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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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药师干预不合理用药医嘱情况点评分析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药师干预不合理用药医嘱情况点评分析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药师干预不合理用药医嘱情况点评分析发布时间:2021-04-13T09:29:02.488Z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学术版)2021年第2期作者:张治丽王力加(通讯作者)[导读] 配置种类包含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普通药物、全场外营养液等[2]。

云南省肿瘤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云南昆明 650018【摘要】目的:探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药师干预不合理用药医嘱情况。

方法:对我院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期间开处的静脉输液处方1000张,对其医嘱录入不合理、溶剂不合理、药物浓度不合理、配伍不合理等情况进行点评,并针对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结果:1000张处方中,有15张不合理处方,占比为1.50%;其中医嘱录入不合理处方有3张,占比为20.00%(3/15);溶剂不合理处方为5张,占比为33.33%;药物浓度不合理处方有4例张,占比为26.67%;配伍不合理处方有3张,占比为20.00%。

溶剂不合理处方中,依照使用顺序进行排序,分别为舒血宁注射液、洛铂注射液、疏血通注射液;药物浓度不合理处方中,依照使用顺序进行排序,分别为氯化钾注射液、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万古霉素注射液;医嘱录入不合理处方中,主要为医师操作失误或者意外情况造成;配伍不当处方中,依照使用顺序进行排序,分别为甲波尼龙琥珀酸钠联合胰岛素、维生素C注射液联合胰岛素、多烯磷脂酰胆碱注射液联合氯化钾。

针对以上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将不合理情况予以及时改正。

结论:针对我院静脉用药处方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临床药师需依照不合理情况及时予以纠正,使临床合理用药情况提升。

【关键词】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药师干预;不合理用药医嘱情况;点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PIV AS在满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药物特性设计的洁净条件下,由专门培训药学技术人员,严格依照操作流程实施全场外营养液、抗菌药物、细胞毒性药物等静脉用药配置,将静脉用药质量提升[1]。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干预不适宜处方点评分析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干预不适宜处方点评分析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干预不适宜处方点评分析【摘要】目的:分析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不适宜处方点评。

方法:从2021年4月-2021年9月区间入院接受诊治患者中,选择医嘱不合格的103例患者实验,分析不合格因素,并对其进行药学干预,分析干预后的效果。

结果:不合理用药因素主要为超过给药剂量、溶媒不当、浓度不当、配伍不当、用法与用量不当,对其进行药学干预后,可以改善这一情况,满足合理用药的需求。

结论:针对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不合理处方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溶剂因素较多,对其进行药学干预,可以显著改善这一情况。

关键词: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不适宜处方点评;药学干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药师将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处理,工作人员根据标准配置药物,随后运输至各个科室,为临床静脉治疗提供药物以及服务[1]。

静配中心内每天的处方较多,若出现不合理处方则会影响治疗效果,威胁患者的生命安全,需及时对其进行干预[2]。

医院静配中心转变了以往的用药模式,改善因护士、医师对药学知识掌握不充分直接将医嘱下发给药房,加大药师审核工作的难度,无法及时发现医嘱内的不足以及错误[3]。

通过采用静配中心审方可以充分贯彻临床规范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工作,降低医嘱不合格的情况,及时将不合理药方退回科室,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药学服务,改善患者的症状[4]。

1 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从2021年4月-2021年9月区间入我院接受诊治的住院患者中,选择103例患者222份不合格医嘱处方进行分析,患者来自于产科,急诊内科,心血管外科,胃肠外科以及肝胆外科。

筛选的整体处方均具有专科标识、医师签名、数据完善,且信息资料完整。

排除缺少专科标识、数据不完善的处方。

1.2方法对处方进行分析:静配中心审方药师对处方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根据使用处方患者的实际情况,对药物的适应证、禁忌证、用法等进行详细的检查以及分析,进而挑出其中存在的不合理[1]药物处方,并及时将其上报备案。

门急诊静脉输液医嘱点评

门急诊静脉输液医嘱点评

2015年8月份门、急诊静脉用药专项点评(初评)总结点评(初评)日期:9月16日~18日科别:北院门、急诊一、处方(医嘱单)时间:2015年8月15日至25日二、抽样数量及抽样标准抽取医嘱用药100例,静脉用抗菌药物、其他静脉用药各50例,整群抽样以“静脉滴注”或同等含义符号为标识。

三、点评依据为:1、《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 28号);2、安徽省医疗机构门急诊静脉输液处方点评细则(试行);3、药品说明书、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新编药物学(17版)》。

四、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与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分为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超常处方,见下表。

