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抽采系统管网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1.矿井瓦斯抽采工作由各矿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
定期检查,平衡瓦斯抽采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采瓦斯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瓦斯抽采工作的正常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
2.矿行政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抽采工作,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能范围内的抽采瓦斯工作负责,抽采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矿经营生产计划。
3.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采纳入到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瓦斯治理与采掘工程要做到“三超前”,即超前设计、超前施工、超前使用。
瓦斯治理工程未完成,采掘工作面不得投入生产。
4.矿要制定年度抽采计划,计划要逐月落实到具体地点,并上报公司。
5.为促进矿井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采瓦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必要的奖励。
二、瓦斯抽采管理规定1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突出矿井的突出危险区和高瓦斯区域,其穿层、顺层抽采必须使用永久瓦斯抽采系统进行抽采,移动泵只能作为辅助抽采设备,否则视为抽采能力不足。
6.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抽采需要。
抽采泵站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抽采泵,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采泵相匹配。
设计能力要有15~2.5的富余系数。
7.矿井要选择适应各开采煤层的有效抽采工艺和方法,坚持高低浓度相结合,临近层抽采与本煤层抽采相结合,采前抽采与边采边抽、采空区抽采相结合,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充分抽采煤层的瓦斯;要准确掌握开采水平和回采区域煤层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等参数,科学确定抽采方式,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合理选择抽采系统、抽采方法和抽采工艺。
8.规范抽采设计,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瓦斯抽采工程和抽采量计划。
高瓦斯及突出煤层的采区设计应编制专门的瓦斯抽采设计。
泵站、管路、计量装置等安设必须符合规定,备用泵能力不小于运行泵。
2024年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模版一、现场支护与瓦斯管理1. 现场支护状况良好,无瓦斯积聚现象,严格遵循规定设置压风、供水三通设施。
2. 抽放巷道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布置管道、轨道和线路,并悬挂衡器。
二、钻孔施工与抽放检查验收制度1. 钻孔施工需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参数误差需在允许范围内(开孔位置允许误差±____mm,方位角、倾角允许误差±2º)。
如需调整设计参数,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适当调整。
2. 钻孔施工过程中,钻孔队队长和班长必须现场检查钻孔定位及施工参数。
发现不符设计或误差超限的,须废弃并重新开孔或补打。
通防科将进行不定期抽检,违规施工的,将对班长罚款____元/孔,队长罚款____元/孔。
3. 钻孔队每日需上报施工报表,明确钻孔位置、参数、施工人、验收人、煤岩状况等信息。
通防科需根据报表及时绘制竣工图,确保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4. 填绘钻孔竣工图时,需按实际施工参数及控制范围绘制,并与设计图对比。
若与设计要求相差较大,需说明原因。
特别是钻孔控制范围、终孔间距等关键指标不满足抽采效果的,必须及时补孔。
5. 通防科每日需召集钻孔队队长、施工班组长等,对比分析当日施工钻孔与设计,对未按要求施工或未达预期位置的,立即安排补孔,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及改进措施,防止出现盲区或空白带。
6. 钻场(孔)完工联抽后两天内,钻孔队需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未按规定上报验收的,将处罚____元/次。
7. 通防科____需对完工的钻孔(场)进行验收,参与部门包括通防科、地测科、安全科、技术科、地测科等。
验收时,重点检查竣工钻孔是否符合防突规定、抽采规范要求、整体控制范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钻孔布置是否均匀、封孔是否合规等。
未达要求的,立即整改。
8. 对验收合格的钻孔竣工工程,需形成验收资料存档。
9. 钻孔工程竣工后,通防科需建立台账及检测记录,统计总抽放量及抽放时间,根据规定及规范要求进行抽放效果检验或消突评估,并按规定会审、报批。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模版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性,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矿井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矿井的瓦斯安全检查工作。
