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动衡器检定规程
非自动衡器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非自动衡器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本文通过实例,对非自行指示秤、数字指示秤、模拟指示秤三种常用非自动衡器的测量不确定度的主要来源进行分析和评定,得出其扩展不确定度。
标签:非自动衡器不确定度评定1 非自行指示秤不确定度评定以检定TGT-100kg的台秤为例:1.1 概述依据JJG14-1997《非自行指示秤检定规程》对台秤进行测量。
根据测量所得到的示值误差,依据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评定被检台秤测量误差的不确定度。
1.2 建立数学模型E=I-m式中:E——被检台秤的示值误差;m——砝码标称值;I——被检秤的示值。
1.3 分析测量不确定度的来源①标准砝码的允许误差。
②人员引入的测量不确定度。
③环境条件的测量不确定度。
1.4 各不确定度的评定1.4.1 M1级标准砝码允许误差。
25kg砝码的允许误差△=±1.2g,以50kg秤量需2个25kg砝码组合,则组合误差;△1=2△=2×1.2=±2.4g其误差分布视为均匀分布,包含因子k=■u(m)=■=■=1.39g。
1.4.2 人员引入的测量不確定度。
人员引入的不确定度主要是计数误差,可以按A类标准不确定度评定。
TGT-100台秤在装置正常工作的条件下,50kg重量等精密重复测量10次,各次测量值如下表:■=50kg,s=(■(x■-■)■/n-1)1/2=■=0.015kg=15g。
所以,U2=s=15g1.4.3 环境影响带来的误差。
由于温度、振动、幅射等外界环境条件的影响,使被检台秤示值变动,设最终结果带来误差为0.5个分度,e=50g:△=0.5e=±25g,作均匀分布考虑,则U3=△/■=14.4g。
1.5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Uc=■=20.8g1.6 扩展不确定度U=k·Uc=2×20.8=41.6g(其中k=2)则测量不确定度U=41.6g,k=2。
2 数字指示秤示值误差测量结果不确定度2.1 概述依据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
非自动衡器检定规程

非自动衡器检定规程国家非自动衡器新检定规程共四个,包括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JJG13—1997《模拟指示秤》、JJG14—1997《非自行指示秤》、UG559一1997《数字指示秤》。
一、适用范围。
旧规程仅适用于计量检定,而新规程还适用于定型鉴定、样机试验和产品质量抽查、这在新旧规程的适用范围中都有明确规定。
另外,新规程也适用于计量监督管理,虽然在新规程的适用范围中无明确规定,但通用规程第10章为“计量管理”,其内容十分丰富,规定了许多管理内容:而三个专用规程第6章为“后继计量管理”,对随后检定和使用中检验作了专门规定。
此外,对于计量检定测试部门多次重复进行的周期检定,在旧规程中称为“使用中秤的检定”,而在新规程中取消了使用中检定的概念,将周期检定作为随后检定的一种。
增加了使中检验的概念,并明确规定使用中检验是一种监督性检验。
虽然使用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从字面上看仅一字之差,但其内涵却有着较大差别,前者仅仅是按规程对秤的计量性能进行检定,是指计量技术工作;而后者不仅要评价秤是否符合检定规程的要求。
还要评价秤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使用是否正确、可靠。
它不仅包括技术工作,而且还包括计量管理工作。
从这个意义上说,不仅计量检定人员应掌握新规程,计量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也应学习掌握新规程。
二、最小秤量。
在旧规程中,除刀JJG510—1987《电子吊秤》中,A级最小秤量100e,B级最小秤量40e外。
其余各检定规程均规定最小秤量为“中准确度级为50e或50d”,“普通准确度级为10e或10d”。
而在新规程中规定。
最小秤量中准确度级为20e。
普通准确度级为10e。
对于中准确度级的秤,新规程比旧规程将秤量范围扩大了30e,也可以说将最小秤量从原来50e向下延伸至20e。
这样,在实际使用中,小秤量范围秤量时的相对误差增大,特别是20e时最大,达到5%,这就要求中准确度级的秤有更高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非自行指示秤校验规程

非自行指示秤校验规程1.0目的规范非自行指示秤校验的操作,确保非自行指示秤的测量精度处于受控状态,检验结果真实、可靠,以确保产品品质。
2.0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中准确度等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非自行指示秤(以下简称秤)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3.0责任3.1正确使用计量标准并负责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3.2执行计量技术法规,进行计量检定工作。
3.3保证计量检定的原始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完整、真实。
