5 人工拆除工程 (28)

6 混凝土工 (29) 6.1 材料运输 (29) 6.2 混凝土浇灌 (29) 6.3 混凝土养护 (30) 7 瓦工 (30) 8 抹灰工 (31) 9 水磨石工 (33) 10 石工 (33) 11 木工 (34) 11.1 一般规定 (34) 11.2 模板安装与拆除 (34) 11.3 门窗安装 (36) 11.4 构件安装 (36) 11.5 木工机械 (36) 12 钢筋工 (39) 12.1 一般规定 (39) 12.2 钢筋绑扎安装 (39) 12.3 钢筋机械 (40) 13 预应力钢筋张拉工 (43) 13.1 一般规定 (43) 13.2 先张法 (43) 13.3 后张法 (44) 14 防水工 (44) 14.1 一般规定 (44) 14.2 熬油 (45) 14.3 热沥青运送 (45) 15 油漆工 (46) 16 玻璃工 (47)

建筑工程施工普通工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普通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一般规定 1.1.1 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1.1.2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1.3 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1.4 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停止筛灰。 1.2 挖土 1.2.1 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 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1.2.2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

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1.2.3 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1.2.4 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1.2.5 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沟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1.2.6 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1.2.7 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1.2.8 从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1.2.9 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

工地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加工制作现场要平整,工作台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拉筋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来往,人工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扛,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次卡牢,防止回弹,切割时先用脚踩紧. 4、多人合作运钢筋,运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牢稳,防止倾倒或塌落. 5、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6、所需各种钢筋机械,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遵守,钢筋机械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安全可靠.

1、运料中车子向料斗投料时,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或撒把. 2、浇灌砼使用的溜槽和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站在溜槽边上操作. 3、有输送泵输送砼时,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接好,灵敏,管道支架必须牢固. 4、不得在砼养护池边上站立和行走,盖板和地沟要严加防护,防止失足坠落. 5、使用振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部位.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砌筑、划线(勒线)、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筑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砍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架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山墙砌完后应及时安装檩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4、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5、在屋面坡底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脚手架时,檐口应搭设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6、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檩条、瓦条上行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附件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B50300-2013 桂建质(综合类)—01

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填写,再交总监检查确认。填写时间在进场后、开工前。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并交总监检查确认。 2.表中的内容按序号为: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 (2)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①人员任命与职责分工文件;②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文件、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③人员签字与照片文件;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标准员;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等的质量责任制;⑤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⑥技术交底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测量工、钢筋工、木工等普通专业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5)图纸会审记录: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审图报告及相应的设计回复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应的设计答复资料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设计文件应加盖审图章。(6)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标准图集等,要求施工有明确的依据,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要求有针对性,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度、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等。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安装、检测、备案、维保与拆卸等。(11)计量设备配备:要求计量准确。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留置方案、检测试验计划等。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自检与交接检制度、项目周检制度、质检员日检制度、质量问题整改制度、缺陷修补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等。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版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建设工程形式的基本条件是: (1)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3)具备执业资格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条: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

力线路下方施工。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的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搭设或安装。搭设或安装完毕,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记录。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及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挂设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五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供作业人员通行。安全通道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新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 程(新版)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一般规定 1.1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 1.2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放入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 1.3作业时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1.4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1.5使用手据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突然爆断伤人。 1.6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为宜。 1.7木工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1.8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2.横板安装与拆除 2.1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7)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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