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禁用药物66种21类和禁用的原因
特种水产品禁用药大全

特种水产品禁用药大全在水产生产上防治病害,用药量不能过大,否则可能对养殖对象造成药害。
特别是淡水白鲳、鳜鱼等鱼类,对一些药物特别敏感,用药不当极易引起死亡。
淡水白鲳:淡水白鲳对有机磷农药最敏感,故禁止使用敌百虫、敌敌畏等药物。
鳜鱼:鳜鱼对敌百虫、氯化铜等药物较敏感。
敌百虫浓度在0.2毫克/升以上,氯化铜浓度在0.7毫克/升以上,就可致使鳜鱼中毒死亡,故要掌握适宜用药量。
加州鲈:加州鲈对晶体敌百虫较为敏感,故用晶体敌百虫全池泼洒防治加州鲈病害,浓度应严格控制在0.3毫克/升以下。
乌鳢:乌鳢对硫酸亚铁十分敏感,应慎用或不用。
虹鳟:虹鳟对敌百虫、高锰酸钾较为敏感。
水温在11.5℃—13.5℃时,敌百虫对虹鳟的安全浓度为0.049毫克/升,特别是虹鳟幼鱼的敏感性较强。
河蟹:河蟹对晶体敌百虫、硫酸铜较为敏感,全池泼洒时,敌百虫浓度应控制在0.3毫克/升以下,硫酸铜浓度应控制在0.7毫克/升以下。
青虾:青虾对杀灭菊酯、晶体敌百虫、硫酸铜较为敏感,故应禁用或慎用。
生产上严禁使用敌杀死。
全池泼洒时,控制敌百虫浓度在0.013毫克/升以下,硫酸铜浓度在0.3毫克/升以下。
罗氏沼虾:罗氏沼虾对敌百虫特别敏感,故严禁使用。
全池泼洒药物,漂白粉浓度应控制在1毫克/升以下,硫酸铜0.3毫克/升以下,生石灰25毫克/升以下。
鱼虾蟹混养:鱼、虾、蟹混养池应禁用或慎用晶体敌百虫、硫酸铜。
药物全池泼洒,生石灰浓度控制在10—15毫克/升;优氯净0.3—0.6毫克/升;土霉素0.1毫克/升;硫酸锌0.5—1毫克/升。
其它:草、鲤、鲢、鳙四大家鱼和鳝、鳅等其它鱼类用药量参照淡水白鲳及鳜鱼等。
河虾、对虾、南美白对虾等虾类用药量参照青虾、罗氏沼虾。
蟹类的用药量参照河蟹。
特种水产病害防治用药有禁区鳜鱼、乌鳢、淡水白鲳等特种水产品对某些常用鱼药敏感,仅仅参照常规鱼病防治方法用药,忽视特定鱼种用药禁忌,可能导致严重死亡,造成经济损失。
鳜鱼:鳜鱼对敌百虫、硝酸亚汞、福美砷、氯化铜等敏感,前三种药物施用浓度在0.2ppm 以上就会造成鳜鱼不同程度死亡,1.5ppm以上的福美砷、0.7ppm以上(pH<7时)的氯化铜也能造成鳜鱼中毒死亡。
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现状及原因分析

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现状及原因分析水产品是我国重要的食品资源之一,但近年来水产品中违禁药物残留的问题日益突出。
违禁药物残留不仅会影响消费者健康,也会破坏水产业发展,因此有必要针对该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目前,水产品中主要存在的违禁药物包括(注:以下仅列举部分药物):1. 氯霉素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抗生素,被发现其对人体有铁蛋白结合能力,并能抑制人体红细胞生成,因此被禁用于水产品养殖和加工中。
但由于其价格低廉,使用方便,仍有部分养殖企业和加工企业违规使用,并导致氯霉素在水产品中残留。
2. 颠茄碱颠茄碱是一种高毒性物质,属于禁止使用的兽药成分,但仍有一些养殖企业违规使用该物质,从而导致残留。
3. 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是一种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化学物质,如果水质不好,或者养殖密度过高,就会导致亚硝酸盐的含量过高。
亚硝酸盐会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亚硝胺类物质,而亚硝胺类物质被认为是一种具有潜在致癌风险的物质,因此亚硝酸盐被禁止使用。
以上三种违禁药物及物质的残留存在以下原因:1. 养殖工艺水平低下,缺乏科技支持。
由于一些养殖企业缺乏科技支持,不了解先进的养殖技术,不能提供优质的环境和饲料,导致养殖过程中需要使用违禁药物才能保证水产品的重量和产量。
2. 监管不到位,管理手段不力。
一些地方的水产监管管理手段不到位,导致一些养殖企业使用违禁药物时没有受到有效的制约和打击。
此外,检测手段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水产品质量监管主要以化学检测为主,但该方法只能检测出已知的有害物质,不能对新类型和混合药物进行有效检测。
3. 经济利益驱动。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忽视了产品质量和消费者的健康,使用违禁药物以获得更高的产量和利润。
针对以上问题,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对养殖企业的监管。
应加强对养殖企业的监管,设立监察检查机构和投诉举报渠道,实行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检,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2. 加强监测体系建设。
应加强监测体系的建设,提高监测的科技含量,完善监测手段和分析方法,加强对新类型和混合药物的检测,提高对水产品质量的监测能力。
水产养殖用药禁忌和用药规范!

水产养殖用药禁忌和用药规范!一、水产养殖贴士: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用药禁忌鳜鱼:鳜鱼对敌百虫、硫酸铜等药物比较敏感。
敌百虫浓度0.2毫克/升以上、硫酸铜浓度0.7毫克/升以上,就可致鳜鱼中毒死亡,故池塘使用时应掌握适宜的用药量。
河蟹:河蟹对晶体敌百虫、硫酸铜溶液较为敏感,全池泼洒时,敌百虫浓度应控制在0.3毫克/升以下,硫酸铜浓度应控制在0.7毫克/升以下。
青虾:青虾对菊酯类、晶体敌百虫、硫酸铜溶液等较为敏感,故应禁用或慎用。
生产上严禁使用敌杀死。
全池泼洒时,将敌百虫溶液的使用浓度控制在0.013毫克/升以下,硫酸铜的使用浓度控制在0.3毫克/升以下。
罗氏沼虾:罗氏沼虾对敌百虫溶液特别敏感,严禁使用。
