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习惯性违章130条
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365条公共习惯性违章1、上班迟到、班前会上睡觉。
2、酒后入井。
3、穿化纤衣服下井。
4、携带烟草、明火入井。
5、下井人员携带手机或其它电子物品。
6、不执行入井检身制度。
7、工作服衣袖不系扣,头灯、自救器斜背在肩上。
8、戴安全帽不系带,上下班途中手拿安全帽,井下作业地点休息时取下安全帽当坐垫。
9、井下作业时,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
10、不遵守乘车侯车、架空乘人车制度,互相嬉戏打闹,故意上下左右摆动,携带超长超重物件乘坐架空乘人车。
11、多人拖、拉一个猴车,抢占猴车,或用猴车拖、运超重工具或设备。
12、不遵守侯车制度,人车未到在大巷两帮侯车。
13、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从非行人侧上下车。
14、上下人车,不走人行道,从车辆连接处穿过。
15、违规走大巷。
16、扒、蹬、跳车。
17、乘坐人车时不排队或插队。
18、乘坐人车时,不关车门或互相嬉戏打闹。
19、乘车时横七竖八乱躺,或将身体、携带物件伸出车外。
20、乘坐电机车机头。
21、井下2人及以上行走不排队。
22、在井下巷道行走时,走道心。
23、无证上岗或持过期证上岗。
24、睡岗、脱岗、空岗。
25、跨转载机、皮带机,不走行人过桥。
26、敲帮问顶不使用专用工具。
27、用过的棉纱、布头不用铁通盛装,乱扔乱放。
28、人为损坏材料、设施,或将材料乱扔乱放。
29、不现场交接班。
30、早出井、等消卡。
采煤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31、不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液装置。
32、乳化液泵站长流水。
33、乳化液配比浓度不达标。
34、加设乳化液后不使用折射仪检测配比浓度。
35、人员进入采空区作业。
36、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7、有伞檐不处理而继续施工。
38、安全出口不符合规程规定,继续组织生产。
39、液压单体支柱钻底量超过规定时,不及时穿靴。
40、单体支护不规范,不垂直顶板。
41、两巷超前段支护数量不够或不采用放倒措施。
42、超前柱未连接或连接不合格。
43、液压支架端面距、错差超过规定。
44、支架不接顶,初撑力不达标。
煤矿生产中常见的习惯性违章

公共习惯性违章1、上班迟到、班前会上睡觉。
2、酒后入井。
3、穿化纤衣服下井。
4、携带烟草、明火入井。
5、下井人员携带手机或其它电子物品。
6、不执行入井检身制度。
7、工作服衣袖不系扣,头灯、自救器斜背在肩上。
8、戴安全帽不系带,上下班途中手拿安全帽,井下作业地点休息时取下安全帽当坐垫。
9、井下作业时,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
10、不遵守乘车侯车、架空乘人车制度,互相嬉戏打闹,故意上下左右摆动,携带超长超重物件乘坐架空乘人车。
11、多人拖、拉一个猴车,抢占猴车,或用猴车拖、运超重工具或设备。
12、不遵守侯车制度,人车未到在大巷两帮侯车。
13、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从非行人侧上下车。
14、上下人车,不走人行道,从车辆连接处穿过。
15、违规走大巷。
16、扒、蹬、跳车。
17、乘坐人车时不排队或插队。
18、乘坐人车时,不关车门或互相嬉戏打闹。
19、乘车时横七竖八乱躺,或将身体、携带物件伸出车外。
20、乘坐电机车机头。
21、井下2人及以上行走不排队。
22、在井下巷道行走时,走道心。
23、无证上岗或持过期证上岗。
24、睡岗、脱岗、空岗。
25、跨转载机、皮带机,不走行人过桥。
26、敲帮问顶不使用专用工具。
27、用过的棉纱、布头不用铁通盛装,乱扔乱放。
28、人为损坏材料、设施,或将材料乱扔乱放。
29、不现场交接班。
30、早出井、等消卡。
采煤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31、不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液装置。
32、乳化液泵站长流水。
33、乳化液配比浓度不达标。
34、加设乳化液后不使用折射仪检测配比浓度。
35、人员进入采空区作业。
36、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7、有伞檐不处理而继续施工。
38、安全出口不符合规程规定,继续组织生产。
39、液压单体支柱钻底量超过规定时,不及时穿靴。
40、单体支护不规范,不垂直顶板。
41、两巷超前段支护数量不够或不采用放倒措施。
42、超前柱未连接或连接不合格。
43、液压支架端面距、错差超过规定。
44、支架不接顶,初撑力不达标。
习惯性违章100例