二、管理责任1.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工作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设立瓦斯安全检查组。
2. 瓦斯安全检查组由专职瓦斯安全检查员组成,负责定期检查矿井中的瓦斯安全情况,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3. 矿井负责人要确保瓦斯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督促各部门配合检查组工作。
4. 矿井员工要积极参与瓦斯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给瓦斯安全检查组。
三、瓦斯安全检查内容1. 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抽采机的工作状态、管道连接是否安全牢固等。
2. 瓦斯传感器的工作情况,包括检测器的灵敏度、报警功能是否正常等。
3. 瓦斯检测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仪器的准确性、维护情况等。
4. 涵盖瓦斯检查防护设备及瓦斯检测设备等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正常使用。
5. 矿井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通风机的工作状态、阻力是否正常、风量是否合理等。
6. 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突出预报及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7. 煤与瓦斯突出的排查工作,包括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情况、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等。
8. 瓦斯爆炸事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瓦斯检测系统的使用等。
9. 矿井人员的瓦斯安全培训情况,包括瓦斯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等。
10. 其他与矿井瓦斯安全有关的问题。
四、瓦斯安全检查程序1. 定期巡检:瓦斯安全检查组按照计划进行定期巡检,对矿井中的瓦斯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 不定期抽查:瓦斯安全检查组可以随机选择一些矿井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
3. 随时检查:瓦斯安全检查组在矿井发生瓦斯事故或有瓦斯异常情况时,随时进行检查,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五、瓦斯安全检查记录及报告1. 瓦斯安全检查组要对每次检查的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对问题进行分类、整理。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三篇)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概述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是为了加强对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瓦斯抽采工程的安全可靠运行而制定的。
该制度主要规范了瓦斯抽采工程建设前、建设中和建设后的检查验收内容、程序和要求,旨在提高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建设前检查验收在开展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建设前,需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到位,避免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的安全问题。
1. 准备工作(1)建设单位需出具瓦斯抽采工程建设方案,并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编制瓦斯抽采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核。
(3)申请瓦斯抽采工程建设许可证,并履行相关手续。
(4)编制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并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5)编制瓦斯抽采工程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核。
(6)申请施工设备进场验收,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2. 检查验收内容(1)核查瓦斯抽采工程建设方案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审核瓦斯抽采工程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是否合格。
(4)检查瓦斯抽采工程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到位。
(5)核对施工设备的购买、运输和安装等情况。
(6)对建设单位的资质和信誉进行审查。
3. 检查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提交相关申请和文件。
(2)主管部门开展核查和审查。
(3)对施工设备进行进场验收。
(4)组织质量、安全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5)评估建设单位的资质和信誉。
(6)形成检查验收报告,并由主管部门作出审核决定。