4.0环境条件常温。
5.0校验方法5.1外观检查检定前应对秤进行下列目测检查。
5.1.1法制计量标志内容:a)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b) 检定合格标志。
5.1.2计量器具标识内容:a) 制造厂的名称;b) 秤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c) 准确度等级标志;d) 最大秤量,可表示为Max;e) 最小秤量,可表示为Min;f) 检定分度值,可表示为e;g) 具有增砣的秤的臂比。
5.2计量性能检定5.2.1检定前的准备a) 预加载荷一次到接近最大秤量;b) 易倾斜的秤,应将秤调整到水平位置,并加以锁定;c) 移动式的秤,应在平板或平台上进行检定;d) 四轮移动的秤,检定前先将秤推移一定的距离,然后安放在平板或平台上,使四轮全部着实,承载器、连接件应正常接触。
5.2.2每项检定前,应有必要的恢复时间。
5.2.3零点。
将游砣置于标尺零点刻线的位置,用平衡螺母调整计量杠杆至平衡状态。
5.3称量5.3.1用平衡螺母调整零点处于平衡状态;5.3.2将检定用砝码按秤量由零点逐步加至最大秤量,并用同样方法将检定用砝码逐步卸至零点。
5.3.3称量检定应至少选择5个不同的秤量点。
必须包括以下秤量点:零点、最小秤量Min、最大秤量Max、最大允许误差改变的秤量,即:中准确度级:500e、2000e;普通准确度级:50e、200e;具有增砣的秤标尺的最大量值;具有副标尺的秤的主、副标尺的最大量值;具有副标尺的秤进行首次检定时,应对每个“槽口”分度进行检定。
非自动天平检定工作程序

非自动天平检定工作程序一、检定人员按照业务室下达的检定计划(强制检定或委托检定计划),提前一天与被检单位取得联系,告知被检单位需要检定计量器具的名称、台件数及相关检定工作安排,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被检单位开展检定工作。
二、检定人员(至少两名)进入被检单位后,首先要向被检方表明身份,出示本人的检定员证、强制检定计划或被检单位的委托检定计划,让被检单位明白来意;然后要向被检单位讲明检定的性质和意义,同时要让被检单位明白在整个检定活动中的义务(提供相关的检定环境、计量器具的有关材料、交纳检定费等)和权利(让检定人员提供计量器具的检定数据、索要检定证书和收费单据等)以及计量器具检定的收费标准、相关的计量法律法规等,取得被检方的配合和支持。
三、检定人员在现场检定前应根据检定规程对温度、电压等检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后,将环境条件记录在检定原始记录上后,天平在放置2~3小时后再进行正式检定。
四、天平在检定前,应做好清洁工作,精心的清除天平所有零件的灰尘和包装遗留下来的碎屑。
对刀子和刀承应适当用清洁柔软的毛皮或毛刷清扫。
五、计量器具的检定检定规程:JJG98-1990检定项目:外观检查、安全和适用性检查、标尺的分度值、不等臂性误差、示值变动性误差、游码标尺和链条标尺称量误差、机械挂砝码的组合误差检定步骤:1.外观检查1.1有必备的标记:制造厂名或标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级别、最大秤量表示Max、检定分度值e、出厂编号、出厂日期。
1.2表面镀层或涂覆层,色泽均匀,不得有露底、脱皮、起层、起泡、起毛、斑痕、毛刺、裂纹、及明显的划痕和檫伤。
1.3有外罩的天平,其外罩应平稳,不得有明显的歪斜、变形、裂缝、划伤等缺陷。
1.4除允许互换的情况外,天平的支架、托叶、称量盘、盘托、吊耳、阻尼器的2. 安全和适用性检查2.1天平构造必须精细和坚实,以保证使用时在整个周期内保持其计量性能。
2.2机械杠杆式天平应设有灵敏度和平衡位置调整装置。
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验室建设达标验收细则非自动衡器

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验室建设达标验收细则(非自动衡器)一、编写依据1.JJF 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2.JJF 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3.JJG 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4.JJG 14-1997《非自行指示秤检定规程》;5.JJG 13-1997《模拟指示秤检定规程》。
二、开展非自动衡器(数字指示秤、非自行指示秤、模拟指示秤)检定工作的基本要求1.衡器检定要在稳定的环境温度下进行,一般是-10℃~40℃之内或0℃~40℃之内,温度变化率,每小时应不超过5℃。
2.衡器检定时,应处于水平状态。
检定位置应平稳、坚固。
3 实验室配备的工作台应平整、稳定。
三、开展非自动衡器计量检定工作的技术要求1.开展非自动衡器(数字指示秤、非自行指示秤、模拟指示秤)检定所需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要求。
适用范围:适用于电子计价秤、电子计重秤、电子台秤、电子地上衡、电子地中衡、电子汽车衡、电子吊秤、机械案秤、台秤、弹簧度盘秤。
(1)最大秤量≤1t的衡器应具备M1等级量程覆盖最大秤量的标准砝码;(2)最大秤量≥30t的衡器应具备10t以上的检衡车和相应的标准砝码。
(3)应具备检定要求的M1等级毫克组砝码、M1等级克组砝码、M1等级千克组砝码。