习惯性违章100例1.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齐全、不规范。
2.班前或班中饮酒。
3.脱岗、串岗、睡岗。
4.未经批准操作、动用非本人分管的设备。
5.在厂房内骑摩托车、自行车。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7.在易燃易爆区吸烟。
8.在禁火区动火未办理动火证9.动火作业前未清理作业点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
10.车辆未安装防火帽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11.2米以上高处作业未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
12.多层作业时,各层间没有可靠的隔离防护。
13.安全带低挂高用。
14.高处作业时从高处抛掷物件。
15.在输电线路安全距离以内作业未停电。
16.使用登高梯子时与地面夹面角大于60°。
17.使用人字梯没有限跨钩,或夹角大于40°。
18.在梯子的顶档上作业。
19.架设的安全网里高外低或留有缝隙。
20.高处作业乘坐非载人设备上下。
21.高处放有不稳固的物体。
22.钻越铁路两侧的栏杆、停在铁路上的机车、车辆。
23.通过铁路道口时,钻杆抢行。
24.翻斗车的车斗未复位就行使。
25.检修支起车辆时未作二次支护。
26.在道路或有人通过的地点施工,未设围栏或警示标志。
27.机、电设备停止时,控制器未打回零位。
28.启动皮带、轧机棍道等不先发出启动信号。
29.启动已经停机挂牌的设备。
30.用湿手操作、启动电气设备。
31.跨越运转中的皮带、棍道及其他设备,或在传动设备上休息、行走。
32.运转设备未停止就进行处理、调整或清扫。
33.用水冲洗电气设备。
34.用物体顶住接触器吸铁,强制吸合。
35.停机、停电检修时,在开关处未挂警示牌或无人监护。
36.检修后未恢复检修时拆除的安全设施、安全装置。
37.没有经批准的检修措施票就进行检修作业。
38.在电气操作台上放有闲杂物品,尤其是盛有液体的器皿。
39.天车吊物从人员上方通过或人在吊物下面行走、站立。
40.未按国标准规定的信号指挥起重作业。
41.开动天车大小车、起吊、落下吊物未先鸣铃。
42.两人以上(包括两人)同时指挥天车作业,或无人指挥天车工自行作业。
习惯性违章“100例“

习惯性违章“100例”1.进入施工现场或设备区不戴安全帽或不能正确佩戴安全帽者。
2.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工作服者。
3.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按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手续,不到工作现场,不交待检查安全措施者,不开班前、班后会者。
4.工作地段,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按规定装接地线、标示牌、加设遮拦者。
5.对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人员擅自改变和移动者。
6.工作前,不讲解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者。
7.工作结束,不清理现场,工作许可人员默许办理工作终结手续者。
8.工作票签发人员签名,不审查安全措施者。
9.工作票、操作票审查不严,检查时,搞突击整理者。
10.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均由别人代签。
11.工作票所列人员与现场实际参加工作的人员不符者。
12.先工作后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者。
13.图省事不办理工作票者,违反“三违”规定者。
14.工作中随意扩充工作项目者,电气操作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1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高空抛物,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检修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16.不按规定设监护人员,监护人不到位或失去监护者。
17.工作期间衣着不整,带小孩者。
18.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履行“倒闸操作五制”者。
19.违反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无票工作、操作者。
20.操作前不核对操作票,不核对设备位置、名称、编号或中途换人操作者。
21.操作前不认真填写操作票,操作后补填操作票者。
22.不按程序操作,跳项操作,随意解防误锁者。