1、合理处方为87 例,合格率为87%,不合理处方13 例,不合理率为13 %。

其中用药不适宜处方10例,占不合理处方的76.92 %,超常用药处方2例,占不合理处方的15.38 %。

3、静脉用抗菌药物处方不合理4 例,占不合理处方的30.77%;其他静脉用药处方不合理9例,占不合理处方的69.23%;门急诊静脉输液类药物不合理处方专项统计表点评日期:2015年9月16日~18日五、典型不合理处方举例1、患者,女年龄:23岁,诊断:盐酸苯海索中毒、晚孕住院2天,病案号:015048402甘草酸二胺注射液30ml+5%GNS500ml+氯化钾注射液10ml用法:gtt qd不合理原因:(1)、AST/ALT2.0 没有必要使用甘草酸二胺注射液(2)、药品说明书标注,孕妇不宜使用甘草酸二胺注射液2、患者,男,36岁,住院五天,病案号:015048403入院诊断:泌尿系感染病程记录中未提及该病相关内容,且尿培养未见细菌感染,给予甲环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静滴,属无指征用药。

3、患者,女,48岁,病案号:015052033 诊断:锥底供血不足患者因“头晕、视物模糊、恶心呕吐三天余”入院,分别给予奥美拉唑钠注射液、格拉司琼注射液,格拉司琼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属用药不适宜。

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1)

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1)

附件: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目录第一部分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第二部分专项处方点评指南一、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病历点评指南二、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三、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四、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五、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指南六、抗菌药物围手术期使用病历点评指南七、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八、妊娠患者处方点评指南九、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十、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十一、超说明书用药处方点评指南十二、抗感冒药处方点评指南第一部分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一、概述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后,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目前医药更新快,药品说明书的更新往往具有滞后性。

因此,药师应不断学习,与时俱进,随着新规范、新指南、新共识等更新点评方法,不可仅凭借说明书草率判定处方合理性。

二、不合理处方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三、制定指南的法规依据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及其附件1:处方标准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4.《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四、判断为不规范处方情况【点评标准】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

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

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一、概述静脉输液是将一定量的无菌溶液或药液在大气压和液体静压原理的作用下由静脉输入体内的方法。

目的是为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失调;补充营养,供给能量;输入药物,治疗疾病;增加循环血量,维持血压。

常用输液包括晶体溶液、胶体溶液和静脉高营养液。

其中晶体溶液的作用包括:(1)补充水分和热量,也常用作静脉给药的载体和稀释剂,如:5%葡萄糖注射液。

(2)补充水分和电解质,维持体液容量和渗透压平衡,如:0.9%氯化钠注射液。

(3)纠正酸中毒,维持酸碱平衡,如:5%碳酸氢钠注射液。

(4)迅速提高血浆渗透压,回收组织水分进入血管内,消除水肿,用于利尿脱水;同时可降低颅内压,改善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如:20%甘露醇注射液。

胶体溶液有右旋糖酐、代血浆和血液制品。

其作用包括:(1)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有扩充血容量,如:中分子右旋糖酐、代血浆。

(2)降低血液粘稠度,改善微循环和防止血栓的形成,如:低分子右旋糖酐。

(3)补充蛋白质和抗体,修复组织和增强机体免疫力,如白蛋白、血浆蛋白。

静脉高营养液主要用于供给患者热能,维持正氮平衡,补充各种维生素和矿物质。

其主要成分由氨基酸、脂肪酸、维生素、矿物质、高浓度葡萄糖或右旋糖酐以及水分构成。

如:复方氨基酸、脂肪乳剂等。

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常随着联合用药的种类及数量的增加而增高。

两种以上药物配伍时,药物的相互作用可使效应增强、减弱、丧失,甚至产生毒性反应。

由于临床上普遍在输液中加入数种注射剂进行混合滴注,由此产生输液配伍问题。

2011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指出:2011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给药途径以静脉注射为主,占55.8%;2011年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给药途径,静脉注射占73.4%。

提示静脉注射给药途径风险较高,选择合理的给药剂型、给药途径是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的重要方法。

为了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使患者得到更安全、有效的治疗,进行静脉输液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的制定。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要点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要点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要点1.医嘱的准确性:医嘱作为药物治疗的指导,应具备准确性和详细性。

在点评医嘱时,应仔细核对用药名称、剂量、给药途径等信息,确保医嘱的准确性。

如发现医嘱中存在错误或不合理的内容,应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并予以更正。

2.用药途径的合理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指通过静脉途径给药,所以在点评医嘱时,应确认患者是否适合进行静脉给药。

