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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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民和农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承担着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

由于农村信用社信贷的特殊性和农村经济的复杂性,存在一定的信贷风险。

本文将对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主要包括违约风险和市场风险。

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可能是因借款人经营不善、天灾人祸等原因导致无法偿还。

市场风险是指农村信用社面临的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如利率上升、价格波动等。

针对这些风险,农村信用社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 加强信用评估。

农村信用社应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准确评估。

可以通过了解借款人的经济状况、经营情况、还款能力等方面的信息,综合评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贷款利率和还款条件。

2. 分散风险。

农村信用社应尽量减少对单个借款人的过度依赖,通过向多个借款人发放贷款,分散信贷风险。

可以通过设立风险准备金、购买信用保险等方式,对风险进行合理划分和转移,确保风险不会对信用社造成重大影响。

3. 健全内部管理。

农村信用社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管理、风险控制、业务流程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各项业务按照规定进行。

可以通过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以及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减少人为失误和操作风险。

4. 加强监测和预警。

农村信用社应定期对信贷风险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风险信号,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

可以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监测信贷资产质量、不良率等指标的变化,及时预警可能出现的风险。

5. 加强支持服务。

农村信用社应根据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和发展需求,提供相关的支持服务,帮助借款人降低经营风险。

可以通过提供贷后管理、技术培训、市场咨询等服务,提高借款人的经营能力和风险应对能力。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是保障农村金融安全的重要环节。

只有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信用评估和内部管理,及时监测和预警风险,并提供相关支持服务,才能有效降低信贷风险,确保农村信用社的稳定运行。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农村信用社面临着各种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本文将对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进行分析,同时探讨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1. 信用风险农村信用社的客户主要是农民和农村小微企业,由于其经济实力有限,信用状况较为薄弱,因此信用风险是农村信用社面临的首要风险。

在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业务中,由于客户信用评级不足、还款能力不足等原因,存在着违约风险,如果大量客户发生违约,将会严重影响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定。

2. 市场风险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主要来源于存款,而客户存款总额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规模是有限制的,当农村信用社过度依赖存款资金时,存在着市场风险。

当农村信用社面临存款减少的情况时,将会严重影响其资金来源,导致资金链断裂,进而影响农村信用社的正常经营。

3. 流动性风险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业务具有一定周期性,而存款业务又相对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因此存在着流动性风险。

尤其是在农村信用社面临大量存款提前支取或者大额贷款提前还款时,将会对其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

农村信用社在开展信贷业务时,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建立信贷风险评估模型、加强对客户的信用评级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等。

通过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化解。

2. 多元化资金来源农村信用社在资金来源上应当多元化,通过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引入更多的融资渠道,降低对存款资金的依赖。

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拓宽资金来源,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并降低市场风险。

3. 完善内控机制农村信用社应当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体系,加强风险监管和控制。

在开展信贷业务时,严格执行贷款审批流程,严格把控贷款发放的资金来源和用途,防范信贷风险。

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农村信用社的风险抵御能力。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信用社成为了农村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村居民提供各类金融服务。

然而,在信贷业务中,有一定的信贷风险,需要采取应对措施。

(一)信用风险农民实际收入稳定性较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不够透明,可能存在违约、拖欠和欺诈等信用风险。

(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市场价格波动和市场需求变化,例如农产品价格下跌、市场需求减少,导致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

(三)流动性风险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存款,而存款的流动性不如其他金融机构,导致信贷资金无法及时回笼,形成流动性风险。

(四)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由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不善或人为疏忽带来的风险。

例如,无法及时偿还借款人的贷款和管理不善等。

(一)设置贷款条件和风险控制机制农村信用社应在贷款申请时进行详细的资质审查和评估,设置严格的贷款条件和风险控制机制,降低信用风险。

(二)加强市场机制建设农村信用社应适应市场的变化,加强市场机制建设,开发出基于农产品价格走势变化的贷款产品,提高市场风险的可控性。

(三)建立货币市场交易平台农村信用社可以建立货币市场交易平台,提高存款的流动性,稳定信贷资金来源,有效缓解流动性风险。

(四)建立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农村信用社应建立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包括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加强员工培训等,降低操作风险。

三、结论在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中,存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为了降低风险,农村信用社需要根据风险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设置贷款条件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市场机制建设、建立货币市场交易平台和建立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等。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农村信用社是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主要为农民、农村企业和农村职工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等。

由于农村信用社的客户主要是农民和农村企业,其信贷风险特点明显,需要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客户经济能力分析:农村信用社的客户主要是农民和农村企业,因此需要对客户的资产、经营状况、收入来源等进行评估,判断其经济能力。