23.不按规定时间抄表记录,抄假表作假记录者。
24.上杆工作不系安全带者。
25.工作前工作负责人不到场,不宣读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不开班前班后会,不按规定做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到位者。
26.不按时停送电者。
27.未经领导同意,随便解除防误闭锁装置或不执行万能钥匙管理制度。
28.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共同到现场交待、检查安全措施,只在值班室办理许可手续。
29.工作票未经许可,工作人员就提前进入施工现场工作或做准备工作。
205例习惯性违章表现

205例习惯性违章表现1.工作后不能保持良好的现面貌场2.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3.用管道悬挂重物或起重滑车4.在应加盖盖板之处,不加盖盖板5.在通道口随意放置物料6.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7.在工作场所存放易燃物品8.不按现规定穿工作服9.接触高温物体工作,不戴防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10.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11.在机器转动时装折或校正皮带12.在机器未交全停止以前,进行修理工作13.在机器运行中,清扫、停拭或润滑转动部位14.翻越栏杆,在运行的设备人行走或坐立15.人爬梯不注意逐档检查16.随定拆除电器设备接地装置”.使用有缺陷的大锤作业18.凿击坚硬或脆性物体时,不戴防护眼镜19.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研磨20.忽视检查,使用带故障的电气用具21.使用电动工具时不戴绝缘手套22.不熟悉使用方诗,擅自使用电气工具23.不熟悉使用方游,擅自使用风动工具24.不熟悉使用方法,擅自使用喷灯25.在有可能突然下落的设备下面工作26.在机车驶近时抢过铁道27.在车辆下面或两节车箱的中间穿行28.砸煤时不戴防护眼镜29.不能及时消除煤堆形成的陡坡30.卸煤工从车箱上直接跳下31.在抓煤机抓斗活动范围内通行或逗留32.用吊斗、抓斗运载作业人员和工具33.在卷扬设备运行时跨越钢丝绳34.把手伸入输煤皮带遮栏内加油35.在输煤皮带上站立、穿越或行走36.在运行时,用钳清理皮带滚筒上的粘煤37.钢原煤斗内的堵煤时,把算子拿掉38.穿钉有铁掌的鞋子进入油区39.用箍有铁套的胶皮管卸油40.不对易燃易爆物品隔绝即从事电、火焊作业41.用手宜接去拨堵塞给煤机的煤块42.除焦时用身体顶着工具43.出灰时不按规定着装44.站在装满灰渣车的近处浇水45.在制粉设备附近吸烟46.在吊物下停留或通行47.戴线子套用于转动转手48.在轴瓦就位时手拿轴瓦边缘49.随意进入井下或沟内工作50.站在水池隔墙下边工作51.在喷水池等处游泳52.擅自检修带压力的管道53.用手指伸入螺丝孔内触摸54.用捻缝和打卡子的方采消除瓦斯管道的不严密处55.用燃烧的火柴投入地下室内作检查56.站在梯子上工作时不使用安全带57.监护人同时担任其他工作58.用肩扛、背驮或怀抱的方法搬运危险品59.将酸洗废液直接排入河流60.把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件上61.高处作业不使用工具袋62.高处作业时,将工具及材料随意上下抛掷63.在不坚固的结构上侥幸工作64.使用吊栏工作时不使用安全带65.站在梯顶工作66.将梯子放在门前使用67.在驾驶室内存放易燃物品68.利用吊物上升或下降69.肩行重物攀登移动式样子或软梯70.车未停稳便上、下车71.车辆行驶时,与驾驶员闲谈72.手扶缆绳顶端,手部伤害73.采用掏挖的方法挖掘74.上下基坑时攀登水平支撑或撑杆75.把炸药和雷管放入衣兜或怀里携带76.用铁钎往炮眼里捣送药料77.站在石块滑落的方向撬石78.移开或越过遮栏工作79.雷雨天气不穿绝缘靴,巡视室外高压设备80.进出高压室时,不随手将门锁好81.带负荷拉刀闸82.对投运的设备(包括机械锁)随意退出或解锁83.用缠绕的方法装设接地线84.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时,四周不设围栏85.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86.在带电作业过程中设备突然停电时,视为设备无电87.等电位作业传递工具和材料时。
习惯性违章100例(3)

习惯性违章100例(3)
习惯性违章(13)跨越高处平台
习惯性违章(14)跨越皮带输送机等设备
习惯性违章(15)上拦焦道时,从熄焦车攀爬
习惯性违章(16)在大车行走中攀上攀下
习惯性违章(17)非本机(本车)操作人员随意启动设备,非电气人员擅自从事电气维修
习惯性违章(18)不具备电焊、气焊操作资格,动用电焊、气焊
