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权利论的基本主张37
第三讲动物解放权利论

动物有权利吗? 如果有,是什么?
动物、植物和大自然的“权利”是 环境伦理学要讨论的核心问题之一。
其中,动物权利问题又是环境伦理 学试图打破传统人类中心主义道德 体系的一个突破口。
请看若干案例
案例1:活熊取胆
活熊取胆是给熊做一个终生手术。这个手术 是将一个金属管永久地插入熊的胆囊里,另 一端露在熊的腹部外面,取胆时与一个长长 的皮管连接,胆汁就经由这个皮管流入一个 铁管内。有时为了增加胆汁的流出量,熊场 干脆用特制的针管抽取胆汁。每到这个时候, 被抽取胆汁的熊都会疼得不住地惨嚎,同时 他们还不停地抓挠腹部的铁管,有时会把自 己的腹部抓得血肉模糊。
2、动物权利与人的权利的差别 表现在两个方面: (1)人类权利的范围广泛。 (2)人类权利是一种较强的权利。
因为人类有道德自律性,这就是人类应该 享有较强的(道德)权利的理由。
对动物解放/权利论的批评
一、动物解放/权利论只关心动物个体的权 利。这与环境科学、生态科学宣扬的整体 主义思想显然不协调。
二、动物解放/权利论只关心动物个体的权 利,而否定植物、物种和生态系统拥有道 德地位和权利。
所有的生命主体都有内在价值。动物是 生命主体,所以有内在价值。
与笛卡尔、康德比,降低了主体性标准, 扩大了主体的范围。
(二)种际权利的冲突及其调解
如果侵犯个人权利,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对该个体的侵犯,将阻止对其他无辜个体 的更大伤害。
2、对该个体的侵犯,是一系列措施中的一个 必要环节,这些措施将从整体上阻止对其 他无辜个体的更大伤害。
Tom Regan
动物权利论争
作 者:(美)雷 根 等著,杨通进, 江娅 译
出版社:中国政法 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年 05月
动物权益辩论辩题

动物权益辩论辩题正方,动物也应该享有权益。
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是生命的个体,都有权利受到尊重和保护。
动物在生理和心理上都能感受到痛苦和快乐,它们也应该享有一定的权益。
首先,动物是地球上的一部分,它们和人类一样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作用。
因此,我们应该尊重动物的生存权和生活环境,保护它们的生存空间。
其次,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有权利不受到虐待和残忍对待。
虽然动物和人类之间存在着差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随意对待动物,甚至虐待动物。
正如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所说,“一个国家和一个文明的道德水平,可以从它对待动物的方式中看出来。
”我们应该通过立法和教育来保护动物的权益,禁止虐待行为的发生。
反方,动物权益并不应该被过分夸大。
动物和人类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差异,因此动物的权益并不应该被过分夸大。
首先,人类是高等生物,具有理性和自我意识,而动物则是低等生物,缺乏理性和自我意识。
因此,动物并不具备享有权益的条件。
其次,人类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需要利用动物,比如食用动物制品、实验动物等,这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的权利。
正如美国哲学家彼得·辛格所说,“人类的利益比动物的利益更重要。
”因此,我们并不应该过分夸大动物的权益,而是要在人类的权益和动物的权益之间取得平衡。
在这个辩题中,我们可以引用一些经典案例来支持我们的观点。
比如,近年来关于动物保护的案例,比如《黑鱼》这部纪录片揭露了海洋公园中虐待海豚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表明了人们对于动物权益的重视。
另外,我们还可以引用一些名人名句来支持我们的观点,比如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的名言,“一个国家和一个文明的道德水平,可以从它对待动物的方式中看出来。
