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第4章
第4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是指由先出单的保险人首先负责赔偿,后出单的保险人只有在承保的标
的损失超过前一保险人承保的保额时,才依次承担超出的部分。
案例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近因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 整车损失赔偿案 ➢ 保险公司取得代为求偿权案
感谢聆听
《保险学(第3版)》刘永刚主编 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配套有课件、案例、试卷
人身保险的有关规定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 存在,而不要求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保险利益。 此外,人寿保险保单可出售、转让和抵押。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近因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意义 可以有效防止和遏制投机行为的发生 防止道德危险 限制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额度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近因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计算公式: 各保险人应分摊赔偿责任=损失金额×该保险承保的保险金额÷各保险人 承保的保险金额总和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近因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限额责任分摊方式 是以在没有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各保险人依其承保的保险金额而应付的
赔偿限额与各保险人应负赔偿限额总和的比例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计算公式: 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损失金额×该保险人的赔偿限额÷各保险人赔偿限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近因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有关规定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要求在投保时可不存在保险利益,但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利益一定要存在。同时,由于运输货物处于流动状态, 为了便于国际贸易的快速顺利地进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单可以自由 转让,无须征得保险人同意。
财产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利益
特点
➢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 保险利益并非保险合同的利益
《保险学》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一、单选1-5ABCDD 6-10 ACCAD二、多选1ABC2 AD3ACD4AB5CD6ABCD7ABCD8ABC9ABCD10ABCD三、判断题对对对对错对错错错错第二章保险的基本理论一、单项选择题1.A2.D3.B4.A5.D6.B7.A8.A9.B 10.D二、多项选择题1.ABC2.BC3.ABCD4.ABCD5.ABCD6.ABCD7.ABCD8.ABCD9.AB 10.CD第三章保险产生与发展一、单选题CBBAC BABBB二、多选题CD BCDE ABCD ACDE ABCDE ABCDE ABD AD AB AB三、判断题X√X√√XXX√X第四章保险合同一、单选题DABDB BDCAA二、多选题ACD BD AB BC AC ABCD BD ABCD AD ABD三、判断题√XX√√√X√√√第五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答案一、单选A B D D B B D B C A二、多选CD ACD ABC ACD BCD ABC AD AD BCD ABCD第六章一、单选1-5CBABB 6-10CCDDB二、多选1BC2ABCD3BD4BCD5ABD6ABCD7AB8AD9BC10BCD11AB12ABC第七章人身保险一、单选题ABABC DCCBD二、多选题ABCD AB ABC BC ABCD ABCD ABC AB ABCE ABD三、判断题XXX√X XX√√√第八章一、单选题1-5BDCBD 6-10AADBA二、多选题1ABCD2ABC3ABCD4ABC5ABC6ABCD7ABCD8AB9ABCD10ACD第十章一、单选1-5CCCDB 6-10ABCAD二、多选1ABCD2ABCD3ABC4ABC5AB6ABCD7ABCD8ABC9ABC10ABCD。
(完整版)保险学原理课后题答案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1.什么是风险?风险由哪些要素组成?答: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
保险理论中的风险,是指损害发生的不确定性。
构成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害。
2.风险的分类因素有哪几种?答:按性质来分类,分为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
按风险对象来分类,分为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人身风险。
按风险产生的原因来分类,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
按风险的影响程度分类,分为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
3.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有何区别?答:⑴概念不同。
纯粹风险是指只有损害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投机风险是指既有损害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⑵后果不同。
纯粹风险所导致的后果有两种:损害和无损害;投机风险发生的结果有三种:损害、无损害和收益。
⑶是否具有规律性。
纯粹风险的变化较为规则,有一定的规律性,可以通过大数法则测算;投机风险的变化是不规则的,无规可循。
PS:纯粹风险为可保风险,投机风险为不可保风险。
4.什么是风险管理?如何理解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答:风险管理是指为实现一定得管理目标和策略,在全面系统及动态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种风险管理方法进行选择和组合,制定并监督实施风险管理总体方案的决策体系、方法与过程的总称。
从管理的角度: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学科----《保险原理与实务》吴小平从决策的角度:风险管理是一个组织或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负面影响的决策过程。
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管理的识别、估测、评价、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
