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租房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租房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前言公租房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一项政策,旨在提供廉租住房给低收入人群。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公租房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公租房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公租房存在的问题1. 申请难度高公租房申请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例如家庭收入、户籍等要求。
这些限制使得很多符合条件的人无法申请到公租房,导致了公租房资源的浪费。
2. 配套设施不完善很多公租房小区周边缺乏配套设施,例如医院、学校等。
这使得居民生活不便利,也影响了小区的品质。
3. 管理粗放由于管理机构缺乏有效监管和规范化管理手段,导致一些住户在使用公共资源时不太注意维护和保养。
例如电梯、楼道等易出现脏乱差现象。
4. 建设质量差由于成本控制等原因,一些公租房的建设质量不高,例如墙体、地面等容易出现开裂、漏水等问题。
这不仅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会给后期维修带来困难。
三、公租房建议1. 改善申请条件政府应该在制定申请条件时更加灵活和合理,以便更多符合条件的人能够申请到公租房。
例如可以考虑放宽户籍限制、提高收入标准等。
2. 完善配套设施政府应该在公租房建设中注重配套设施的完善,例如在小区周边建立医院、学校等基础设施,以方便居民生活。
3. 强化管理监管政府应该加强对公租房小区的管理和监管,建立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机制,加强对住户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居民素质。
4. 提高建设质量政府应该在公租房建设中注重建筑质量,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同时,在后期维修过程中也要加强监督和管理,保证公租房长期使用。
四、总结公租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一项政策,虽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但只要加强管理和监管,注重建设质量和配套设施的完善,并改善申请条件,就可以让公租房更好地服务于低收入人群。
北京市公租房政策分析与对策建议

北京市公租房政策分析与对策建议
北京市公租房政策分析:
北京市公租房政策是北京市政府调节城市房屋供应结构,保障
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的一项政策措施。
公租房政策主要集中在
以下几个方面:
1.配租对象以低收入人群为主,主要是城市低收入家庭、特殊
困难人员、农民工等。
2.租金水平相对较低,即租金价格相对市场价为优惠。
3.强化管理和监管,主要是对管理科学化、硬件设施完善化,
包括特殊人群人性化服务、维修保养和货物供应等。
对于政策执行,北京市采用了多个措施:公房管理办法、房屋
领取规定、租金收取规定等明确政策细则。
同时,加强了政策宣传,提高申请门槛,严格配租程序,强化政策执行监督。
对策建议:
1.完善政策执行机制。
提高政策意识,加强社会保障意识,完
善公租房配租、租金收取等制度,健全政策执行机制。
2.加强政策宣传。
提高公众对政策的了解程度,通过各大媒体
和社区宣传,让低收入家庭了解到租赁低租金房屋的途径和条件,
提高公租房的入住率。
3.完善公租房建设规划。
加强公租房与其他居住类型的结合,
并强化公租房管理服务,提高居住质量。
4.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建立政府部门之间沟通协作机制,积极开展跨部门协作,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加大政策执行的力度。
公租房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租房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公租房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公租房作为一项重要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得到了广泛关注和发展。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公租房也面临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公租房政策本身的效果,更对社会稳定和居民福祉产生了负面影响。
首先,公租房资源分配不均衡是一个突出问题。
目前,大多数城市都存在着供需失衡现象:一方面有大量符合条件的家庭急需住房,但供应有限;另一方面某些地区却存在闲置或无人申请的公租房单位。
这种供需矛盾导致了资源配置不合理,很难满足低收入群体迫切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
其次,公租房管理与维护存在困难。
由于在公租房项目中长时间居住的人群较多,并且有限的维修经费无法及时满足各项维护需求,导致许多公租房项目出现了设施老化、环境脏乱等问题。
管理不善和维护不到位不仅影响了住户的居住质量,也让这些公共资源在使用寿命上无法发挥应有的效果。
再次,公租房政策执行缺乏透明度和规范性。
在一些地方,公租房的申请审批过程不够公开透明,容易引发社会舆论质疑。
此外,在政策执行中,一些个别官员存在以权谋私、内部交换等问题,损害了政府形象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
二、改进公租房政策的建议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提高公租房政策的效果和社会价值,我们有以下几点建议:1. 完善资源分配机制。
应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公租房供需关系,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优先享受公租房资源。
同时加强区域间协调与合作,实现不同地区之间的资源流动与均衡配置。
2. 加大投入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公租房项目的投入力度,提高维修经费的拨款额度。
同时,建立公租房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设施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3. 加强政策执行监管。