全池泼洒消毒时,漂白粉的浓度应控制在1毫克/升以下,硫酸铜浓度0.3毫克/升以下,生石灰溶液25毫克/升以下。
鱼虾蟹混养:鱼、虾、蟹混养池禁用或慎用晶体敌百虫、硫酸铜溶液。
各药物适宜使用浓度:生石灰10~15毫克/升,优氯净0.3~0.6毫克/升,土霉素0.1毫克/升,硫酸锌0.5~1毫克/升。
二、如何规避水产用药的药害事故近年来,养殖户因用药时不注意养殖水体的水质情况、用药对象、天气变化、药物性质与注意事项等而乱(滥)用药物导致大大小小药害事故时有发生。
为有效规避用药不当引起的药害事故,安全有效使用药物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笔者结合多年经验,现总结如下:用药顺序安全有效合理用药的核心就是要遵循联合用药的用药顺序。
根据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发病规律,总结数年药物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经验,在正确诊断疾病的基础上按照“先改水、再杀虫、后杀菌、然后口服、最后调水”的联合用药的规程可有效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的疾病,其中“先改水”是在养殖池塘水质不良或长期用药无效或久治不愈或水产养殖动物发生明显的应激反应并产生应激性大量死亡的条件下实施的,改水目的是为了消除或缓解水产养殖动物的应激反应、降解或消除池塘中的药物残毒以及增加外用泼洒杀虫杀菌制剂的效果。
水产养殖禁用药物66种21类和禁用的原因

水产养殖禁用药物种类和禁用的原因一、水产养殖中禁用的21类药物为了提高水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增强我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水产品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水产养殖中要禁用以下21类药物:(1)β—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氨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
(2)性激素类:已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3)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
(4)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
(5)氨苯砜及制剂。
(6)硝基呋喃唑酮类: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唏酸钠及制剂。
(7)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8)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9)林丹(丙体六六六)。
(10)毒杀芬(氯化烯)。
(11)呋喃丹(克百威)。
(12)杀虫脒(克死螨)。
(13)双甲脒。
(14)酒石酸锑钾。
(15)锥虫胂胺。
(16)孔雀石绿。
(17)五氯酚钠。
(18)各种汞制剂:氯化亚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19)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
(20)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及其盐、酯及制剂。
(21)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二、水产养殖禁用药物-66种重点水产养殖禁用药物-20种(习惯用)三、水产养殖禁用药物的禁用原因水产养殖中,禁用药不少,许多养殖户不知道到底为啥禁用这些药。
现将相关知识介绍如下:孔雀石绿——孔雀石绿有较大的副作用。
它能溶解很多的锌,引起水生动物急性锌中毒。
更严重的是,孔雀石绿是一种致癌、致畸药物,可对人类造成潜在的危害。
氯霉素——该药对人类的毒性较大,抑制骨髓造血功能造成过敏反应,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白细胞减少、红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此外该药还可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及抑制抗体的形成。
该药已在国外较多国家禁用。
呋喃唑酮———呋喃唑酮残留会对人类造成潜在危害,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残病。
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现状及原因分析

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现状及原因分析水产品是人们日常饮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近年来水产品中的违禁药物残留问题却引起了广泛关注。
水产品的违禁药物残留不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而且也损害了水产品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将对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的现状及原因进行分析。
1.1 违禁药物残留的种类水产品中的违禁药物残留主要包括抗生素、激素、兽药残留等。
抗生素的残留不仅会影响人体的免疫系统,而且还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从而增加了治疗感染疾病的难度;激素的残留则会对人体内分泌系统产生严重的干扰,导致激素失调、生殖功能减退等问题;而兽药残留则会对人体的肝脏、肾脏等器官造成损害,长期食用还可能导致癌症。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我国水产品中违禁药物残留的问题相当严重。