”这些名人名句和经典案例都可以有效地支持我们的观点,使我们的论据更加充分和有说服力。
动物伦理学的哲学理论

动物伦理学的哲学理论动物伦理学是一门研究人类与动物之间道德关系的学科。
在哲学领域中,伦理学主要关注人类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而动物伦理学则试图扩展这些概念,将其应用于动物世界。
在动物伦理学的研究中,人们探讨动物是否有权利、是否应该受到保护、是否可以被用于实验等等问题。
本文将探讨动物伦理学的一些哲学理论。
一、动物权利论动物权利论是动物伦理学中最为重要的理论之一。
它认为动物与人类一样,都有一些固有的权利,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这种观点源于对动物的感知和认知能力的认识。
许多动物具有与人类相似的感知能力,如痛觉、欲望和情感等。
因此,动物权利论认为,动物应该享有与人类相似的权利,例如生存权、自由权和免受虐待的权利。
然而,动物权利论也面临一些批评。
有人认为,动物与人类之间存在本质的差异,因此不能将人类的道德标准简单地应用于动物身上。
此外,一些人认为,动物权利论忽视了人类对动物的利用和消费的现实需求。
他们认为,人类有权利使用动物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只要这样做不导致不必要的痛苦和虐待。
二、动物利益论与动物权利论相对应的是动物利益论。
动物利益论认为,动物并不具有固有的权利,但它们有利益,应该受到人类的关注和保护。
这种观点强调人类对动物的利益进行权衡和平衡。
例如,人类可以使用动物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但必须确保这样做不会对动物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和苦难。
动物利益论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人认为,动物利益论过于强调人类对动物的利益,忽视了动物本身的权益。
他们认为,动物应该被视为拥有自己的价值和权利的个体,而不仅仅是满足人类需求的工具。
三、动物解放论动物解放论是动物伦理学中的另一个重要理论。
它主张将动物从人类的支配下解放出来,使其能够自由地生活和追求自己的利益。
动物解放论认为,人类对动物的支配和剥削是不道德的,应该被废除。
然而,动物解放论也面临一些批评。
一些人认为,动物解放论过于理想化,忽视了人类与动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他们认为,人类和动物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生态系统和经济关系,不能简单地将动物从人类的支配下解放出来。
(完整版)论动物的权利

论动物的权利动物的权利,或称动物解放,是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由生态链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人类发起的保护动物不被人类作为占有物来对待的社会运动。
这是一种比较激进的社会思潮,其宗旨不仅要为动物争取被更仁慈对待的权利,更主张动物要享有精神上的基本“人”权,比如,和人类一样免受折磨的权利。
可以理解为动物应该被当作人同等看待,而不仅仅被当作人类的财产或工具,无论在法律层面或是精神层面。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的序言中,曾对动物权利的观念做了简述,他说人类从动物进化而来,而又不像其他动物那样“缺少智力和自由”,但是,其他动物也是有知觉的,“它们同样应该享有自然赋予的权利,人类有义务维护这一点”,他特别指出“动物有不被虐待的权利”。
这是动物权利的最原始起源。
在动物的权利的脉络体系中,汤姆·雷根教授所主张的动物权利是指道德权利而不是指法律权利,道德权利是美国独立宣言所坚持信奉的:建立政府的惟一理由首先是保护公民拥有的权利,这些权利独立于法律权利并且比法律权利更根本。
并且这里的动物权利主要是指消极的道德权利,是指不被伤害或不受干涉的权利。
动物权利运动的目标是要废除对动物的剥削,完全废除商业性的动物农业,完全废除皮毛工业,完全废除科学对动物的利用。
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汤姆·雷根的动物权利论及其所投身的动物权利运动的反对是必然的,在目前的中国更难得赢得市场。