2009年10月12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炼钢厂员工李某想要求连铸车间维修组班长张某帮忙切割铁板,可到了维修班见张某不在,就私自进行切割。
作业时,由于割具回火氧气管从中间部位崩开,将李某的衣裤引燃,急切下用双手扑救,导致李某双手、双腿内侧不同度烧伤。
事发后厂方将李某及时送往医院并诊断为:双手、双下肢3度烧伤烧伤面积19%。
习惯性违章(19)用水冲洗地面卫生时,不注意电气设备
习惯性违章(20)远方操作,启动设备前不到设备现场复核、检查。
钢铁企业典型习惯性违章行为

主要工种典型习惯性违章行为一、起重作业1、天车启车前不鸣笛示警;2、发现钢丝绳有断丝、断股不能及时更换;3、用龙门吊或天车带火车皮;4、天车安全装置不能发挥作用;5、起重作业时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站位不当;6、天车吊物时无人指挥;7、检修天车时没有挂安全警戒、警示牌;8、天车运行中人员上、下车;9、天车运行时利用打倒车制动;10、吊运氧气瓶、乙炔瓶、丙烷气瓶不用吊笼或气瓶混装;11、上下天车时不走安全通道;12、在天车运行时打;13、没有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就上车操作;14、天车工作业时不穿绝缘鞋;15、进入天车操作室后不关闭操作室门;16、经天车梯子平台进入操作室前没有挂平台防护链;17、用天车横拉斜拽;18、天车操作室内的座椅不是木制座椅;19、在冬季天车工上下天车时穿棉大衣;20、天车操作室内地面没有绝缘垫;21、天车工离开天车时不拉闸、不断电;22、登天车进行厂房检修无人监护、无安全措施;23、冒险进入天车轨道作业;24、抓斗、电磁吊等使用完毕后悬在半空或停在安全通道上方;25、吊物过程中,将吊件停在半空天车司机离开驾驶座位;26、在没有联系、确认时,天车顶着天车行走;27、操作人员在两个天车之间跨越;28、电动葫芦的电缆线、按钮带电部分裸露情况下仍继续使用;29、吊钩锁具不按规定使用或超负荷使用;30、起重设备带病作业;31、在限位失灵情况下继续使用;32、吊勾磨损超标时继续使用;33、起吊时用手扶工件或钢丝绳;34、吊物时在人头上方经过或人在吊物下方行走;二、炼钢作业1、往大包加潮湿、粘油或空心的坯子;2、放射源没有必要的防护装置;3、放射源放入、取出没有明确的显示;4、用氧管空心管测量中间包液面;5、浇钢时踩踏中间罐上及罐壁;6、粉尘岗位不戴口罩;7、出钢后追加合金料时,不喊开周围人员;8、吊运结晶器不使用专钩;9、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10、氧管潮湿烧出钢口或滑动水口;11、引锭杆引锭链完后不插防滑穿钉;12、各类人员不走安全过桥;13、氧枪小阀门长期打开;14、炉前人员到化验室送样时,不走安全通道;15、氮封口处测枪位或检查氧枪头时,氧枪粘渣;16、换斗子时,换完后习惯性只挂两绳往下放;17、装铁水、加废钢时,指挥人员站位不当;18、炉坑潮湿时,照常炼钢;19、装入潮湿的废钢或密封容器;20、在连铸调温时,用一根铁丝挂两根调温坯;21、浇钢过程中,进入二冷室处理拐坯或上引锭、撬引锭杆等;三、轧钢作业1、轧机启车前不鸣铃示警;2、装配轴承时,用铁器击打轴承,使用大锤时戴手套;3、打包机运行中触摸运动部位;4、停电不挂牌;5、在送钢跑道上跨跃;6、带电处理打包机故障;7、维修设备时拆除维修走廊上的栏杆,没有采取可靠安全措施;8、横移车移动时冒险跨越;9、进行切割作业或使用磨光机、砂轮时不戴防护眼镜;10、轧辊没有停稳时就进行检查;11、设备运行过程中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12、没有与操作人员联系好就进行检修或处理紧急情况;13、将更换的轧辊放在安全通道上;14、在检修时不挂安全警示牌,且无人监护;15、在运行的红钢上跨越;16、修理辊道时不能及时通知操作工;四、煤气作业1、进入煤气区域时没有煤防人员监护,在煤气区域巡检设备时不带CO报警器;2、一人在煤气区域作业,没有人监护;3、煤气泄漏,不能及时处理;4、无关人员随便进入煤气区域,并在煤气区域内吸烟;5、不按照加热炉空燃比进行操作;6、在煤气浓度高的地方干活时不戴呼吸器;7、对报警器不能定期进行校验;8、停、送煤气时没有按要求对管道进行吹扫、化验;9、没有定期进行氧含量测试;10、煤气设备巡检一人单独进行或两人作业巡检间距太小;11、在易燃、易爆场所检修时不使用防易燃、易爆工具或不采取安全措施;12、煤气区域动火检修时,不开动火票,不设专人监护;13、煤气管道吹扫完后,不能及时把吹扫管断开;14、空气呼吸器使用前不认真进行检查确认;15、煤气管网的电动阀门在检修时,关闭后不停电挂牌;16、在煤气作业时,将火种、无线通讯工具等带入现场;17、随便跨越安全围栏;18、煤气作业区无警示标识;19、煤气点火时,不是先点燃明火后再开启煤气阀门;五、检修作业1、手持电动工具作业不加漏电保护器;2、电缆破损后包扎、更换不及时;3、电焊机壳不接地线或接地线不规范;4、高压拉合闸倒电时,不执行操作票制度;5、绝缘工具不能定期检查、校验;6、停电、送电时不确认、不挂牌;7、女车工操作时不戴布工作帽;8、停电检修作业时,不执行拉闸验电制度;9、带负荷拉、合刀闸;10、电气开关不能单机单控;11、刀闸盖消