一些监测报告显示,部分水产品中抗生素、激素等违禁药物的残留量超出了国家标准,甚至有的达到了几十倍之多。
严重的违禁药物残留问题不仅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且也极大地损害了水产品的质量和信誉,给养殖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水产品中违禁药物残留问题的长期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首先是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威胁,对已经患病的人们来说,水产品中的违禁药物残留更是雪上加霜,直接加重了病情;对健康人来说,食用了残留违禁药物的水产品也可能成为潜在的健康隐患。
违禁药物残留问题的存在也削弱了农产品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导致了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违禁药物残留问题的存在也影响了国家养殖业的国际形象,在国际市场上造成了极大的信任危机。
2.1 监管不力当前水产品中违禁药物残留问题的存在主要与监管不力密不可分。
由于监管不力,养殖企业和个体养殖户有了违法行为的空间,他们往往会在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抗生素、激素、兽药等禁用药物来加快生长速度或者防病治病,从而导致了水产品中违禁药物残留问题的产生。
2.2 利益驱动一些养殖企业和个体养殖户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往往会不惜一切代价地使用违禁药物,以此来提高养殖收益。
2023年水产养殖危禁药名录

2023年水产养殖危禁药名录一、概述水产养殖是我国重要的养殖业之一,但近年来,由于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养殖业者在追求经济效益的也普遍存在违规使用药物的现象。
违规使用危禁药物不仅对水产养殖业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还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为了规范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国制定了水产养殖危禁药名录,以明确禁止使用的危险药物。
二、危禁药名录的制定背景及意义1. 制定背景水产养殖危禁药名录的制定是在水产养殖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提出的,旨在规范水产养殖业的药物使用,从根本上解决违规使用危禁药物的问题。
也为保障用户的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 制定意义(1)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禁止使用危禁药物可以有效减少水产品中有害物质的残留,保障用户的食品安全。
(2)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规范药物使用,可以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降低养殖成本,提升养殖效益,推动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3)提升水产养殖业的市场竞争力。
规范药物使用,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可以增加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推动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三、2023年水产养殖危禁药名录的具体内容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2023年水产养殖危禁药名录包括以下内容:1. 禁止使用的抗生素类药物目前禁止使用的抗生素类药物主要包括氧氟沙星、甲磺丙胺、呋喃唑酮等。
这些抗生素类药物在养殖过程中可能会对水产品和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因此被列入了禁用名录。
2. 禁止使用的激素类药物激素类药物在水产养殖中的使用虽然可以促进生长,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潜在危害。
2023年的危禁药名录中明确禁止使用雄激素、雌激素等激素类药物。
3. 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2023年的危禁药名录中还包括了一些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如重金属离子类药物、有机磷类药物等。
这些化学药剂可能会对水质产生严重的污染,对水产健康和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因此被列入了禁用名录。
四、危禁药名录的实施措施1. 加强宣传和教育为了有效实施危禁药名录,需要加强对水产养殖业者的宣传和教育。
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现状及原因分析

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现状及原因分析
水产品是人们日常餐桌上重要的食物来源,但是近年来,水产品中出现了一些违禁药
物残留的现象,引发了人们的极大关注。
那么这些违禁药物残留的现状及其原因是什么
呢?
