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船舶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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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范文(5篇)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范文(5篇)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安全航行,防范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航运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船舶的安全航行管理。

第三条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防范为主。

始终把船舶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

2. 法律依据,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确保船舶安全合法合规。

3. 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四条船舶安全管理包括船舶安全设备管理、船员安全培训、船舶维修保养等。

第五条船舶安全设备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维护设备完好。

船舶所有安全设备应经常检查,确保设备功能完好。

2. 及时更换损坏设备。

对于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3. 定期维护保养。

定期对船舶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第六条船员安全培训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培训体系。

建立完善的船员安全培训体系,包括理论教育和实际操作培训。

2. 强化意识教育。

培养船员对安全的重视意识,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3. 定期考核评估。

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培训成效的考核和评估,确保培训有效果。

第七条船舶维修保养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定期检修。

对船舶设备和构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现场质量监控。

对维修保养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3. 记录保存。

维护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方便日后查询和追溯。

第三章航行安全管理第八条航行安全管理包括航行计划制定、航行监控、危险品管理等。

第九条航行计划制定应遵循以下要求:1. 充分考虑天气条件。

制定航行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天气条件、能见度等影响因素。

2. 合理规划航线。

根据港口、航次和货物等情况,制定合理的航行路线。

3. 高效利用资源。

充分利用导航设备和通讯设备,提高航行效率。

第十条航行监控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实时船况监测。

海上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海上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海上船舶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确保船员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海上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从事海上运输的船舶,包括但不限于货船、客船、油船、散装化学品船等。

第三条海上船舶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船舶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船舶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船员的安全职责。

第六条船舶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船舶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章船舶安全技术管理第七条船舶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讯设备等。

第八条船舶公司应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第九条船舶公司应制定船舶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船舶在航行、装卸、靠泊等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要求。

第十条船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第四章船舶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船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船舶公司应制定消防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船员应接受消防培训,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火灾扑救技能。

第五章船舶防污染管理第十四条船舶应配备防污染设备,确保船舶排放的污水、垃圾等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船舶公司应制定防污染预案,明确船舶在防污染方面的操作要求。

第十六条船员应接受防污染培训,提高防污染意识。

第六章应急管理第十七条船舶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船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船舶发生事故时,船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条船舶公司应定期对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船舶公司应接受海事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海事行政部门对船舶安全进行抽查。

国际邮轮安全管理规定(3篇)

国际邮轮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国际邮轮的安全,防止邮轮事故的发生,保护旅客、船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我国注册或者在我国港口停靠的国际邮轮,包括但不限于游轮、豪华邮轮、邮轮客船等。

第三条国际邮轮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三)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四)国际合作,共同维护海上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国际邮轮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SMS),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管理组织结构;(二)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三)安全目标和计划;(四)安全教育和培训;(五)安全检查和纠正措施;(六)安全记录和报告;(七)应急准备和响应;(八)持续改进措施。

第六条邮轮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七条邮轮公司对国际邮轮的安全负有全面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确保船舶符合国际、国内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二)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三)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四)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五)确保旅客的安全;(六)配合我国海事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

第八条船长对船舶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确保船舶按照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运行;(二)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三)监督船员的安全操作;(四)处理船舶的安全事故;(五)向海事管理部门报告船舶的安全情况。

第九条船员对船舶的安全负有个人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二)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三)报告安全风险和事故;(四)配合船长处理安全事务。

第四章安全设施和设备第十条国际邮轮必须配备符合国际、国内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一)救生设备;(二)消防设备;(三)导航设备;(四)通信设备;(五)防污染设备;(六)其他安全设备。

船舶应急防备管理规定

船舶应急防备管理规定

船舶应急防备管理规定
是指在船舶运营过程中,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保障船舶安全和船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船舶应急防备管理规定的一些常见要求:
1. 安全设备和装备: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如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火焰和烟雾探测器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采取措施。

2. 应急预案:船舶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船员的应急职责,规定应急措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程序。

预案应包括火灾、漏油、疏散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3. 应急演练:船舶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让船员熟悉应急预案,并模拟突发事件情况,以检验应急措施的效果和船员的应急能力。

4. 船舶维护和检查:船舶管理者应定期对船舶的设备和装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特别是对安全设备,如救生艇、救生圈等,要保证其完好无损。

