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安基础知识重点1
公专必考知识点

公专必考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安基础知识中的法律部分》①基本定义:公安工作离不开法律知识,这部分的知识就是跟公安日常执法工作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像《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些,简单说就是规定公安有啥权力、怎么执法、公民有啥义务权利的一套规则。
②重要程度:在公专学科中那可是相当重要,就是基石一样的存在。
公安执行任务、处理案件,全靠这些法律来指引方向,要是不懂,那就是瞎执法。
③前置知识:得有点基本的政治常识,知道国家机构的设置啥的,因为公安是国家机器一部分嘛。
比如说要知道政府有哪些职能部门,这样才能理解公安在整个体系里的角色。
④应用价值:实际应用可多了去了。
就比如说在街上碰到小混混打架斗殴,公安来了怎么处理,依据什么来处罚他们,都得用到这些法律知识,能让社会更有秩序。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这法律部分在公专里那是贯穿全程的经脉。
侦查工作要遵循法律规定吧,治安管理也得按照法律来,哪里都离不开它。
②关联知识:跟公安的业务知识关联老多了,像侦查学里证据的收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公安管理学里公安队伍自身的管理,也得依法依规。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的难度在于那些法律条文又多又细。
关键点就是得理解条文背后的立法宗旨。
就拿《刑法》来说,各种罪名的细则,一不小心就搞混了。
④考点分析:在考试当中是必考而且占比不小。
考查方式多种多样,选择题里考条文的原文理解,案例分析题就给出一个案例,让你分析是否违法、违的什么法、如何处理等。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核心概念就是各类法律法规的准确内涵。
比如说“执法公正”,就是公安在行使执法权的时候,要平等对待每一个公民,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办事,不偏不倚。
②特征分析:它的主要特点就是权威性、严肃性。
法律不是闹着玩的,一旦制定就强制大家遵守,就像我们社区门口的栏杆,不遵守就会撞上。
③分类说明:从大的方面有刑事方面的法律,管那些刑事案件的,比如故意杀人之类;还有民事方面相关联的,当公安处理一些纠纷涉及到民事权益时也得知道相关法律。
公安基础知识必考知识点

公安基础知识必考知识点公安基础知识考试也是很有规律性的,接下来给大家罗列几个比较重要的考点,可以说是必考知识点,以单选、多选和情景分析题型出现。
一、警察的起源马克思主义认为,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警察和警察机关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在原始社会,既没有国家,也没有警察。
人类社会进入奴隶制社会之后,随着国家的产生,警察才应运而生。
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私有制,氏族社会逐渐瓦解,社会分裂为对立的阶级。
在阶级矛盾发展到了不可调和的时候,就产生了国家这样一种维护阶级统治的政治形式。
有了国家,同时也就有了警察。
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警察是和国家一样古老的。
”综上所述,警察的产生需要具备如下条件: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
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第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二、警察的本质和基本职能1.警察的本质。
世界各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警察的阶级基础和政治属性不同,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各异,但是它们的本质是共同的,即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警察有如下本质特征:第一,鲜明的阶级性。
警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
警察必须与国体一致,必须与政体一致。
第二,手段的特殊性。
警察是拥有武装强制、行政强制和其他特殊手段的行政力量。
警察机关为了完成法律赋予自己的职责,保障强制力的权威性,配有一定的武器和械具,成为一支重要的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第三,广泛的社会性。
警察所担负的任务十分广泛,一方面,它作为阶级专政的工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另一方面,它担负着大量的社会管理任务,要为社会提供全面的治安保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公务员公安基础知识

1公安机关权力的单向性,是指公安机关各项权力都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反映的是国家意志。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文化的、法律的等手段和措施。
()3防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
()4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是社会管理职能的前提,社会管理职能是政治镇压职能的基础。
()5国家政治保卫局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
()6警察的职能是否集中于一个统一的警察机关是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区别之一。
()7地方自治警政管理体制以英国为代表。
()8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9事后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终结之后进行的监督,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督察监督等。
事后监督是对执法行为的后果进行的监督。
(10督察机构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移送有关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人民检察院还通过参与行政诉讼对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通过受理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追究违法、违纪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12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13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
()14有没有专门的统一的制式服装是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区别之一。
()15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
()16近代警察的管理体制的形成主要是英、法两国警察制度的影响。
()17警察必须与国体一致,必须与政体一致。
()18公安机关是我国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
()19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公安工作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
()20行使管制权的主体是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
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上课笔记精华

警察的含义。
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国家行政力量。
警察的产生的条件。
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
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第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有以下几点区别:第一,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
第二,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专职的警察队伍,成为国家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行使专门职权。
第三,近代警察强调了法制。
第四,近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
警察的本质。
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警察本质的特点有:第一,鲜明的阶级性。
第二,手段的多样性。
第三,任务的广泛性。