----《保险术语》PS:见书P9-P105.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什么?简述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
答:从三个方面来把握风险管理的目标。
⑴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成本收益原则):通过风险成本最小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⑵风险管理的损害前目标:通过加强损失控制、事先安排损失融资方式及组织内部积极采取措施抑制风险等风险管理手段,有效地减少风险损害发生的频率及损害程度,减轻经济主体对潜在损害的烦恼和忧虑,从而优化资源配置。
保险学(辅,4章)2014

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
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 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 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本案中,鲁宾逊计划出版的《安得罗波夫在台上》一书
与安得罗波夫的生命或政治生涯有利益关系。由于当时苏联 政坛人事动荡,已有传闻说安得罗波夫可能要下台,如果他
真的在该书完稿或出版之前去世或下台,该书的发行必然会
面临滞销局面,出版商发行该书的商业利润必然会受影响。 劳合社承保人正是基于以上事实,认定马丁· 鲁宾逊对安得 罗波夫有保险利益,遂同意他投保并与其约定以他对被保险 人所具有的保险利益额度22 000英镑作为保险金额。
要求。保险经营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保险合同比其 他经济合同对当事人诚信的要求更为严格,形成了 保险的最大诚信(utmost good faith)原则。其 基本含义是: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过程
中,必须以最大诚意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互不欺
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将使保险
合同无效。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成因 保险市场存在的典型的信息不对称性,以及被 保险方的业务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是形成最大
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作为保障和 赔偿的最高限度。
二、各类保险的保险利益
(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以人与物的关系为基础。
从投保人与保险财产的权属关系来看,具有保险利 益的人包括:①财产所有人与经营管理人;②财产 保管人、承运人、承租人;③抵押权人与质权人; ④合同关系人。
利益。
三、保险利益的时效 对于绝大多数财产保险而言,从保险合同订立 到合同终止始终都应存在保险利益。海洋运输货物 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允许有一定的灵活性,投保人 在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是当损失发生时
第四章保险的类别

第四章保险的类别本章共分两节:第一节保险的通常分类第二节保险的要紧险种第一节保险的通常分类一、按保险的性质分类: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与此有关的还有政策性保险。
(一)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以法律为保证的一种基本社会权利,其职能是以劳动为生的人在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劳动机会时,能利用这种权利来维持劳动者及其家属的生活。
(二)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保险双方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以投保人交纳保险费为条件,由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事故承担赔付责任的一种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1.实施方式;2.管理方式;3.经营目的;4.保障程度;5.保险费负担;6.保障关系;7.对象不一致。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三)政策性保险政策性保险是政府为了某种政策目的,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或者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经营机构,运用商业保险的技术来开办的一种保险。
(狭义)政策性保险(广义):(1)社会政策性保险(2)经济政策性保险二、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类:自愿保险强制保险(一)自愿保险自愿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保险合同而形成的保险关系。
(二)强制保险强制保险通常是法定保险,其保险关系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以法律、法规等为根据而建立起来的。
三、按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一)财产保险(广义)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包含财产缺失保险、责任保险与信用保证保险等险种。
(二)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与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与健康保险。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区别:1.保险标的不一致。
2.保险期限不一致。
3.保险金额的确定根据不一致。
4.确定保险费率的根据不一致。
5.经营稳固性不一致。
四、按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重复保险。
(一)原保险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合同所确立的保险关系。
(二)再保险再保险也称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承担的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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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一、名词解释1.默示保证[武汉大学2014研]答:默示保证是指并未在保单中明确载明,但订约双方在订约时都清楚的保证。
默示保证无须在保险合同中用文字的表述,一般是国际惯例所通行的准则、习惯上或社会公认的在保险实践中遵守的规则。
其内容通常是以往法庭判决的结果,也是某行业习惯的合法化,与明示保证一样对被保险人具有约束力。
默示保证在海上保险中应用较多,如在海上保险合同中的默示保证有:①保险的船舶必须有适航能力,即船主在投保时,保证船舶的构造、设备、驾驶管理员等都符合安全标准,适合航行;②保险的船舶要按预定的或习惯的航线航行,除非因躲避暴风雨或救助他人才允许改变航道;③保险的船舶保证不进行非法经营或运输违禁品等。