汤姆·雷根主张动物有权利的理由与用来证明人拥有权利的理由是相同的。
他认为,通常所理解的每一个人都具有平等的道德权利的根据是,每一个人都具有一种“天赋价值”(inherent value,也译为内在价值),或者说这种权利是天赋的;所谓“天赋价值”或“天赋”的权利,是指这种价值或权利是不以别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不是由别人或任何组织授予的,还不是由于他为别人做了某事而获得的,更不是因为每一个都具有道德能力或理性;因为某一些人不具有这些能力,但人们并未因此而否定他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仅仅根据一个人是否具有道德能力或理性来确定他是否有资格拥有道德权利,那我们就可能剥夺无行为能力人的权利;如果我们仅仅根据一个人是否促进他人的利益来确定他是否有道德权利,那我们不仅会剥夺不能为他人做某些事的无行为能力人的权利,并且从根本上已经将人视为了他人的工具。
环境伦理学—动物解放、权利

强式动物权利论
1.生活主体是权利的拥有者
汤姆·雷根认为,只有假定动物也拥有权利,我们才 能从根本上杜绝人类对动物的无谓伤害。
从康德的道义论伦理学出发, 我们保护动物是由于动 物和人一样, 拥有不可侵犯的权利。权利的基础是天赋价 值; 而人之所以拥有天赋价值, 是由于人是有生命、有意 识的生命主体,其拥有感觉能力和心理状态。然而, 作为 生命主体的这些特征,动物(尤其是复杂的哺乳类动物) 也 具有。 因而,动物也拥有值得我们予以尊重的天赋价值, 这种价值赋予了它们获得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决定了我 们不能把它们仅仅当作促进我们的福利的工具来对待。
动物解放论
2.种际正义
在解决物种之间的利益冲突时,必须要考虑两 个因素:第一,发生冲突的各种利益的重要程度 (基本的,还是边缘的);第二,其利益发生冲突 的各方的心理能力(心理复杂程度)
据此,二维平等主义主张,当物种A和物种B的利益发生冲 突时,在其余情况相同的情况下,以下做法在道德上是许 可的:
发展历程
—相关杂志及著作
《伦理学》(1978) 《探索》(1979) 《伦理学与动物》 《动物权利》—林赛,1976 《动物的权利与人的责任》—汤姆·雷根,彼得·辛格,1976 《动物的道德地位》—克拉克,1977 《野兽的本性:动物讲道德吗》—克拉克,1982 《第五日:动物的权利和人类伦理学》—莫里斯,福克斯,1978
看待。
虽然与人的死亡相比,动物的死亡是一种较小的悲剧, 但这并不能证明动物没有生存权。一般来说,只是动物拥 有生存权比人的生存权要弱一些。正是动物权利的这种弱 性使得我们能够为自己杀死动物的行为进行辩护(充饥、 取暖)。以这种方式削弱动物的生存权,并不会使动物的 生存权变得毫无意义。因为对杀死有感觉能力的动物的行 为的合理性进行严格的道德辩护是必要的,如果仅仅是为 了娱乐或其他琐碎目标,就不能随意杀死它们。
浅析动物权利

浅析动物权利摘要:20世纪以来的动物物种灭绝危机以及人类虐待动物事件的层出不穷,使人类不得不开始反思自身对待动物的方式和观念。
“ 物种及其多样性关系到人类的粮食、健康和生活质量。
即使是被认为无用或有害的生物, 在支持人类生存的自然系统中, 也起着关健作用。
目前不少国家在法律层面实现动物的权利,对此,法学学者作出了不同取向,有的学者加入了为动物呼吁权利的行列中,有的则依然坚守在法典规定中,否认动物权利说。
在凭借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基础上,形成了动物权利主体论和动物权利否定论两大流派。
关键词:动物权利主体论一、动物权利主体论1983年是汤姆·雷根(Tom Regan)在他的《为动物权利辩》中第一次提到“动物权利”。
他认为,某些非人类的动物也应该拥有一些基本的权利,我们应该像对待许多弱势群体一样,必须给予动物某些基本的权利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它们不受到伤害。
动物权利论者以环境伦理学为基础,认为我们之所以要保护动物,是因为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拥有生存、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
特别是德国民法典关于“动物不是物”之修改,被一些学者认为是动物由权利客体上升为权利主体的立法实例而加以引证,他们认为这代表着最新的立法动态,代表着人类对动物态度的转变在法律上的体现。