警察的基本职能。
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用。
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构成了警察的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
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责。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公安机关是人民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它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
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确定的管理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进行的工作内容。
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一、维护国家安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四、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专业基础重点内容汇编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专业基础重点内容汇编一、公安基础知识1. 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公安机关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行政机关。
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包括: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维护边境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消防安全等。
2. 公安机关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公安机关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是为了保障公安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公安机关的组织架构包括: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局、地、州、市县公安局。
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包括:领导班子、部门设置、技术设备、工作流程、人员管理等。
3. 公安机关的法律制度和法律适用公安机关的法律制度和法律适用是为了保障公安工作依法办案,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以及司法公正。
公安机关法律制度包括:宪法、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管理法、公安机关条例等。
公安机关的法律适用包括:立案调查、侦查取证、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
4. 公安机关的监督机制和内部管理公安机关的监督机制和内部管理是为了保障公安机关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公安机关监督机制包括: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行政监察、社会监督等。
公安机关的内部管理包括:党委领导、工作要求、考核评价、保密管理、纪检监察等。
5. 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创新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创新是为了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和效果。
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包括:人口信息、车辆信息、指纹信息、DNA信息、警务信息、互联网安全等。
公安机关的科技创新包括:智能化辅助、科技装备、科技研发、技战术创新、新技术应用等。
二、公安专业基础重点内容汇编1. 刑事侦查和证据审查刑事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委托或者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调查和侦查工作。
证据审查是指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对掌握到的证据进行的审查、鉴定、保管和运用。
2. 社会治安维护和预防社会治安维护是指公安机关通过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公共秩序等手段,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复习材料打印版

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1、打击,是首要环节,是前提条件2、防范,是基本措施第九章公安队伍建设本章重点提示:第一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世界上第一次警务革命——警察队伍的职业化。
警察队伍彻底从军队、审判机关和一般行政机关分离出来。
正规化建设的方针——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从严治警是指对公安民警实行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纪律的总称。
严格教育使警察“不愿”做违法乱纪的事,是正规化建设的前提。
思想道德的教化是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首要任务。
严格管理使警察“不能”做违法乱纪的事,是正规建设的基础。
严格训练使警察“不怕”遇到各种艰难险阻,是正规化建设的手段。
公安学基础理论章节复习资料汇总第一讲绪论公安学是一门研究我国公安现象的学科。
其中,关于公安现象中基本关系与基本对策的理论概括,形成公安学基础理论,它是公安学的基础学科。
第一节警察与警察学一、警察的起源(一)警察起源观1.警察自然起源观。
有的警察学者认为,“人类自从有了群体生活,应有了警察作用”。
还有的认为,“警察是人类与原始俱来的天性的道德行为”,“警察将永远伴随着人类”。
这种理论把警察说成是一种自然现象,即超阶级、超国家的现象。
认为警察与国家将永远存在。
这种观点抹煞了警察是私有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抹煞了警察的阶级本质。
我们认为:原始社会没有警察。
这是因为:第一,生产力低下,没有私有财产,不能产生警察。
在二三百万年前,地球上开始有了人。
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的第一阶段。
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认识自然的水平低下,生产工具极为简陋,个人显然无法与自然、猛兽相抗衡,人们为了生存和繁衍,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共同生产和生活,所以,社会结构是以血缘亲族为基础的氏族公社。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获取的生活资料非常少,只能维持本身生存的最低水平,没有任何剩余。
公安基础知识考点

公安基础知识考点
《公安基础知识考点》
公安基础知识是公安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掌握这些知识对于每一位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来说都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些公安基础知识的考点。
一、公安基础法律知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公安工作的法律基础,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名及其刑罚、刑法修正案等内容是公安基础知识的重要考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治安案件的重要依据,公安工作人员需要熟悉其相关规定。
二、公安基本业务知识
1. 《公安机关行政管理条例》规定了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公安工作人员需要了解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以及执行等内容,公安工作人员需要熟悉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做到依法办案。
三、公安政策法规知识
1. 《公安机关综合管理工作规定》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制度,涉及到公安机关的综合管理、宣传教育、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公安工作人员需要熟悉其中的相关规定。
2. 《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工作规定》规定了公安机关维护社
