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超强结合
合同法与合同纠纷解决实务深入解读与应用技巧

适用于合同双方有一定信任基础、希望通过调解达成双赢结果的情 形。
调解解决的技巧
选择合适的调解机构和调解员,确保调解过程公正、中立;充分准备 相关证据和资料,以便在调解过程中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权益。
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的概念
仲裁裁决是指合同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一种方式。
合同文本选择
根据交易性质和双方需求,选 择合适的合同文本,如标准合 同、示范合同或自定义合同。
关键条款明确
确保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如标的 物、数量、质量、价格、履行 方式、违约责任等清晰明确, 避免歧义。
法律用语规范
使用规范的法律用语,确保合 同表达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审查对方资信
在签订合同前,对对方当事人 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和了
合同争议解决策略的选择与运用
协商和解
调解处理
在争议发生后,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 和解,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邀请第三方机构 或专业人士进行调解处理。
仲裁解决
诉讼维权
根据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可以选择仲裁 方式解决争议,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在无法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争议时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 序维护自身权益。
买卖合同纠纷
01
02
03
货物质量问题
买方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 题,要求退货或索赔。
交货时间延迟
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 时间交货,导致买方损失 。
价格波动
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合同双 方对货物价格产生争议。
租赁合同纠纷
租金支付问题
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 出租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追 讨欠租。
合同法基础理论与实践(2024)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合同法基础理论与实践(2024)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定义与分类1.1 合同的定义1.2 合同的分类第二条:合同的订立2.1 要约与承诺2.2 合同的成立2.3 合同的效力第三条:合同的履行3.1 履行原则3.2 履行期限3.3 履行地点与方式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4.1 合同变更4.2 合同解除第五条:合同的转让5.1 权利与义务的转让5.2 合同的概括转让5.3 合同的继承转让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违约责任的构成6.2 违约责任的承担6.3 违约责任的免除第七条:合同的终止7.1 合同终止的原因7.2 合同终止的效力第八条:合同的解释与适用法律8.1 合同的解释原则8.2 适用法律的确定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9.4 诉讼解决第十条:合同的保管与证据10.1 合同的保管10.2 合同的证据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 保密信息的定义与范围11.2 保密义务的履行11.3 保密信息的泄露后果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力的认定12.2 不可抗力的后果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3.1 合同的修改13.2 合同的补充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4.1 合同解除的条件14.2 合同终止的程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定义与分类1.1 合同的定义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而订立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的分类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支付对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对方不支付对价的合同。
第二条:合同的订立2.1 要约与承诺甲乙双方的合同订立,应遵循要约与承诺的原则。
要约是指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对方对要约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行政合同法的理论与实务问题

行政合同法的理论与实务问题行政合同法作为行政法的一个重要分支,是对行政机关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律规范。
在实际应用中,行政合同法涉及到许多理论和实务问题,特别是在行政机关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权益保护、合同解决方式和合同履行等方面。
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对行政合同法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展开讨论。
行政合同法在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行政机关作为一方合同当事人,在行使行政权力的同时,也需要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机关往往处于强势地位,导致合同中的权益保障不平衡。
例如,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但通常没有相应的赔偿机制,这容易导致合同违约行为的发生。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完善行政合同法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确保其依法行使权力,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行政合同法在合同解决方式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合同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除、变更、终止和仲裁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协商解决往往受到行政机关的单方面决定所限制,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很难获得公平的解决方式。
同时,行政机关自身在某些情况下也存在解决合同争议上的不透明和不公正的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培养,提高其公正和透明的行政行为,保障合同争议的公正解决。
第三,行政合同法在合同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行政合同的特殊性,行政机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面临着许多特殊约束和困难。
例如,行政机关的预算限制、行政程序的繁琐以及行政机关职能转变等,都给合同履行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因此,我们需要在行政合同法中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行合同义务的明确规定,同时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也应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除上述问题外,行政合同法还涉及到合同效力、合同解除条件、损害赔偿等方面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立足于行政合同法的理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从而实现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合同交易的公平公正。