4. 检查验收要求(1)建设单位需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完整的申请和文件。
(2)主管部门需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核查和审查。
(3)质量、安全等相关部门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专项检查。
(4)建设单位的资质和信誉需符合相关要求。
(5)检查验收报告需真实准确,审核决定需依法作出。
三、建设中检查验收在瓦斯抽采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中期检查验收,确保施工工况符合相关要求,控制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
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范本(2篇)

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矿井瓦斯监测系统能够有效运营,确保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矿井安全和瓦斯防治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矿井的瓦斯监测系统管理,包括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选购、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所有环节。
三、瓦斯监测系统选购1. 矿井应根据矿井瓦斯等级和工作面的特点,选择适合的瓦斯监测仪器设备。
2.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选购应遵循性能可靠、灵敏度高、操作简便、实用耐用的原则。
3.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选购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经过合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四、瓦斯监测系统安装1. 矿井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置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位置。
尽量选择运行稳定、光照条件好、瓦斯浓度高的区域安装。
2.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3.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确保瓦斯浓度的准确测量。
五、瓦斯监测系统使用1. 矿工使用瓦斯监测仪器设备前,应接受专业的培训,掌握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禁止随意更换操作参数。
3.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常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
六、瓦斯监测系统维护1. 矿井应建立健全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维护周期。
2.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洁、校准、检测等工作。
3.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维护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经授权的配件,以及私自拆卸设备。
4. 维护过程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修复,并记录维修情况和结果。
七、瓦斯监测系统报警与处理1.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检测到超过安全限值的瓦斯浓度时,应及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 收到报警信号后,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停工、撤离等,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
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制度

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制度1. 简介瓦斯抽放是矿井和地下工程中常见的安全措施之一,用于排除矿井或地下工程中积聚的可燃、有毒瓦斯,以降低爆炸和中毒的风险。
为了确保瓦斯抽放的有效性和操作的安全性,制定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制度是必要的。
2. 目的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制度的目的在于: - 评估瓦斯抽放的效果,确认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 检查瓦斯抽放设备和防护措施的操作情况,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隐患; - 提供操作人员指导和监督,保证瓦斯抽放工作的按规定进行。
3. 检验检查内容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3.1 瓦斯抽放效果检验•定期测量瓦斯抽放前后的瓦斯浓度,评估抽放效果;•根据瓦斯抽放效果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瓦斯抽放量,确保瓦斯浓度符合安全标准;•检查瓦斯抽放设备的运行状况,保证其正常工作。
