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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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外汇管理制度

工行外汇管理制度

工行外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商银行外汇管理行为,提高外汇管理水平,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外汇业务基本规定1、工商银行外汇业务范围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结算、外汇汇款和汇兑等。

2、工商银行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外汇管理政策,遵循合规经营原则,开展外汇业务。

3、工商银行应加强外汇业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员工了解外汇管理政策和程序,提高外汇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外汇业务操作规定1、客户外汇资金的接收和支付应当符合相关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确保资金来源合法。

2、工商银行应加强对外汇交易的监控,防范可能存在的外汇风险,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风险情况。

3、客户外汇结算业务应当进行严格审核和核实,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准确。

四、外汇风险管理1、工商银行应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外汇市场行情,推荐适合的外汇产品。

2、工商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外汇风险监测和评估,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3、工商银行应加强外汇风险的内部控制和审计工作,发现并及时解决风险隐患,确保外汇交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五、外汇违规处理1、一旦发现外汇交易违规行为,工商银行应当立即停止该交易,采取措施限制客户的外汇操作。

2、工商银行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违规交易情况,配合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于严重违规的外汇交易行为,工商银行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外汇管理信息披露1、工商银行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及时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相关外汇交易信息。

2、工商银行应当定期公布外汇业务的管理和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工商银行应积极配合外汇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外汇审核。

七、外汇管理审计和内部控制1、工商银行应建立健全外汇管理审计制度,加强对外汇业务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2、工商银行应建立健全外汇业务的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控制外汇风险,防范金融风险。

3、工商银行应加强内部员工的外汇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外汇业务知识和风险意识。

中国工商银行外汇汇款暂行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外汇汇款暂行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外汇汇款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工商银行•【公布日期】1989.07.06•【文号】[89]工银发字第114号•【施行日期】1989.07.06•【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中国工商银行外汇汇款暂行办法(1989年7月6日<89>工银发字第114号)为了做好外汇汇款,更好地为国内外客户服务,制定本办法。

一、汇款的对象、条件和种类(一)凡国内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个人,均可向已开办外汇业务的当地工商银行申请办理外汇汇出汇款。

(二)凡国外的机关、团体、企业、个人以及海外华侨将其资金汇到国内来,均可委托已开办外汇业务的各地工商银行解付。

(三)汇款人办理汇出汇款时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向银行提供有关批准和证明文件。

(四)汇款方式有三种:电汇、信汇和票汇。

(五)各项费用按收费标准收取。

二、汇出汇款(一)汇出汇款的申请1.汇款人委托我行办理汇出汇款时须填具汇款申请书,这是银行办理汇出汇款的基本依据,也是汇款人和银行之间的责任契约。

2.汇款人须将汇款申请书书写清楚(最好用英文打字,港澳地区可以使用中文),注明汇款方式,汇款金额(包括外币符号),汇款人的名称、地址,收款人名称、地址(包括国名、城市名等),如收入帐户,须注明开户行的全称、地址、帐号、户名。

如有附言,亦须填明。

此外,还应注明有关国外费用由谁负担。

3.外商投资企业从其存款户中支付货款汇往境外时,可到银行直接申请,并交验进口发票,提单或其他证件。

如属预付货款,不能提供以上证件,应事先报当地外汇管理局批准,待进口后,再办理进口核销手续,如汇款超出正常的业务范围(如利润汇出、资本转移、境外机构所需经费及企业清理后外方投资者分得资本等)均应先报当地外汇管理局批准,再向银行提出申请。

(二)汇款前银行应认真审查1.汇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提供有关批准和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工商银行个人外汇交易规则说明

工商银行个人外汇交易规则说明

工商银行个人外汇交易规则说明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规定的交易时间内,按照《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外汇买卖网上交易操作指南》客户自己用电脑操作,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外汇买卖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外汇买卖。

第一条电话交易定义个人外汇买卖电话交易,是指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规定的交易时间内,使用音频电话机,按照我行个人外汇买卖指南,由客户自己按键操作,通过个人外汇买卖电话交易系统进行的外汇买卖。

第二条网上交易定义个人外汇买卖网上交易,是指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规定的交易时间内,登陆Internet网,按照《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外汇买卖网上交易操作指南》,由客户自己利用电脑操作,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外汇买卖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外汇买卖。

第三条报价我行根据国际外汇市场即时行情进行报价。

因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因素,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汇率经常处于剧烈波动之中,所以客户应充分认识到外汇投资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第四条开立交易帐号客户进行个人外汇交易电话及网上交易前,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外币储蓄所开立《活期一本通存折》,填写《电话银行开户(注册)申请表》,申请电话银行的专用编号,并预留密码,即可进行电话交易或网上交易。

第五条密码的修改电话及网上银行专用密码由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客户可随时通过我行的电话银行系统或网上银行系统对自己的密码进行更改。