建立健全公租房政策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公租房项目的内部审核和外部监管力度。
清理出权钱交易等不良行为,确保政策执行过程的公平和透明性。
4. 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
为公租房住户提供居住环境改善的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和维护住房设施,并提供解决问题的渠道与支持。
公租房建设存在问题及建议

公租房建设存在问题及建议公租房建设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以下是对公租房建设存在问题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问题一:供给不足目前公租房的供给量与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
由于公租房资源有限,很多符合条件的家庭难以获得公租房的机会。
这导致了公租房申请排队时间长、等待期间过长的问题。
建议一:加大供给力度政府应增加公租房的建设规模,提高公租房的供给量。
可以通过增加投资、加强政策支持和合作开发等方式,加速公租房项目的推进。
同时,需要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扩大供给规模。
问题二:管理不规范一些地区在公租房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包括配租不公、租金管理不严格等。
这导致一些公租房被滥用、闲置或非法转租,严重损害了公租房政策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建议二: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政府应加强对公租房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加强对公租房的租金核查和追溯机制,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同时,完善公租房的管理制度,确保公租房资源能够真正惠及低收入家庭。
问题三:配套设施不完善一些公租房小区的配套设施不完善,如交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服务不足。
这给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带来了困扰,影响了他们的居住体验和生活质量。
建议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在公租房建设过程中应注重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提高公租房小区的生活便利性。
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公租房小区与周边社区的衔接和融合。
同时,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提升,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和交通等服务。
总之,公租房建设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面临一些问题。
通过加大供给力度、加强管理监管和完善配套设施,可以进一步改进公租房建设,提高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我国公租房发展的现状及建议

我国公租房发展的现状及建议摘要:公租房对于解决我国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当前的发展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本文在对公租房基本情况进行说明的基础上,对当前公租房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主要是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公租房;租赁法规;审核机制;退出管理Abstract: to solve the male rent in the city of low-income residents housing problem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but in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it has some problems need to be settled as soon as possible. In this paper the basic situation of public rent that, on the basis of the current male rent’s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in our country, mainly makes an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Key words: male rent; Leasing regulations; Review mechanism; Exit management我国保障性住房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历程,在国家大量资金的投入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对解决城市住房困难人口起到了很大的帮扶作用。
近些年,公租房的建设,解决了一部分“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全面性覆盖是一种极有意义的补充性举措。
一、公租房的基本内容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由政府或者公共机构投资建设,并通过低于市场价的租金出租给“夹心层”(不够廉租房条件又暂时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居民)的一种住房。
公租房管理存在问题和建议

公租房管理存在问题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
1.资格审核不严:在申请与分配阶段,部分地方可能存在对申请人经济状况、户籍等信息审核不严格的现象,导致资源未能精准投放给真正有需要的人群。
建议:完善和严格执行公租房申请制度,采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定期复核承租人资格条件。