弧罩破损后不能及时更换;12、使用电钻时戴手套;13、高空作业时向下抛扔工具、物品;14、对破损老化的维修工具不能及时更换;15、电工一人操作且无人监护;16、防护用具到期不能及时更换;17、车工在作业中戴手套;18、在刀闸盖缺失的情况下照常合闸;19、配电工拉、合高压开关时,不戴绝缘手套、站位不当;20、使用砂轮、钻床、扁铲、气割、气焊时不戴眼镜;21、使用手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要求;2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23、扳手当手锤使用;24、在更换皮带或设备检修前后,没有停电和挂牌;25、锉屑用嘴吹;26、钻小活时用手拿着;27、设备运转时加油、擦试、清扫;28、检修机械设备时没有挂安全警示牌;29、地面人员对设备进行检修时没有将操作方式通知地面站控制室人员,没有切断与设备相连的电源,容易产生误操作;30、隔着运行的车床传递工具;31、乙炔瓶、氧气瓶之间,距热源之间不符合安全规定;32、双腿跨在氧气、乙炔带上作业;33、乙炔瓶卧放使用;34、乙炔瓶没有加回火防止器;35、乙炔表、氧气表破损仍继续使用;36、电焊机一次线过长,二次线没有接在焊件上,二次线接头太多且绝缘皮破损严重;37、用氧气吹身上的灰尘;38、动火现场易燃物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39、胶圈瓶帽配戴不齐,氧气瓶、乙炔瓶野蛮装卸;40、电焊作业不戴电焊手套或不穿绝缘鞋;41、带电更换电焊钳;42、电焊机一次线、二次线接线柱处无防护罩;43、电焊机没有接地线;44、氧气瓶、乙炔瓶混装、混运;45、用水清洗或潮湿抹布擦拭电器设备;46、检查钢板质量时不戴手套;47、打捆时手放在捆带下方;48、在使用盐酸或硫酸试剂时不戴防护手套;49、用手直接清理刀具上面的铁屑;50、车工上、卸或检查工件时不停车;51、工具或物品放在运行的车床上;52、氧气带泄漏时不能及时处理;。
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

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
2、将无帽芯、帽带、变形、开裂的安全帽戴入现场.3、未经安全教育、安全考试的人员进入现场工作。
4、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背心、短裤进入现场。
5、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6、在施工现场打闹、取笑。
7、在工作现场或区域吸烟。
8、施工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在2m或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可靠的安全设施时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于上方牢固可靠处.10、设备操作无人监护11、高处作业梁上脱手行走。
12、高处作业时往上或往下抛掷材料、工具等物.13、工作负责人离开工作区域.14、氧气瓶、乙炔瓶同室存放的。
15、坐在安全帽上的。
16、无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施工。
17、监护人暂离作业现场。
18、在施工现场乱放、乱倒材料、垃圾;泥浆、污水、粉尘随意排放,污染环境.19、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小于10米的20、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小于5米的。
21、在成品或设备上乱涂乱画,造成成品或设备的污染。
22、氧气瓶、乙炔瓶在阳光暴晒或滚动移动的。
23、私自拆除、损坏安全设施,或施工需要拆除安全设施,施工完毕后不及时恢复.24、私自拆除损坏各类安全标志、标牌.25、施工中的井坑不加盖,沟、池不加护栏,晚上无照明及警示红灯标志。
26、将火种带入“严禁烟火”区域的。
27、脚手架使用前不按照规定验收、挂牌。
28、设置跳板、过沟板及各种施工用脚手扳时,搭放不牢或搭成一头悬空的探头板.29、使用铁丝、皮带或有断股钢丝绳等作为吊索的.30、动火不办理动火手续。
31、施工用电由非电工接线、操作、管理。
32、用电器具未接漏电保护装置.33、使用木质配电(箱)盘.34、施工现场电动工器具、照明设备的电源线未使用软橡胶电缆。
35、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中或钩挂于刀闸上使用。
36、站在梯子上工作时不使用安全带。
37、下班不及时关闭乙炔、氧气阀门以及电焊机。
