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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影像档案管理制度

校园影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校园影像档案的管理,确保校园影像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1. 校园影像档案包括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教育教学、校园建设、校园环境、师生风采等方面的照片、视频、音频等影像资料。

2. 校园影像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校园影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产生的校园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

3. 学校教师、学生、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校园影像档案工作。

四、收集与整理1. 校园影像资料的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校园影像资料的整理应遵循分类、编号、编目、归档等原则,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收集到的校园影像资料进行审查、鉴定,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资料予以剔除。

五、保管与利用1. 校园影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

2.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3. 校园影像档案的查阅利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查阅者需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申请表。

(2)查阅者应爱护档案,不得擅自复制、摘录、损坏档案。

(3)档案管理部门可根据查阅目的,提供必要的复制、打印服务。

六、鉴定与销毁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校园影像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

2. 销毁档案前,应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做好销毁记录。

七、奖励与处罚1. 对在校园影像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学影像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医学影像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医学影像资料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医学影像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规范医学影像资料的归档、查询和使用,保障医院医学影像工作的顺利进行,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医学影像科室,包含全部参加医学影像资料的归档、查询和使用的人员。

第三条定义1.医学影像资料:指通过医学影像设备(如CT、MRI、X线等)获得的患者影像资料,包含图像和相关文档。

2.归档:指将医学影像资料依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整理、存储,并记录相关信息。

3.查询:指依据需要,通过合法途径检索医学影像资料。

4.使用:指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应用医学影像资料进行医学诊断和治疗。

第二章归档管理第四条资料归档责任1.医学影像科应设置专人负责医学影像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2.归档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医学影像资料管理和操作技能,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归档工作。

第五条归档流程1.医学影像资料的归档流程包含:手记、选择、整理、编码、存储、备份、索引和出入库等环节。

2.归档人员应按规定的流程进行工作,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标准要求。

第六条归档标准1.医学影像资料的归档应依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归档人员应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标准要求,及时进行更新和改进。

第七条归档记录1.归档人员应在每一步归档流程中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患者基本信息、归档时间、操作人员等。

2.归档记录应经过核实和审查,确保准确无误。

第八条归档存储1.医学影像资料的存储应采用可靠的介质和设备,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存储介质应定期检测和维护,避开数据损坏或丢失。

第九条归档备份1.归档人员应定期对医学影像资料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多重存储,以应对突发情况和数据丢失风险。

2.备份数据应存放在不同的地方,并进行定期的检测和还原测试,确保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第三章查询管理第十条查询权限1.医学影像科设有查询人员,负责医学影像资料的查询工作。

(31)公司影像档案管理制度

(31)公司影像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影像资料的管理,确保影像档案的完整、安全,更好的反映公司艰苦奋斗的发展历程,做好公司影像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企业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以感光、磁性等材料载以声音、影像为主要反映形式的历史记录。

1. 政府主管领导、社会著名活动家到公司参观考察,指导调研工作或参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影像资料。

2. 公司重要外事活动的资料。

3. 公司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公司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的资料。

4. 宣传介绍公司的专题影像资料。

5. 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建设及发展情况的影像资料。

6. 公司产品的宣传资料及广告影像资料。

7. 新闻媒体有关本公司的报道。

8. 获得的奖状、奖旗、奖杯、证书等荣誉的影像资料。

9. 公司参加各类展会的影像资料。

10. 为客户提供服务的现场照片、维修影像资料等。

11. 产品的生产安装教程等影像资料。

12. 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员工等参加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工作展示、业余生活等的影像资料。

13. 各部门自行拍摄的记录部门活动的有纪念意义的影像资料。

14.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影像资料。

1. 人力资源部负责影像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档案的存放安排专用档案室,所有的影像资料存储在档案专用电脑,同时使用移动硬盘再次备份 2 套,备份档案要分开存放在不同位置,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导致的灭失。

2. 其他部门将本部门负责整理的影像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收集、鉴定、整理、剪辑优化,保证影像资料的清晰度和反映的事实相符,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1. 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影像资料及本部门收集整理的影像资料按照要求进行价值鉴定,确认有保存价值的方可保存。

