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
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及建设管理

为 了提 高病 险水 库 防 洪 标 准 , 从 除 险 加 固工 程
措 施来 看 , 主要有 以下两个 方 面 :
改 扩建 溢洪道 应 结合 地 形 地质 条 件 进行 。在增
设 溢洪 道 时 , 宜优 先采 用开 敞式 。
1 ) 适 当加 高大坝 高度 , 增加 调 蓄能力 。
2 ) 加 大泄 洪设 施 , 增 加 泄 洪 流 量 。除 了挖 掘 已 有 的泄洪 建 筑 物 潜 力 外 , 在 原 有 溢 洪 道 上 扩 宽 或 加 深 。此外 , 也 可 以把 加 大 坝 高 和 扩 大 溢 洪 道 泄 量 相
龙
江
水
利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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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3. 2 01 3
H e i l o n g j i a n g S c i e n c e a n d T e c h n o l o g y o f Wa t e r C o n s e r v a n c y
( T o t a l N o . 4 1 )
的设 计 , 而 忽视对 建成 后 管理 方案 的考 虑 。
有 些水 管单 位 的工 程 技 术 管 理人 员 严 重 短 缺 , 技术 力 量 薄 弱 , 管理 方法落 后 ,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不 健
我 国现 有水 库 绝 大多 数 是在 2 0世 纪 7 O年代 以 全 , 缺乏 责任 心 , 从 而造成管理水平低下 , 无 法 满 足 前建 设 的 。大 部分 病 险水库 由于受 当 时政策 、 投资、 规范 管理 的需 要 。
摘
要: 改革开放 以来 , 我 国大力发展水 利工 程事业 , 兴建水 利工 程项 目, 兴水 利 , 除水 害。 目 前, 我国的水库 、 大坝多建于 2 0世 纪 5 O _7 O年 代 , 普遍存 在标 准偏低 、 水库设 施老化 等问题 , 坝体渗水 、 坝身薄弱等现象严重 , 在 防汛抗洪 中无 法发挥功能 和作 用 。这些病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08.08.08•【字号】辽水供[2008]170号•【施行日期】2008.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供〔2008〕170号)各市水利(务)局:为规范我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在5年内完成现有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我厅制定了《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二○○八年八月八日附件: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重大决策,规范和加强我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完成大坝安全评价与安全鉴定工作,并通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二、三类坝的水库工程项目。
第三条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行项目管理,按照各市政府负总责、省给予资金补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限期完成的原则实施。
第四条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建设程序分为:前期工作、项目申报、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五条参加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的各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有关水库工程建设实施中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类技术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六条各地在开展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推进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水库管理人员与维修养护经费,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关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管理与建议

关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管理与建议水库对居民的生活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水利工程老化年久失修等问题,严重影响水库的使用,出现险情的时候很难发挥本身的功能,直接威胁下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对于病险水库需要做好加固施工工作,基于此,本文分析了病险水库加固施工管理的相关措施以及建议。
标签:水库除险加固;管理;措施1、除险加固的目的1.1加固具有迫切性。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既是防洪工作的重要安全盾牌,也是实施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工程,同时也是生态环境的一道重要屏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由于很多水库位于交通沿线或城镇村庄的上游,而且险情决堤也是频繁发生,这样水库的防洪蓄水作用与经济效益不仅得不到正常发挥,而且水库下游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将受到严重的威胁,从而导致社会经济发展止步不前,所以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迫在眉睫。
1.2除险加固意义重大。
加快开展对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同时也是对党十七大精神的贯彻与落实,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践行,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打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经之路。
2、水库除险加固施工管理措施2.1确保病险水库的资金落实到位。
病险水库的加固工程也是个投资相对较大、施工周期较长的项目,但病险水库的危险时刻存在,要及时除险,确保水库安全,在资金上一定要保證充足,不能在施工中出现资金断流的情况,因为一旦发生危害,后果是难以想象的。
通常水库的资金筹措都是以国家公共投入为主,但由于国家财政的种种问题,很可能出现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是拨付周期过长的情况,只靠政府的投入远远满足不了水库除险的要求,所以要在国家投入的基础上,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保障体系,特别是大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需要国家和地方以及更多方面的社会力量来筹措资金,确保水库除险的顺利进行。
2.2完善招投标文件,体现施工管理目标。
水库除险加固施工管理首先要从工程招投标文件入手,招投标文件内容对工程建设方向和建设要求,都做了详细的明确,承包方也是根据自身能力接受标底,并严格按照相关约定进行施工建设。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30•【字号】赣府厅字〔2021〕63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切实加强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30日切实加强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确保我省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效益,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总体目标,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明确2021年至2025年应完成的目标任务。
(一)2021年年底前应完成的目标任务。
1.10月底前完成57座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实施,12月底前基本完工。
2.完成小型水库攻坚行动70%以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成100%工程实体建设遗留问题处理。
3.完成2021年度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一般债实施的47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项目开工率70%以上。
4.推广小型水库专业化社会化管护模式,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完成率50%以上。
5.全面完善大中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安全监测设施;完成1112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建设任务;完成576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
(二)2022年年底前应完成的目标任务。
1.完成2021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的656座水库(大中型8座、小型648座)的安全鉴定任务。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则第一条为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对建设和资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年8月1日前后分别执行水管[1995]86号、水建管[2003]271号),通过规定程序确定为三类坝的水库,属病险水库。
第三条要按照病险程度和重要程度,将本流域和本地区的病险水库进行合理排队,优先安排与防洪保安关系密切的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要集中投资,加强管理,抓紧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尽可能缩短建设工期。