38、乱拖乱拉电源线,电线过路不加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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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习惯性违章130条一、违章界定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电公司、天电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现象分为四类: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一)行为性违章:指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所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二)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劳动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三)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等,发布错误命令或做出错误决定的违章;(四)管理性违章:生产、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结合实际正确地制定和执行有关生产管理制度、规程、措施的违章。
三、典型违章(130条)(一)行为违章(90条)1、进入检修作业现场工作人员着装不规范。
2、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或将安全帽当凳子坐。
3、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合适的安全带或安全带使用不规范。
4、高处作业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
5、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检修现场设置的临时遮栏无警告标志;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6、工作时坐、立在栏杆上休息;坐、立在管道、建筑物的边缘处休息;在管道上和备用的输送皮带上作业、行走或跨越皮带。
7、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动工具或电动工具电源线裸露、带电部分裸露、无漏电保护装置。
8、带手套抡大锤或单手抡大锤。
9、未按规定装设接地线或装设地线前不验电。
10、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和检修工作危险点控制措施票进行工作。
11、检修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12、检修人员擅自操作、检修运行或备用中的设备。
13、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14、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15、工作负责人不按规定办理延期和终结手续。
16、使用梯子登高时不规范、梯子端部无防滑装置、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
17、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8、在管道、电缆桥架、支吊架、栏杆等悬吊重物。
19、使用链条葫芦未在使用合格期内、载荷不符、歪拉斜吊等。
20、未经消防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21、检修现场取下井、坑、孔、洞或沟道盖板,无临时围栏、警示标志。
22、检修现场使用的工器具、拆卸下来的材料、零部件、备品备件直接落地、摆放不整齐。
23、氧气、乙炔瓶存放距离、使用中固定不符合要求;气瓶卧放滚动搬运。
24、检修工作结束或休息未及时清理工作现场。
25、检修现场地面或设备上漏油,未及时清理。
26、检修中走错间隔,误拆运行设备。
27、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任意在楼板、平台上开孔及墙壁上凿洞。
28、在工作场所存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29、检修中使用的临时照明灯具和电缆线未固定、灯具架设高度低于2.5米未设保护罩。
30、未按规定使用行灯或行灯使用不符合安规要求。
31、将带有漏电保护器的接线盘,电源箱带进锅炉燃烧室、电除尘器、空气预热器、凝汽器、循环水管道、吸收塔、烟道等金属容器内部。
32、在锅炉燃烧室、电除尘器、空气预热器、凝汽器、循环水管道、吸收塔、烟道等金属容器内部使用220V白炽灯、碘钨灯。
33、检修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外壳没有采取可靠接地。
34、擅自搭设电源或虽经批准但电源接线不规范。
