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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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则补充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则补充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则补充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培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创新性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才,鼓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有所建树和创新,结合我院“三大教育”和“四大计划”方针,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总则(一)学生在前期课内教学活动中的优秀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生产实习研究报告及课外大学生科研项目、各类竞赛、学生寒、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等中的优秀成果,经系专家鉴定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和要求必须与所学专业学科相关可直接转化为毕业论文(设计)。

(二)允许和支持学生以研究小组形式,集体协同合作,在较长时间内共同完成较大型的研究课题。

原则上研究小组每一成员应有独立的子项目或独自完成项目中的某一部分。

(三)学生优秀研究成果转化毕业论文的认证需坚持鼓励创新,公开公正,严格答辩,质量为本的审查原则。

(四)凡申报需转化为毕生论文(设计)的优秀研究成果应经系毕业论文(设计)审核小组审查认定,在学院或各系网上的教学平台上进行公示公告 ,实行网络化管理。

(五)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安排和教学活动由原来的仅为第8学期进行的,可根据专业和论文特点,扩展为5-8学期均能进行。

二、可转化为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范围1.被指导教师与相关专家推荐、系审查认定已达到(或基本达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以及生产实习研究报告等。

2.学生课外科研立项成果获院级一等奖项目。

3.“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院级一等奖项目。

4.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获院级一等奖项目。

5.“工学结合”生产实习期,能把一个成熟的工作流程(生产工艺过程)通过用理论的方式作相应的陈述和提炼,并形成较完整的报告。

报告中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措施或方案得到实习单位的认可。

6.在省级(含)以上报刊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通讯、评论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川大校〔2010)2号

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川大校〔2010)2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校〔2010〕2号校内各单位:为维护学术尊严,规范学术行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促进我校学术研究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在已经实施的《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和《四川大学关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处理规定》的基础上,学校制定了《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四川大学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主题词:学术行为规范办法通知四川大学校长办公室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印发打字:贾盛庆校对:秦远清印数:500份附件2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指导思想为维护学术尊严,规范学术行为,保障学术自由,加强我校校风学风建设,促进我校学术研究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并在我校已经出台实施的《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四川大学关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处理规定》的基础上,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学位(毕业)论文的规范管理,防范和惩治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攻读我校学位(指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研究生、本科生等撰写的以我校为著作权人单位的学位(毕业)论文。

我校教职工和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弘扬优良学风,杜绝学术不端。

本办法专门针对学位(毕业)论文中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其它学术不端行为按《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和《四川大学关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处理规定》处理。

四川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

四川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

四川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2018级开始实施)一、总体要求及基本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人才培养全过程、全课程;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全课程。

学校鼓励实施“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培养方案在满足国家专业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评估要求的基础上,应比肩国际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专业水准,突出我校作为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特点,进一步深化通识教育、强化学科交叉、国际化教育和实践教学,全面推进探究式-小班化课堂教学改革、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和全过程学业评价改革,落实我校“培养具有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强烈创新意识、宽广国际视野的国家栋梁和社会精英”的目标,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团结协作和社会担当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课程设置课程是学校教育的基石,是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的主战场;是学生获取知识、掌握学习方法、提高素质、培养能力的主要途径。

课程体系的设置要充分体现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培养,既应保障基础够扎实、专业有特色,还应强调学科交叉、知识复合,更要面向实际需求、未来发展。

工科各专业的课程设置还需充分体现“新工科”建设理念。

(一)通识教育1. 公共基础课程(1)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16学分(理论课11学分、社会实践5学分)。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课程设置遵循教育部统一要求,强调理论联系实际。

(2)外语课程:强化外语语言能力培养,为学术交流奠定良好基础。

非外国语专业本科生必修英语10学分,安排在前四个学期完成。

英语水平高者,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实施细则》,可申请免修,同时鼓励其修读更高水平英语课程/参加高水平国际交流活动。