2. 抵押物评估: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抵押物多为农村土地、房产、农机设备等,需要对抵押物的价值进行评估,确保其足够覆盖贷款金额。

3. 行业风险评估:农村信用社服务的行业主要是农业、农村企业等,需要对行业的发展前景、竞争格局、政策环境等进行分析,评估行业风险。

4. 市场风险评估: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等领域,市场价格、需求变化等因素可能对贷款回收产生影响,需要进行市场风险评估。

1. 完善贷款审查制度:建立严格的贷款审批流程,明确贷款审查的内容和标准,确保贷款给予有风险可控的客户。

2. 加强客户资信调查: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包括征信查询、调查问卷等方式,获取客户的还款意愿和能力。

3. 定期贷后检查: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贷后检查,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还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

4. 提供增信措施:对风险较大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等增信措施,加强贷款的安全性。

5. 建立风险防控制度:制定科学的风险监测和防控制度,包括风险预警机制、风险补偿机制等,做到风险可控。

6. 加强培训与管理: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员工的培训,提高其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和风险管理流程。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可以帮助农村信用社更好地管理和控制信贷风险,确保正常运营和风险可控。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农村信用社是服务于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农村居民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贷款、理财等业务。

由于农村信用社的特殊性和服务对象的多样性,其信贷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

对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对保障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分析1.信用风险农村信用社的客户主要是农村居民和农村小微企业,由于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不稳定,经营状况较难预测,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

由于农村信用社对客户的信用状况了解不够深入,容易出现信用评估不准确或者不完善的情况,增加了信用风险的发生概率。

2.市场风险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资金主要来自存款,因此存款的增减会直接影响其贷款规模和贷款放贷能力。

在农村地区,受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农村信用社在承担市场风险时需要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防范市场风险对贷款业务的冲击。

3.操作风险农村信用社的业务范围广泛,包括贷款、理财、支付结算等业务,因此存在较大的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包括内部流程不规范、内部管理不到位、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可能导致信贷业务的风险积累和暴露。

4.利率风险农村信用社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贷款利息收入,而其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的差异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在金融市场利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受到存款利率的限制,逐渐形成利率风险。

5.法律风险农村信用社在开展信贷业务时需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未能合理合法地开展业务,或者业务操作不当导致违法违规,就会面临法律风险。

由于农村地区法律环境落后,相关法规执行力度不高,农村信用社的法律风险较大。

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农村信用社应加强对客户的信用评估,建立完善的客户信用档案,严格控制信用风险。

通过加强对客户经营状况的监测和风险预警,及时调整信贷政策,避免不良贷款发生。

2.规范市场风险管理农村信用社应在贷款资金的来源和运作过程中,严格控制市场风险。

信贷风险预警监测制度

信贷风险预警监测制度

XX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预警监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XX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对信贷风险的自我防范,自我控制和自我化解能力,促进我社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人民银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建立XX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预警监测制度。

第二条信贷风险是金融部门的传统风险和主要风险,其预警和防范的有效性直接影响着金融部门业务的稳健经营。

信贷风险预警是客户经理、贷后管理员通过有效手段,对借款客户进行系统性、连续性监测,及早发现和识别风险来源、风险范围、风险程度和风险走势,发现相应的风险警示信号,XX农村信用社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风险的一种贷后管理行为。

第三条建立信贷风险预警监测制度系统指标体系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及人民银行的要求一致。

根据XX农村信用社经营需要和预警监测实际需要或行业管理规定,增加必要的监测指标。

第四条信贷风险预警监测应当贯彻及时性原则:按月对本单位、本系统信贷风险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并及时向上级联社、当地银监部门、人民银行报告风险状况和风险处置措施。

第二章监测指标第五条总量监测:对信贷资金来源和运用总量、不良贷款总额、存贷比率、不良贷款比率、不良贷款变动率等总量指标进行监测、趋势分析和预测预警,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其中:(一)存贷比率=各项贷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一般以不超过75%为标准值,借入支农再贷款的各支行可将支农再贷款纳入资金来源计算存贷比率。

根据存贷比率的大小及变化,判断是否存在盲目扩张信贷规模使潜在信贷风险增大的现象。

(二)不良贷款比率=不良贷款余额/全部贷款余额*100%,一般以不超过1 5%为标准值。

对于超过标准值的,需对不良贷款变动作重点关注;对于不良贷款比率有上升趋势的,需提出信贷风险预警。

(三)不良贷款变动率=期末不良贷款余额/期初不良贷款余额,一般以1为标准值,超过1则说明不良贷款绝对额上升。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防范及化解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防范及化解

