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病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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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病人管理上报制度

1、“三无病人”范围(流浪乞讨无主危重病人;没有医疗费用来源且患有严重疾病急需救治的人员;突然患急症急需救治,暂时联系不上家属的患者;或者因意外受伤急需救治的人员)。

2、来源主要为:因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被交警大队送来的无主病人;流浪乞讨人员或在外突然患急症无家属在身旁的患者,民警送来或者好心人拨打急救电话,由“120”救护车接来。

3、接诊医生接到“三无人员”,立即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签字先行检查、治疗,负责无主病人的缴费担保,开通绿色通道。

4、接诊医生对“三无人员”应及时接收有效救治,不得因救治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5、接诊医生负责无主病人相关诊疗操作规范及病历书写规范,保障医疗安全,对无主病人门/急诊留观记录、住院病历及时归档及管理。

6、值班护士按照护理分级制度对无主病人在医疗及生活方面给予相应的护理。医生和护士共同妥善保管无主病人的随身物品。

7、当无主病人因病情危重需下发病危通知或需进行特殊检查、治疗甚至急诊手术,而病人神志不清无法取得病人意见又无法联系到其家属、朋友等联系人进行告知、签字时,当班医务人员应立即请示总值班或科主任批准,并通知送该病人入院的机构(110或120),然后方可实施,要保留书面记录和相关证人信息,在病人病情好转或病人家属到达后及时行书面告知,尽量作出补充同意决定并签字。

8、值班人员提供有价值线索,协助公安干警查找该患者的联系方式。

9、负责执行欠费担保的值班医生及护士,做好相关登记;患者出院后,发票和清单打印,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统计和报送相关部门。

10、责任追究

(1)、对于推诿、拒收无主病人的医务人员;(2)、在对无主病人的医疗救治过程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由此导致医院名誉及经济损失的,造成医疗事故的; (3)、无主病人医疗救治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的,迟报或漏报,虚报或瞒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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