四、依据JJG 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检定时注意事项1.检查衡器的使用条件和地点是否合适,如使用地点是否水平、坚固,秤脚能否着实,周围环境有无振动和其它影响,使用者和顾客双方都能清楚的读数。
2.检定应在稳定的环境温度下进行,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为室温。
对可能倾斜的衡器,应调整水平使秤达到标准位置。
3.使用电源供电的衡器,按常规接通电源,在整个检定期间一直“开通”。
4.带零点跟踪的衡器,检定时可以关闭或者加10e的砝码摆脱。
5.使用检衡车进行检定时,车辆应低速驶上秤台,车速≤5km/h,然后缓缓刹车,车辆应直线行驶,车停稳后计量。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参照国际建议OIML R76-1 :2006(E)《非自动衡器第一部分:计量和技术要求一试验中有关的内容》1.计量安全性原规程在器件和预置控制器的保护条款中作出印封或铅封的要求;新规程要求在其明显易见位置应注明“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字样。
只保留了铅封的防护措施,给出了具体防护的部位。
明确规定了经检定合格后必须加检定机构的铅封。
国家质检总局对于数字指示秤的防作弊工作非常重视,为了更好地重新制修订“数字指示秤”国家型评大纲及计量检定规程,提供切实可行的防作弊技术依据,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于2015年2月至3月向全国31 个省、市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和计量技术机构展开了“数字指示秤防作弊”的专题调研,并于5月初召开了全国数字指示秤防作弊项目专题论证会议,在制定或修订型式评价大纲和检定规程时分别增加相关技术要求。
其中检定规程要求:(1)厂家声明“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字样。
通过声明,生产厂家首先是杜绝自己生产的秤留有作弊的缺口,另外从生产领域提高秤的防作弊功能。
(2)加强对秤的首次检定的核查,以及首次检定应进行哪些检定项目。
核查对于整体结构的秤外壳是否有铅封,分体结构的秤称重指示器和接线盒是否有铅封。
核查铅封不破坏情况下是否能被拆下。
禁止任何不破坏铅封就能对秤进行与计量性能有关的参数调整。
(3)经首次检定或后续检定合格的秤应重新加铅封。
经检定合格后必须加检定机构的铅封,铅封不能破坏和拆下;铅封破坏后,合格即失效。
根据调研报告和论证会议提出的要求,新规程分别在3.1.1及6.1中提出了具体要求。
2.扩展显示装置新规程较原规程增加了扩展显示装置的要求。
某些电子秤为了便于调整,生产厂家通常设有特定程序,通过内置开关或键盘指令,使秤的显示进入“内分辨状态”。
装有扩展显示装置的秤,应该有明示的按键或位置,其实际分度值d不能大于0.2e,_般是0.1e或者0.2e,在扩展显示期间,或在发出手动指令后的5s 内,均不得打印,但对带有计价功能的秤不允许安装扩展显示装置。
衡器计量检定知识

衡器计量检定知识daodoc衡器计量检定知识衡器行业是历史悠久的行业,并且全球经济的进展,商业贸易逐渐的频繁,衡器的作用也越来越被,衡器的技术产品的质量联系到经济科学的探讨、贸易和国防的进展。
加强衡器计量检定的管理就显得尤为。
科学化、信息化、数字化的到来,衡器商贸领域中的计量器具,涉及到商贸交易贸易结算的公平性,受到世界各国的极大的,加强衡器的计量检定管理显得非常。
在衡器检定中,无论在执行规程的中,还是检定规程本身,都有着不足不足探讨。
探讨衡器检定中若干不足的探讨,并对衡器计量的检定规程简单的浅析,并关于改善衡器检定的措施。
一、衡器计量检定有着的不足1、衡器生产厂家在生产的中为了更多的经济效益,不同的原、材质等加工衡器,制造出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衡器,高价出售给经营者,的经营者对衡器内部做手脚故意损害计量器具准确度,以中更多的利益,导致消费利益受到的损害。
2、衡器在商业贸易中占据着的作用,我国对衡器计量的检定大量的规程,这些衡器检定规程仍有着的不足:1)在我国的衡器计量检定规程中,有些规程科学性,导致质量监督的中贯彻;2)衡器的规程已经滞后于衡器的进展,以而导致先进的衡器技术出现可依的局面;3)与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国际倡议接轨,以而导致与国外的交流。
上述不足衡器检定管理部门加强对衡器计量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不daodoc断加强改善衡器计量检定的规程,以而维护商业贸易中公平竞争秩序,维护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衡器计量检定管理的措施1、加强对衡器生产厂家的管理衡器生产厂家是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是加强衡器计量管理,保障衡器计量安全的可靠的和措施,加强对衡器生产厂家的管理对衡器计量的安全局域的作用和价值。
衡器的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单位严格以源头抓质量,不断增强企业的法制意识、质量意识,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
加强衡器生产厂家的管理的措施有一些:1)加强对衡器生产厂家的检查;如衡器生产厂家生产的管理制度、人员技术情况、生产标准、检测条件、生产设施等制造计量器具的许可发放时的考核条件要求等,对生产人员的考核考核、对衡器的检查、监督,以而不断加强生产厂家衡器的质量,生产出质量可靠的器具。