会治安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公安工作人员需要掌握其中的相关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公安基础知识考点的介绍,希望每一位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都能够认真学习和掌握这些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1. 中国公安机构体系
中国公安机构体系包括公安部、省级公安局、市级公安局和县级公安局等各级
公安机构。
公安部是国家公安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全国公安机关的工作。
各级公安局分别对辖区内的治安、交通管理等工作负责。
2. 公安机关的职责
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负责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职责。
公安机关的工作范围涵盖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等多个领域。
3. 公安机关的基本原则
公安机关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制原则、依法执法原则、服务群众原则、保护
人权原则等。
公安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大局、保持廉洁、严明纪律等原则,确保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
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包括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加强边防防控等方面。
公安机关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研判和应对,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5. 公安机关的改革发展
公安机关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机构设置、提高侦查技术、加强人才队伍
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增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结语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的重点内容涵盖了中国公安机构体系、职责、基本原则、重
点工作和改革发展等多个方面。
备考者可以通过深入学习这些内容,加强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掌握,为未来的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概述一、重要含义1,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监督主体)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监督对象)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察和督促(监督内容)。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民警对外发生的联系活动。
3,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约束。
4,人民警察的纪律:是指根据人民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的,要求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的义务性行为规范总称。
5,社会监督: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团体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
它是国家机关监督的重要来源和重要补充,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督,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6,公安行政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由受理的公安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决定的法律制度。
7,劳动教养: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经处罚仍不悔改,或者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所实施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
8,收容教养:是对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少年犯罪人员,(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满14周岁的)集中进行的文化教育、法律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依法强制剥夺其人身自由、财产或其他权利的行政处罚。
10,公安政策:是党和国家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公安工作任务而规定的指导公安工作的政治原则。
是由党和国家制定的。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势,是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
12,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由法律、法规-----主要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治安法规所确认为系的社会秩序。
13,命令:是指公安机关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向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发出的作为、不作为和约束的指令。
又叫警察命令。
14,紧急排险: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处置重大灾害事故或平息叛乱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采取的非常措施。
15,紧急状态处置:是指公安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对突发的重大暴力犯罪、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依法采取的非常措施。
16,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规定的管辖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承担的内容。
17,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8,警察: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19,治安行政处置权:是指公安机关在公共场所等治安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对特定的人、物事、场所所采取的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等权利。
20,治安监督检查权: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应负治安责任的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履行治安责任、预防治安问题的发生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21,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多方面的总和。
22,人民警察的业务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完成各项任务的实际本领,是公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体现。
二、重要的时间1,2000年6月1日颁布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发布了“五条禁令”,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3,2000年3月11日110报警服务台开通4,2005年8月28日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5,1999年6月10日决定在全国开展警务公开制度6,1998年7月22日颁布了《公安部聘请特邀监督员办法》71992年7月1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8,1829年英国通过了《警察法》9,1927年12月在上海建立党中央特科(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设立的最早的保卫组织)10,1931年11月建立国家政治保卫局(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公安机关)11,1938年5月成立延安市警察队,全称“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简称边警。