2. 归档的影像资料应该齐全、完整、真实反映所记载的事实及内容。

3. 归档的照片、图片、文字应三者齐全。

4. 归档的录音、录像材料应声音清晰、画面清楚,符合播放要求,禁止使用劣质的录音、录像材料作为载体。

影像科档案管理制度

影像科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学影像科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省、市档案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影像科日常工作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图像、影像等档案。

2. 影像科科研、教学、培训、会议、设备购置、维修等产生的各类档案。

3. 影像科与其他科室、部门之间往来的各类文件、资料、协议等档案。

4. 影像科员工个人档案,包括简历、培训记录、考核记录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影像科主任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的执行。

2. 影像科秘书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3. 影像科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档案管理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影像科各部门、科室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各类档案。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目、归档的原则,确保档案的条理清晰、便于查阅。

3. 档案归档:归档的档案应按照档案目录进行归档,归档后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

4. 档案保管: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信息安全,防止档案遗失、损毁、篡改。

5. 档案利用: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执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真实性。

五、档案利用与保密1. 档案利用: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利用,不得随意复制、传播档案内容;(2)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得擅自修改、销毁档案;(3)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保密: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复制和泄露。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由影像科主任审批。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3. 档案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影像科主任负责解释。

影像档案管理制度

影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影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影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影像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影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检索、利用、移交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影像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影像档案的完整性,防止丢失、损毁和篡改。

2. 准确性原则:确保影像档案的准确性,避免错误和误导。

3. 安全性原则:确保影像档案的安全,防止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和意外事故。

4. 可利用性原则:确保影像档案的利用,方便单位和个人查阅、复制和使用。

5. 保密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涉密影像档案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章影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影像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收集范围:根据本单位的业务工作需要,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胶片、数码照片、视频、音频等。

2. 收集渠道:通过拍摄、购买、交换、捐赠等方式收集影像档案。

3. 收集内容:影像档案应包括影像内容、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作者、来源等基本信息。

第五条影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根据影像档案的内容、形式、载体等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利用。

2. 编号:对整理好的影像档案进行编号,建立目录,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 档案盒:按照分类和编号,将影像档案装入档案盒,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整洁。

第三章影像档案的保管与鉴定第六条影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保管条件:确保影像档案的适宜保管条件,如温度、湿度、光线、防尘、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

2. 保管设施:配备必要的保管设施,如档案柜、温湿度计、防潮箱、防火器材等。

3. 保管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影像档案的保管工作,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

第七条影像档案的鉴定应遵循以下要求:1. 鉴定依据:根据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影像档案的鉴定标准。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影像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在建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铁路、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

第三条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原则。

第二章影像资料采集第四条影像资料采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 重要隐蔽工程等关键部位;2. 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3. 工程质量验收的关键步骤。

第五条影像资料采集时机应与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检验批检查验收时间同步。

第六条影像资料应包含现场视频和照片,具体内容如下:1. 现场视频:记录施工过程,包括施工步骤、施工工艺、施工设备等;2. 照片:记录施工现场、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等,确保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影像资料管理第七条影像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包括存储、备份、归档和调阅。

第八条影像资料应按照工程进度进行分类、编号和命名,确保资料的有序管理。

第九条影像资料存储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条影像资料备份应定期进行,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第十一条影像资料归档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归档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影像资料应用第十二条影像资料可用于以下方面:1.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2. 工程事故调查和处理;3. 工程资料审查和审计;4. 工程施工过程记录和展示。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概要,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影像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影像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影像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影像资料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影像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影像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影像资料档案的合法合规。

2. 全面性:全面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影像资料档案,确保影像资料档案的完整性。

3. 系统性: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影像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影像资料档案的科学化管理。

4. 安全性:加强影像资料档案的保管,确保影像资料档案的安全。

5. 有效性:提高影像资料档案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影像资料档案的作用。

第二章影像资料档案的收集第四条影像资料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要求,收集影像资料档案,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

2. 收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胶片、数字影像、录音、录像等。

3. 收集过程中,应注重影像资料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4. 收集的影像资料档案应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立影像资料档案目录。

第三章影像资料档案的整理第五条影像资料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收集到的影像资料档案进行整理。