2.房源不足与分配不均:公租房供应总量与需求量之间可能存在较大缺口,且房源分布可能与实际需求区域不符,导致供需矛盾突出。
建议: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根据人口流动及就业集中的区域合理规划布局公租房项目。
3.后期维护不到位:公租房由于产权性质特殊,可能出现物业管理缺失或维修保养不及时的问题,影响居民生活质量。
建议:设立专项维修基金,引入专业的物业管理和维护团队,确保公租房设施的正常运行。
同时,加强住户使用规定教育,落实损坏赔偿责任。
4.租金调整与退出机制不健全:随着承租人经济状况的变化,现行租金标准可能无法适时调整;另外,对于不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退出机制有时执行不力。
建议:建立健全租金动态调整机制,依据市场变化和个人收入变动进行合理调价。
同时,完善退出机制,对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家庭实施有序退出,并加强对退出家庭的社会救助和过渡性住房安排。
5.社区治理与邻里关系:部分公租房社区内可能存在邻里纠纷频发、社区文化建设滞后等问题。
建议:强化社区自治功能,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活动和事务决策,营造和谐的居住氛围。
同时,通过开展各类社区服务和文化活动,提升公租房社区的整体品质。
公租房建设存在问题及建议

公租房建设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公租房建设存在的问题
1、公租房建设投资很大,但是投资回报率低。
由于公租房的租金和物业费用等均比市场租金低,因此公租房投资回报率较低,不利于公租房开发建设。
2、公租房建设有可能影响用地和环境。
由于公租房的建设需要消耗大量的土地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的生态环境,同时也可能对市容市貌造成影响。
3、公租房建设需要规范管理。
公租房的建设需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公租房的质量,同时也要定期检查,避免滥用或腐败。
二、公租房建设建议
1、加强公租房的投资回报率。
公租房的投资回报率不高,应尽量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投资回报率,比如积极拓展社会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改进租金管理模式等。
2、注重用地环境的保护。
公租房建设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用地资源的消耗,同时要注重环境保护,确保建成的公租房有利于周边环境的发展。
3、加强公租房的管理。
公租房管理要建立严格的体制,设置责任制、考核制度,以确保公租房的质量,避免滥用或腐败等问题的发生。
关于加强公租房防诈的意见建议

《加强公租房防诈的意见建议》在当前社会中,公租房作为一项惠民政策,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之一就是公租房领域的诈骗现象。
针对这一问题,我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加强公租房防诈工作,保障公租房政策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政府部门监管和管理1. 实施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公租房租赁管理系统,实行严格的实名制管理,确保公租房的租赁对象真实可靠。
2. 加强信息共享:政府部门应加强与公安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公租房租赁情况,减少诈骗机会。
二、加强公租房机构的管理和服务1. 提高公租房管理人员素质:加强对公租房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管理能力,提高公租房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2. 完善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的公租房服务机制,提供沟通、投诉、维权等服务,帮助公租房住户维护自身权益。
三、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1. 宣传政策法规: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公租房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相关政策,规避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
2. 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组织开展公租房防诈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增强防范诈骗的能力。
总结回顾通过上述建议,我们可以看到,加强公租房防诈工作需要政府部门、公租房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形成合力,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防诈机制,才能有效地保护公租房政策的实施,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合法权益。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加强公租房防诈工作是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
只有保障公租房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才能真正让更多有需要的人受益。
希望各级政府能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公正、透明、规范的公租房租赁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公租房防诈工作的研究和探讨,不断改进现有的防诈措施,为公租房政策的实施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通过本文对加强公租房防诈的意见建议的深入探讨,相信读者可以更加全面、深刻地理解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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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公租房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上海公租房供给中的问题1 政府的依赖性较为突出上海在推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过程中,其对政府的依赖性表现较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土地方面,土地的供应是公租房建设的基础条件,上海公共租赁住房都是由政府提供土地,也由此确立了政府在公租房建设中的主导地位。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公租房建设对政府的依赖性也较大。