益, 也才 能将 党 中央 、 国务院的指 示精神 落到实处 。 如何防范和化解农信社信贷风
险, 笔者 总结出以下方法和途径 。


三、 严格担保抵押手续
担保 的意义在于当风险发现时 , 建立 获得小额 信用贷款 ; 在联 保贷款上 , 优先 种 补偿机制 , 使农信社 的风 险得以转移 安排。 六、 将金融监管与农信社 内控制度建
监管当局遵循依 法 、 公开 、 公正和效

所 农信社发放的贷款 中, 了 除 端 正服务方 向 , 牢记农 信社 主要 和化解。 以,
为“ 三农 ,& 的办社宗 旨 ,务 月
小额信用贷款外 ,须采取担保抵押方 式。 设有机结合
作为农信社广大干部职工 , 首要的任 在办理 以企业 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 的,
21 00年7月3 日, 1 根据《 衢州市市本级行 知》 ,并上门进行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2 财政局认可的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租 。于 ( )
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衢政发 对原承租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腾空房屋进 21 年 7 1 在《 ( 00 月 5日 衙州日报》 发布公开拍租
务便是端 正服务方 向,把农 民需不需要 、 关键要看是否 易于保存 ,不仅要看 原值, 率 的原则对银行 业金融机 构实施 监督 管 即使是“ 法” 理, 县级 监管办事处的监管重 点是农信 合 而 农 民满 不满意作 为工作的 出发点和 落脚 更要看可变现 净值 。否 则, 仍然不 能规避贷款风险。 以, 所 在 社,这就要求监管当局 转变监管理念 , 既 点 。在贷款工作中, 首先要解决好农户发 的登记 , 展 种 植 业 和 养 殖 业 的资 金 需 要 , 此 前 提 办理担保贷款时必须严格把握 。 在 下, 再解决农村工商业的资金需要 。 同时 , 监管 当局在监管过程 中, 即要监督农信社 四、 加大打 击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 要严格监管 , 保持金 融稳 定, 防范金融 风 险, 又要保护和鼓励金融创新 。 只有这 样,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严格遵守审慎经营原则,及时掌握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运作和风险状况,最大限度的降低贷款风险,规范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预警操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信用联社风险管理科负责对全辖机构网点贷款风险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本办法所称全辖机构网点,指有信贷业务的信用社(部)、联社直属机构。

第三条信贷风险预警管理的目标是促进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慎、稳健经营、提高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全辖机构网点贷款风险管理责任感、实现全辖机构网点信贷风险预警信息共享、第一时间预警报告责任明确、风险蔓延责任追究透明。

第二章风险预警责任第四条全辖机构网点风险预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社主任或负责人,分管信贷副主任(或分社主任)、信贷员为第二责任人。

第五条他社(部)信贷客户出现风险信号,社(部)贷款和风险信号当地信用社知晓或应当知晓的,应及时预警,知晓社承担本办法第三条风险预警管理责任。

第三章风险预警上报第六条全辖机构网点应制定和落实风险预警管理职责,明确风险预警信息收集和管理责任,并由社主任或负责人确保预警信息及相应应急处理意见在第一时间上报,对重大紧急风险信号,可先直接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在第一时间报告,正式书面资料可酌情次日报告。

第七条风险预警信息分纵向上报和横向上报,信贷关系不在本社,但信用社知晓或应当知晓的,其风险预警信息有责任在第一时间横向上报。

第八条联社风险管理科负责预警信息的整理、通报和风险预警提示,拟定风险贷款退出意见,对重大风险预警信息负责向上级汇报并提请及时处理。

第四章风险预警内容第九条外部重大风险信号(38条)1、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直接或间接影响行业或客户发展。

如财政政策、贷币政策、产业政策、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或作重大调整。

2、区域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直接或间接影响行业或客户发展。

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环保政策等出现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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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严格遵守审慎经营原则,及时掌握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运作和风险状况,最大限度的降低贷款风险,规范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预警操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信用联社风险管理科负责对全辖机构网点贷款风险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本办法所称全辖机构网点,指有信贷业务的信用社(部)、联社直属机构。

第三条信贷风险预警管理的目标是促进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慎、稳健经营、提高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全辖机构网点贷款风险管理责任感、实现全辖机构网点信贷风险预警信息共享、第一时间预警报告责任明确、风险蔓延责任追究透明。

第二章风险预警责任第四条全辖机构网点风险预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社主任或负责人,分管信贷副主任(或分社主任)、信贷员为第二责任人。

