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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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所有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所有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所有管理制度药物临床试验是通过科学、规范的程序,以人体为对象,进行的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活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人体用药的安全有效性,为临床医学和药物研发提供依据。

因此,药物临床试验需要严格管理制度的支持,以确保试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药物临床试验的管理制度,并围绕试验设计、受试者招募、试验执行、数据管理、试验报告等环节展开详细介绍。

试验设计试验设计是药物临床试验的第一步,是整个试验的基础。

试验设计需要根据药物的特性和研究目的,确定试验的科学性、临床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在试验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试验的样本量、试验对象的招募标准、病例分组、试验随访周期、终点指标等内容,以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受试者招募受试者招募是药物临床试验的重要环节,试验质量和结果的可信度直接取决于受试者的选择和招募。

在受试者招募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伦理规范,确保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和权益保护。

同时,还需要根据试验目的和研究方案,确定受试者的招募标准和排除标准,以确保受试者的代表性和试验的可信度。

试验执行试验执行是药物临床试验的核心环节,需要严格按照研究方案和试验操作规程进行。

在试验执行过程中,需要确保试验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包括用药剂量、给药途径、临床随访、不良反应监测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保障试验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确保试验的可信度和结果的准确性。

数据管理数据管理是药物临床试验的关键环节,需要确保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在数据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数据校核、数据存储等环节,以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可信度。

同时,还需要进行数据监测和审计,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试验报告试验报告是药物临床试验的最终成果,也是试验结果的有效传递和展示。

试验报告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编写,以确保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试验报告中,需要包括试验设计、试验执行、数据分析和结果解释等内容,以确保报告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普通外科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Ⅰ. 目的建立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操作过程,加强对药物临床试验过程的管理,保证临床试验按规范进行。

Ⅱ.适用范围适用于普通外科进行的各期药物临床试验。

Ⅲ.内容1 接到申办者(药厂或相关的研究单位)委托新药临床试验任务后,由机构办公室向各专业负责人了解有关承担该项任务的可能性和存在的问题,试验所需时间和经费。

2 由相关专业负责人决定是否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任务。

3 承担相关药物临床试验任务后,由机构办公室通知申办者进行协商,提供试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4 收费标准原则按专业要求进行协商,如出入较大时需征求专业科室意见后再定。

协商一致后由机构主任与申办者签订合同。

5 由专业负责人和申办者共同起草临床试验方案和知情同意书。

6将临床试验研究方案、志愿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临床试验研究前的有关资料交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须经全体委员以投票方式做出决定,签发书面意见,伦理委员会主任签字,获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研究。

7 试验前由申办者召开项目启动会,对全部参加临床试验人员进行实验方案、操作规范及SOP等进行培训。

8 在试验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需立即向机构办公室报告,并通知申办者,机构办公室必须在24小时内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发现其他影响试验的问题也需及时向机构办公室报告。

9 试验过程中对试验方案及知情同意书的任何修改,均需通知申报者并报伦理委员会批准,正在进行试验的受试者应重新签署修改后的知情同意书。

10 试验结束后,有专业负责人书写总结报告,并签字。

有机构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发出。

Ⅳ. 参考依据现行G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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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范文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范文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范文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的管理,确保试验者的安全和试验数据的真实可靠,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单位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工作,包括试验计划、试验申报、试验组织、试验实施、试验监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药物临床试验应严格遵守伦理要求,充分尊重和保护试验者的权益,确保试验的合法、公正和科学。

第四条药物临床试验应按照国内外相关规定进行,试验设计应合理、合法、可行,并经过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五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保障试验者的知情同意权限,试验者应在明确知晓试验目的、方法、风险、利益等信息后自愿参与试验,并有权拒绝参与或随时退出试验。

第六条试验药物应当经过充分的实验室和临床前研究,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期间禁止未经批准的任何改变。

