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分税制_为什么要实行分税制_

合集下载

分税制及财政名词

分税制及财政名词

分税制改革一、分税制概况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注意吸收和借鉴国外分级(分税)预算体制的做法,并于1994年初步形成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实行分税制,要求按照税种实现“三分”:即分权、分税、分管。

分税制实质上就是按照税种划分税权,分级管理,即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在中央适当集中财力的基础上,实行转移支付制度;中央和地方分设税务机构,预算分级管理。

二、分税制内容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1.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的划分。

中央和地方之间财力分配,要以财权与事权相统一为原则。

2.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划分。

根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

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

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的确定。

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年核定。

按照1993年地方实际收入以及税制改革和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情况,核定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即消费税+75%的增值税一中央下划收入(指原体制中归中央、实行新体制后划给地方的收入),并以此作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基数。

从1994年开始,税收返还数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

4.原包干体制有关事项的处理。

实行分税制以后,原体制分配格局暂时不变,过渡一段时间后,再逐步规范化。

三、我国分税制的主要问题1.事权和支出范围越位目前实施的分税制没有重新界定政府职能,各级政府事权维持不甚明确的格局,存在越位与错位的现象,事权的错位与越位导致财政支出范围的错位与越位。

分税制

分税制

分税制分税制分税制是指在国家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事权和分税制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结合税种的特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并辅之以补助制的预算管理体制模式,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的,这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

目录展开编辑本段分税制简介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作为一种财政管理体制,目前,已为西方国广泛采用。

我国在清朝末期曾出现过分税制的萌芽。

实行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一般惯例。

市场竞争要求财力相对分散,而宏观调控又要求财力相对集中,这种集中与分散的关系问题,反映到财政管理体制上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问题。

从历史上看,每个国家在其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都曾遇到过这个问题,都曾经过了反复的探讨和实践;从现状看,不论采取什么形式的市场经济的国家,一般都是采用分税制的办法来解决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的。

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实行分税制,要求按照税种实现“三分”:即分权、分税、分管。

所以,分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在新的形势下,我国一定要按照“财力和事权相一致”的方向完善我国的分税制体制,财力和财权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其带来的影响却是深远的,财权只是中央的行政形式划分,没有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而财力考虑到了我国二元经济的发展状况,正视了东、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差异。

因此,在分税制改革进程中,要正确处理财权、财力和事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中央有效控制的前提下,给予地方必要税种立法权、税率变动权限等,在中央给予地方纵向转移支付的同时,可以考虑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给予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横向转移支付,以真正达到“财力和事权的一致”。

分税制度完整在于财权事权的一致(四篇)

分税制度完整在于财权事权的一致(四篇)

分税制度完整在于财权事权的一致分税制度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税收的征收和分配上进行的一种分权模式。

在分税制度下,中央政府有权征收一部分税收,而地方政府也有权征收一部分税收。

这种分权模式可以使税收按照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权和事权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调整,从而实现财权事权的一致。

下面,我将从税收的分配、财权和事权的关系、分税制度的意义以及我国分税制度的发展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税收的分配税收的分配是指将税收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中央和地方政府,以满足各级政府开支需求的过程。

在分税制度下,税收的分配应该根据各级政府的财力情况和事权需要来确定。

一方面,中央政府可以征收一部分收入税、企业所得税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税种,以保障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平稳和国家整体利益的实现;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征收一部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与地方经济发展有关的税种,以满足地方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

税收的合理分配可以使各级政府按照自己的职责和需求进行开支,实现财力与事权的相匹配。

二、财权和事权的关系财权是指政府进行财政活动所具有的支配和运用财政资源的权利。

而事权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控制和运作权力。

财权和事权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

财权是事权的基础和保障,只有拥有财权,政府才能有能力实施相应的事权。

相反,事权的实施也需要财权的支持和保障。

只有财权和事权的一致,政府才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三、分税制度的意义分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分税制度可以保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独立的财权,有能力进行自主的财政决策。

这有利于各级政府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其次,分税制度可以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公共服务的均衡提供。