2.代位追偿权[河北大学2011研]答: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①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②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事方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在取得保险赔款后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权转移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追偿;③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
3.近因原则[广东商学院2011研]答:近因原则是指近因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其中,近因不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与损失结果最为接近的原因,而是指促成损失结果的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4.代位追偿原则[广东商学院2011研]答:代位追偿是保险基本原则之一,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
保险学第四章 保险市场

(1)资本额和盈余要求; (2) (3) (4) (5) (6) 定价和产品; 投资; 再保险; 准备金; 资产负债匹配;
(7) 与子公司、分公司的交易; (8) 公司管理。
(四)对保险中介人的监管 (五)对再保险公司的监管 (六)对跨国保险活动的监管
思考: P.96 第2题 P. 106 第2题 P. 121 第1题
◦ 保险产品具有一种机会性
保险合同履行的结果是建立在保险事故可能发生, 也可能不发生的基础之上。
2. 与其他金融产品比较 共性
• 从产品的形式看,都属于一种无形商品 • 从交易方式来看,都具有承诺性的特点 • 从经营过程看,都以资金融通为重要的表现形式
特性
• 保险产品是一种较为复杂的金融产品 • 保险产品在本质上是一种避害产品
保险公估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 保险标的承保前后的检验、股价及风险评估 • 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差别
1.法律地位不同 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的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 保险公估人既不代表保险人的利益,也不代表投 保人的利益,是站在第三者的地位进行公证。 2.名义不同 保险代理人以保险人的名义; 保险经纪人以委托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名 义; 而保险公估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
2.然而随着整个保险市场的日趋成熟,多数业内人士认 为严格的批准程序降低了市场运作的效率,使某些险 种失去了时效性,而且这样做实际上并没有能够弥补 购买者的信息劣势。
(三)对偿付能力的监管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的灵魂,尤其是在放宽管 制的大环境下,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就成为 监管部门最后的“堡垒”。
《保险学》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如走私、偷盗抢劫的货
物及损害公共利益等 不具备保险利益。
如情感的打击、行政
的处罚、精神的损失 等不具保险利益。
的利益:现有利益
或者未来可确定的 期待利益(如预期的
营业利润、租金等)。
A
B
C
三、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界定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 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划清保险与赌博的界线
应得的份额部分有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公司不能全额赔付,而只能
赔偿张某应得的份额部分价值。刘某与张某的家人均表示不能接受, 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案例解析
(1)张某死后,其车辆的保险利益是否转移到其家人? (2)共有人刘某对该货车有无保险利益?
(3)如何分配保险赔款?
本案中,张某虽仅对投保车辆享有部分所有权,但其实际保管 和经营该车辆,应当认为张某有完全的保险利益。由于张某发 生交通事故死亡,车辆也完全损毁。故其保险利益转移有继承 权的家人身上,其家人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 本案中,刘某虽是投保车辆的共有人,但因未在保单中载明为 被保险人,不能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不能成为本案的共同原告。 张某的家人在获得保险公司的保险赔款后,无权全部占为己有, 而应与共有人刘某按各自对共有财产享有的份额分配保险赔款。
2003年1月1日至该年12月31日。银行于2003年3月1日收回抵押贷款 20万元。后此机器于2003年10月1日全部毁于大火。
(1)银行在投保时可向保险公司投保多少保险金额?为什么?
(2)若银行足额投保,则发生保险事故时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多少保险 赔款?为什么?
案例解析
(1)50万元。财产保险中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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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 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包括:财产损失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 等险种。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 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分为: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 1.保险标的不同。 ❖ 2.保险期限不同。 ❖ 3.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不同。 ❖ 4.确定保险费率的依据不同。 ❖ 5.经营稳定性不同。
寿险与非寿险 水险与非水险 生命保险与损害保险
四、按承保方式分类:
原保险 再保险 共同保险 重复保险
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 直接签订合同所确立的保险关系。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指保险人 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转移给 其他保险人承担的保险关系。
❖ 一是合同主体不同 ❖ 二是与被保险人的法律关系不同
三峡工程右岸大坝及电站 厂房的保险金额:60万
人保、太保、平安承保比例: 40%、 35%、 25%
共同保险:其保额之和小于或等于 保险标的的价值。 即:保额1+保额2≤保险标的 的价值
如:人保40万(30万)+太保20万 ≤保险价值60万
1.风险分摊的方式不同 2.与被保险人的法律关系不同
❖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 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 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 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共同保险与重复保险的共性?
