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政工作全岗通须知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民政部作为国家机构的核心部门,承担着负责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重要职责。
为了确保民政部的工作高效、公正、透明,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
本文将阐述民政部工作人员应遵守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以期推动民政部工作的规范化和提升公信力。
一、工作纪律1. 严守机密纪律:民政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机密的法律法规,妥善保管和使用与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不泄露机密内容,不私自传播和使用机密信息。
2. 守时纪律: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对于重要会议和活动,应提前做好准备并准时到场,不擅自请假或旷工,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3. 维护纪律: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岗位纪律,按照工作职责履行工作,不迟到、早退,不带岗外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不打扰他人工作,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 科研纪律:工作人员从事科研工作时,应遵守学术规范和道德伦理,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要开展实事求是的科学研究,不捏造数据、重复发表,保持学术诚信和正直。
5. 遵守政治纪律:工作人员应始终坚决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和组织纪律,不参与非法组织、政治活动,不宣扬和传播违背中央政策的言论和行为。
二、行为规范1. 诚实守信:工作人员应严守职业操守,诚实守信,对待工作和同事要真诚、公正。
不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收受贿赂、受贿和索要回扣,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徇私舞弊。
2. 服务意识:工作人员应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对待群众要友善、耐心、细致,认真解答疑惑,及时办理业务,不推诿扯皮,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 公正廉洁:工作人员应坚持公正、廉洁原则,严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以权压制他人,不收受礼品、金钱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公款使用要严格规定,不得违规挪用或浪费。
4. 保守机密: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不擅自外传或利用机密信息谋取个人或他人利益。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1.10.20•【字号】鄂民政发〔2021〕42号•【施行日期】2021.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42号各市、州、区(市)民政局:经征求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意见,我厅制定了《湖北省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湖北省民政厅2021年10月20日湖北省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城市社区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所辖街道的社区直接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包括符合前述条件的社区党组织成员(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社区党组织书记除外)、居民委员会成员以及区(市)统一招聘、街道统一管理、社区统一使用的社区工作人员。
综合考虑社区规模、人口密度、服务半径、辖区单位数量及特定人群服务对象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员额管理。
第三条区(市)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综合协调,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政法、财政、人社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街道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社区工作者承担下列基本工作职责:(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居民自觉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抓好社区党的建设,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与要求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与要求一、岗位职责作为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承担以下职责:1. 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2. 组织开展民政工作的调研、论证和研究,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改进提供科学依据。
3. 负责管理和协调地方各级民政机构的工作,推动各级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有序进行。
4. 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确保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
5. 协调处理重大民政事件和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相关救灾和紧急援助工作。
6. 督促、指导基层民政工作,加强对民政机构的监督和考核,推动基层民政服务的提升。
7. 参与国内外相关事务的协调和合作,提升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二、任职要求作为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以下要求: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履行职责。
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协调和处理内外部关系。
3.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能够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
4. 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承受工作压力,并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
5. 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自我提升意识,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6. 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相关敏感信息。
7. 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进行基本的英语听说读写。
三、总结民政部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公务员的一员,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他们需要根据民政部的职责,负责制定相关政策、管理民政机构、开展社会救助等工作,为社会的平稳运行和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作出贡献。
同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沟通能力、问题解决能力以及扎实的专业知识,是担任这一岗位的基本要求。
通过不断学习和自我提升,民政部工作人员可以更好地履行职责,为我国的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社区专职民政岗位职责

社区专职民政岗位职责社区专职民政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居民服务:社区专职民政岗位负责居民服务工作,包括接待居民咨询、投诉和求助等,提供及时的解答和帮助。
同时,还需要收集居民需求和意见,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基础公共服务,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2. 社会组织管理:社区专职民政岗位要负责管理社区内的各类社会组织,包括业委会、居委会、社区志愿者团队等,协调和组织社区活动。
同时,要加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促进社区组织的发展,提高其服务水平和居民满意度。
3. 社区事务管理:社区专职民政岗位要负责社区内的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包括小区绿化、道路、排水系统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同时,要管理社区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维修,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4. 宣传教育:社区专职民政岗位要负责社区政策、法律法规等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加居民对政策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居民的法律意识和公民素质。