高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参照执行。

(3)体育:必修4学分。

关注学生体魄康健,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侧重体质训练、体育精神培养。

以体育俱乐部及相关活动方式进行。

(4)军事理论、军训:必修2学分。

四川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四川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外文翻译达不到规定的要求
学术水平与创新
0.25
100
论文有独到的见解,富有新意或对某些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大的实用价值
论文有一定的见解,或对某一问题分析较深,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论文能提出自己的看法,选题有一定的价值,内容能理论联系实际
选题有一定的价值,论文能提出自己的看法
除全部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外,还能阅读一些自选资料,能较好地分析整理各类信,并提出较合理的实施方案
能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能分析整理各类信息能力,有实施方案
能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有实施方案
未完成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及文献的阅读,无信息分析整理,实施方案不合理
外文翻译
0.05
100
按要求按时完成外文翻译,译文准确规范
论文结构基本合理,论证基本清楚,勉强达到规范化要求
内容空泛,结构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文题不符或文理不通,有抄袭现象,达不到规范化要求
答辩情况
0.15
100
能简明扼要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准确流利地回答各种问题
能比较流利、清晰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较恰当地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
能叙述出论文的主要内容,对提出的主要问题一般能回答,无原则错误
基本观点有错误或主要材料不能说明观点
论文撰写质量
0.10
100
论文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语句通顺,语言准确、生动,论文完全符合规范化要求,书写工整或用计算机打印成文
论文结构合理,符合逻辑,文章层次分明,语言通顺、准确,达到规范化要求,书写工整或用计算机打印成文
论文结构基本合理,层次比较清楚,文理通顺,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
对研究的问题能正确分析或有新见,成果比较突出,反映出作者较好地掌握了有关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第二章评议要素和重点第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11.12•【字号】川教〔2021〕124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教〔2021〕124号各本科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特制定《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2021年11月12日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议要素和重点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四章结果反馈与使用第五章监督与保障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四川省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以及《四川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四川省教育厅(以下简称“教育厅”)负责全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实施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全程监督,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实施。

第三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

【教育】四川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教育】四川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关键字】教育四川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试行)毕业论文是培养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训练学生正确的研究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和严谨的科学态度的重要环节。

为切实做好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毕业论文的目的与要求毕业论文要求训练学生综合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方法和创造性思维的初步训练。

通过这一教学环节,增强学生文献检索与查阅、社会调查、实验设计、数据处理、理论分析、经济分析、计算机应用、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技巧。

四川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毕业论文任务书(附件三)、开题报告(附件四)、毕业论文封面(附件五)及评语表采用统一格式。

第二条毕业论文选题毕业论文选题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尽可能与科研课题、生产问题、社会实际问题相结合,具有一定理论水平或实际应用价值。

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供学生选择,也可由学生自行选题,请教师指导。

选题应一人一题,保证每个学生达到对毕业论文的基本训练。

第三条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与要求指导教师应负责毕业论文题目的选择,在最后一学年上学期末或下学期初向学生公布选题。

当学生确定题目后,导师向学生下达该课题的论文任务书,让学生了解课题的目的、任务、研究内容和应达到的要求;指定学生阅读的参照书和主要参照资料;指导学生填写开题报告;帮助学生确定实验方案和调查研究方案;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或设计说明书;批改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写出论文或设计评语,按优、良、中、合格、不合格评定学生成绩。

毕业生教学工作结束前一周内将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交校区教学部登录。

第四条对学生的要求(一)毕业论文是考核学生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重要依据,凡本科各专业(含专升本)学生均应参加最后一个学期安排的毕业论文(设计)训练。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公布的题目确定选题,或学生自行选题请教师指导,应坚持一人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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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的有关规定(修订)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修订本条例如下: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要求
一、巩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的科研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方案设计、资料查阅、实验研究、社会调查、理论计算、数据处理、经济分析、外文资料的阅读和翻译、计算机应用、文字表达和论文(设计)撰写等方面的能力和技巧。

三、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和研究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善于与他人协作的能力和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精神。

四、各专业均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见附件2)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求
一、满足基本教学要求,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具有综合性、
先进性,研究要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及饱合的工作量。

二、选题应注重与社会、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和医疗卫生工作的实际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要求工科类的毕业论文(设计)来自实际任务选题应达到80%以上。