非自动衡器检定

⾮⾃动衡器检定⾮⾃动衡器检定JJG539-1997 《数字指⽰秤检定规程》⼀、检定的定义 (2)⼆、检定的属性 (2)三、检定的历史 (3)四、JJG539-1997《数字指⽰秤检定规程》 (3)⼀、检定的定义1、为评定秤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的全部⼯作。
2、计量组织对检定给出的定义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检定的属性1、定的⽬的:对测量装置进⾏强制性全⾯评定。
这种全⾯评定属于量值统⼀的范畴,是⾃上⽽下的量值传递过程。
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
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
2、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中华⼈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民政府计量⾏政部门对社会公⽤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的最⾼计量标准器具,以及⽤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环境监测⽅⾯的列⼈强检⽬录的⼯作计量器具,实⾏强制检定。
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
”3、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
其中的检定规程规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4.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件。
其中,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检定条件、检定⽅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
计量检定规程可以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计量检定规程三种。
这些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件,必须由经批准的授权计量部门制定。
5.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
根据我国现状,多数⽣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只有少数⼤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备这种资格。
6.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组织不能⾃⾏确定。
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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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动衡器检定规程
国家非自动衡器新检定规程共四个,包括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JJG13—1997《模拟指示秤》、JJG14—1997《非自行指示秤》、UG559一1997《数字指示秤》。
一、适用范围。
旧规程仅适用于计量检定,而新规程还适用于定型鉴定、样机试验和产品质量抽查、这在新旧规程的适用范围中都有明确规定。
另外,新规程也适用于计量监督管理,虽然在新规程的适用范围中无明确规定,但通用规程第10章为“计量管理”,其内容十分丰富,规定了许多管理内容:而三个专用规程第6章为“后继计量管理”,对随后检定和使用中检验作了专门规定。
此外,对于计量检定测试部门多次重复进行的周期检定,在旧规程中称为“使用中秤的检定”,而在新规程中取消了使用中检定的概念,将周期检定作为随后检定的一种。
增加了使中检验的概念,并明确规定使用中检验是一种监督性检验。
虽然使用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从字面上看仅一字之差,但其内涵却有着较大差别,前者仅仅是按规程对秤的计量性能进行检定,是指计量技术工作;而后者不仅要评价秤是否符合检定规程的要求。
还要评价秤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使用是否正确、可靠。
它不仅包括技术工作,而且还包括计量管理工作。
从这个意义上说,不仅计量检定人员应掌握新规程,计量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也应学习掌握新规程。
二、最小秤量。
在旧规程中,除刀JJG510—1987《电子吊秤》中,A级最小秤量100e,B级最小秤量40e外。
其余各检定规程均规定最小秤量为“中准确度级为50e或50d”,“普通准确度级为10e或10d”。
而在新规程中规定。
最小秤量中准确度级为20e。
普通准确度级为10e。
对于中准确度级的秤,新规程比旧规程将秤量范围扩大了30e,也可以说将最小秤量从原来50e向下延伸至20e。