35、三脚插头当两脚插头使用。
236、电源插头、闸刀、插座破损或无盖;电源引出用电不规范。
37、Ⅰ类电动工具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
38、电焊机没有完整的金属外壳或金属外壳没有接地。
39、电焊机一侧电源线引线未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
40、将厂房钢结构、管道、格栅或其他金属物品等作为电焊二次线(接地线)。
41、下班前未将电焊机、移动式电源盘等电气设备停电,各类气瓶阀门未关闭。
42、空气开关、闸刀开关没有装在密闭箱匣内,直接放在地面上移动使用。
43、搭、拆脚手架时作业人员未挂安全带,施工周围无围栏或警示标志,没有专人监护。
44、未按规定要求搭设脚手架,脚手架上堆放的物体重量超过许可的载荷量。
45、搭设好的未验收即使用或每天使用前未检查签名。
46、特殊脚手架没有搭设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未经验收即使用。
47、起重作业时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未设安全警戒线。
48、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指挥吊装吊运。
49、无可靠措施起吊易燃、易爆物品或危险品。
50、在易燃、易爆区域携带火种、穿带有铁钉(掌)的鞋子。
51、在油区和氢气区域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52、在易燃物品或重要设备上进行焊接工作,无隔离措施、无监护人、无防火措施。
53、锅炉水压试验时,无关人员在周围逗留、锅炉启动升压后未经批准继续在管道上作业。
54、进入炉膛、压力容器、油罐及其它储存化学药品、惰性气体的容器前,没有进行充分通风、测试。
55、不熟悉各类用具的使用方法而擅自使用。
56、用手拿着工件钻孔、打磨。
57.生产现场外委施工不设监护人或监护人擅自离开。
58、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59、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60、设备检修采用约时停、送电。
61、在电缆沟、隧道夹层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在金属容器内施焊及使用电动工具不穿绝缘鞋、无绝缘垫、无监护人。
362、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工作,不符合安全距离或无人监护。
63、电气设备检修,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64、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体。
65、设备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进遮拦内,戴手套或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其它工作。
66、检修现场的工具橱、材料、备品备件等未按照制定的定制图进行摆放。
67、现场临时存放的材料、备品备件堆放不整齐,不符合防火要求。
68、将新旧材料、合格与不合格的备品备件混放一处无明显隔离标示。
69、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占用厂区道路堆放设备、材料。
70、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漏油、漏碱、、漏酸和其它污染环境、物品等)。
71、燃烧室清灰、喷砂和设备拆保温时,在粉尘容易飘逸的地方无防尘措施。
72、工作现场将混凝土、保温泥等材料污染地面或搬运中污染路面。
73、在检修过程中无防护措施,造成消防自动装置误动。
74、敷设保温材料时,未采取防护措施,保温材料散落地面。
75、检修现场存放的各类油桶无醒目标示,未在指定地点存放。
76、检修现场每天完工后剩余材料堆放不整齐、保管不善。
77、高处进行电焊或切割作业,未做好防止火星飞溅措施、无防护措施、无专人监护、焊接材料未及时清理。
78、已经拆卸下来的各管道、阀门阀座、油箱箱盖等未进行包扎、敞口裸露。
79、开启的压力容器人孔门、大型电机两端端口,工作结束时未用盖板或编织布盖住。
80、拆卸下来的汽轮发电机轴瓦、密封瓦、碳刷未放好,没有用干净的白布或塑料布盖好,已经就位的汽轮机转子轴颈未用干净的白布遮盖。
81、检修中踩踏或坐在设备保温皮、电缆桥盒上,必须站在设备或管道上才可以工作时未进行保护。
82、检修现场脚手架在工作结束后未立即拆除。
83、检修完毕,在封闭人孔门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84、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85、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86、在电容器上检修时,未将电容器放电并接地或电缆试验结束,未对被试电缆4进行充分放电。