保险的主要险种:
❖ 人寿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 ❖ 健康保险 ❖ 财产损失保险 ❖ 责任保险 ❖ 信用保证保险 ❖ 农业保险
人寿保险的概念:
1.生存保险:满期生存保险 年金保险
2.死亡保险:定期死亡保险 终身死亡保险
3.两全保险
❖创新型人寿保险:
❖ 万能寿险:万能寿险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额可调整的非约束性的寿险
政策性保险(广义): (1)社会政策性保险 (2)经济政策性保险
二、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类: 自愿保险 强制保险
自愿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自愿 签订保险合同而形成的保险关系。
强制保险一般是法定保险,其保险 关系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以法律、法 规等为依据而建立起来的。
三、按保险标的分类: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第四章 保险的类别
内容提要
1
保险的一般分类
2
保险的主要险种
一、按保险的性质分类: 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 与此相关的还有政策性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以法律为保证 的一种基本社会权利,其职能是 以劳动为生的人在暂时或永久丧 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能利 用这种权利来维持劳动者及其家 属的生活。
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2009年新修订《保险法》第56条)
人保40万+太保30万>保险价值60万
共同保险与重复保险的区别
共同保险
❖ 合同数量不同 ❖ 适用险种不同
一份合同 财产保险和部分人身保险合同 保额之和小于或等于保险标的的价值
❖ 保额与保险价值的 关系不同
重复保险
两份或两份以上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保额之和大于保险标的的价值
再保险的基础是原保险。原保险和再保险是相 辅相成的,它们都是对风险的承担与分散。再 保险是保险的进一步延续,也是保险业务的组 成部分。 第一,再保险是保险人之间的一种业务经营活 动。 第二,再保险合同是独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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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保险又称为联合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保,简 称共保,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 险人联合直接对同一保险标的、同 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提供保 险保障的方式。
❖ 分红保险: ❖ 分红保险就是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 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 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 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 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 不可抗辩条款:
❖ 该条款规定,在保险生效一定时期如两年之后,保险人不能
。
❖ 变额万能寿险:变额寿险是通货膨胀的产物。它是一种固定保险费但
死亡给付保险金额不固定且有最低死亡给付金额保证的新险种。经营变 额寿险的保险人将该险种的资产设立独立账户,单独进行投资,死亡给 付金额将随着投资结果进行调整。 ❖ 变额万能寿险是融合了缴纳保费灵活的万能寿险于投资灵活、保额可调 整的变额寿险后形成的一个新的险种。保单持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 将保额降至保单规定的最低水平,也可以在具备可保性时将保额提高。
❖ 年龄误告条款: ❖ 《保险法》53条:“投保人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
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 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 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 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 人。”
商业保险是保险双方当事人 订立保险合同,以投保人交纳保 险费为条件,由保险人对保险合 同约定的风险事故承担赔付责任 的一种经济制度。
商业保险: ❖ 财产保险 ❖ 人身保险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1.实施方式不同 2.经营目的不同 3.保障程度不同 4.保费负担主体不同 5.保障对象不同
政策性保险是政府为了某种政策 目的,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或成立专门 的政策性保险经营机构,运用商业保 险的技术来开办的一种保险。(狭义)
对保单提出争议。换言之,保险公司不能在保单生效两年之后 以保单出立时的重要误述、隐瞒或欺骗为理由来对死亡给付申 请提出争议。保险公司有两年时间来调查合同中的不实之处。 例如,某人在投保时隐瞒了患有高血压,如果他在两年后死亡 ,此时才发现隐瞒,保险公司必须给付保险金。不可争议条款 的目的是使受益人免遭经济困难。既然被保险人已经死亡,受 益人也就无法与保险人争辩。
❖ 宽限期条款: ❖ 对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
,未按时交付续期保险费的,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给予投 保人一定的宽限时间(通常为1个月或2个月),在宽限期 期间,保险合同效力正常。 在宽限期内,即使投保人没有缴纳保险费,合同仍然有效 。如果此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给付保险金,但要从 中扣除应缴而未缴的保险费。 目的在于保护保单所有者避免非本意的保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