二、动物权利否定论否定说的主张者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民法应当对动物的法律保护明确反应,但是无须赋予动物法律人格,应当将动物作为特殊物对待,实施特殊的保护。
第二种观点是反对赋予动物法律人格、将其作为权利主体对待,认为对动物的保护无须有特别的改变,依原有的法律就可以解决动物保护。
以上主张无非说的是动物能否像卢梭提到的“天赋人权”一样被“天赋动物权”。
大多数的学者认为,对动物无须进行特别法律规定的观点过于偏激,应当将动物作为特殊物对待。
把动物视为特殊物就使得动物在法律上区别于一般的物,在法律的适用上也有自身的特殊性,从而实现法律对动物的保护功能。
动物的权利动物的权利有哪些

动物的权利动物的权利有哪些在美国加州,动物权利保护运动成为了主流,我们会很快成为严格的素食主义者吗?动物应该拥有权利的观念在上个世纪70年代首次提出时受到了普遍的质疑,现在它已经得到了更多的重视。
为动物争取权利的运动获得了数以千万人的支持,他们成功说服欧盟用法律规定让母鸡有足够的空间伸展它们的翅膀,让它们有巢框栖居和下蛋,停止使用让猪和小牛不能行走和转身的窄小板条箱。
2008年11月,美国加州选民以63%对37%通过决定,从2015年开始,让所有的农场动物可以自由地站立、躺卧、转身,以及尽情地伸展它们的四肢。
该州45家主要鸡蛋生产商将不再使用现在关着1900万只母鸡的鸡笼,而是让它们进入更大的笼子,或者让它们在大的屋子里自由活动。
加州惟一的大型养猪场也将让所有的猪有足够的空间转身。
很多人把动物权利运动视为对抗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的逻辑延续,并且相信动物权利这一概念将很快变得像给予妇女和少数民族同工同酬的权利一样平常。
如果这一切发生的话,将会对我们的食物、食物生产,以及动物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产生深远的影响。
承认动物的权利这一观点需要建立在牢固的道德基础上,生物就是生物,不管它碰巧属于哪个种类。
就像痛苦就是痛苦,不管它是发生在猫、狗、猪,还是孩子身上。
一个正常的成人可以理性地做出道德的选择,还可以做很多动物显然不能做的事情,比如说选举。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足够理性,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负起道义上的责任,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选举。
然而,我们仍然宣布所有人都拥有权利。
那么,到底是什么理由让我们不给动物一些权利呢?如果动物拥有权利,它们应该享有怎样的权利?任何生物享有的最基本权利,应该是它们的利益得到同等的考虑。
有的人认为动物拥有生存权,另外一些人主张给黑猩猩这样的动物更多的权利,因为它们能够意识到自己拥有生命,并且对未来抱有希望和欲望。
如果人们逐渐接受了动物的权利,社会将会发生戏剧性的变化。
给人们带来肉、鸡蛋和牛奶制品的动物将会享有更好的生活环境与更“人道”的喂养方式。
第3讲 动物权利论

所有的生命主体都有内 在价值。动物是生命主 体,所以有内在价值。
曾经以为动物不会使用工具 大猩猩用手杖涉水
海豚利用海绵捕食
海豚利用海绵捕食
灵巧的乌鸦
道德执行者(moral agents)与道德顾 客( moral patients) 人类共同体中的婴儿、儿童、智障者、 严重残疾人都不能履行道德义务,但 享受道德的保护,即有道德资格,他 们不能主动地、道德地行事,但应被 道德地对待。
过严的生命主体标准 环境主义者指责里根的生命主体标准太 严格,许多生命被排除在外。
个体主义的错误 在人类共同体中也并非个人才拥有 权利,公司、民族都拥有权利,而且公 司、民族的权利不可还原为个人权利。 个体主义思想与生态学相矛盾,在 里根看来,人类对地球上最后一只大熊 猫的道德责任也并不比对一头猪的道德 责任重。它们都应该受到同等的尊重。 但生态学不认为这样。
第三讲 动 物 权 利 论
动物显然是跟人类最相像的非人存在 者,跟人类的关系最为“亲密”。很 多城市人在感情上依赖于宠物。
若干案例:
案例1:
某年某著名大学的一名学生用食物包裹硫 酸喂动物园的狗熊,对狗熊造成严重身体 伤害,受到舆论强烈谴责。