通过将税收分成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可以使资源在国家和地方之间进行优化配置,同时可以激励地方政府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再次,分税制度有利于形成合理的权责清单,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义务,在财政事务上实现中央与地方的合作与协调,避免财政责任的模糊和推诿。

分税制

分税制

分税制纵观历史长河,中央与地方的问题是延续了数千年。

分税制,是指以各级政府对税收收入的归属权为标准的税收体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

分税制也是把双刃剑。

要是利用不好,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无法取得平衡,中央独大,便会阻碍地方的发展;地方坐大,便会威胁到中央。

要是利用得好,便可以高效地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问题,从而推动整个国家的发展。

分税制的有利方面有三点。

第一,有利于推动中央财政收入上升。

中央所得的税收占财政收入很大比重。

其中属于中央税的有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部分企业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还有共享税中的占“大头”部分。

第二,中央财政收入的上升有利于推动国家整体经济发展。

中央财政收入大大助力于国家的宏观调控,有利于国家对于整体经济运行的规划,国家对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第三,利用中央财政收可以有效地调节地区之间、居民之间、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然而,分税制也存在严重的问题。

第一,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严重不平衡。

从分税制的税种与税收的分配关系可以看出,中央的税收收入远远超过地方的税收收入,从而达到严重的不平衡。

第二,尤其是对于经济欠缺的地区来说,财政负担过重。

这是不利于经济欠缺地区的经济发展,也是一种不公平的体现。

第三,地方财政收入减少,从而约束了地方的软预算,导致地方想发展项目也没有预算。

使得经济欠缺地区发展就更加困难,然后地方税收收入就更少,导致一个恶性循环。

第四,地方财政收入少,约束软预算,使得地方政府为了发展项目,从拍卖土地方向筹集资金,导致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畸形,房地产价格奇高,造成极大的泡沫。

当房地产泡沫破灭,便会严重打击国家经济,对国内国际都是严重的经济打击,不利于国家整体经济运行。

分税制是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公共财政

分税制是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公共财政

分税制是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公共财政的理论确立的一种分税分级财政管理制度。

它是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一种财政分配体制,是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一种较为规范的方式。

作为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制度,分税制将一个国家的全部税种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以此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人范围,其实质是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划分形成中央和地方两个收人体系,为各级政府行使相应的事权提供稳定的收人来源。

中央、地方财政收支概况自 1994 年分税制以来,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支状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财权向上集中, 而事权不断下移。

1994———2009 年的中央财政收入平均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 52.6% , 但财政支出平均只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27.7%。

而同期, 地方的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总收入平均为 47.4% , 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平均为 72.3% 。

地方财政巨额的收支缺口决定了地方政府必须寻求新的收入渠道来平衡收支。

而且,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成制度主要适用于中央和省两级之间的分配,省市之间、市县之间存在更多的分配盲区。

虽然,中央、省之间,省、市、县之间都存在制度上的转移支付,但这种非法定化和带有临时性质的分配制度,远远无法满足地方政府日常的运转需求。

地方收支赤字占地方收入比重在 1994 年分税制之后迅速达到74.7%,2009 年达到 87.2%的最高点。

为了维持日常运转,地方将资金缺口诉求于预算外收入。

这一部分非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虽然游离于国家财政核算体系之外,但由于其满足中央财权上收需求的同时,也弥补了地方收支赤字,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中央的默许。

但是,随着财政改革的日趋推进,为了保证资金收支的合理、规范,中央逐步调整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制度,将其纳入预算管理,成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组成部分三、政策建议———构建合理的中央、地方分权制度第一,改革目前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划分制度。

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

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

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本文将探讨中国改革开放时期的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对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的影响。

分税制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制度安排。

在过去的十年里,分税制逐步实施,成为了中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分税制背景及意义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逐步推行市场经济体制,财政收入和支出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中国开始推行分税制改革。

这项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财政收入,规范财政管理,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分税制内容分税制十年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财政收入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和共享收入三部分。

其中,中央固定收入主要包括税收、国有企业利润等,地方固定收入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共享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所得税等。