有些药物有特殊途径限制或禁忌,如一些药物不适合静脉注射,或者患者有特殊的禁忌病史,应酌情修改医嘱。

3.药物的相互作用和禁忌:药物在同时使用时可能会发生相互作用,导致药效增强或减弱,甚至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

因此,在点评医嘱时,应注意患者是否同时使用其他药物,尤其是对于长期用药的患者。

若发现存在潜在的相互作用或禁忌,应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4.药物剂量的合理性:在点评医嘱时,应仔细核对药物剂量的合理性。

不同患者的体重、年龄、肝肾功能等因素可能会影响药物的代谢和消除,因此在给药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一些药物可能存在最大耐受剂量,超过该剂量可能会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因此应谨慎调配药物剂量,确保患者的安全。

5.药物的稳定性和药理学特性:在点评医嘱时,还需要考虑药物的稳定性和药理学特性。

有些药物需要特定的温度或光线存储,一些药物可能会在特定的环境或pH下失去活性。

同时,一些药物具有特殊的药理学特性,如窄治疗窗药物需要监测血药浓度,或需要进行滴注时间的调整。

在点评医嘱时,应了解药物的特性并提醒医生进行相应的调整。

总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是确保药物治疗安全和有效的重要环节。

在进行医嘱点评时,应注意医嘱的准确性、用药途径的合理性、药物的相互作用和禁忌、药物剂量的合理性以及药物的稳定性和药理学特性。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要点,才能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操作规程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操作规程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操作规程I目的负责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的药师逐一审核患者静脉输液处方或医嘱,确认其正确性、合理性与完整性。

Il范围适用于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处方审核。

IlI规程一、病区每日14:00前将患者次日需要静脉输液的长期医嘱传送至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负责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的药师逐一审核患者静脉输液处方或医嘱,确认其正确性、合理性与完整性。

二、审核内容包括:(一)形式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内容应当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病例书写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书写正确、完整、清晰,无遗漏信息。

(二)分析鉴别临床诊断与所选用药品的相符性。

(三)确认遴选药品品种、规格、给药途径、用法、用量的正确性与适宜性,防止重复给药。

(四)确认静脉药物配伍的适宜性,分析药物的相容性与稳定性。

(五)确认选用溶媒的适宜性。

(六)确认静脉用药与包装材料的适宜性。

(七)确认药物皮试结果和药物严重或者特殊不良反应等重要信心、0(八)需与医师进一步核实的任何疑点或未确定的内容。

三、对处方或用药医嘱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请其调整并签名。

因病情需要的超剂量等特殊用药,医师应当再次签名确认。

四、对用药错误或者不能保证成品输液质量的处方或医嘱应当拒绝调配。

五、对用药医嘱存在错误的应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不合理医嘱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IV参考依据1.《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卫办医政发(2010)62号)2.《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V附件附件《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不合理医嘱登记表》附件: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不合理医嘱登记表。

模板--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医嘱处方评价

模板--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医嘱处方评价

2014年4月静脉用药医嘱点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根据卫生部文件卫办医政发〔2010〕62号《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件“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对我院临床科室发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以下简称“静配中心”)的静脉用药医嘱进行审核;现依据我院处方点评制度,进行点评。

4月份发往静配中心的静脉用药医嘱约12万条,每瓶液体对应医嘱由静配中心主管药师逐一审核其适宜性(用药适应症、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确认其正确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并记录分析出现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如下表:分类科室存在问题分析及建议用法用量不适宜放疗科病区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捷苏)200ml+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多蒙特)10g说明书:规格10g的本品每瓶用50ml注射用水溶解后,再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溶解后的本品应与至少五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

消化内科病区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注射兰索唑(兰索)1支,qd6h说明书:兰索通常成人每次30mg,每日2次溶媒不适宜老年科病区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多蒙特)10g说明书: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多蒙特)应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普外二病区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注射液泮托拉唑钠(韦迪)1支说明书:韦迪溶媒为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溶解,不宜用上述之外的液体配置,配置液的pH应不小于9配伍禁忌口腔病区5%葡萄糖注射液100ml+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ml+胰岛素4U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5mg/ml)pH为7.0~8.5,显碱性;胰岛素注射液(40U /ml)pH为6.6~8.0,显酸性;配伍后易发生酸碱中和,溶液性质不稳定。