二是资金方面,上海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也主要来源于政府,政府以公共财政为主要渠道支付建设费用、管理费用、租金优惠与补贴费用等。
三是管理方面,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住房租赁管理、日常管理以及社区管理都需要政府的参与。
2 保障对象的覆盖缺口难补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目标是从根本上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
然而,城市的特殊性决定了保障对象的复杂性与多层次性,政府虽持推行公租房之心,却很难填补政策覆盖面的缺口。
按收入档次来分,上海公租房保障对象大体可分为蓝领和白领。
蓝领是指达不到廉租房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群体,人均月收入在1100元~2300元,主要表现为四类群体,一是来沪务工年限短的单身青年,大专以下学历,在上海从事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务工作;二是来沪工作的已婚无小孩的蓝领工人,可能是夫妻同住,也可能只有一方在沪工作;三是来沪工作已婚有小孩的蓝领工人,全家共迁上海居住生活;四是本地中低收入且存在住房困难的蓝领工人(包括未婚和已婚群体)。
白领是指超过经济适用房条件,存在暂时性住房困难的群体,人均月收入在2300元以上,主要表现为三类群体,一是初来上海工作或工作年限较短的大学毕业生,暂时难以承担市场租金;二是在上海工作时间较长,且具有一定收入水平的高级技术人才;三是本地中等收入且存在住房困难的白领人才。
另外,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的布局郊区化以及对工业园区的依托,导致住房供应仅仅只是保障了因地域或产业而集中的需求对象。
如张江人才公寓只为缓解张江园区员工的住房压力、马陆镇永盛公寓与鑫泽阳光公寓只为马陆镇与莘庄工业园区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住房。
而上海夹心层群体大多分散于上海各区县,包括三大中心城区、近中心六区等,很多都尚未形成区域性与相对集中性,却依然处在保障的范围之内,无力按市场价格租赁住房。
3 供应数量与结构双双失衡公共租赁住房属于政策性租赁房,受政府补贴后其租赁价格低于市场租赁价。
目前,上海单套公共租赁房住房租金为800~2500元/月不等,平均每人月租100~1500元/月,比市场价格要低很多。
上海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数量远远满足不了当前需求。
据报道,张江人才公寓约有数百人在排队等待入住,按照递交材料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住的话,申请者最长的等待时间会在1~2年不等。
供应不足是制约上海公租房发展的重要因素,不仅如此,上海公租房供应的房型结构也处在失衡状态。
4 多项流程监管机制不完善从上海现行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来看,多项流程的监管机制尚不完善。
一是申请制度,规范化的申请制度尚未形成,申请者的条件、申请的具体流程以及颇受争议的申请者优先与轮候等问题都亟待进一步完善与健全。
二是租赁管理制度,住建部等7部门联合《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中虽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但目前上海缺乏合理有效的租赁管理制度,转租出借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退出机制,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夹心层的过渡性居住问题,而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优惠以及退出机制的缺失致使承租者不愿退出保障,大大降低了有效房源的利用率与政策的保障效益。
5 白蓝领公寓配套服务设施差别化严重上海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有白领公寓和蓝领公寓两种类型。
由于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对象不同,配套服务设施的差别化日显严重。
白领公寓周边餐饮、文体、教育、医院、商业、娱乐配套都比较齐全。
对比之下,蓝领公寓的配套设施条件却有天壤之别。
二、完善上海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建议1 明确政府主导地位,引入多方合作运营对于经济发展迅速的上海来说,推行公共租赁住房首先应对政府的主导地位予以确认,以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作为强大后盾,保障工作才有可能持续健康开展下去。
但是如果过分依靠政府,由于政府财政能力有限以及缺乏建设激励,住房保障能力将显得相对不足。
因此,上海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也应适当引入市场机制,让部门机构、工业园区、企业等多方主体共同运营,明确多方主体的职责与功能,建立高效的分工合作运营机制,并以土地、税收、贷款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建设公租房的融资渠道。
2 分层次、分区域覆盖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保障体系,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必须科学覆盖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实行分层次、分区域覆盖策略。
对于上海近郊区与郊区,应极力加快产业集中化,加速工业园区落成,政府牵头组织,依托产业园区与开发区,对游散的夹心层(主要为蓝领阶层)给予集中化保障;中心城区与近中心城区,应重点把握夹心层(主要为白领阶层)需求特性,以吸引人才、提升竞争力为主旨,鼓励企业各自建造单位租赁房,政府则予以相关优惠支持政策。
3 建立市场调研体系,合理确定供给数量与结构政府应建立专业化的市场调研体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明确市场份额与结构。