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完整

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完整一、引言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分支,是调整经济交往中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本文将从合同法的原理和实务两个方面全面探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二、合同法的原理1. 自愿原则合同法的自愿原则是指合同的订立要基于当事人的自愿,不能强制、虚假或者违法。
自愿原则保障了合同订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平等原则合同法的平等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平等地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
平等原则是合同法健全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础,有利于推动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应保持诚实和信用。
诚实信用原则的核心是守信,守信是合同法信用制度的基石,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法律的尊严。
4. 依法原则合同法的依法原则是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
合同法是国家制定和实施的法律法规,合同当事人应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法办事。
三、合同法的实务1.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共识,依法设立合同关系。
合同的订立应满足合同法的要求,包括合同的形式、内容、订立方式等。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口头、电子等形式进行合同的订立,但一些特殊类型的合同需要满足特定的形式要求。
2.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履行义务包括付款、交付物品、提供服务等。
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并对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合同的履行条件变更或者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合同条款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满足法律的要求,并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在变更和解除过程中,当事人应注重合同精神,保持诚实和信用。
4. 合同纠纷的解决当合同发生争议或者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合同纠纷解决应遵循法律程序,并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实现公平公正的结果。
合同法律与实务

合同法律与实务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法律是保护各方权益和规范商业行为的重要法律。
然而,仅仅遵循法律条款是不够的,合同实务方面的细节和技巧更需要重视。
本文将从合同签订到履行的各个环节入手,探讨如何将合同法律与实务相结合。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是商业活动的关键核心。
在合同法律方面,必须尊重合同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他们是合同法律的基本原则,对于商业活动的合同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合同签订实务方面的呈现也十分重要。
首先,必须确保所有合同条款的清晰性。
合同应当列明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保合同模糊不清的内容不被挖空。
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各方应再次仔细审核合同条款,以确保各方在签订合同之后了解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用情况、财务稳定性以及与代表该客户签订合同的代理人的财务和职业过往。
在各方实际意愿被确认,并且合同的内容被清晰说明之后,可以认为该合同是有效的,可以执行。
履行合同合同签订后,各方应尽力履行合同义务,以避免因履行不良造成的诉讼。
在履行合同方面,法律和实务都有很多需要关注的方面。
首先,必须监督合同履行进展。
离合同履行的最后期限还有很长时间,因此在履行期内和履行结束后,各方都需要保持联系。
必要时将合同已履行情况公示。
从而确保合同履行的及时性。
其次,合同履行中要严格遵守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资金条款。
如果不能按时履行义务,各方必须尽快与另一方联系,以达成对于延迟履行的一致意见。
最后,当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文本内容变更或解除时,法律与实务都需严格遵守。
实现变更和终止条款,可能需要发布通告或与现有合同方讨论内容。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还将需要法庭介入其中。
纠纷解决尽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共需要非常多的努力,但长期以来,有时还是会出现纠纷。
为此,我们需要合同解纷。
首先,合同解纷必须严格遵循当地法律。
优先选择最适合合同争议的管辖法庭。
取证需要说明合同标的的性质和合同主要条款对合同的约束。
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心得

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心得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就像一场生活中的游戏规则,玩得好就能保护自己,玩不好可就容易吃亏喽。
咱先说说这合同是啥呢?其实就好比两个人搭伙做买卖,总得有个约定吧,这约定白纸黑字写下来就是合同。
这合同里的原理啊,就像是游戏的基本规则。
比如说公平原则,这就像是下棋,你不能耍赖,一方走三步,另一方才走一步,那肯定不行。
签合同的时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对等,要是一方占便宜占得没边儿了,这合同就有问题。
我就见过这么个事儿,有个人把房子租给别人,合同里全是对租客的限制,啥都不让租客干,租金还特别高,这就违背公平原则了,租客要是懂合同法,肯定不能签这个合同。
再讲讲自愿原则。
这就像找对象似的,得你情我愿。
不能有人拿着刀逼着你签合同吧?要是有人强迫你,这合同就像纸糊的,一捅就破。
我有个被一家公司骗去签了个培训协议,说是免费培训,结果培训完了要交一大笔钱,我朋友根本不想签,但是他们吓唬他说不签就怎么怎么样,这合同就是无效的,因为违背了自愿原则。
实务当中啊,订立合同可是有讲究的。
合同条款得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这就好比做菜,盐放多少得有个数,不能说大概放一点。
我曾经看过一个合同,上面写着“货物大概在本月底或者下月初送到”,这“大概”两个字就很要命。
要是送货的晚了,买货的拿这个合同去找他麻烦,送货的就可以说“我这还没超出下月初呢”,这不就扯皮了吗?所以合同条款一定要清晰准确,像日期这种东西,就得写清楚具体是哪一天。
还有合同的履行,这就像接力赛跑。
你接了棒就得跑,不能拿着棒在那儿发呆。
合同双方都得按照约定去做事。
我知道有个建筑工程的合同,施工方承诺了工程进度,结果老是拖延,这就像接力赛的时候你站在跑道上不动,那甲方肯定不干啊。
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说赔偿损失之类的。
