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版高一数学集合核心知识(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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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版高一数学集合核心知识(上册)

古人有“书中自有颜如玉”之说。杜甫所提倡的“读书破万卷, 下笔如有神”等,无不强调了多读书广集益的好处。这篇高一数学集合核心知识,希望可以加强你的基础。

1.集合的含义

一般地,一定范围内某些确定的,不同的对象的全体构成一个集合;

集合中的每个对象称为这个集合的元素。

集合常用大写字母表示,如A, B, C……

元素常用小写字母表示,如a, b, c ……

2.集合中元素的性质

(1)确定性:集合中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

若a是集合A中的元素,就说a属于集合A,记作a∈A

若a不是集合A中的元素,就说a不属于集合A,记作a不属于A

(2)互异性:集合中的元素必须是互不相同的

(3)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是无先后顺序的

3.常见的数集

(1) N: 自然数集(含0)

即非负整数集

(2) N*或N+: 正整数集(不含0)

(3) Z:整数集

(4) Q:有理数集

(5) R:实数集

4.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举法:将集合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并置于大括号内。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注:元素之间要用逗号分隔,列举时与元素次序无关

(2)描述法:将集合的所有元素都具有的性质(满足条件)表示出来,写成{x ︳p(x) }

如:{x ︳x为中国的直辖市}

(3)图示法:常常画一条封闭的曲线,用其内部表示一个集合。

5.集合的分类

(1) 有限集: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

(2) 无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

(3) 空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记作?

教师范读的是阅读教学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我常采用范读,让幼儿学习、模仿。如领读,我读一句,让幼儿读一句,边读边记;第二通读,我大声读,我大声读,幼儿小声读,边学边仿;第三赏读,我借用录好配朗读磁带,一边放录音,一边幼儿反复倾听,在反复倾听中体验、品味。小编为大家提供的

一般说来,“教师”概念之形成经历了十分漫长的历史。杨士勋(唐初学者,四门博士)《春秋谷梁传疏》曰:“师者教人

以不及,故谓师为师资也”。这儿的“师资”,其实就是先秦而后历代对教师的别称之一。《韩非子》也有云:“今有不才之子……师长教之弗为变”其“师长”当然也指教师。这儿的“师资”和“师长”可称为“教师”概念的雏形,但仍说不上是名副其实的“教师”,因为“教师”必须要有明确的传授知识的对象和本身明确的职责。

与当今“教师”一称最接近的“老师”概念,最早也要追溯至宋元时期。金代元好问《示侄孙伯安》诗云:“伯安入小学,颖悟非凡貌,属句有夙性,说字惊老师。”于是看,宋元时期小学教师被称为“老师”有案可稽。清代称主考官也为“老师”,而一般学堂里的先生则称为“教师”或“教习”。可见,“教师”一说是比较晚的事了。如今体会,“教师”的含义比之“老师”一说,具有资历和学识程度上较低一些的差别。辛亥革命后,教师与其他官员一样依法令任命,故又称“教师”为“教员”。高一数学集合核心知识大家仔细阅读了吗?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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