(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12,1939年2月在党内高级组织成立社会部13,1898年长沙成立的“湖南保卫局”,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职警察机构。
14,1905年巡警部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全国性的中央警察机关15,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将巡捕和巡警改为警察16,1927年将内政部警政司改为公安局17,1946年将内政部警察总署改为警察局18,1949年11月1日公安部正式成立三、重要知识点1,公安机关任务的分类:公安教育与科研工作(包括公安民警学校教育和在职教育),公安科研包括:社会科学的研究和技术科学的研究公安后勤保障工作:经费保障、装备保障、生活保障、信息保障9,公安专业工作特点:复杂性、危险性、艰苦性、易腐蚀性10,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公安机关服从党的领导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
党的领导是公安决策正确性的根本保证。
11,党对公安工作领导的途径:政治、思想、组织、决策、法制领导12,正确处理党领导与政府领导的关系:党政分开、彼此保证、互相结合、全面强化的原则。
13,一切为了群众是:公安工作的宗旨和出发点、一切依靠群众: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态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法。
(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本力量、公安工作具有社会性和群众性、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
14,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
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
防范:是减少各种治安危害和维护治安秩序的基本措施。
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
管理:是重要要手段。
建设:是关键环节。
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规范建设(建立法律、规章、制度)改造:是教育人挽救人和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16,巡警的建立与工作是公安工作由静态走向动态的管理新举措。
主要负责:维护辖区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劝解制止民事纠纷、为公民提供救助和服务。
17,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民主职能、专政职能。
专政职能是实现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发挥专政职能的基础条件。
18,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公安工作的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
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
19,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公安机关的任务。
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公安机关的职责。
20,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维护国家安全(保卫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社会主义制度、国家主权领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生命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公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通信秘密)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活动21,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短期有期徒刑(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缓刑执行、假释执行、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执行22,刑事强制权包括:对犯罪嫌疑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拘留、提请逮捕和执行逮捕(不包括决定逮捕)23,人民警察的回避有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24,打击与保护二者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25,秘密工作和公开工作是相辅相成的,秘密工作需要公开工作进行掩护,秘密工作寓于公开工作中。
26,公安业务工作所遵循的共同指导原则: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即: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
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反映了我国公安工作的重要特色和优势,主导方面在公安机关。
党委领导下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这种结合是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的。
27,公安政策的作用:指导、规范、调整作用。
28,五项基本公安政策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是我党根据历史经验提出来的,是指导人民警察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政策。
严肃要以谨慎为保证、谨慎要服从严肃的要求。
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政策总精神是不枉不纵,具体应坚持“稳、准、狠”。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是一项分化瓦解和改造犯罪分子的有效刑事政策。
应注意:在惩办的前提下讲宽大、要争取多数从宽、当宽则宽当严则严、要善于从宏观上运用政策的威力。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依法从重依照《刑法》在量刑幅度以内从重处罚。
依法从快依照《刑事诉讼法》在审理案件时限内迅速审结案件。
重证据严禁逼供信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是指导治安管理处罚的一项基本政策。
处罚是治安管理的必要手段,目的是教育本人和他人,维护治安秩序。
这一政策的基本要求是:以教为主,寓教与罚、教育多数,处罚少数、当罚则罚,罚如其分。
29,公安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公安对策,他与公安法制、公安专业政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等,构成完整的公安对策体系。
政策是法律的灵魂,是制定法律的依据30,公安工作具有打击与保护的双重特点,这是由公安工作的对象所决定的。
工作对象的隐蔽性与公开性,决定了公安工作的隐蔽性与公开性。
31,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侦查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
在刑事诉讼中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和部分刑罚的执行。
32,公安刑事司法的主要措施侦查措施(1)讯问犯罪嫌疑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时不得少于2人。
应让犯罪嫌疑人陈述有罪情节或无罪辩解。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传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连续传唤。
讯问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教师到场。
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律师可以为其取保候审。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制作笔录。
询问不满18周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询问证人地点可以是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人证言。
询问被害人,适用询问证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