此外,分税制还规定了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范围,以确保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

三、分税制影响分析分税制十年制度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首先,分税制改革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使其能够更好地调控宏观经济。

其次,分税制加强了地方政府的财力,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此外,分税制还增强了企业和个人的纳税意识,规范了税收征管秩序,减少了税收流失。

但是,分税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财政支出压力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加等。

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在后续的改革中加以解决。

以共享收入为例,虽然共享收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级政府的财政压力,但同时也增加了财政管理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因此,政府需要寻求更加稳健、可持续的财政政策,以应对这些挑战。

四、总结分税制十年制度在改革开放时期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事权与财权的合理划分,以及财政收支范围的明确规定,分税制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提高了企业和个人的纳税意识。

分税制

分税制

我国为什么实行分税制改革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不断吸收和借鉴外国的分税体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于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

那么国家为什么要实行分税制改革呢?据了解,分税制改革之前,我国大部分时间实行的是分级包干体制。

这种体制的缺陷是没有摆脱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不断激烈,市场经济体制管理比较混乱,严重影响了中央政府的控制能力。

1994年的税制改革,把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进行了合理的分配。

将关系到国家大局和具有宏观调控意义的税种划归中央,把一些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以及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归地方,同时将一些收入稳定、数额较大,具有中性特征的增值税等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巩固中央财政的主导地位,还保证了市场体制的高效发展。

此外,我国中西部的发展不平衡,有着明显差异。

像沿海地区的一些省份,它们依靠海运交通的便利,经济发展较快,而诸如一些西北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经济实力比较薄弱。

分税制改革的大力实施,一方面增加了中央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中央利用转移支付,从总的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补助支持那些财政有困难的地区。

而且从视频中也可以看到,虽然中西部地区集中了2716亿,但返还6438个亿,比上交的还多一倍,这样不仅提高了中西部的发展水平,还缩短了中西部与东部的差异。

河南省滑县是全国的粮食产量大县之一,正因为分税制改革中的“三奖一补”政策,才给他们带去了7000万的财政收入。

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83080亿元,比上年增加14562亿元,增长21.3%中央本级收入42470亿元,比上年增加6554亿元,增长18.3%;地方本级收入40610亿元,比上年增加8008亿元,增长24.6%。

全国财政支出89575亿元,比上年增加13275亿元,增长17.4%。

中央财政支出48323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5973亿元,比上年增加717亿元,增长4.7%;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2350亿元,比上年增加3786亿元,增长13.3%。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相关特点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克服了包干制、分成制的缺陷,是一种较理想的财政管理体制,符合我国政治体 制和经济体制的要求。
1.分税制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范围,具有合理性和稳定性。 2.分税制划 分税种的方法比较科学。在税种划分的依据上,改变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划分税收收入的办法,依据税的特征、 受益和便利原则划分税源。在税收划分的方法上,以划分税源为主,改变总额分成的办法。这种分税办法有利于 地方政府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和对市场的封锁。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1)各级政府都有独立的税种,独立征税,不设共享税;
(2)各级财政在法定收支范围内自求平衡,各级财政之间不存在转移支付或转移支付的规模很小;
(3)中央财政立法权和地方财政立法权划分明确,地方财政权独立。
完全的分税制模式与不完全的分税制模式之间没有绝对的区分界限和衡量标准。将分税制区分为两种模式, 目的在于说明财政管理体制法的分税、分权不是越彻底越好,要根据相关因素确定合理的分权程度。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管理学术语
01 主要内容
03 存在问题 05 展望未来
目录
02 相关特点 04 指导思想 06 观点看法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税制,是指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范围的基础上,主要按税收来划分各级政 府的预算收入,各级政府预算相对独立,负有明确的平衡责任,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差别通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 或上一级地方政府向下一级地方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调节。我国自1994年1月1日起实行分税制预算管理体 制,主要内容有:(1)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的划分。(2)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划分。(3)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 度。
3.对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管理,对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管理,有 利于提高征收管理效率,防止为地方利益随意减免中央税、共享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