上海政府可以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引入专家定期调研上海夹心层群体,把握夹心层的类别、数量与特征,预测该类群体未来发展态势,改善公租房供给失衡现状,为合理确定供给数量与户型结构提供数据支撑与理论依据。
4 重视和把握公租房监管工作力度重视和把握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管工作力度是实际操作阶段的中心环节。
一是设定合理的准入标准,严格审核申请者的收入、住房、户口、学历等条件,建立公租房申请者信用档案,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形成规范化的申请监管机制。
二是培养与提高入住者的自律精神,抨击并惩罚转租出借等非法行为,全面定期核查入住者的居住情况,加强租房空置率的控制力度。
三是实施严格有效的退出机制,采用人性化与法制化并行的管理模式,辅之以行政手段介入管理,建立司法判决和强制执行机制,有效流通公共租赁保障住房,促进公租房监管工作的完善。
5 健全公租房选址规划,优化配套服务设施上海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稀缺,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的选址规划应着重把握上海各区县现状,以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拓宽土地新供应链,按照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区域。
同时,周边以及社区内的配套服务设施也亟待优化,社区临街规划建设店面,把握市场发展商机,实现保障与市场结合供应,以优惠政策吸引餐饮、娱乐、文化等社会物业投资,将商业租赁收入作为日后建设公租房资金回笼的主流方向,也促进社区居住者生活的丰富化与便捷化。
公租房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让死钱变活钱近年来,各地投入了大量人、财、物,大规模建设公租房,但中央专项资金投入只有每套3万元左右,不到总投资的1/3.其余大部分资金由地方承担。
市、县级公租房建设的投资主体多为政府或平台公司,社会投资占比极少。
随着建设成本的不断增加,加上后期维护的长期巨额投入,越来越多的现金等动产变成了不动产,各地财政不堪重负,压力山大。
为盘活资产,建议突破政策瓶颈,允许公租房抵押融资,让死钱变活钱,让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现滚动发展,从而更持续、更稳定、更健康。
■ 让公房变私房我国自1993年房改开始,国有公房可以低价出售给干部职工,自此,国家有了钱、干部有了房,960万平方公里的祖国大地有了房地产市场,并逐渐发展成为支柱产业。
咸宁自2006年经济适用房建设启动以来,买不起商品房但具一定经济实力的中等收入家庭,可以以低于成本的价格(700元/平方米)购买到属于自己的房屋。
自2010年启动公租房建设以来,近3万户家庭住进了公家的房子,但是,他们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
既然建设公租房的初心是提标扩面,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难题,可否考虑在政策的顶层设计上进一步让利于民、让权于民,让这部分群体享有与中上收入家庭同等的购买权,让公房变私房,让他们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
■ 让小房变大房国家相关公租房管理办法规定,公租房户型面积要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
如果按一家三口计算,人均不到20平方米。
咸宁市公布的统计数据,2012年人均住房面积已达35平方米,一家三口住房面积应为105平方米,显然60平方米公租房政策在市县一级并不契合实际需求。
从该市近几年公租房配租的情况来看,户型在40平方米内的公租房配租率为70%,而实际入住率只有不到40%。
大多数已配租的保障房对象明确表示,房子太小,两代人居住生活不便,宁愿放弃公租房,自己花钱另外租房。
建议在政策层面允许对该类面积低于4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租房进行改造,打破60平方米的政策禁锢,改两套为一套,让入住对象宽松入住,舒适生活,避免已建成的公租房空置闲置。
■ 让计划变变化公租房每年的开工任务指标、基本建成指标和分配入住指标均以政府责任状形式下达,各地必须完成。
2014年,廉租房、公租房两房并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14号)出台前,公租房专项补助资金也是单项下达,专款专用,各地在使用资金上不敢越雷池半步。
近年来,由于世界经济大环境影响,市场和用工形势急转直下,各市县尤其是工业园区员工数量只减不增,对公租房的需要量也随之减少,若一味强调已下达的建设任务必须开工,专项拨款必须用于公租房建设,势必造成公租房供大于求、资产闲置等新问题。
建议研究出台政策,简政放权,允许各市县根据社会需求出台地方性政策,调减已下达的公租房建设计划,对应建未建的少部分公租房欠账不再补建和追责,以文件形式进一步明确,允许将2014年5月前单项下达的公租房建设专项资金,也可打通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
公租房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住房保障尚未立法,执行中缺乏约束力、强制力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及住建部等部门的有关政策及规章,各地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保障性住房政策。
但经调查,全国大部分地区所出台的住房保障政策是以行政管理部门规章形式出台,而不是以政府文件或地方性法规形式出台,而且国家也尚未出台住房保障法,导致对社会及政府相关部门缺乏约束力、强制力和执行力,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点。
各地保障性住房体系在工作机制、工作体制运转模式上良莠不齐。
大部分地方政府住房保障的机构为临时、非政府管理部门,尤其是基层实施部门,存在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足等问题。
二、住房保障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各地最少应按上年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以及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及管理费)计提住房保障资金,并进行专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