3.2 瓦斯抽放设备检查•定期检查瓦斯抽放设备的工作状态,包括抽放管道、阀门、压力表等;•检查设备是否存在泄漏、堵塞等问题,并及时修复;•校准瓦斯抽放设备上的测量仪器,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防护措施检查•检查瓦斯抽放区域的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保证空气流通;•检查防护栏、安全标识等安全设施的完好性;•检查操作人员的防护装备是否规范使用。
4. 检验检查频率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的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包括以下方面考虑: - 矿井或地下工程瓦斯抽放的频率和量级; - 瓦斯抽放设备的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 - 瓦斯抽放工地的作业环境和风险等级。
一般来说,可以进行以下频率的检验检查: - 每日检查瓦斯抽放设备的工作状态和效果; - 每周检查防护措施的使用情况; - 每月或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
5. 检查报告和记录每次检验检查应生成检查报告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 检查日期、时间和地点; - 检查人员和参与人员名单; - 瓦斯抽放效果测量结果; - 瓦斯抽放设备和防护措施的检查情况; - 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 整改要求和措施; - 检查报告的签署和审核。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范本根据国家安监总局(____)1____件精神要求,为更好地搞好瓦斯抽采工作,保证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特编制《砚石台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如下:一、抽采钻孔检查验收制度1.揭煤预抽钻孔、采(掘)前条带穿层预抽钻孔、采(掘)前条带顺层预抽钻孔、采(掘)卸压瓦斯抽放钻孔和参数测定钻孔必须有专门的设计,并按照规程措施的审批程序审批。
2.掘进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提前施工出钻场,由通瓦科、生技科、安全科和瓦斯队对施工出的钻场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3.瓦斯队打钻前,由本队技术人员对打钻地点进行放线,未按设计放线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打钻人员施工钻孔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地点对应的设计调整好钻机方位、倾角及钻孔走向间距,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打钻顺序施工钻孔,未按要求施工钻孔的,对打钻人员进行处罚。
5.钻孔按设计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对钻孔进行封堵、接抽,未按要求封孔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钻孔施工到设计位置后,在验孔人员现场监督下方可开始取钻验收;在钻孔深度、倾角、方位和施工位置均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验孔人员方可在钻孔验收单上签字;钻孔验收单上必须注明煤岩及施钻过程中有无喷孔、顶钻及其他瓦斯异常情况;整个钻孔验收过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钻孔施工人员和验孔人员进行追查,并严肃处理。
7.瓦斯抽采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验收后,瓦斯队必须出具抽采工程竣工图,竣工资料(参数表等)应当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竣工资料(图)除应有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等内容。
8.打钻地点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牌板上填写的各种参数必须与实际参数相符,严禁弄虚作假,没有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或牌板填写不及时,对瓦斯队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9.施工钻孔要进行编号管理,施工钻孔时要悬挂对应的孔号牌,钻孔施工结束后孔号牌由打钻人员固定在对应钻孔位置,没有进行挂牌管理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第一章瓦斯抽采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一)实行计划管理,每月由通风地质科制定瓦斯抽采计划列入矿月度生产计划。
瓦斯抽采计划包括抽采系统的建立、管路铺设、钻孔施工数量和抽采量等.(二)工作面回采前抽采系统必须具备抽采条件,不具备抽采条件的工作面不得进行调试、生产。
(三)采煤工作面施工顶板瓦斯抽采钻孔的钻场底板必须在至煤层顶板3m及以上位置.钻场开钻地点应避开煤线和泥岩。
(四)抽采瓦斯系统定期测定负压、压差、浓度等参数,并建立台帐。
单孔抽采负压不低于13KPa,钻场总浓度不低于5%,顺层孔单孔浓度不低于10%,若单孔浓度降至1%以下时,实行间歇式抽采。
(五)泵站每小时测定1次;干支管每天测定1次;抽采钻场每周至少测定2次,并对抽采钻孔有关参数进行及时调节。
瓦斯抽采泵站严禁无计划停泵.瓦斯抽采系统要每班检查1次,做到抽采管路无破损、控制闸阀使用正常、无泄漏、无积水。
(六)瓦斯抽采管路吊挂平直、整齐。
抽采顶板钻孔(包括边孔)的瓦斯抽采管路敷设在顺槽内顶板钻场侧,上隅角埋管抽采瓦斯的抽采管路敷设在顺槽内靠工作面外侧。
上隅角的抽采软管要沿端头超前支护单体吊挂整齐,不得弯曲;边孔的抽采软管要靠帮吊挂整齐;高位钻场内的抽采软管要排列吊挂整齐,沿巷帮挂出钻场。
抽采管路拆除必须经抽采队同意并按指定位置予以拆除。
(七)抽采钻场(钻孔)现场有测定记录牌板,室内有各种记录、台帐齐全.(八)抽采瓦斯及抽采瓦斯设施,符合《规程》规定。