那什么是违约责任呢?这就像你答应了朋友今天一起吃饭,结果你放了人家鸽子,你就得给人家赔个不是,在合同里就是用金钱或者其他方式来弥补对方的损失。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超强结合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超强结合引言合同法是民商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合同法既有理论的基础,又有实务的指导。
本文将探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的超强结合,以及其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意义。
一、合同法理论1.1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自由、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等。
合同自由主张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自主决定合同的内容和方式;平等自愿意味着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平等地进行协商并自愿达成一致;诚实信用要求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进行交易;公平合理则是指合同的内容、方式和后果应当符合公平和合理的原则。
合同的要素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内容和形式等。
当事人是指合同中的买方和卖方,合同的订立必须有合法的主体;标的物是指合同的对象,可以是财产、权益或服务等;内容是指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形式是指合同的表达方式,可以是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合法形式。
合同的效力分为生效、履行、解除和终止等阶段。
合同在满足法律规定的要素的基础上成立即生效;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出于某种原因自愿终止合同关系;终止是指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到期或达到终止条件而终止。
二、合同法实务2.1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合同实务中的重要环节。
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价金、数量、质量、期限等内容的协商,并达成一致;在履行合同时,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2.2 合同争议解决合同争议解决是合同实务中的另一个关键问题。
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其中,仲裁是一种常见的独立、公正、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广泛应用于商业合同争议的解决。
2.3 合同法的改革与发展合同法的改革与发展是合同法实务中的重要方向。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合同法需要不断与实际情况相结合,适应新经济形态和商业模式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合同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分,旨在规范和保护各方在合同关系中的权益。
合同法理论是对合同法律规则的研究与解释,而合同法实务则是将理论应用于具体案件中的实践过程。
本文将探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的关系,并就其重要性进行讨论。
合同法理论是指对合同法中的一系列法律概念、原则以及解释方法的研究与总结。
合同法理论的建立和发展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并为合同法的实践应用提供指导。
合同法理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定义、要素、效力、履行方式、合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合同法理论的基础是对合同概念的界定。
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通过互相约定、互相承诺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理论通过对合同的要素、形式要求、内容、解释等问题的研究,为理解和适用合同法提供了基础。
合同法理论还包括对合同效力的研究。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
合同的效力主要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和终止等方面的问题。
对于合同的成立,合同法理论探讨了合同的要约、对价、意思表示等要素的作用和要求。
对于合同的履行和终止,合同法理论研究了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合同变更和解除等问题。
除了合同的成立、效力问题外,合同法理论还研究了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
合同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合同法理论探讨了违约责任的种类、承担方法、损害赔偿等问题。
合同法实务是指将合同法理论应用于具体案件中的实践过程。
合同法实务需要根据理论研究的结果,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要求,来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效力如何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问题。
合同法实务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的关系密切相连。
理论是实务的基础,实务是理论的应用。
合同法理论通过对合同法概念、原则和规则的研究,为实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
实务则通过具体案例和纠纷的处理,为合同法理论的完善提供了实践的基础。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的相互促进关系使得合同法的发展更加完善和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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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合同、悬赏合同、邮电合同、演出合同、旅游合同、服务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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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合同和从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依附关系分类。 主合同,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 【例如】甲卖给乙100台电脑,甲要求乙提供担保,于是, 乙找到丙,丙答应提供担保。
了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协议。后来乙发现甲并没有自己居
住该房,而是以更高的租金将该房出租给了丙。问:甲乙 解除租房合同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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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甲乙双方口头约定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20 万瓶劣质酒,货款为24万元,交款提货,并约定乙方 须加贴名牌商标,以便甲方冒充名酒出售。在合同履 行时,甲方借口手头一时紧,只付了15万元即提走了 全部货物。乙方一再催讨无果,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要求甲方如数支付拖欠的货款。该购销合同是否有效? 理由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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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甲将自乙处借用的自行车,私自出售给不知情的丙,问, 乙可否向丙追回?