87、继电保护进行开关传动试验未通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
88、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
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
89、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90、无证驾驶厂内机动车辆。
机动车辆违规带人。
(二)装置违章(18)91、检修现场设备、楼梯、平台的护栏(扶手)不符合安全要求。
92、检修现场(或部位)照明亮度不够。
95、带电的二次设备有裸露部分,没有采取绝缘措施。
96、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
97、转动机械的安全防护罩不符合安全要求。
98、梯子底部无防滑措施,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铰链等。
99、孔、洞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100、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101、设备、电缆隧道、孔洞无盖板或围栏。
102、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志。
103、特种设备未定期维护保养,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104、安全网破损或安全网连接处有漏洞。
105、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106、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107、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108、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装设牢靠的安全网。
(三)指挥性违章(8条)109、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证作业。
110、不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指挥。
111、组织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参加检修工作。
112、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拍板、不指挥,等上级人员拿出工作意见。
113、对各种违章现场不制止、不考核。
5114、插手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115、越权管理,代行下属人员的指挥。
116、安排单人进行至少二人同时进行的工作。
(四)管理性违章(14)117、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18、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
121、新入厂的生产人员,外包队伍进厂(包括临时用工)未组织三级安全教育或员工未按规定组织《安规》考试。
12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
123、对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124、对违章不制止、不考核。
125、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126、设备重大抢修作业期间、机组启动期间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
127、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128、重大设备缺陷、安全隐患未及时组织排除。
129、工程施工或设备检修没有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或有安全措施而不认真执行。
130、违反规定使用临时工。
6114、插手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115、越权管理,代行下属人员的指挥。
116、安排单人进行至少二人同时进行的工作。
(四)管理性违章(14)117、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