三、选题应注重更新,原则上要求每生一题,独立完成。

四、选题应由指导教师初步拟定或由教师和学生共同拟定,经学院审查后报教务处备案。

确定后的选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开题要求
一、指导教师在选题结束后应拟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要求学生根据任务书的安排认真开展开题工作。

二、学院原则上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组织由3位及以上指导教师参加的开题报告会,对选题认真审议,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顺利开展。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及外文译文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正文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论点突出,论据充分,论证严密,数据真实,结构安排合理,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格式规范,文字通顺,结论正确。

(二)撰写格式原则上参照“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和参考文献著录要求”(见附件5)撰写。

若因学科、专业特殊性的需要,各学院在参照“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和参考文献著录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制订统一、规范的具体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全文要求打印,图表尽量用计算机绘制。

(四)毕业论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1、题目、摘要、关键词
毕业论文(设计)应有中英文的题目、摘要、关键词。

题目要对论文(设计)的内容有高度概括性,简明扼要,字数应在20字以内。

要求中文摘要约400字。

关键词一般3-5个。

2、目录:要求标明页码。

3、绪论或前言(引言):
(1)要求说明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来源、目的、意义、应达到的技术要求。

(2)从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所存在的问题、参考依据等方面完成文献综述。

4、正文:含方案论证、过程论述、结果分析、结论或总结等内容。

正文原则上不少于1万字(个别专业由于学科特点,正文不得少于6000字,但必须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5、致谢
6、附录(包括图表、程序、所用仪器设备型号及性能指标等)
7、参考文献
二、外文译文
要求在期中之前完成一篇与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紧密相关的外文译文,约5千汉字(或不少于3500个英文单词),并附原文。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及答辩要求
一、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全部任务后,由指导教师和学科相关专家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见附件3)进行严肃、认真地评阅,并按要求给出
二、各学院按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由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毕业论文(设计)所有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将相关材料归档,保存期为三年。

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
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在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

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等全面负责。

校、院(系)的工作职责分别是:
一、学校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有关管理文件。

(二)落实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经费预算。

(三)汇总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指导教师安排,协调有关问题。

(四)发放毕业论文(设计)套表,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对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五)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表彰工作。

二、学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职责
(一)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

(二)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课题任务书,安排指导教师。

(三)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四)抽查学生的译文质量。

(五)设立答辩委员会、组织成立若干答辩小组。

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复查成绩评定情况,对答辩委员会评定的优秀和不及格论文(设计)加以审查,以最终确定成绩。

(六)按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参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七)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第九条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有一定科研或生产设计经验、对课题熟悉的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在校外有关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可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二、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确需出差,须经院长(或系主任)批准,出差一周以上的须报教务处备案,并由学院(系)安排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每位指导教师所带一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6-8人,鼓励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多带毕业论文(设计)。

四、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任务书(见附件4),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

(二)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让学生了解
课题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工作内容;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指导学生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实验方案和调查方案的选择;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三)一般每周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指导,并要求学生在《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见附件4)中记录检查、指导的实际内容。

(四)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外文资料的查阅、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审查学生的图纸质量、数据处理结果、理论或实验分析结论。

(五)指导学生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正确撰写论文(设计),批改每份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评阅论文(设计)并写出综合评语。

(六)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十条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

二、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席,缺席时间达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三、根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论文(设计)研究的全过程。

要求勤于实践,敢于创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遵守学术规范,严禁剽窃他人成果。

若发现抄袭现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取消答辩资格。

四、勤俭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因不听从指导,不遵守安
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自身伤害,应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伤害他人者,应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论文(设计)所涉及的技术内容向外扩散,也不得将论文(设计)寄出发表。

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所有的论文(设计)资料,应交回学院(系)作为教学资料保存,学生不得自行带走。

第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经费管理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经费由学校统一规划,教务处按不同学科及学生人数核算以后,划拨给学院。

由各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学校鼓励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与科研、生产实践相结合,以获得科研经费、企事业单位经费的支持,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果促进科研项目的完成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以实现双赢。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四川大学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试行)》(川大办[2001]20号)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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