案例2: 活熊取胆 活熊取胆是给熊做一个终生手术。这个 手术是将一个金属管永久地插入熊的胆囊里, 另一端露在熊的腹部外面,取胆时与一个长 长的皮管连接,胆汁就经由这个皮管流入一 个铁管内。有时为了增加胆汁的流出量,熊 场干脆用特制的针管抽取胆汁。每到这个时 候,被抽取胆汁的熊都会疼得不住地惨嚎, 同时他们还不停地抓挠腹部的铁管,有时会 把自己的腹部抓得血肉模糊。
动物也是如此,它们不是道德执行者,而是 道德顾客,有道德资格。所有的生活主体都 有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最基本的权利是生 命权、身体完整权和活动自由(与其他生活 主体的活动自由不相冲突)。动物也有这些 权利。这是正义原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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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伦理:全球话语,中国视野》一书:
动物权利论的基本主张37
18至19世纪欧洲的动物保护伦理——思想先驱——以边沁塞尔特为代表,反对虐待动物,主张动物拥有权利的思想为当时的动物保护运动提供了伦理基础和精神动力42
1693年洛克《关于教育的几点思考》一文对笛卡尔那种动物是没有感觉的“自动机”的思想提出质疑。
认为动物能够感受痛苦,毫无必要地伤害它们是错误的。
1789年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人类将用他的披风(道德地位和法律保护)为所有能呼吸的动物遮挡风雨。
一个有道德的人或有道德的社会应最大限度地增加快乐,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痛苦。
(功利主义)边沁的思想为现代动物解放论的复兴埋下伏笔。
1786人道主义劳伦斯系统地批判了笛卡尔“动物是供人来使用的,为人的目的服务的存在物”。
他认为生命、情感、智力是拥有权利的充足条件,而动物具有。
尼乔尔松《动物的权利:伦理学新论》和人一样,动物也具有神经系统,能够体验痛苦和快乐,因此动物与人享有同样的生存权和个人自由。
亨利·塞尔特1892年《动物权利与社会进步》是19世纪动物解放论的理论总结。
动物和人类一样,拥有天赋的生存权和自由权,动物油动物法,人类有人类法。
把天赋人权论直接套用在人与动物的关系的思想,开启了当代的动物权利论。
非人类中心主义——动物权利论的建构67 著作陈列
辛格1973——和人一样,动物也很看重他们自己的生活,因而也拥有内在价值,和一种对于生命的平等的天赋权利。
人类中心主义的5种表现形式86
1.自然目的论——人天生就是其他存在物的目的。
代表人物亚里士多德。
目的论学说的伦
理学含义:动物(更不用说植物和没有生命的自然客体)是为了人而存在的,它们只是人的工具,因而人对它们不具有任何道德义务。
2.神学目的论——人是大自然的主人,所有创造物都是上帝创造出来为人类服务的,是为
人的利益而存在的。
较为完美的存在物有资格为了食物而杀死那些较不完美的存在物(阿奎那)
3.灵魂与肉体二元论
4.理性优越论
5.现代人类中心主义1)人由于具有理性,因而自在地就是一种目的,一种内在价值,而
其他一切缺乏理性的存在物都只具有工具价值。
人的理性给了人一种特权,使得人可以把其他非理性的存在物当做工具来使用。
(强势人类中心主义和弱势人类中心主义)2)非人类存在物的价值是人内在情感的主观投射,人是所有价值的源泉,没有人的在场,自然就是一片“价值空场”。
强势人类中心主义认为:只有人才具有内在价值,其他自然存在物只有在它们能满足人的兴趣或利益的意义上才具有工具价值。
3)道德规范只是调节人与人关系的行为准则,它关心的只是人的福利。
环境伦理学流派——动物解放论和动物权利论93
决心要挑战的是根深蒂固的人类沙文主义和物种歧视主义。
以辛格为代表的动物解放论以边沁的功利主义原则为理论标尺。
在功利主义看来,快乐是一种内在的善,痛苦是一种内在的恶,凡带来快乐的就是道德的,凡带来痛苦的就是不道德的,而且在计算一个行为的道德后果时,应该把受此行为影响的所有个体的利益都同等程度地考虑进去————动物解放论者认为,我们之所以要平等地关心每一个人的利益,是由于每一个人都拥有感受苦乐的感觉能力,感受痛苦和享受愉快的能力是拥有利益的充分条件,也是获得道德关怀的充分条件。
动物解放论者看来,具有感觉能力的存在物至少拥有一种体验愉快和避免痛苦的利益。
如果我们不违背平等原则(同等地关心每一个存在物的利益),也不想违背功利原则(追求最大限度的快乐,或把痛苦降低到最低限度)或把平等原则和功利原则贯彻到底,就必须把动物的苦乐利益也当做道德计算的相关因素。