还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讲座,提高居民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促进社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
5. 社会服务管理:社区专职民政岗位要负责社区内的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包括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特殊群体等的服务保障工作。
要建立社区服务网络和机制,协调社区内的相关资源,提供多元化的社会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福祉。
6.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社区专职民政岗位要负责社区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的紧急处理。
要做好相关预案和演练,协调社区内的资源,及时组织救援和抢修工作,保障居民的安全和生活。
7. 社区管理信息化建设:社区专职民政岗位要负责社区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社区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信息化设备的采购和运维等。
要提高信息化水平,应用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社区专职民政岗位的职责涉及面广、工作内容繁杂,需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居民、社会组织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居委全岗通六项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社区管理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委会工作人员,包括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居委会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第四条居委会工作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第五条居委会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准确、规范。
第六条居委会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七条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八条平时考核以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实行月度考核制度。
第九条年度考核以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奖励、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民主管理第十一条居委会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社区民主管理,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反映居民诉求。
第十二条居委会工作人员应定期召开居民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第十三条居委会工作人员应建立健全居民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居民投诉举报。
第五章培训与教育第十四条居委会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居委会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十六条居委会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确保工作人员廉洁自律。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居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制度内容如下:一、岗位责任制1. 居委会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居委会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主持居委会会议。
2.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
3. 委员根据分工,负责相应的工作领域。
4. 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任务的执行。
二、考核与评价1. 平时考核:每月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完成情况等。
民政岗位管理制度内容

民政岗位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政部门人员的岗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政部门及下属各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等。
第三条民政部门实行以岗位为基础的工作分工,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确定相应的职责和权利,实行分类管理。
第四条民政部门各级各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建立相应的岗位管理制度,并及时调整完善。
第五条民政部门应当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岗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六条民政部门应当积极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需求设置合理的岗位,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岗位设置应当符合部门发展规划和岗位需求,合理分工,避免重复和交叉。
第九条岗位设置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和难易程度确定相应的职称和工资水平,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条岗位设置应当根据部门发展需求和员工能力等因素确定晋升途径和晋升标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一条民政部门的各个岗位应当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民政部门各级各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并向员工进行详细说明。
第十三条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工作效果等。
第十四条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工作需求和员工能力等因素进行调整和完善,保持工作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第十五条岗位职责应当明确员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避免出现工作冲突和职责不清等问题。
第四章岗位权限第十六条民政部门各个岗位应当确定相应的权限范围,确保员工按规定进行工作。
第十七条岗位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决策权、批准权、审批权、签字权等。
第十八条岗位权限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能力确定,避免权限过大或过小导致工作不畅的问题。
第十九条岗位权限应当与职责相匹配,避免权限冲突或职责不明导致工作延误的问题。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流程与规范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流程与规范(正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为民政部的工作人员,他们的日常工作流程与规范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政部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流程和规范。
一、常规工作流程1. 接待工作民政部工作人员每天的第一项工作是接待前来咨询和办理相关事务的群众和单位。
他们需要友好地接待每位前来办事的人员,了解他们的需求,并提供相关帮助和指导。
2. 信息收集和处理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收集、整理和处理各种相关信息,包括社会救助信息、社区管理信息等。
他们需要将这些信息进行归档和存档,以方便参考和查询。
3. 业务咨询和指导群众和单位常常会就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咨询,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为他们提供准确和及时的答复。
他们需要熟悉各项政策和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为咨询者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指导。
4. 文书处理工作人员需要处理各种文书,包括申请表格、协议书、报告等。
他们需要认真核对和审阅这些文书,确保其准确无误。
同时,要注意保密工作,确保相关信息不被泄露。