第二章试验计划第七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制定试验计划,包括试验目的、方法、样本大小、观察指标、药物剂量等内容,并提交给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八条试验计划应当科学合理,试验方案应当明确说明试验流程、研究范围、招募标准、随机化方法、试验期限等重要内容。

第九条试验计划应当明确试验负责人和试验团队的职责,试验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临床试验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

第十条试验计划应当编制试验药物管理规范,包括试验药物的储存、运输、配制、使用、处置等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试验计划审查通过后,应进行试验申报,并向监管部门提交试验报告表和相关资料。

第三章试验组织第十二条药物临床试验的招募、筛选、随机、分组应严格按照试验计划进行,并记录试验者的基本信息和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十三条试验过程中,应及时记录试验数据,包括试验者的基本信息、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试验者应按照试验方案的要求完成试验,并遵守临床试验相关规定,如禁止使用其他药物、禁酒等。

第十五条试验药物的配制和使用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并记录使用情况和剩余量。

医院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

医院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确保临床试验质量,保护受试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医院药物临床试验管理机构(1)成立医院药物临床试验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2)医院药物临床试验管理机构由院长担任主任,分管副院长担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以下简称“机构办”)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负责药物临床试验的申请、审查、实施、监督和评价等工作。

(2)机构办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秘书一名,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

三、药物临床试验实施流程1. 项目申请与立项(1)申办者向机构办提交药物临床试验申请材料。

(2)机构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立项。

2. 伦理审查(1)申办者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查。

(2)伦理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出具伦理审查意见。

3. 项目启动与实施(1)机构办根据伦理审查意见,组织项目启动会,对项目进行启动。

(2)项目实施过程中,机构办对项目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4. 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1)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试验数据实行统一管理。

(2)项目结束后,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撰写临床试验报告。

5. 项目结题与备案(1)项目结束后,机构办对项目进行结题。

(2)将临床试验报告提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四、质量管理与监督1. 机构办负责制定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确保临床试验质量。

2. 机构办对药物临床试验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

3. 对药物临床试验中的不良事件进行监测、评估和处理。

五、法律责任1. 申办者、研究者、伦理委员会等违反本制度规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医院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内部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行为,保证试验过程的科学、安全和合法性,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和服务质量,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进行的全部药物临床试验。

第三条药物临床试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伦理要求和相关规定,遵从科学、规范、透亮、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药物临床试验的立项与管理第四条药物临床试验的立项需经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准。

第五条正式立项前,试验申请人需提交试验方案并进行评审。

第六条试验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药物基本信息及临床试验目的;2.试验设计和方法;3.受试者招募和纳入标准;4.试验过程和流程;5.试验结果评价和分析计划;6.试验预算;7.试验构成员及职责分工。

第七条试验方案评审应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确保评审过程公正、客观。

第八条试验申请人在评审通过后,可向医院科研管理部门申请试验药物的购买或开具药物申请单。

第九条试验药物的购买与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药物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应建立药物临床试验立项档案,保管相关文件和记录。

第三章药物临床试验的实施与监督第十一条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组织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明确告知试验的目的、方法、可能的风险和利益,保障受试者的知情权和权益。

第十二条实施试验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临床试验专业知识,并参加相关培训,确保试验操作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在试验过程中,应及时记录并保管试验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对于试验过程中显现的异常情况或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试验过程中,应定期召开试验组织者会议,评估试验进展,并进行必需的调整和协调。

第十六条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应派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试验过程和数据进行审核,确保试验的质量和合规性。

第四章药物临床试验结果的统计和报告第十七条完成试验后,试验负责人应依照试验方案的要求,对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撰写试验报告。

药物临床试验人员职责划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人员职责划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普通外科药物临床试验人员职责划分制度Ⅰ. 目的建立完善的人员职责划分制度,以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

Ⅱ. 适用范围适用于普通外科进行的各期药物临床试验。

Ⅲ. 内容1.职责划分原则1.1与申办者有利益冲突的人员不能参加试验。

1.2所有参加药物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应接受临床药理和GCP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参加临床试验的护理人员也应接受临床药理和GCP培训。