首先,这些违禁药物残留的现状比较普遍。
根据相关的调研结果显示,我国水产品中
存在着多种违禁药物残留,如磺胺类药物、氯霉素、环丙沙星等。
其中,磺胺类药物是水
产品中最常见的违禁药物之一。
其次,造成这些违禁药物残留现象的原因也比较复杂。
首先,一些养殖户为了提高产
量和减少损失,会在养殖过程中使用一些含有激素和荷尔蒙的饲料。
这些荷尔蒙和激素不
仅会对水产品的安全性造成影响,同时还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现在有些养殖户为了抵抗水产病害,会滥用药物。
但是这些药物需要严格遵循
使用方法和剂量,如果使用不当,则会导致药物在水中残留,最终影响了水产品的安全
性。
此外,一些商家和生产厂家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也可能会在水产品中添加一些违禁药物。
这些药物可能会让水产品表面看起来更漂亮,但是却会对人体的健康造成隐患。
综上所述,水产品中存在着违禁药物残留的现象,这是由于养殖户使用不当、商家和
生产厂家为了经济利益而滥用药物等原因导致的。
为了保障肆家人的身体健康,我们必须
要加强监管和监测力度,加强公众对水产品安全的认识,同时也需要鼓励养殖户使用合法、安全的管理方法,确保人民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水产常用渔药及各类养殖禁药

水产常用渔药及各类养殖禁药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水产常用渔药及各类养殖禁药《科学养鱼》周燕侠2003年10期。
编者按:目前,我国的渔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等各环节存在着许多问题,很多方面尚需完善。
渔药管理的混乱导致禁药不禁,不但使消费者难以吃到“放心鱼”,还严重影响了我国水产品的出口。
但到目前为止,在许多作者投来关于病害防治的稿件中,还时不时出现采用禁药防治鱼病,这是非常不应该的。
为此,本栏目简单列出当前常用渔药的分类及禁药品种,希望广大养殖户能明辨,杜绝使用禁药。
据统计,我国目前渔药生产厂家有近百家,渔药品种也是多种多样,由于有些渔药生产厂家存在着缺乏技术含量和竞争力等问题,致使市场上渔药鱼龙混杂,有许多渔民甚至都弄不清楚市场上林林总总的渔药究竟哪些是安全的、环保的,哪些是禁用的。
因此下面简单介绍一下现有渔药的分类,并列出各类常用渔药中的禁用种类,便于养殖户在实际生产中参照。
1.抗菌类药物(1)抗生素类:常用的有土霉素、青霉素、强力霉素、金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等。
(2)磺胺类:有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甲氧苄氨嘧啶等。
磺胺类药物在鳗鱼饲料添加剂中已禁止使用。
(3)喹诺酮类:有氟哌酸(诺氟沙星)、氟嗪酸(氧氟沙星)、吡哌酸、恶喹酸、萘啶酸等。
此类药物抗菌效果普遍较好,具有抗菌范围广、杀菌能力强等优点,是防治水产动物细菌病的有效药物。
在抗菌类药物中,抗生素类中的红霉素、氯霉素、泰乐菌素、杆菌肽锌已被禁止用于鱼病防治及作为饲料药物添加剂。
磺胺类中的磺胺噻唑(消治龙)、磺胺咪(磺胺呱)被禁用。
喹诺酮类中的环丙沙星已被禁用,恩诺沙星药残已作为限制鳗鱼出口日本的一主要因子。
另一类抗菌药物硝基呋喃类中的呋喃唑酮(商品名为痢特灵)、呋喃西林(又名呋喃新)、呋喃它酮、呋喃那斯也已被禁用。
养殖户在生产过程中可用其它抗菌药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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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禁用药物种类和禁用的原因
一、水产养殖中禁用的21类药物
为了提高水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增强我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水产品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水产养殖中要禁用以下21类药物:(1)β—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氨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
