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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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奖励政策

2013年1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2013年5月山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也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号召各级政府积极推进绿色规划,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

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已有803多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其中一星级281个、二星级310个、三星级212个;公共建筑360个、居住建筑440个、工业建筑3个。

目前国家、山东省、青岛市均有不同程度的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情况如下:

红岛新区定位为低碳、生态的新城区。作为红岛新区开工的第一个项目,东岸线管理用房的绿色建筑实践将作为该区的绿色建筑展示、示范性工程,对红岛乃至整个青岛地区的绿色建筑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件:

2012年4月,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3年3月,山东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1年9月,青岛市建委《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青岛市绿色建筑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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