只有密码输入正确,才能打开帐户进行操作。

凡因客户自己泄露密码而造成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六条网上交易安全及时滞性客户应充分认识到Internet公共网络的安全性问题。

凡因客户过失,如登陆我行网上交易系统未及时退出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网上交易具有时滞性及交易中断性的特点,因此,客户须在交易前后经常核对帐户余额。

第七条熟悉电话交易操作指南客户进行个人外汇买卖电话交易,必须熟知《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外汇买卖电话交易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使用电话交易系统;若因输入错误而造成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办账户日元业务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办账户日元业务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办账户日元业务的公告【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发布部门】中国工商银行【发布日期】2014.05.04【实施日期】2014.04.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办账户日元业务的公告尊敬的客户:为更好地提供账户外汇交易服务,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我行于2014年4月21日7时起全面开办账户日元业务。

工行账户日元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采取只计份额、不支取实际日元的方式,以人民币买卖日元的投资交易产品,具有交易灵活、渠道便捷、额度自由等特点。

账户日元相关的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请参见《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产品介绍(2014年版)》和《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交易规则(2014年版)》。

请您充分认识此项业务涉及的汇率价格波动风险,谨慎进行投资交易。

如您在业务办理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95588(贵宾服务电话4006695588)或登录工行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05月04日附件1: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产品介绍(2014年版)一、产品定义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采取只计份额、不支取实际外汇的方式,以人民币买卖多种外汇的投资交易产品。

二、适用客户本产品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满足产品适合度评估的个人客户。

三、交易品种账户外汇的交易品种按照挂钩外汇种类不同分为账户欧元、账户英镑、账户加拿大元(以下简称账户加元)、账户瑞士法郎(以下简称账户瑞郎)、账户澳大利亚元(以下简称账户澳元)和账户日元六个品种。

四、交易币种及交易单位账户外汇的交易币种为人民币,交易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100单位外币”,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法,账户日元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数字);资金清算单位为人民币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法)。

五、交易类型账户外汇产品只提供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即客户先买入账户外汇后,再卖出已买入账户外汇的交易。

工商银行个人外汇特殊业务处置制度

工商银行个人外汇特殊业务处置制度

工商银行个人外汇特殊业务处置制度
工商银行个人外汇特殊业务处置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外汇预结汇汇款业务:该业务允许汇款人在工行境外机构办理向境内的外汇汇
入汇款时,将所汇外币款项结成人民币,以人民币形式解付收款人。

这是“电汇汇入汇款”的一种特殊情况,其特色优势在于汇款人汇出的资金为外币,但收款人入账的金额为人民币。

此外,这项业务的收款人在国内工商银行网点开有账户,可以第一时间收到以人民币入账的境外汇款。

2.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业务:这是国际收支中涉及的交易项目,包括货物、服务、收
益及经常转移,以及引起对外资产和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如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

3.个人外汇委托代办业务: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个人外汇业务可以委托近亲属代办,
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个人外汇业务也可以委托他人(含近亲属)代办。

近亲属代办无需提供委托书。

需要注意的是,表哥、堂哥并不属于近亲属。

在办理业务时,银行会要求提供包括户口本或结婚证或出生证等证明材料来证明近亲属关系,在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可以提供近亲属关系承诺函替代。

此外,如遇到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工商银行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境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以确保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客户资金的安全。

中国工商银行外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外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外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金融机构外汇业务
【发文字号】工银发[1990]160号
【发布部门】中国工商银行
【发布日期】1990.12.21
【实施日期】199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外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0年12月21日工银发[1990]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中国工商银行外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外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外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加强我行外汇资金管理,使外汇资金经营符合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要求,根据“集中管理、分级经营”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为统筹安排,调剂余缺,各分行均需按规定向总行缴存外汇专户存款,并按季进行
调整。

缴存存款的范围为各币种的下列科目:111定期储蓄存款、112活期储蓄存款、127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133其它金融机构往来(存款部分)、142单位定期存款、161企业外汇存款、162外侨合资企业存款、163港澳及国外同业存款、172外债专户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外币兑换流程

中国工商银行外币兑换流程

中国工商银行外币兑换流程
中国工商银行外币兑换流程如下:
1. 预约:客户需要提前到工商银行进行预约外币兑换服务。

可以通过电话、网上预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预约。

2. 客户身份验证:到达银行柜台后,客户需要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以便银行工作人员核实客户身份。

3. 填写申请表格:客户需要填写外币兑换申请表格,包括要兑换的外币种类、数量、兑换方式等信息。

4. 兑换汇率确认:根据当前的外汇市场汇率,银行工作人员会告知客户兑换的实际成交汇率,以及可能涉及的手续费和兑换限额等信息。

5. 签署协议:客户需要签署外币兑换协议,确认兑换金额、费用、汇率等信息。

6. 支付兑换款项:客户需要支付兑换所需的人民币款项,可以使用现金、银行卡等支付方式。

7. 领取外币:完成支付后,银行会根据客户需求,向客户提供所需的外币现钞或汇款到指定账户。

8. 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客户在领取外币时需要再次出示有效身
份证明,以核实客户身份。