(九)设置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遵守《规程》规定.另外:1、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硐口必须悬挂泵站名称牌板;2、泵站内需施工混凝土地坪,泵站内电缆吊挂整齐,各类牌板制度挂放整齐;3、泵站司机每班需清扫、冲洗地坪,擦拭泵、牌板等上的灰尘;4、泵站内需设置桌子和椅子,记录本整齐的挂在墙上或放在桌子上;5、泵站内及泵站进出口30m范围内的瓦斯抽采管路每季度用红漆油漆一遍,每台泵上需喷写泵的编号(按1#、2#、3#等顺次编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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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采系统管网安全检测检验规范河南省煤矿瓦斯抽采系统管网安全检测检验规范(草稿)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煤矿在用管网及其附加装置的性能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在用管网及其附加装置的技术性能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AQ1027---2006 《瓦斯抽放规范》GB 50471----2008《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 /T 6111-2003《流体输送用热塑性塑料管材耐压试验方法》AQ1071-2009 《煤矿用非金属瓦斯输送管材安全技术要求》、MT181-1988 《煤矿井下用塑料管安全性能检验规范》、CJ/T225-2006 《埋地排水用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2004版3.术语和定义管网----主管----真空泵入口至干管之间的管路。
或至井下泵站出口之间的管路干管---井下泵站出口与分支管路之间的管路支管-----抽采工作区域的管路气量(流量)----在泵站的动力作用下,泵站出入口中或管网管路中流动的混合气体摩擦阻力----在泵站的动力作用下,混合气体传输流动时所遇到的阻力管径------指泵站出入口管道内径和管网管路内径4.主要参数和符号d——管路内径(mm)Q——管路内混合瓦斯流量(m3/min);V——经济流速(m/s),δ——管路壁厚(mm);P——管路最大工作压力(MPa);[σ]——容许压力(MPa),H——阻力损失(Pa);L——管路长度(m);Q0——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流量(m3/h);v o——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运动黏度(㎡/s);ρ——管道内混合瓦斯密度(kg/m3);△——管路内壁的当量绝对粗糙度(mm);P o——标准大气压力(101325Pa);P——管道内气体的绝对压力(Pa);T——管路中的气体温度为t时的绝对温度(K);T o ——标准状态下的绝对温度(K ) t ——管路中的气体温度(°C ) h 1——瓦斯管路的局部阻力(Pa ); ξ——局部阻力系数,见表1; ρ——管道内混合瓦斯密度(kg/ m 3) ν——瓦斯平均流速(m/s )5.技术要求 5.1基本要求5.1.1管网设计应符合<瓦斯抽放规范>AQ1027第5.4条抽放管路系统要求5.4.1—5.4.10的规定。
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 50471—2008第6.1抽采管路系统选择的原则的规定。
5.1.2管网材质要求分别满足主管、干管和支管使用环境及条件的需要。
一般多选用钢管或铸铁管,或具有同等性能 要求的新材料管材。
5..2.管路管径、壁厚计算及管材选择5.2.1 抽采管路管径可根据主管、干管、分管、支管中不同的瓦斯流量,按下式分别计算:21)(1457.0VQd (5.2.1)式中:d ——管路内径(m );Q ——管路内混合瓦斯流量(m 3/min );各类管路的流量应按照其使用年限或服务区域内的最大值确定,并应有1.2~1.8的富余系数;V ——经济流速(m/s ),可取5~12m/s 。
5.2.2 管壁厚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采用负压抽采时,可不计算管材壁厚。
2 当采用正压输送时,管材壁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聚乙烯管材时,壁厚应按公称压力选择。
2)采用金属管材时,壁厚可按下式计算:][2σδdP •=(5.2.2) 式中:δ——管路壁厚(mm );P ——管路最大工作压力(MPa ); d ——管路内径(mm );[σ]——容许压力(MPa ),可取屈服极限强度的60%;缺少比值时,铸铁管可取20MPa ,焊接钢管可取60MPa ,无缝钢管可取80MPa 。
5.2.3 抽采管路管材应符合抗静电、耐腐蚀、阻燃、抗冲击、安装维护方便等要求。
5.3 管路阻力计算5.3.1 管路阻力应由摩擦阻力和局部阻力组成。
5.3.2 管路摩擦阻力应根据每段管路管径、流量的不同分段计算,各段摩擦阻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502025.0005)2.192(1069PT d T P Q L Q d v d H ρ+∆⨯= (5.3.2-1) T=273+t (5.3.2-2)T 0=273+20 (5.3.2-3)式中 H ——阻力损失(Pa );L ——管路长度(m );Q 0——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流量(m 3/h ); d ——管路内径(mm );v o ——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运动黏度(㎡/s ); ρ——管道内混合瓦斯密度(kg/m 3); △——管路内壁的当量绝对粗糙度(mm ); P o ——标准大气压力(101325Pa ); P ——管道内气体的绝对压力(Pa );T ——管路中的气体温度为t 时的绝对温度(K ); T o ——标准状态下的绝对温度(K ) t ——管路中的气体温度(°C )。
5.3.3 管路局部阻力可按管路摩擦阻力的10%~20%计算。