答:无权,丙通过有偿合同善意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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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标的物交付为要件分类。 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实践合同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 成立的合同。
确定合同指法律的效果与订立的合同时已经确定的合同。
射幸合同指法律的效果与订立的合同时尚未确定的合同。 合同一般都属于确定合同,特殊的情况属射幸合同,如保 险合同、赌博合同、彩票(购买)合同、抽奖或有奖 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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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合同自由原则
(三)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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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
张某因经商需要向王某借款1万元,写下如下欠条: “借现金1万元。张某,2009年3月3日。”2010年,张某将 该款偿还王某,王某称欠据找不到了,给王某出具了如下 内容的证明“收到张某偿还以前欠款1万元,双方互不欠 账。”后来,二人起了纠纷,王某遂将张某写的“借现金1 万元”的借据给了其朋友李某,李某凭此借据向法院提起 诉讼,称张某于2009年3月3日借其1万元未还。张某大呼冤 枉,便称该欠款是欠的王某的钱并且已经还清,同时出具 了王某给其写的收条。法院该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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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小王与小李达成一致协议,该协议约定小王将自己的 自行车以60元的价格卖给小李,小李先支付价款,第二天 小王再将自行车交付给小李。小李当时就将车款60元支付 给小王。但是,当天晚上小王的自行车被盗,该损失由谁 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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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公民甲将两间房屋出租给乙居住,租期3年。1年以后, 甲为取得更多的租金,便以自己家人要居住为由与乙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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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
6、要约的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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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
7、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亦称引诱要约,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 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特点:1、它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2、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邀请是一种缔约的准备 行为;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它既不能因相 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自己作出某种承 诺而约束要约人。
内容:
1、订立合同的自由 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4、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5、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
6、创设合同类型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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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平原则
合同法第5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
要点: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标准确定 合同权利义务; 2、当事人发生纠纷时,法院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对当事人 确定的权利义务进行价值判断,以决定其法律效力; 3、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应体现公平精 神,不能有不公平行为。
【分析】甲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是主合同,甲丙之间的担 保合同是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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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合同和从合同
甲公司卖给乙公司一批走私手表,甲(债权人)先交货, 乙(债务人)后给钱,给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是丙。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随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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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射幸合同和确定合同
根据合同法律的效果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
合同法第2条: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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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2、合同的内容和目的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
3、合同是一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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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
甲盛情邀请乙共进晚餐,乙愉快地答应,二人之间是否 成立合同? 如果乙没有依约赴宴,甲是否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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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6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 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 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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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法原则
合同法第7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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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 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 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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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
5、要约的撤销
【案例】甲向乙发出要约,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3天 后,甲反悔,欲撤销要约,此时,乙尚未作出承诺。问,
甲可否撤销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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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
5、要约的撤销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 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 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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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是否应以一定形式为要件分类。
要式合同:法律规定合同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或者生效的 合同。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不要式合同:法律没有要求特定形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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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甲要外出,将一台电脑交给乙无偿保管,乙将其锁进保 险柜,当天晚上,小偷进入盗窃,撬开保险柜,偷走电 脑,问,乙是否应当对电脑被盗负责?
答:不负责,乙无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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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的意义:
1、义务内容不同 2、在于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
3、主体要求不同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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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
某商场新进一种数码相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组 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赵某在浏览该柜 台时发现该数码相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 购买了两台数码相机。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 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 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数码相机货款,找到 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数码相机,商店退还1196 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 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 诉,要求赵某支付4000元或返还数码相机。商店的诉讼请 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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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
2、构成要件
(1)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 (2)要约应包含在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意旨; (3)要约需向受要约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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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
3、要约的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到达通常是指送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的手中, 但并不以此为限,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所控制 的范围,就认为已经到达。
案例1
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 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 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W型电话机500台, 每台单价85元。” 一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电话机,但 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 由起诉于法院。乙单位是否违约?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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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
4、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于要约生效 前,宣告取消要约。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 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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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
5、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归于消灭
的行为。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 前到达受要约人。
(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五)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六)主合同和从合同
(七)射幸合同和实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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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负对等义务分类。
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另一方享有权利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