请注意,工商银行外币兑换流程可能会因个人身份、兑换金额、汇率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请到银行咨询更准确的兑换流程和要求。

【精品】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汇市通”个人外汇买卖网上交易操作指南53

【精品】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汇市通”个人外汇买卖网上交易操作指南53

【精品】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汇市通”个人外汇买卖网上交易操作指南53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汇市通”个人外汇买卖网上交易操作指南2005年10月第一部分网上银行操作指南一、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网上银行网址或或,此为工行总行网站~亦可登陆,打开主页后请选择“个人网上银行登陆”~正确输入“注册卡号”和“登陆密码”后便可以进入我行网上银行二、网上交易栏目,一,行情信息及交易1、汇率查询,1,查询基本盘货币对即时汇率,2,查询交叉盘货币对即时汇率,3,查询所有盘货币对即时汇率,4,查询自定义盘货币对即时汇率2、即时交易3、委托交易,1,建立获利委托,2,建立止损委托,3,建立双向委托1,4,建立追加委托,5,撤销委托交易,二,交易明细查询1、当日成交明细查询2、历史成交明细查询3、委托明细查询4、账户余额查询,三,汇市信息,网上银行注册用户免费,,四,交易专户指定此外~非注册用户也可在北京分行网站进行信息查询和实时汇率查询。

具体地址为,只限北京分行网址,登录“个人非注册客户”后~点击“外汇买卖”栏目。

三、登录操作指南1、连接网络、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上面所列的网址~登陆中国工商银行网站,2、在网站左上方的“用户交易登陆”栏下点击“个人网上银行登录”,进入登录页,输入注册卡号及密码~点击“登录”,3、点击“网上汇市”~进入个人外汇买卖主页面。

如下图:2四、交易专户指定操作指南在进行外汇买卖和明细查询前~客户首先需要指定交易专户。

具体操作为:点击“交易专户指定”栏目~通过“注册卡号”和“下挂账户”项下的下拉菜单选择并确定一个多币种账户作为外汇买卖交易专户。

如下图:注:客户以后每次登录时~系统将默认该帐户为外汇交易专户。

在客户查询帐户余额和查询交易明细时~系统会自动查询该帐户。

五、行情信息及交易操作指南1、汇率查询进入个人外汇买卖主页面后~客户可以通过报价区的盘面标识选框~以及优惠档次下拉菜单查询各档次的基本盘、交叉盘和所有盘的货币对即时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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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交易规则
(2015年版)
第一条开办规则
客户开办账户外汇交易前,应接受中国工商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产品适合度评估,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为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之一且产品适合度评估结果为“适合”的,方可申请开办。

申请开办账户外汇交易的客户,须充分了解账户外汇产品的特点及相关风险,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产品介绍》(以下简称产品介绍)以及本规则的全部内容,愿意且有能力承担上述风险造成的后果,签署《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交易协议》,并指定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借记卡或个人结算账户存折作为交易账户外汇的资金账户。

第二条交易规则
客户可通过电子银行或已开办此业务的营业网点向中国工商银行提交账户外汇交易指令。

客户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提交交易指令,须按照电子银行系统预设条件指示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电子指令信息,由电子银行渠道按照系统预设条件判断无误后,直接受理并办理。

(一)先买入后卖出交易
客户实时买入开仓,中国工商银行将从其资金账户中扣减相应的资金(买入开仓数量乘以成交价格),同时在交易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账户外汇数量。

客户实时卖出平仓,中国工商银行将从其交易账户中扣减相应的账户外汇数量,同时在其资金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资金(卖出平仓数量乘以成交价格)。

实时交易实行锁价确认机制,即客户按照参考交易价格提交实时交易申请指令后,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反馈拟成交价格。

在市场未发生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如客户在有效时间内确认,则交易成交。

客户挂单买入开仓,中国工商银行将在客户设置挂单时冻结其资金账户中相应资金(挂单买入开仓数量乘以挂单价格),挂单买入开仓成交后,增加交易账户中相应账户外汇数量,并解冻和扣减相应冻结资金。

客户挂单卖出平仓,中国工商银行将在客户设置挂单时冻结交易账户中相应账户外汇数量,挂单卖出平仓成交后,解冻并扣减交易账户中相应账户外汇数量,同时增加资金账户中相应资金(挂单卖出平仓数量乘以成交价格)。