(2)性激素类:已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3)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
(4)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
(5)氨苯砜及制剂。
(6)硝基呋喃唑酮类: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唏酸钠及制剂。
(7)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8)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9)林丹(丙体六六六)。
(10)毒杀芬(氯化烯)。
(11)呋喃丹(克百威)。
(12)杀虫脒(克死螨)。
(13)双甲脒。
(14)酒石酸锑钾。
(15)锥虫胂胺。
(16)孔雀石绿。
(17)五氯酚钠。
(18)各种汞制剂:氯化亚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19)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
(20)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及其盐、酯及制剂。
(21)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二、水产养殖禁用药物-66种
重点水产养殖禁用药物-20种(习惯用)
三、水产养殖禁用药物的禁用原因
水产养殖中,禁用药不少,许多养殖户不知道到底为啥禁用这些药。
现将相关知识介绍如下:
孔雀石绿——孔雀石绿有较大的副作用。
它能溶解很多的锌,引起水生动物急性锌中毒。
更严重的是,孔雀石绿是一种致癌、致畸药物,可对人类造成潜在的危害。
氯霉素——该药对人类的毒性较大,抑制骨髓造血功能造成过敏反应,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白细胞减少、红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此外该药还可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及抑制抗体的形成。
该药已在国外较多国家禁用。
呋喃唑酮———呋喃唑酮残留会对人类造成潜在危害,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残病。
目前已被欧盟等国家禁用。
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和吡啶基醋酸汞———汞对人体有较大的毒性,极易产生富集性中毒,出现肾损害。
国外已经在水产养殖上禁用这类药物。
锥虫胂胺——由于砷有剧毒,其制剂不仅可在生物体内形成富集,而且还可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它具有较强的毒性,国外已被禁用。
五氯酚钠——它易溶于水,经日光照射易分解。
它造成中枢神经系统、肝、肾等器官的损害,对鱼类等水生动物毒性极大。
该药对人类也有一定的毒性,对人的皮肤、鼻、眼等粘膜刺激性强,使用不当,可引起中毒。
杀虫脒和双甲脒——农业部、卫生部在发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中,把杀虫脒列为高毒药物,1989年已宣布杀虫脒作为淘汰药物;双甲脒不仅毒性高,其中间代谢产物对人体也有致癌作用。
该类药物还可通过食物链的传递,对人体造成潜在的致癌危险。
该类药物国外也被禁用。
林丹、毒杀芬——均为有机氯杀虫剂。
其最大的特点是自然降解慢,残留期长,有生物富集作用,有致癌性,对人体功能性器官有损害等。
该类药物国外已经禁用。
甲基睾丸酮、己烯雌粉——属于激素类药物。
在水产动物体内的代谢较慢,极小的残留都可对人类造成危害。
甲基睾丸酮对妇女可能会引起类似早孕的反应及乳房胀、不规则出血等;大剂量应用影响肝脏功能;孕妇有女胎男性化和畸胎发生,容易引起新生儿溶血及黄疸。
己烯雌粉可引起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头痛反应,损害肝脏和肾脏;可引起子宫内膜过度增生,导致孕妇胎儿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