普外五A病区复方氨基酸注射液3AA+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多蒙特)10g+门冬氨酸钾镁注射液(欣美佳)1支说明书: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多蒙特)只和氨基酸或含有氨基酸的溶液配伍,且不能加入其他药物骨一病区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注射液脂溶性维生素1支+注射用水溶性维生素1支+KCl1.5g说明书:水溶性维生素应用无电解质的葡萄糖注射液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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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指南
一、概述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指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根据医师处方或用药医嘱,经药师进行适宜性审核,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或护理人员按照无菌操作要求,在洁净环境下对静脉用药物进行加药混合调配,使其成为可供临床直接静脉输注使用的成品输液操作过程。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药品调剂的一部分。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英语为pharmacy intravenous admixture services,PIVAS为其缩写),是根据国际标准建立的集临床药学与科研为一体的医疗机构。

它是在符合GMP标准、依据药物特性设计的操作环境下,由受过培训的药学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包括全静脉营养液、细胞毒性药物和抗生素等静脉用药的配置,为临床药物治疗与合理用药服务。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流程为:临床医师开具静脉输液治疗处方或用药医嘱→用药医嘱信息传递→药师审核→打印标签→贴签摆药→核对→混合调配→输液成品核对→输液成品包装→分病区放置于密闭容器中、加锁或封条→由工人送至病区→病区药疗护士开锁(或开封)核对签收→给患者用药前护士应当再次与病历用药医嘱核对→给患者静脉输注用药。

目前,国外配置服务已经从部分配置,发展到全面配置,有严格的制度和管理措施。

1990年起,美国FDA明确了药师在静脉配置中的地位,规定在配置工作中遵循GMP和安全包装。

1992年美国药典委员会提出了静脉无菌药物配置的指南草案。

2004年《美国药典》第797章阐述了有关无菌配置的标准和操作流程。

我国静脉集中调配的相关规范也在不断完善,2002年1月21日我国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卫医发[2002]24号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需要逐步建立全肠道外营养和肿瘤化疗药物等静脉液体配制中心(室),实行集中配制和供应,明确鼓励医院发展静脉药物的集中配置服务。

在2007年8月颁布的《静脉用药调配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和2010年4月我国卫生部组织制订并下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中提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临床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提高静脉用药质量,促进静脉用药合理使用,保障静脉用药安全。

要求医师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对患者的诊断或治疗需要,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开具处方或用药医嘱,其信息应当完整、清晰。

病区按规定时间将患者次日需要静脉输液的长期医嘱传送至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

临时静脉用药医嘱调配模式由各医疗机构按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药师应按《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静脉用药调配操作规程,
审核用药医嘱所列静脉用药混合配伍的合理性、相容性和稳定性,确认其正确性、合理性与完整性。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药品品种、规格、给药途径、用法、用量的正确性与适宜性,防止重复给药。

2.确认静脉药物配伍的适宜性,分析药物的相容性与稳定性。

3.确认选用溶媒的适宜性。

4.确认静脉用药与包装材料的适宜性。

5.确认药物皮试结果和药物严重或者特殊不良反应等重要信息。

6.需与医师进一步核实的任何疑点或未确定的内容。

对用药医嘱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请其调整并签名。

因病情需要的超剂量等特殊用药,医师应当再次签名确认。

对用药错误或者不能保证成品输液质量的医嘱应当拒绝调配。

为医疗机构的药学人员做好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工作提供标准化的方法,引导点评流程及判断标准的一致性,特制定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方法。

二、点评依据
1.《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 28号)
2.《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卫医政发[2010]62号)
三、PIVAS医嘱点评的实施方案
1.抽样标准:由PIVAS系统提取的需要进行静脉配置的单人单组次医嘱为一张;
2.抽样日:每月1日-月末;
3.抽样频率:1次/月;
4.抽样方法:全样本抽样或随机抽样;
5.点评方法:根据PIVAS医嘱点评的参照指标,点评所抽取的静脉配置医嘱,按《PIVAS 不合理医嘱点评工作表》要求内容填写,并汇总填写《PIVAS不合理医嘱统计表》和《PIVAS 医嘱用药基本信息统计表》。

四、点评要点
【点评标准】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药品不适宜的;
3.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4.药品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5.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6.重复给药的;
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8.溶媒不适宜的;
9.静脉用药的包装材料不适宜的;
10.因病情需要的超剂量等特殊用药,医师未再次签名确认的;
11.全静脉营养液不合理的;
12.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五、工作表格
点评表1:PIVAS不合理医嘱点评工作表
点评表2:PIVAS不合理医嘱统计表
点评表1 PIVAS不合理医嘱点评工作表
点评表2 PIVAS不合理医嘱统计表
六、附件---PIVAS常见的静脉用药配伍禁忌
PIVAS常见的静脉用药配伍禁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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