第五条他社(部)信贷客户出现风险信号,社(部)贷款和风险信号当地信用社知晓或应当知晓的,应及时预警,知晓社承担本办法第三条风险预警管理责任。

第三章风险预警上报第六条全辖机构网点应制定和落实风险预警管理职责,明确风险预警信息收集和管理责任,并由社主任或负责人确保预警信息及相应应急处理意见在第一时间上报,对重大紧急风险信号,可先直接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在第一时间报告,正式书面资料可酌情次日报告。

第七条风险预警信息分纵向上报和横向上报,信贷关系不在本社,但信用社知晓或应当知晓的,其风险预警信息有责任在第一时间横向上报。

第八条联社风险管理科负责预警信息的整理、通报和风险预警提示,拟定风险贷款退出意见,对重大风险预警信息负责向上级汇报并提请及时处理。

第四章风险预警内容第九条外部重大风险信号(38条)1、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直接或间接影响行业或客户发展。

如财政政策、贷币政策、产业政策、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或作重大调整。

2、区域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直接或间接影响行业或客户发展。

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环保政策等出现重大调整。

3、当地发生水灾、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直接影响信用社信贷资金安全。

4、制约经济发展的能源、交通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电力、燃油紧缺,交通瓶颈等,直接或间接影响行业或客户发展。

5、主要贸易伙伴国(地区)进出口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如提高关税、进出口管制(配额、许可证等)、倾销、实施反倾销调查、设置贸易壁垒等,对客户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担保人)组织形式发生变化,对信用社信贷资金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如进行租赁、分立、承包、联营、并购、股份制改造;集团企业内部组织模式或产权结构发生变化;医院、学校、新闻单位因政策影响面临降级、撤销、合并、拆迁等。

7、借款人(担保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母子公司)等发生严重亏损、重大经济纠纷、涉嫌重大经济案件,转制、重组、关停倒闭、破产等重大变化。

8、借款人(担保人)业务性质、经营范围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章程出现不利于信用社债权维护的重大修改。

9、借款人(担保人)营业执照、贷款卡未年检或年检未通过,导致营业执照、贷款卡失效。

10、企业(项目)资本金未按时到位或存在抽逃、变相抽逃资本金行为。

如股东因非经营因素向企业借款;私分企业财产;未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违规分配利润等;虽出具资本金承诺书却难以落实;借调资金验资但验资后抽逃资本金等。

11、借款人(保证人)资本金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如主要股东减资,资本金大量减少;主要股东股权转让。

12、借款人(担保人)管理层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如:核心管理层出现重大人事变动或变动过于频繁;核心人物突然死亡、患重病、辞职、有移民倾向或下落不明;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案件或重大民事纠纷;核心管理层出现严重分歧或分裂等。

13、个人借款人(担保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如:突然死亡、患重病、辞职、下岗、失业、所在单位财务恶化、有移民倾向或下落不明等。

14、借款人(保证人)核心技术掌握人员或重要技术骨干辞职、死亡或失去行为能力。

15、借款人(保证人)有重大违章、违法行为。

如:超营业执照登记的期限经营或经营范围经营业务;非法集资、逃税、走私、骗汇、虚开增值税发票、违章排污、非法劳务用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商业侵权等。

16、借款人(保证人)存在明显的逃废债行为。

如:关联企业间的低价出售、高价买进、无偿赠与资产等;通过分立等形式剥离有效资产,使原企业形成空壳等。

17、借款人(保证人)陷入重大经济纠纷或其他纠纷;被查封、冻结资产。

18、借款人(保证人)遭受重大损失,可能影响贷款偿还。

如投资失误;遭受火灾、车祸等意外事故等。

19、借款人(保证人)经营策略出现重大调整,信贷需求急剧膨胀。

如企业规模扩张与市场扩展不相协调;快速转移经营重点,向非主业领域急剧扩张;异地投资大幅度上升;集团企业异地兼并行为频繁等。

20、借款人(保证人)经营活动发生显著变化,开工严重不足,或处于停产、半停产或经营停止状态。

21、建设项目未按设计要求施工,计划执行出现重大调整,如项目工期延长或停建、缓建;投资预算大幅增加等。

22、企业或项目融资计划无法实现,如投资人撤资或减少投资;其它银行撤销贷款承诺或拒绝贷款申请或降低信用额度等。

23、借款人(保证人)生产经营过程中或建设项目施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24、项目竣工后生产经营、财务效益明显低于评估(预测)水平。

如技改项目开工不足,产品价格明显低于预测价格,生产成本明显高于预测成本,实际产能明显低于预测产能;公路建设项目峻工后车流量未达到预计标准;项目现金净流量、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明显低于预测水平等。