1.3 所有参加试验的研究人员必须参加项目启动会培训,学习GCP、标准操作规程、临床试验方案及流程、病例报告表内容及病历填写要求与注意事项、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的记录、报告与处理、破盲方法与要求,药物临床试验各环节应注意的问题。

2 人员分类2.1 专业负责人: 全面组织科室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工作.2.2 专业秘书:协助专业负责人工作。

2.3 项目负责人:负责指定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运行、监督、管理、总结及汇报。

2.4 项目管理员:负责指定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各项进展及质量。

2.5 专业研究者:参与制定临床试验受试者的管理、CRF 填写、特殊试验标本处理、试验过程中资料管理。

2.6 研究医生:参与制定临床试验受试者的管理、CRF 填写、特殊试验标本处理、试验过程中资料管理。

2.7 研究护士::协助主要研究者进行受试者的管理、CRF 填写、特殊试验标本处理、试验过程中资料管理;试验各方的沟通工作、配合监查员的工作等。

2.8 药品管理员:负责临床试验中药物的管理。

2.9 专业质控员:对临床试验进行全程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临床试验质量。

Ⅳ. 参考依据现行G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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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流程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流程
指导,对不良事件程度和相关性给予初步评定;
➢ 如受试者在当地医疗机构,经过电话与接诊医生取得联络, 再次核实不良事件程度并给予处理意见:
普通不良事件:可赴当地医院初步诊治,并通知亲密续观事 件转归;
主要不良事件:提议返院接收诊治或赴当地医院接收诊治, 并及时通报主要研究者,如当地医院条件有限,应派出医生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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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品试验运行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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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品试验运行管理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专业才能开展
要有充分科学依据,并《赫尔辛基宣言》和《人体 生物医学研究国际道德指南》要求标准 申办者必须出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件及药 检部门检测汇报
申办者,是否有意向接收委托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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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三:研究前准备
确定研究项目所在临床科室 由临床科室、机构办公室与申报者就经费等问题进行
讨论并达成共识 申办者/CRO、临床科室和机构共同约定PI人选 PI提出研究小组组员,机构派出研究助理和质控员 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组员资质进行审核
验资料归档到机构办公室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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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培训制度
➢每项临床试验开启前,机构办公室组织参加临床 试验全部相关人员进GCP培训
➢受训人员接收培训后可取得培训证实 ➢培训结束后,组织受训人进行培训内容考评。考
评合格才得与正式参加该项临床试验 ➢机构办公室建立临床试验人员培训档案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流程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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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五:伦理委员会审核
➢本单位为项目组长单位,由申办者/CRO按照要求, 将伦理申报材料递交给机构办公室,审核资料齐全 后,转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评审,最终将“审批 意见”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是指在药物临床试验的整个过程中,为了保证试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靠性,以及确保试验参与者的权益不受损害,制定并执行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流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的主要内容。

一、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1.试验方案制定制度:制定药物临床试验的科学和操作规范,明确试验设计、试验药物的使用、试验目的和指标等。

2.试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药物临床试验的数据完整、准确、一致和可审查,包括试验计划书、试验报告、数据集和相关病历等的管理。

3.质量管理制度:通过制定标准操作规程(SOP)、数据管理制度、监察制度等,确保试验的质量。

4.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规定发生的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和要求,及时识别和评估不良事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试验参与者的权益。

5.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对试验参与者和医务人员提供的相关费用进行管理和报销,确保合理、公正、透明。

二、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流程1.初步资料收集和讨论:包括相关药物的资料查阅、试验团队成员的讨论和订立试验目标、指标等。

2.制定试验方案:根据资料收集和讨论的结果,制定试验方案,明确试验设计、分组、药物用量、试验计划和相关指标等。

3.签署试验合同:制定试验合同,明确试验的权责关系、试验费用和保密要求等。

4.申请伦理委员会审批:将试验方案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批,确保试验参与者的权益受到保护,试验科学可行。