5. 通讯设备和灯光信号:船舶应配备可靠的通讯设备和灯光信号,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向外界发出求救信号或接收指令。

6. 应急培训和培训记录:船员应接受相应的应急培训,包括如何使用安全设备、如何进行疏散等。

并要保留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7. 安全管理体系:船舶管理者应建立和维护科学、完备的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应急防备管理工作的有效执行。

船舶应急防备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会根据船舶类型、航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有所差异。

船舶管理者和船员应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确保船舶的安全和应急能力。

船舶应急防备管理规定模版

船舶应急防备管理规定模版

船舶应急防备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应急防备管理,保障船员和船舶的安全,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我国注册或者在我国境内的船舶。

第三条船舶应急防备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预防为主,科学、有序、高效开展。

第四条船舶应急防备管理工作应当做到法定责任明确、工作机构健全、制度规范、任务落实、保障措施有效。

第五条船舶应急防备管理工作应当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形成合力。

第六条船舶应急防备管理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由海事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责。

第七条国家对船舶应急防备管理工作实行监管和指导。

第八条船舶应急防备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第二章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第九条船舶应急预案是船舶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条船舶应当按照规定要求编制并定期更新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船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船舶基本信息,包括船名、船籍、船舶识别号码等。

(二)船舶应急管理组织和职责,包括船舶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船舶应急指挥体系,包括应急指挥岗位设置、指挥组织架构等。

(四)应急响应程序,包括事故发生后的处置流程和具体步骤。

(五)资源调度和保障,包括调度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的机制等。

(六)应急演练计划和执行情况,包括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

(七)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情况,包括船员安全意识培养、应急知识普及等。

(八)评估和改进措施,包括船舶应急管理工作的评估方法和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船舶应急预案应当经船舶所有人审批并备案。

第十三条船舶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船舶应当定期检查、维护应急设备和器材,确保其完好可用。

第三章突发事件处置第十五条船舶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六条船舶应当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12月30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消除船舶污染事故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适用本规定。

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发生污染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其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也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应急处置”是指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船舶污染事故时,为控制、减轻、消除船舶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而采取的响应行动;“应急防备”是指为应急处置的有效开展而预先采取的相关准备工作。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实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沿海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具体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共担的原则。

第二章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预案第五条国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应当根据全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沿海省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应当根据国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由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公布实施。

船舶航运安全管理规程

船舶航运安全管理规程

船舶航运安全管理规程第一章船舶航运安全管理总则 (3)1.1 管理目标与原则 (3)1.1.1 管理目标 (3)1.1.2 管理原则 (3)1.1.3 管理机构 (4)1.1.4 职责划分 (4)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4)1.1.5 责任主体 (4)1.1.6 责任内容 (4)第二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1.1.7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5)1.1.8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 (5)1.1.9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 (5)第三章船舶设计与建造安全 (6)第四章船舶检验与维修安全 (7)1.1.10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7)1.1.11 检验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7)1.1.12 检验后的工作 (8)1.1.13 维修前的准备工作 (8)1.1.14 维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8)1.1.15 维修后的工作 (8)第五章船舶配备与人员管理 (9)第六章船舶航行安全 (10)1.1.16 航行规则 (10)1.1.17 航线管理 (10)1.1.18 船舶安全检查 (11)1.1.19 船舶交通管理 (11)1.1.20 船舶应急救助 (11)第七章船舶货物装载与运输安全 (12)1.1.21 货物装载前的准备工作 (12)1.1.22 货物装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2)1.1.23 货物装载后的检查与处理 (12)1.1.24 运输安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 (12)1.1.25 运输安全风险的识别与防控 (12)1.1.26 运输安全应急处理 (13)第八章船舶污染防治 (13)第九章船舶应急管理与救援 (14)1.1.27 应急预案的制定 (14)1.1.28 应急预案的演练 (15)1.1.29 救援行动 (15)1.1.30 救援协调 (15)1.1.31 信息收集 (16)1.1.32 信息处理 (16)1.1.33 信息发布 (17)1.1.34 信息交流 (17)第十一章船舶调查与处理 (17)1.1.35 报告 (17)1.1 发生后,船舶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船舶应急预案