第二章前期工作第四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1、安全鉴定:在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中,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根据《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对水库进行安全评价。
按照水利部颁布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鉴定。
2、安全鉴定核查:中央补助投资的病险水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将安全鉴定成果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及相应的核查承担单位(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利水电病险工程治理咨询研究中心五家单位之一),由核查承担单位核查后提出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经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确认后印送地方。
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必须具体指出大坝病险的部位、程度和成因,不得涉及与大坝安全无关的内容。
3、项目审批:病险水库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鉴定,并在履行建设程序后安排开工建设。
总投资2亿元(含2亿元)以上或总库容在10亿立方米(含10亿立方米)以上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此项工作中,要充分论证加固的必要性,根据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明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水利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要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要与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指出的问题相对应,超出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的建设任务,一律不得列入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策划方案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策划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了我的书桌上,一摞摞关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资料在我眼前跳跃。
我泡了杯咖啡,打开了电脑,思绪开始如潮水般涌动。
一、项目背景我国水库众多,其中不少水库存在安全隐患。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本项目旨在对某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二、项目目标1.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提高水库防洪能力。
2.提高水库水质,保障周边生态环境。
3.提升水库运行管理水平,确保水库长期稳定运行。
三、实施方案1.成立项目指挥部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成立项目指挥部,负责协调各方力量,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指挥部由政府部门、水库管理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组成。
2.开展前期工作(1)组织专家对水库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水库基本情况,为后续设计提供依据。
(2)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除险加固设计,明确工程内容、施工方案、投资预算等。
(3)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征用、施工许可等。
3.施工阶段(1)施工准备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开展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现场布置、设备调试、人员培训等。
(2)主体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开展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包括大坝加固、溢洪道改造、放水洞改造等。
(3)附属工程同步开展附属工程,包括排水系统改造、绿化工程、观测设施安装等。
4.竣工验收工程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项目进度安排1.前期工作:2023年1月-2023年3月2.施工阶段:2023年4月-2024年6月3.竣工验收:2024年7月五、投资预算根据设计文件,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亿元,其中:大坝加固工程5000万元,溢洪道改造工程3000万元,放水洞改造工程2000万元,附属工程2000万元。
六、项目风险与对策1.施工风险: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2.质量风险:严格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环境风险:加强环境保护,减少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和管理办法

1 ) 目前我国现存的挡水坝 中绝大部分在建筑 的时候用的都是粘 不开水源 , 因此水库是农业 发展 的根本保 障。而且水还 是一种产 土物质 , 而这些粘土, 一大显著的劣势特征就是l 生能不是非常的良好 , 品应该来有偿使用。除此之外。还应该 宣传 节约用水思想 。 尤其是一些面积比较小 的工程项 目在建设 以前根本就没有进行相应 第三 , 管理机构应该开展多项经营活动 。首先 , 应该结合当地 的设计活动 ,所以绝大多数的建筑体根本的不符合相关的规定要求 , 的经济结构 以及水库 的具 体情况 , 具体 问题具 体分析 的开展 产业 1 生 J 胜能方面表现 比较差 。 最常见的体现就是很多水坝的高度或者是宽 结构 , 不应 该只是 单纯 的依 靠灌溉来 获取利 润 , 应该结 合 自身的 度等都不能符合相关的规定 , 常常会有非常陡峻的坡存在 , 而这些显 特点 , 发展全方位 的经营活 动。而且还可 以开展水利发 电等的一 现的存在就导致其不具备合理的稳定 胜特征。 相 当一部分中小型水库 系列项 目。 其次 , 发展种植 、 养殖业 。 以种植 业促进养殖业 的发展 , 的坝基清理不完整, 缺少反滤体 , 坝基渗漏较大。 坝体与两岸 的山坡交 反过来养殖业又促进种植业的发展 。 至于发展经济所需资金 , 可以 接处, 没有排水沟 , 山坡集水冲刷坝体。 坝的上游坡面没有块石或混凝 通过争取国家投资 、 单位 自 筹、 银行贷款和个人集资等多方面筹集。 通 土块护坡, 受水库风浪冲刷 , 下游坝坡也没有草皮护坡。 很多中小规模 过发展经济, 增强水管单位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 进一步改善T 的项 目并未认真地开展清坝基工程 , 存在非常严重的渗漏因素 。而且 作环境 , 提高水管人员的待遇, 稳定水管人员的队伍 , 做好水库工程管
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方案(四)

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方案产业结构改革是指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在水利工程领域,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是一项重要的产业结构改革措施。
本文将从产业结构改革的角度,详细介绍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方案。
一、实施背景病险水库、水闸是指由于长期使用、自然灾害或设计缺陷等原因,存在安全隐患或功能不完善的水库、水闸。
这些病险水库、水闸的存在不仅对周边地区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也限制了水利工程的发展。
因此,进行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工作原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对水库、水闸的结构进行检测和评估,确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进行加固和修复。
具体的工作原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检测和评估:对病险水库、水闸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包括结构强度、渗漏情况、设备运行状况等方面的评估,确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 技术措施:根据病险水库、水闸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进行加固和修复,包括加固结构、修复设备、改善排水等方面的措施。
3. 施工管理:对病险水库、水闸的加固和修复工程进行严格的施工管理,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实施计划步骤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实施计划步骤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前期准备:确定项目的实施范围和目标,编制详细的工程规划和设计方案,制定施工计划和管理措施。
2. 检测和评估:对病险水库、水闸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确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加固和修复方案。
3. 技术措施:根据病险水库、水闸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进行加固和修复,包括加固结构、修复设备、改善排水等方面的措施。
4. 施工管理:对病险水库、水闸的加固和修复工程进行严格的施工管理,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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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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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对建设和资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年8月1日前后分别执行水管[1995]86号、水建管[2003]271号),通过规定程序确定为三类坝的水库,属病险水库。