5.试验的准备工作:包括招募试验参与者、试验药物的准备和分配、试验中心的选择和培训等准备工作。

6.试验实施和数据收集:根据试验方案,按照试验流程进行试验的实施和数据的收集,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数据的完整性。

8.数据分析和结果解读:对试验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解读试验结果,判断试验的效果和安全性。

9.编写试验报告和提交审批:根据试验结果编写试验报告,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并进行试验结果的公开和报告。

10.试验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将试验资料按要求进行归档和保管,以备后续审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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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人员的行为,保障试验的安全和有效性,规范试验管理,保障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诚信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的临床试验人员,包括试验药物研究单位的研究人员、监察机构的监察人员、试验中心的研究协调员、临床试验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执行《药品管理法》、《临床试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本制度。

第四条临床试验人员应知悉《药品管理法》、《临床试验管理办法》以及药品生产管理、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制度,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第五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诚信教育,遵纪守法,提高自身诚信意识,自觉维护临床试验的点击和诚信。

第六条临床试验人员在临床试验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试验方案进行药品临床试验。

第七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行为规范要求。

第八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精益求精,提高临床试验质量。

第二章临床试验人员管理
第九条研究单位应当建立药物临床试验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制度,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的管理、操作和监督。

第十条临床试验单位应当设立专门负责临床试验管理的机构,对临床试验负责。

第十一条临床试验单位应当制定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研究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临床试验单位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岗前、在职、定期培训,提高临床试验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十四条研究单位应当建立临床试验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管理、控制、评估、报告等必要的信息。

第十五条临床试验单位应当建立试验人员的档案,便于评价试验人员的绩效。

第十六条临床试验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规范试验人员的行为,激励积极向上,约束严肃纪律。

第三章临床试验人员的基本要求
第十七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具备医药、生物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

第十八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熟悉药物临床试验的法律、法规、技术指南和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熟悉国际通行的临床试验规范,具有良好的英语读写能力。

第二十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独立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临时试验人员应当服从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规定,严守职业操守,并对试验造假有严格划定,做到诚实守信。

第二十二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自觉遵守相关规范、制度,正确对待审批程序和病人权益。

第二十三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具备自我学习和提高的意识,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临床试验人员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临床试验实施规范的要求,认真执行临床试验方案。

第二十五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严格遵循临床试验操作规程,不得篡改、伪造或掩盖临床试验数据。

第二十六条临床试验人员不得泄露试验机密,不得擅自提供或接受他人的礼金、财物或服务。

第二十七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对参加试验的受试者进行知情同意说明,落实知情同意。

第二十八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正确记录并完整保存临床试验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隐私性。

第二十九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监察机构进行检查和监督,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第三十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妥善处理试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和问题,及时报告临床试验负责人和监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临床试验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临床试验所需的设备和物品,妥善保管和维护。

第五章临床试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研究单位应当配备有相应资格、素质高、工作管理严格的临床试验负责人,搭建没有落实正规审查程序创建的干涉试验。

第三十三条临床试验负责人应当负责临床试验的全过程管理,组织和指导临床试验的启动、实施、监督和完成。

第三十四条临床试验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试验机构内部的管理体制,强化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

第三十五条临床试验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协调体系,对试验进程进行监督和整改。

第三十六条临床试验负责人应当将临床试验在试验期内的情况向监督机构如实报告。

第三十七条临床试验负责人应当有效落实试验安全监管的相关要求,及时报告试验发生的各类不良事件。

第三十八条临床试验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临床试验人员的监管,对不诚实不守信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章违规处罚
第三十九条对于有违规行为的临床试验人员,研究机构应当根据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惩戒,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执业等处理。

第四十条对造假、隐瞒、篡改、伪造等违法行为,研究机构应当及时向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四十一条有违规行为的临床试验人员,研究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处理,包括行政处罚和司法追究。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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