船舶应急预案

船舶应急预案
一、前言。

船舶在航行中可能会遇到各种紧急情况,如火灾、漏水、船舶碰撞等。

为了保障船舶及其船员的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船舶应急预案显得非常重要。

二、应急预案内容。

1. 火灾应急预案:
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程序、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人员疏散路线等内容。

在发生火灾时,船舶上的船员应立即按照预案进行疏散,并采取灭火措施。

2. 漏水应急预案:
漏水应急预案包括漏水报警程序、封堵漏水口的方法、启动
船舶泵等内容。

当船舶发生漏水时,船员应按照预案进行相应处置,以防止船舶沉没。

3. 船舶碰撞应急预案:
船舶碰撞应急预案包括碰撞后的处置程序、紧急通报程序等内容。

在发生船舶碰撞时,船员应按照预案进行相应处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4. 其他应急预案:
包括恶劣天气应对预案、船舶失联应对预案等其他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三、应急演练。

为了确保船员能够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紧急情况,船舶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演练内容应包括模拟火灾、
漏水、碰撞等情况,并对船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四、总结。

船舶应急预案是船舶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才能在紧急情况下保障船舶及其船员的安全。

因此,船舶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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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制定紧急情况反应程序的目的是什么?答:紧急情况反应程序规定了船舶发生危及人员、船舶或财产安全和污染等危险,事故和紧急情况时,船岸双方应采取的行动,紧急情况反应程序的目的旨在最大限度减少船员伤亡,减少对环境造成损害和对船舶及财产造成损失。

402:公司已标识的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哪些?答:目前,许多公司标识的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一般包括如下情形:(1)海损事故:船舶失踪,碰撞(包括浪损)、搁浅、触礁、火灾、爆炸、恶劣天气损害。

丧失操纵能力、船体、机舱进水、弃船等。

(2)机损事故:主机故障、电力中断或电力系统故障,舵机失灵或舵系故障,结构损坏等。

(3)污染事故:油污、污水污染等。

(4)货损事故:货物移动、货物泄漏、货物抛弃等。

(5)人员伤亡事故:人员落水、搜救、人员伤亡、暴力或海盗行为等。

403:什么时候容易发生碰撞?碰撞的表现形式如何?答:船舶在海上航行,特别在能见度不良和狭窄航道时都有可能发生碰撞,其表现形式时船舶与船舶相互碰撞,包括航行船、停泊船和已经沉没但准备进行打捞的船舶。

一般来说。

碰是一种惊险的事故,其发展能导致生命财产遭受严重的危害以及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船舶碰撞基本上时责任事故,其中绝大部分时属于驾驶操作不当,违反航行规则或者由于麻痹大意所造成,碰撞可能导致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

404:什么情况下容易造成搁浅/触礁,其表现形式如何?答:船舶搁浅虽然与自然条件,交通条件或航道条件有关,但主要还是船员的失误或疏忽造成的,如船员对航道水域的潮汐、航道d等缺乏了解研究,航行中丢失船位,船舶操作不当,包括航道中避让船只措施不当,抛锚操作不当等。

出事水域底质时泥沙的通常称为搁浅,出事水域底质是礁石的通常称为触礁。

搁浅或触礁其表现形式是船舶失去浮力,无法对水移动,其发展可能导致船体变形,破裂,油污染。

直接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救援不及时可能造成重大人命伤亡。

405:什么情况下船舶需要弃船,其主要形式时什么?答:发生弃船是因为船舶在海上遇难不能自行脱险,又无外来救助船舶,处于严重危急情况(倾覆、沉没、爆炸)竭尽全力施救无效时,为保全人命的最后手段,其主要形式可以通过救生艇,救生筏或直升机等进行人员撤离。

如组织不当,可能造成人员不能及时撤离或撤离过程中发生发生人员伤亡。

406:船舶火灾/爆炸的表现的主要形式是什么?答:火灾/爆炸的发生时可燃物质、氧气、热源同时存在并达到一定条件的一种物理反应,其发展可以导致船毁人亡。

船舶火灾/爆炸的表现的主要形式是:(1)机舱火灾/爆炸:机舱的特点是有大量的油品,并且温度高,航行时风机不断地向外部排热,一旦发生火灾,将以很快的速度蔓延,油火产生高热甚至造成爆炸。