5. 会议组织和参加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组织和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包括工作总结会、培训会等。
他们需要准备好会议材料,并按时参加会议。
在会议上,他们需要积极发言、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二、工作规范1. 职业道德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如遵守政治纪律、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公正廉明等。
他们要以身作则,注重自身形象的塑造,以良好的品行和行为规范为他人树立榜样。
2. 服务意识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和单位时,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对待他们。
他们需要主动了解和解决对方的需求,并提供满意的服务,让群众和单位感受到民政部的温暖和关怀。
3. 沟通能力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包括口头和书面沟通。
他们需要理解对方的意图和需求,并准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在处理纠纷和矛盾时,要善于调解和化解,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4. 专业知识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自身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升。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民政部作为中央政府的部门之一,负责统筹和协调民政工作,承担着保障社会福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
为了确保民政部的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职责和要求。
本文将探讨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
一、岗位职责1.协助部门领导开展日常工作:民政部的工作人员首先要服从领导的指挥,协助部门领导开展日常工作。
这包括接待来访人员、处理来信来访、组织开展调研和会议等工作。
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协作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高效地安排和协调各项工作。
2.参与政策研究和制定:作为民政部工作的一员,工作人员需要参与政策研究和制定。
他们要对相关领域的政策进行研究,了解社会需求和问题,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并参与具体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因此,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政策分析能力。
3.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和监督:民政部承担着许多社会事业和福利项目的实施和监督工作,工作人员要负责具体项目的推进和落实。
他们需要制定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监督项目进展,并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因此,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4.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指导:民政部是社会组织管理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
他们要负责社会组织的注册登记、年检审查和监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的运行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因此,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要求1.政治素质高:作为一名民政部工作人员,政治素质是重要的基础要求。
他们要坚定党的领导,忠诚于党和国家,坚决维护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和统一性。
同时,他们还要具备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辨识能力,能够正确判断事物的性质和发展趋势。
2.专业知识扎实:民政部工作人员需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
他们需要了解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和社会福利等相关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和工作方法。
此外,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也是工作人员的要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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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全岗通须知
一、老年证办理:
1.外地户口:暂住证(证件复印件,回执单不好用)、身份证(证件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照片。
2.本地户口:针对不是本辖区户口人员,需要核对大册子是否有此人,如没有需提供房屋房证,若租房,提供租房合同。
最终提供身份证(证件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照片。
(身份证与户口本不符需要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当前页复印件,社区存档)
二、低保户申请:
2018年提标标准为690元。
条件:1.必须是金源北里户口。
2.低保是以户为单位申请,个人收入达不到690元为准。
3.针对没有工作的失业人员文件规定收入为1620元。
注:失业人员家庭是不够申请低保标准的。
家中有重大疾病或者有残疾证的人员才有申请上的可能。
而且家中有重大疾病人员必须去金州医院做无劳动能力鉴定,社区现在不能给个人出具无劳动能力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申请、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工资收入证明、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证件)、无劳动能力的需要提供无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是通过社区上报的在金州医院做的统一鉴定)、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残疾证是十年一检)、房证、在校学生提供在校证明、大连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原件社区审核不留存。
三、临时大病救助:
低收入家庭成员,在患重大疾病(医保规定的五大类疾病)时,除医疗保险报销之外,其自费部分在一万元以下的
申请大病种类:1.恶性肿瘤
2.慢性肾衰竭并发症并定期进行血液透析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红斑狼疮
5.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
注:低保户现在不可以申请大病救助(低保户现在在医院可以直接报销)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家庭成员收入证明、诊断书、出院小结、住院费用结算单和费用明细原件及复印件到社区民政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慈善总会特殊困难家庭救助申请审批表》。
四、临时救助
辖区居民因遇火灾、车祸、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致贫的,到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由街道扶贫帮困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突发事件有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社区民政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金州新区慈善总会特殊困难家庭救助申请审批表》。
发放时间:不受时间限制,随时上报随时研究。
五、助学救助
(一)高中助学:辖区内低保户或者低收入家庭的子女在考入高中(不含职业高中)当年,凭高中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录取证明。
(二)大学助学:辖区内低保户或者低收入家庭的子女,当年考上大专(不含三本自费)以上院校,凭大专以上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录取证明,于每年的8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社区申请,经社区、街道审查核实后,方可进行救助。
在读的,由学校出具在读证明。
(三)单亲家庭子女助学:对单亲(死亡)家庭年总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学龄前儿童、学生,不管是不是低保户,凭单亲(死亡)证明和收入证明,到户籍所在社区申请。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
(录取证明)或在校证明、独生子女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单亲(死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社区民政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金州新区海青岛街道助学救助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