25、借款人(保证人)支付能力下降,经常签发空头支票,拖欠税款、工程款、员工工资。

26、借款人(保证人)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

27、借款人(保证人)财务信息严重帐表不符、帐帐不符;上市公司批露的财务信息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28、借款人(保证人)资产负债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资产负债率过高或持续提高。

借款人(保证人)流动性资产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如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急剧下降;货币资金锐减;流动比率过低等。

29、借款人(保证人)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大幅度下降。

30、借款人(保证人)出现不良信用行为。

如:拖欠本社贷款本息;在其它金融机构违约等。

31、借款人突然减少与信用社的联系;法人客户拒绝信用社与其高层管理人员接触;个人客户频繁变更住址、联系电话,刻意躲避信用社工作人员。

32、检查发现借款人贷款时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虚假,存在恶意骗取信用社贷款的行为;检查发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没有真实贸易背景。

33、借款人(保证人)已无法继续向信用社融资,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条件向民间大量筹资。

34、借款人在信用社帐户存款或结算量锐减。

35、社会资信评估机构或其它银行降低借款人(保证人)的信用等级;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6、借款人(保证人)被外管局、人民银行等权威机构列入“黑名单”或取消有关资格。

37、抵(质)押物实际占有人管理不善,抵押物毁损、被盗;抵押人未经信用社同意擅自转移或变卖抵押物。

38、其他重大风险信号。

第十条外部关注风险信号(31条)1、法人借款人(保证人)高级管理人员或个人客户有个人大额投资行为;法人客户高级管理人员或个人客户及其近亲属有不良信用行为或品行发生变化,如有恶意透支行为,或涉赌、涉黄、涉毒、涉黑等;个人客户家庭发生重大变化,如离婚、近亲属重病等。

2、借款人(保证人)员工队伍不稳定。

如中层技术和管理骨干、熟练工大量流失等。

3、借款人(保证人)没有明确的企业发展目标,或发展计划没有实现。

4、当地房地产价格持续攀升或持续下跌;当地商品房空置率上升;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疲软;房地产项目周边配套规划或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发生不利变化,项目预售情况不理想或出现大量现房积压。

5、开发商开发项目过大,开发周期未按预期计划竣工,开发项目超过其开发能力或资金承受能力;房地产项目贷款发放后无法与按揭贷款相配套,或存在假按揭等现象。

6、收费性基础设施项目还贷期内收费政策、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如公路收费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收费站被撤销,收费标准调低,收费归集和分配机制发生变化;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污等项目收费标准大幅度调低。

7、市场出现市场定位相近的替代性产品,对借款人(保证人)产品市场产生实质性影响;项目贷款还款期内有替代性项目上马,如公路建设项目在同一区域内有更高等级公路建成,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同一区域内有相近项目上马等。

8、同行业出现无序价格竞争,对借款人(保证人)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行业已有重大技术革新,在同行业中产品和技术落后。

9、借款人(保证人)所属行业为新兴行业,虽已取得有关产品的专利权或技术认定,但尚未进入批量生产阶段,产品尚未完全进入市场。

10、借款人(保证人)与关联企业发生不符合正常经营目的的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非正常急剧上升;借款人(保证人)被关联企业长期不合理占用大额资金。

11、借款人(保证人)产品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经常发生质量投诉或退货等事件。

12、借款人(保证人)产(商)品严重积压,长期打不开销路;或以低于成本价(或明显低于同类同质产品价格)倾销产(商)品。

13、借款人(保证人)供销渠道单一,供应商和购货商过于集中,主要购(供)货商减少购(供)货或停止购(供)货。

14、借款人(保证人)主要原材料和产品市场供求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产品价格持续下跌。

15、先引进设备、技术,后培训人员;设备和技术引进后消化能力明显不足;设备、技术引进法律手续不齐全;引进设备为国外淘汰设备。

16、借款人(保证人)设备维护不善,主要设备瘫痪或推迟更新过时设备。

17、借款人(保证人)发生大额对外捐赠;企业购置高档消费品,明显超出其正常承受能力;企业经常有投机行为。

18、借款人季节性贷款需求变化无常,生产淡季贷款额度没有正常回降;短期借款异常增加;应付帐款增加过多;存在短贷长用现象;国际结算客户铺底贷款不断增加。

19、借款人(保证人)在正常生产经营期间销售额持续下降;生产成本明显提高;利润、利润率持续下降或经营亏损。

20、借款人(保证人)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增长与销售额的增长不相协调;净资产增长与销售额和利润增长不相协调。

21、借款人(保证人)存货发生不利变化。

如:存货大量增加,存货周转速度减慢;投机于存货,存货水平超常增加;存货积压时间过长,档次低、数额大且管理杂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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