------------但从环境伦理学的角度看,给动物带来痛苦的行为不一定就是不道德的,因为动物之间的相互捕食是动物得以生存的前提,是生态平衡得以维持的重要因素。
彼得辛格《动物解放》1999年版300页-----动物解放是人类解放事业的继续,动物解放运动比起其他任何解放运动,都更需要人类发挥他的精神-----动物自身没有能力要求它的解放,我们应该经得起挑战,纵使没有反抗者,但因为我们承认人类的立场在道德上无可辩解。
动物解放论者虽然主张平等地关心动物的利益,但不认为我们应给予动物相同的待遇,应根据动物的感觉能力和心理能力的复杂程序区别地对待它们。
强势动物解放论汤姆·雷根看来,辛格动物解放论的两个支柱平等和功利并无内在的必然逻辑关系------同等地关心尊重每一个动物的利益与最大限度促进功利总量之间并无必然逻辑关系,反而会有相反论证。
因此,对动物的道德地位的辩护建立在功利主义的基础上是不充分的。
97
动物权利运动产生之前的福利运动指导思想“仁慈理论”和洛克的“残酷论”不能为我们保护动物的行为提供充分的伦理辩护。
雷根认为只有假定动物具有权利,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对动物的无谓伤害。
雷根认为我们用来证明人拥有权利的理由与用来证明动物拥有权利的理由是相同的。
这种权利是天赋的,不是由他人或者组织授予的,也不是做了某事而获得的,每一个人之所以平等地拥有这种权利,是由于每一个人都具有一种“天赋价值”(inherent value 内生价值)具有这种价值的存在物应被当做一种目的本身,而非工具来对待。
雷根指出,人拥有天赋价值的根据是人是“生活的主体”----一系列特征-----成为生活主体的上述特征动物(至少某些哺乳动物也具有),因而动物也具有天赋价值,这种价值赋予它们一种道德权利——不遭受不应遭受的痛苦的权利。
弱势动物权利论-----1、利益是权利的基础(沃伦)动物拥有权利的基础不是它们所拥有的天赋价值,而是它们的利益,而动物拥有利益的前提是它们能够感受快乐或痛苦。
2、动物权利与人的权利有差别:与动物权利相比,人类权利要广泛且强势
雷根对道德代理人和道德顾客的理解:
道德代理人是指那些拥有一系列复杂的心理和精神能力,(特别是依据公平的道德原则来判断道德所要求的行为的能力,以及在此判断的基础上自由地选择或不选择道德所要求的行为的能力)的个人。
由于拥有这样一些能力,因此我们有理由要求他们对其行为承担道德责任,只要他们所处的特定环境允许他们作出自由的选择。
道德顾客既缺乏提出或理解道德原则的能力,也缺乏依据道德原则来选择道德上正确或错误的行为的能力。
道德顾客缺乏缺乏对其行为承担道德责任的能力。
存在两类道德顾客,一类是拥有意识和感觉但缺乏其他精神能力的个体,一类是拥有意识和感觉,又拥有意愿、情感、记忆和认知能力的个体。
有些动物属于第一类有些动物属于第二类。
道德顾客27指的是道德代理人对之负有道德责任和义务,且可以对之做出道德上正确或错误的行为来的存在物。
简言之则是有资格获得道德待遇的存在物。
大多数环境伦理学家认为
该存在物成为道德顾客的条件是必须拥有自己的利益,善或目的----有的则认为是拥有自己的天赋价值。
道德地位(道德资格)是指一个存在物的某种资格或身份,这种资格和身份使他能够获得道德代理人提供的道德服务。
按照雷根的说法,“一个存在物拥有道德地位,当且仅当它是这样一个存在物的时候:在我们决定是否应该采取某个行动或接受某项政策时,我们会从道德上考虑这个行动或政策给该存在物带来的影响。
换言之,当我们把某个存在物自身的利益或价值当做判断某个行为或政策是否符合道德的一个因素时,该存在物就获得道德地位,成为道德共同体的一个成员。
第五章种际伦理及其可能性
物种歧视主义188 1)激进的物种歧视主义:动物只是一架自动机,既无思想,亦无感觉,根本没有利益可言。
2)极端的物种歧视主义:承认动物有感觉,因而拥有利益,但它认为,当人的利益与动物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哪怕是为了促进人的边缘利益而牺牲动物的基本利益的做法,在道德上也是允许的。
3)关心动物利益的物种歧视主义:“当人的利益与动物利益发生冲突时,那种为了人的利益而牺牲动物的类似利益是许可的,但不能为了人的边缘利益而牺牲动物的基本利益。
人类沙文主义:
伦理契约论:
种际义务的伦理证明:后果主义证明道义论证明内在价值证明201
第六章动物的道德地位整章重点阅读
《环境正义论》阅读章节:第6章人权、第7章动物权利、第8章功利主义理论341约定背景所说明的探索结构、第13章生物中心个人主义和生态中心整体论、第14章同心圆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