5.3.4.在计算管路摩擦阻力时,涉及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运动黏度和混合瓦斯对空气的相对密度等参数的取值,可依据管路中瓦斯的浓度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标准状态下空气的运动黏度为1.5×10-5㎡/s ,密度为1. 293kg/m 3,标准状态下纯瓦斯的运动黏度为1.87×10-5㎡/s ,密度为0.715kg/ m 3。
用估算法计算局部阻力时,管路系统长,网络复杂或主管管径较小时,可按上限取值,后之则按下限取值。
局部阻力除采用估算法计算外,还可通过下式计算:2121v h ••=ρξ (1)式中:h 1——瓦斯管路的局部阻力(Pa ); ξ——局部阻力系数,见表1; ρ——管道内混合瓦斯密度(kg/ m 3) ν——瓦斯平均流速(m/s )表1 各种管件的局部阻力系数管件直通三通 分支 三通 对管径相差 一级突然收缩 弯头直通阀 90°弯头 闸阀 球阀 ξ0.301.50 0.351.12.000.300.509.00实际计算时,可把各种管件局部阻力折算成相当于一定同径管路长度所产生的阻力,即阻力强度。
一支阀门相当于200D 的阻力长度;一支丁形件相当于100D 的阻力长度;一支滑阀相当于50D 的阻力长度;一支弯头相当于10D 的阻力长度。
以上“D ”为内径。
5.4管路布置及敷设5.4.1 抽采管路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应采取防冻、防腐蚀、防漏气、防砸坏、防静电和雷电等措施。
5.4.2 选用金属管材时,在安装前应涂抹防腐蚀剂。
防腐蚀材料可采用经过热处理的沥青、油漆和红丹等。
5.4.3 在沿巷道底板敷设管路时,应采用高度0.3m以上的支撑墩,并应保证每节管子下面有两个支撑墩。
5.4.4 在敷设倾斜管路时,应采用管卡将管子固定在巷道支架上。
在巷道倾角小于或等于30°时,管卡间距宜采用15~20m;在巷道倾角大于30°时,管卡间距宜采用10~15m。
当沿立井敷设管路时,应将管道固定在罐道梁上或专用管架上。
5.4.5 管路宜平直敷设,并宜减少弯头等附属管件,同时宜避免急转弯;管路应保持一定的坡度,其坡度应根据巷道的坡度确定,不宜小于1‰。
5.4.6 当管路敷设在运输巷道内时,应将管路牢固地悬挂或架在专用支架上,在人行道侧管路架设高度不应小于1.8m,管件的外缘距巷道壁不宜小于0.1m。
5.4.7 敷设的管路应能排除管路中的积水。
5.4.8 井下敷设管路,宜采用法兰盘或快速接头连接。
法兰盘中间应夹有橡胶垫,且垫的厚度不宜小于5mm。
5.4.9 新敷设的管路应按规定进行漏气检验。
5.4.10 当采用专用管道井敷设管路时,专用管道井的直径应大于管道外形尺寸200mm。
5.4.11 管路不得与动力电缆敷设在巷道的同一侧。
5.4.12 地面管路布置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避免布置在车辆通行频繁的主干道旁。
2 不得将管路和其他管线敷设在同一条地沟内。
3 主、干管应与城市及矿区的发展规划和建筑布置相结合。
4 管道与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及设施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
5 管道不得从地下穿过房屋或其他建(构)筑物,一般情况下也不得穿过其他管网,当必须穿过其他管网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
5.5 管路附属装置及设施5.5.1 主管、干管、钻场及其他必要地点应装设瓦斯量测定装置。
5.5.2 钻场、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应设置放水器,管路宜每隔200~300设置一个放水器,最大不应超过500m。
5.5.3 在管路的适当部位设置除渣装置和测压装置。
5.5.4 管路分岔处应设置控制阀门,阀门规格应与安装地点的管径相匹配。
5.5.5 地面主管上的阀门应设置在观察井内,观察井应位于地表以下,并应采用不燃性材料砌成,且不应透水。
5.5.6 干式瓦斯抽采泵吸气侧管路中,应装设具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
5.6管路系列规格及技术指标5.6.1管路系列规格管道规格公称内径(mm)最小平均内径(mm)最大平均内径(mm)PC覆层厚度(mm)钢带厚度(mm)重量Kg/m长度(mm)150 146 172 1.2 1.0 6/36000 200 180 221 1.2 1.0 8/5250 246 260 1.6 1.0 11/5 300 285 326 1.6 1.0 13/9 350 345 377 1.6 1.2 16/3 400 395 427 2.2 1.2 21/0 450 445 478 2.2 1.2 30/1 500 495 528 2.2 1.5 33/6 600 590 602 2.5 1.5 45/0 4000700 690 707 2.5 1.560/83000800 790 862 2.5 1.8 70/8 900 890 982 2.8 1.8 109/520001000 99010622.81.8119/7主管路管径应与泵站入口、出口管径一致或匹配。
请参见某公司-2BEA-253水环式真空泵性能表中的入口、出口连接管径:5.6.2法兰盘系列规格法兰盘规格公称内径法兰盘外径螺栓孔配用螺栓内径×长度配用胶垫内径×外径×厚度中心距直径孔数150 285 240 Φ18 8M16×95Φ150×Φ180×6200 340 295 Φ18 8M16×100Φ200×Φ232×6250 395 355 Φ18 12M16×115Φ250×Φ340×6300 445 410 Φ18 12 M16×Φ300×350 505 470 Φ18 12M16×125Φ350×Φ440×6400 565 525 Φ18 16M16×135Φ400×Φ490×7450 615 585 Φ18 18M16×135Φ450×Φ540×7500 670 650 Φ18 18M16×135Φ500×Φ590×7600 840 770 Φ22 20M20×230 Φ600×Φ705×10700 932 840 Φ22 24M20×230 Φ700×Φ810×10800 1042 956 Φ22 24M20×230 Φ800×Φ914×10900 1142 1056 Φ22 24M20×230Φ900×Φ1014×101000 1256 1170 Φ22 28 M20×Φ1000×105.6.3放水器规格放水器入口、出口应选择与在用管路管径应一致或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