第三条要按照病险程度和重要程度,将本流域和本地区的病险水库进行合理排队,优先安排与防洪保安关系密切的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要集中投资,加强管理,抓紧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尽可能缩短建设工期。
第二章前期工作
第四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1、安全鉴定:在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中,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根据《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对水库进行安全评价。
按照水
利部颁布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鉴定。
2、安全鉴定核查:中央补助投资的病险水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将安全鉴定成果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及相应的核查承担单位(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利水电病险工程治理咨询研究中心五家单位之一),由核查承担单位核查后提出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经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确认后印送地方。
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必须具体指出大坝病险的部位、程度和成因,不得涉及与大坝安全无关的内容。
3、项目审批:病险水库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鉴定,并在履行建设程序后安排开工建设。
总投资2亿元(含2亿元)以上或总库容在10亿立方米(含10亿立方米)以上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此项工作中,要充分论证加固的必要性,根据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明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水利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要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要与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指出的问题相对应,超出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的建设任务,一律不得列入初步设计的建设内
容。
初步设计在其概算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后,由水利部审批。
总投资2亿元以下且总库容在10亿立方米以下的大中型和单位库容(每立方米)建设投资大于4元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直接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编制要求同上所述。
其中: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经流域机构复核后,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抄送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其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审批程序,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第三章项目和计划申报
第五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年度计划要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查后,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
第六条申报项目和年度计划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大坝安全鉴定书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出具的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报告。
2、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投资的承诺文件。
4、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进度。
5、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名单。
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建议。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根据国家财力和全国水利建设任务,综合平衡后,按照量力而行和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考虑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情况,对各省上报的项目进行研究,联合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建设投资
第八条各地要对各个渠道承诺的配套投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投资按时、足额到位。
各省在报送年度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计划建议的同时,要将上年的项目建设配套投资到位和完成情况一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第九条凡经稽察、审计发现地方配套资金不按承诺文件到位,将视情况停止对该项目的中央补助投资。
第十条中央补助投资全部用于大坝稳定、基础防渗、泄洪安全等主体工程建设,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五章建设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投标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主任令第3号)及有关规定,加强计划管理和财务审计。
第十二条凡进行施工的项目,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施工设计方案,严禁边施工、边勘察、边设计的“三边工程”。
第十三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各阶段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任务,要由具有甲级或乙级(大型水库必须是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项目法人、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各单位要严把质量关,对因本单位的工作质量所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承担责任,避免加固工程完成后再发生病险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工。
第十五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后,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和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4]68号)的有关规定,严格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送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中央补助投资项目的工程实施情况及所辖地区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基本情况定期上报水利部,水利部整理、汇总后,于当年12月31日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七条水利部对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水利部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销号公告制度,落实除险加固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做到加固一批,公告一批,销号一批。
第十九条在项目实施阶段,省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国家规定的落实、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到位及使用、合同执行管理等情况,对违反规定和存在问题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章建后管护
第二十条加快改革,加强管理。
各地在抓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同时,要抓紧研究和制定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方案,与加固工程同步实施。
要通过提高效率、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费用等办法,降低管理成本。
要明确管护经费渠道,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奖惩办法,加强和改善对水库的管理。
建立和完善水库管理的良性体制和机制。
第二十一条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完善各项工程管理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水利部负责解释。
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5年4月26日起施行,与本办法相矛盾的其它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