(2)货舱火灾/爆炸:通常时承运的易燃货物如煤炭、鱼粉、种种子饼等产生可燃气体造成的自燃,但承运化学品时如发生火情时则可能会产生剧烈的反应,一定要参照“国际危规”中的EMS进行施救。

货舱灭火的特点是很难将灭火剂直接冲击着火点,因此多采用喷水或灌注二氧化碳的方式进行间接灭火。

(3)船员居住室火灾:船员居住室各走廊相通,气流流动快,住舱相互连通,通风管路密布,可燃物质多,电线多,很容易将烟火散至各处,迅速扩大火势,造成巨大损失,因此灭火速度至关重要。

(4)厨房火灾:厨房发生火灾基本上都是由于油炸锅的食用油,温度过高或炉灶上方集油罩里的油遇明火发生火灾。

其特点同船员居住室火灾。

407:恶劣天气损害的表现形式是什么?答:恶劣天气损害是由于大风浪造成船、货或设备的损害。

其表现形式主要有货物移动,船舶倾斜,丧失恢复力矩,主机或舵机故障,船壳破裂,货舱或机舱大量进水,可导致船体折断,船舶倾覆或进水沉没。

408:货物移动/货物泄漏的表现形式是什么?答:货物移动/(泄漏)是由于船舶在大风浪中大角度横摇造成。

其表现形式是大风浪中部分甲板货卷入大海,货物绑扎松脱。

倒塌、移动或包装破裂,内火泄漏。

除了对货物本身造成损坏外还可能造成对船舱壁的冲击和破裂,从而导致船壳破裂,货舱大量进水,船舶倾斜甚至倾覆。

409:货物抛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答:货物抛弃的表现形式是由于船舶发生海损或搁浅时,为了保证船舶浮力,稳性或人员安全有意而合理地采取措施将部分货物抛离船舶的行为。

其行为可能损坏船舶栏杆或者被抛弃的货物碰击车叶或舵造成新的威胁,或直接造成海洋污染。

410:船舶失控(主机故障、舵机失灵、电力中断)主要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答:发生船舶失控主要是由于船舶关键性设备损坏,失修或操作错误导致船舶无法正常操纵,其表现可能是主机失灵,舵机失灵、失电等形式,如未能及时恢复,发展结果可能导致船舶无法续航、偏离航线、搁浅、碰撞、甚至倾覆。

船舶失控若遭遇恶劣天气海况,其危险程度不言而喻。

411:船舶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有何不良的后果?答:船舶污染主要是溢油、滴漏。

有毒液体残余物的任意排放,生活垃圾,污水的排放或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火灾等意外事故时,油舱、油漆间跑油等原因造成,其表现形式是违规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机舱污水、将塑料制品排入海洋,将漂浮垃圾倾倒海上,海上跑油,加油时跑、冒、滴、漏、尾轴/舵轴漏油,保养船体和甲板机械恶造成滴油或发生事故时油舱溢油等,发生污染可能造成海洋环境被破坏,同时可导致船舶罚款,吊销证书或第三者巨额索赔。

412:什么情况会发生任意伤亡?答:发生人员伤亡主要是违章作业或抢险救灾或重大疾病造成。

其表现形式有高空坠落,被缆索撞击至伤亡,绑扎时失手致残,检修机器时造成伤亡或扑灭火灾等船舶灾害中受伤以及突发性重大疾病。

发生人员受伤或重大疾病及时抢救至关紧要,如延误抢救,轻则致残,重则至亡。

413:暴力/海盗袭击的表现形式是什么?答:暴力/海盗袭击一般发生在狭水道或沿海航行时,恐怖分子或海盗为获取经济利益而非法攻占/控制船舶和船员的行为。

其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是海上利用小船透析或强行登船,劫持或扣留船舶或船上人员。

如未能有效阻止,其结果将导致经济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414:船舶在遇见紧急情况时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是什么?答:(1)船长是船舶应急总指挥,有权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抢险,并及时报告就近主管机关和公司。

