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中心巡视反馈问题专项整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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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中心关于**公司巡视反馈

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公司巡视反馈“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以下:

部分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应招标未招标。招标过程中审查把关不严,个别项目以谈判代替招标,以审批代替招标,以单一来源指定供应商。特别是个别采购事项,涉嫌拆分项目,规避招标,选择关联关系单位。

按照巡视组的要求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认真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特成立整改小组,人员如下:

小组长:钟建华

副组长:蒋晖、林雪原、韩逊

二、整改措施和目标

(一)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应招标未招标问题工作目标:

采购预估额8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采购预估额160万元以上的工程(含检维修)采购,采购预估额50万元以上的服务采购,实现应招尽招,尽可能公开招标。

整改措施:

1、将工作目标要求写入《乌鲁木齐**公司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2019修订版)。

时间进度:《乌鲁木齐**公司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2019修订版)于2019年7月13日通过公司OA系统发布。上述工作目标已写入。

责任部门(人):招投标管理中心钟建华,林雪原。

2、在招标方案审核审批、招标实施、合同条款一致性审核、可不招标事项审核审批时严格执行工作目标要求。

时间进度:立即实施,持续改进。

责任部门(人):招标管理中心钟建华,林雪原;乌**招标中心蒋晖。

3、落实《乌鲁木齐**公司专业考核标准》(招投标管理中心)涉及应招标未招标的考核条款,严格考核。

时间进度:已实施,持续改进。

责任部门(人):招标管理中心韩逊。

(二)关于招标过程中审查把关不严,个别项目以谈判代替招标,以审批代替招标,以单一来源指定供应商问题工作目标: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公司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2019修订版)中相关条款规定(上述问题整改措施和要求均已体现在实施细则中),规范招标转谈判审批,单一来源审批,加强招标过程专业监督力度,加大招标管理考核,努力杜绝巡视反馈问题的重复发生。

时间进度:立即实施,持续改进。

责任部门(人):招标管理中心钟建华,林雪原,韩逊;乌**招标中心蒋晖。

(三)关于个别采购事项,涉嫌拆分项目,规避招标,选择

关联关系单位问题

工作目标:完善制度要求,禁止拆分采购项目,严格考核。

1、落实2019年12月发布《乌鲁木齐**公司招投标工作监督实施细则》(试行)第八条招投标项目的监督范围,具体内容包括:(二)依法依规必须招标项目是否存在化整为零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时间进度:已实施,持续改进。

责任部门(人):招标管理中心林雪原,乌**招标中心蒋晖。

2、落实《乌鲁木齐**公司专业考核标准》(招投标管理中心)涉及拆分合同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考核条款,严格考核。

时间进度:已实施,持续改进。

责任部门(人):招标管理中心韩逊。

3、完善《采购项目月度核查要求及释义(试行)》制度,将采购项目拆分作为重要核查内容,纳入月度考核工作中并在月度物资采购例会上通报拆分情况。

时间进度:2019年10月底前完成《采购项目月度核查要求及释义(试行)》评审工作。

责任部门(人):招标管理中心韩逊。

4、招标管理中心督促物资采购部修订《乌鲁木齐**公司限额以下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增加组包采购、禁止拆分的相关条款,并落实到考核制度中。

时间进度: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相关制度制定。

责任部门(人):招标管理中心钟建华,物资采购部蒋晖。

三、工作要求

招投标管理中心将持续认真整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尽最大努力提升统一招标管理水平;各责任人认真履职,提升工作质量,积极实施监管责任,为乌鲁木齐**公司合规化管理、降本增效活动做出新贡献。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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