当客户买入开仓某一品种账户外汇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乘以该品种账户外汇数量所得金额小于该品种账户外汇当前银行买入价乘以该品种账户外汇数量所得金额时,该品种账户外汇为账面盈利;反之,该品种账户外汇为账面亏损。

当客户所有品种账户外汇账面浮动盈亏之和为正时,客户账户外汇合计账面盈利;反之,客户账户外汇合计账面亏损。

(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
客户卖出开仓账户外汇前,应从资金账户划转足额资金至保证金账户。

客户实时卖出开仓,中国工商银行将冻结保证金账户中相应的资金(卖出开仓数量乘以成交价格),同时增加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外汇数量。

客户实时买入平仓,如该账户外汇品种余额数量的卖出开仓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大于买入平仓价格,则客户盈利,相应差额资金(上述两价格之差乘买入平仓数量)转入客户保证金账户;如该账户外汇品种余额数量的卖出开仓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小于买入平仓价格,则客户亏损,中国工商银行将扣减相应差额资金。

同时,中国工商银行将扣减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外汇数量。

实时交易实行锁价确认机制,即客户按照参考交易价格提交实时交易申请指令后,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反馈拟成交价格。

在市场未发生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如客户在有效时间内确认,则交易成交。

客户挂单卖出开仓,中国工商银行在客户设置挂单时冻结保证金账户中相应的资金(挂单卖出开仓数量乘以挂单价格),挂单卖出开仓成交后,增加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外汇数量,并将冻结资金作为
卖出交易保证金继续冻结。

客户挂单买入平仓,中国工商银行将冻结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外汇数量,挂单交易成交后,如该账户外汇品种余额数量的卖出开仓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大于买入平仓价格,则客户盈利,相应差额资金(上述两价格之差乘买入平仓数量)转入客户保证金账户;如该账户外汇品种余额数量的卖出开仓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小于买入平仓价格,则客户亏损,中国工商银行将扣减相应差额资金。

同时,中国工商银行解冻并扣减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外汇数量。

当客户卖出开仓某一品种账户外汇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乘以卖出该品种账户外汇数量所得金额大于该品种账户外汇当前银行卖出价乘以卖出该品种账户外汇数量所得金额时,该品种账户外汇为账面盈利;反之,该品种账户外汇为账面亏损。

当客户所有品种账户外汇账面浮动盈亏之和为正时,客户账户外汇合计账面盈利;反之,客户账户外汇合计账面亏损。

同一品种账户外汇下,客户账面盈利时,其保证金子账户中除冻结保证金和挂单交易冻结资金以外的资金为可用资金;客户账面亏损时,其保证金子账户中除冻结保证金、挂单交易冻结资金和账面亏损等值资金以外的资金为可用资金。

客户可随时将可用资金从保证金子账户中转回资金账户或作为新卖出开仓交易的保证金。

同一品种账户外汇下,客户账面盈亏与保证金账户金额(包括已冻结和未冻结金额)之和除以卖出账户外汇冻结保证金为客户保证金比例。

客户应及时关注交易账户盈亏状况,并根据需要补足保证金或买入平仓相应账户外汇。

当客户保证金比例小于或等于20%(以下称保证金强制平仓比例)时,中国工商银行可对客户同一品种账户外汇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子账户余额进行强制买入平仓。

强制买入平仓后有资金结余的,中国工商银行将转至客户保证金账户;对于强制平仓时客户保证金不足的,客户同意中国工商银行从客户资金账户及其他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弥补相关损失。

中国工商银行可对保证金强制平仓比例进行调整。

第三条结算规则
(一)交易成交结算
客户实时交易或挂单交易成交后,中国工商银行将及时为客户办理资金及账户外汇数量的结算。

结算完成后,客户资金账户中的资金、交易账户中的账户外汇数量以及保证金账户中已解冻资金可即时使用。

(二)业务停办结算
因国家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突发事件等各类情形造成账户外汇全部或部分交易品种关停的,中国工商银行将提前或及时发布通告,并按照通告事项为客户办理结算。

第四条注销规则
(一)账户注销
账户注销指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某一地区不再办理账户外汇业务,对在该地区开立的交易账户和保证金账户进行注销的行为。

客户进行账户注销前,须撤销本地区所有挂单指令,并平仓本地区交易账户所有余额,同时将保证金账户中的所有资金转至资金账户。

(二)业务注销
业务注销指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不再办理账户外汇业务,对账户外汇业务进行注销的行为。

客户进行业务注销,须完成各地区的账户注销。

客户完成账户外汇业务注销后,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交易协议》即终止。

第五条本规则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和修改。

对本规则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中国工商银行将提前通过官方网站通告。

在通告期内,客户对规则的修改有异议的,可在新规则生效前通过95588电话银行咨询、提出意见或办理账户外汇业务注销手续。

通告期满,客户未注销或在通告期满后继续进行相关操作的,视为接受修改后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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