(2)大副负责船舶甲板,生活区和货舱抢险的现场指挥。

船长不在船时,是船长的接替人。

(3)轮机长负责船舶机舱,是机电及防污染抢险现场指挥。

(4)所有船员发现险情或非正常现象均有责立即向船长报告,按应变部署表内自己职责行动,并在抢险过程中听从指挥。

415:船舶发生危险、事故和紧急情况时的工作程序是怎样的?答:(1)船舶发生危险、事故和紧急情况时,船长应根据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及现场实际情况,使用公司最高领导层给予的绝对权力,充分发挥个人指挥能力,按相应的船舶应变部署表采取一切应急措施抢险。

(2)在采取应急措施抢险同时(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船长应将紧急情况迅速向公司报告,并按规定向就近主管机关报告,若有必要还应通报附近船舶。

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性质、损失程度和事态趋势、周围环境状况和已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以及所需要的岸基支持。

(3)船长必须准确简练地回答有关人员的询问,为公司和主管机关作出正确判断提供依据。

(4)公司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判断事故的性质,并根据紧急情况的程度和性质,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指导船舶采取适当的应急行动,并保持与船舶的不间断联系。

(5)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向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

(6)公司应仔细研究制定具体抢险方案,为船舶提供技术指导和物质支持,答复船舶救助请求,联系安排救助事项,了解抢险效果,必要时派员前往出事地点或聘请有关专家参与抢险工作。

(7)当发生持久性紧急情况时,公司应作出对应急反应行动的后续安排,参与应急反应的成员实行24小时值班,直至紧急情况解除。

(8)船舶抢险行动结束后,宣布应急行动终止。

然后按程序进行事后处理。

416:船舶发现体系中有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险情时怎样处理?答:(1)船长负责对自查和各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情况进行记录、分析、并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同时上报公司。

(2)船舶负责对事故,险情原因进行初步分析,写出事故/险情报告,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上报公司并接受公司对事故、险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确保不符合得到消除。

事故和险情得到有效处置。

417:事故、险情的报告程序是什么?答:(1)船舶发生紧急情况后,首先应按紧急情况反应程序的规定进行报告与联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进行抢险。

(2)船舶发生各类事故和险情后,处置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原因和险情进行调查分析,并填制船舶事故/险情报告,迅速上报公司,如属事故应按规定向当地主管机关递水上交通海事报告。

418:船舶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况的途径有哪些?答:(1)日常工作和定期自查。

(2)公司、主管机关和船舶检验机构的各种检查。

(3)有关单位的投诉和反映。

(4)船舶日常维护检查。

(5)公司SMS内审、有效性评价及管理复查和外审等,。

419:船舶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况时如何报告?答:船岸间的任何不符合规定情况报告均应及时报指定人员,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应立即报告,如果船舶在航行/抛锚时,船长可通过电话或其他有效联络途径第一时间,向公司或指定人员报告,如果船舶停靠在港口,可通过传真及时向公司或指定人员报告不符合规定情况。

420:船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况时要如何处理?答:船员在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及安全活动中应及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况,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况应及时报告部门长或船长,由部门长或船长填报不符合规定情况报告予以记录。

421:公司人员上船检查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况要怎样处理?答:(1)公司有关部门上船检查时,发现的不符合规定情况应由检查人填写不符合规定情况报告交船舶分析、处理。

(2)对于内部审核发现的不符合规定情况按照公司内部审核有关程序调查、分析原因、制订纠正措施并整改,422:主管机关上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一般如何处理?答:(1)船舶接受主管机关检查发现的缺陷应视为不符合规定情况,缺陷应按照检察官要求的期限采取纠正措施。

(2)船长应及时按照SMS有关程序的规定,对缺陷进行调查、分析、制订纠正措施,,并将检查单及复查结论报公司。

(3)主管机关检查中发现造成船舶滞留的重大缺陷,应作为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处理。

423.不符合规定情况的调查分析程序一般如何规定?答:(1)船舶船长应会同部门长对予以记录的不符合规定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2)公司有关部门主管对予记录的不符合规定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若有争议,提交指定人员判定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性质和背离条款及职责部门。

(3)船舶和公司均应对不符合的纠正情况进行验证,直到满意为止。

424.调查人员对不符合规定情况的调查分析包括哪些情况?答:(1)负有责任人员是否熟悉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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