2. 整理过程中,应保持影像资料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3. 整理方法可采用以下几种:(1)按时间顺序整理;(2)按事件性质整理;(3)按档案来源整理;(4)按保管要求整理。

4. 整理后的影像资料档案应进行编号、登记,建立影像资料档案目录。

第四章影像资料档案的保管第六条影像资料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根据影像资料档案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保管条件,确保影像资料档案的安全。

2. 设立专门的影像资料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防潮、防霉、防虫、防尘、防盗等设施。

3. 定期检查影像资料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影像档案管理制度

影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影像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影像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影像档案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产生的各类影像档案,包括照片、影像资料、视频、音频等。

第三条影像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档案标准。

2. 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影像档案管理效率。

3.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影像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影像档案的有序、完整。

4. 安全管理:加强影像档案的安全防护,确保影像档案的完整无损。

第二章影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影像档案的收集应全面、系统、及时,确保影像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影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本单位组织、参与或举办的活动、会议、培训等产生的影像资料。

2. 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影像资料。

3. 本单位与其他单位、个人交往过程中产生的影像资料。

第六条影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整理:按照影像档案的性质、内容、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

2. 编号命名:为每份影像档案赋予唯一的编号和名称,便于查询和管理。

3. 建立目录:编制影像档案目录,详细记录影像档案的名称、编号、内容等信息。

4. 保存载体:根据影像档案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保存载体,如纸质、光盘、硬盘等。

第三章影像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影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设备设施:配备必要的影像档案保管设备,如温湿度控制设备、防火设备等。

2. 安全防护:加强影像档案的安全防护,防止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因素对影像档案的损害。

3. 定期检查:定期对影像档案进行抽查,确保影像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影像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1. 保密原则:严格保密制度,确保涉密影像档案的安全。

2. 利用手续:申请利用影像档案的单位或个人,需按规定办理利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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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条加强公司影像档案的管理工作,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影像档案信息资源,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所有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等特殊载体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职责分工
(一)公司办公室负责定期将分散在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个人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影像材料收集,负责集中保管公
司各方面的影像档案资料。

(二)各部门负责将声像资料整理、归档,向办公室移交。

临时需要时,再办理借阅手续。

第四条影像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反映重要历史面貌的影像档案;
(二)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与本公司重要公务活动形成的影像档案;
(三)本公司的各种重要会议的影像档案;
(四)开发项目的影像档案;
(五)本公司组织或参加的重要活动的影像档案;
(六)重大事故的影像档案;
(七)公司摄制的或反映本公司工作活动的专题VCD等。

第五条影像档案的归档要求
(一)力求是原底片、原件,尽量避免复制件。

(二)归档材料要齐全完整,照片归档时,应同时有底片及文字说明。

录音、录像磁带归档时,也要有简要的文字说明。

文字
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拍摄人六要素。

(三)归档的照片若为普通相机拍摄,应将照片和底片同时归档。

若为数码机拍摄可移交复制文件。

第六条影像档案的整理、鉴定、编目
(一)照片档案的整理、鉴定、编目:照片档案由底片、照片及文字说明构成。

其整理方法要符合国标《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的要求。

照片的分类组卷一般按年度-专题分类组卷;照片
的编号为案卷号-照片号。

(二)录音、录像档案的整理、编目:以盘或盒为保管单位,编号按收集归档的时间顺序结合内容分别编制案卷的流水号。


式如下:类别代号-顺序号。

(三)影像档案的保管和保护
档案室要保持适宜的温湿度。

磁带保存的适宜温湿度为:温
度15—25C°,相对湿度45%—60%。

保存照片的适宜温湿度:
温度14—24C°,相对湿度40%—60%。

磁带应竖放,卷绕平
整,并注意防光、防尘、防磁。

第七条影像档案的归档时间
公司各部门在形成影像档案后应在一周内向公司办公室移
交。

第八条借阅影像档案应经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九条未经允许,借阅人员严禁损坏或私自刻录、编辑影像资料。

违反者,公司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损坏档案资料致使无
法恢复的,公司酌情给予500元以上的罚款。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细则与《档案管理办法》一并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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