这样,在实际使用中,小秤量范围秤量时的相对误差增大,特别是20e时最大,达到5%,这就要求中准确度级的秤有更高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三、最大允许误差。
在旧规程中,使用中的秤检定允许误差为新制造和修理后的两倍,周期检定执行使用中秤的最大允许误差。
在新规程中,仅规定了首次检定的最大允许误差的具体数值。
对于使用中检验,规定“其最大允许误差
为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
对于随后检定,各新规程正文中都规定:“随后检定的最大允许误差执行首次检定的规定”,并在名词术语中规定:“随后检定包括周期检定,修理后检定,新投入使用强制检定的秤使用前申请的检定,周期检定有效期未到前的检定”。
据此规定。
周期检定应执行首次检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但在刀用JJG13—1997《模拟指示秤》和风JJG14—1997们归自行指示秤》前言第三段中则规定:“在随后检定中,除修理后检定执行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外,其余均执行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而在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前言中规定在随后检定中(修理后检定除外),除光栅秤、机电秤、电子吊秤执行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借外,其余均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由此看来,各种秤修理后检定仍执行首次检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这与各新规程正文中的规定及各旧规程的规定都是一致的。
而在周期检定中,台秤、案秤、地中衡等非自行指示秤、弹簧度盘秤等模拟指示秤、光栅秤、机电秤、电子吊秤三种数字指示秤的允许误差为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
这与各新规程正文中随后检定的最大允许误差执行首次检定”的规定是相矛盾的,却与旧规程使用中秤的检定允许误差相一致。
这可能是贯彻实施R76中,根据我国现有衡器的技术水平,对周期检定时的要求予以放宽。
对除前述以外的电子秤(数字指示秤),周期检定中则必须执行首次检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所以不能笼统他说,使用中的非自动衡器的检定,各检定段的允许误差都扩大一倍。
而要区别秤的种类,根据规程的要求检定。
四、偏载测试。
在各新检定规程中均规定“偏载测试时,同一砝码在不同位置的示值,其误差应不大于该秤量的最大允许误差。
对于承载器的支承点个数N≤4的秤,在每个支承点上施加的砝码约等于最大秤量的1/3。
对于承载器的支承点个数N>4的秤,在每个支承点上施加的砝码约等于最大秤量的1/N-1”。
在旧规程中,除JJG539— 1988《电子计价秤》,JJG668—1990《固定式电子秤》的规定与上述一致外,其余旧规程则规定各承重点之间的差值不应大子允许误差的绝对值”;各承重点上依次加放1/10秤量的砝码。
”由此可以看出:新旧规程不仅检定时要求加放的砝码不同,新规程要求加放的量比旧规程多,而且承重点之间的允许误差的计算也大不相同,新规程所指的示值误差是秤的示值与法码质量约定真值之差。
即:示值误差=秤的示值-砝码质量值。
旧规程所指的各承重点之间的差值,是指加放同一砝码时,示值最高
的承重点的示值与示值最低的承重点的示值之差,即:示值差值=最高示值-最低示值。
或者用最大正误差与负误差中绝对值最大的误差的绝对值之和计算。
五、标准砝码。
对检定标准器,新旧规程规定的差异有:
1.法码等级:新规程规定:“检定用标准砝码的误差,应不大于秤相应秤量最大允许误差的1/3”。
这符合国家《质量计量器具检定系统》的规定,也与现行硷码检定规程中规定的砝码等级相适应。
而在旧规程中规定:“秤的计量性能用四等砝码进行检定”,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大部分计量检定部门仍用原四等莅码检定秤,砧码的误差完全能满足新规程对标准器的要求。
2.替代数量方面:新规程规定:“当被检定秤的最大秤量大于1t时。
可使用其他恒定载荷来代替标准砝码,前提是至少具备1t标准砝码或是50%最大秤量的标准砝码,两者应取其大者”;而旧规程在正文中仅规定:“检定时若标准砝码数量不够用,可用替代法”,未规定替代量、而在刀615—1985《固定式杠杆秤》附录中规定为大于或等于1/5秤量。
可见新规程规定所用标准砝码,当不考虑重复性误差时为旧规程的2.5倍以上。
新规程还规定:满足下列条件:标准砝码可以减少,而不是50%最大秤量。
若重复性误差不大于0.3e,可减少至35%最大秤量;若重复性误差不大于0.2e,可减少至20%最大秤量”。
这就是说只要重复性误差满足要求,也可只用1/5最大秤量的标准砝码,这样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
3.替代方法:在三十新专用规程中,都对使用替代物进行秤量测试方法、步骤做了具体现定(见JJG13—1997和JJG14—1997第5.2、3.2条及JJG539—1997第5.2、
4.3条)。
旧规程正文中元替代方法的规定,只在JJG15—1985附录中做了简单规定,其他参照JJG15—1985。
新规程规定的替代步骤首先是测试50%最大秤量重复性误差;其次根据此误差大小和前面的要求确定允许的替代量;最后逐次替代测试至最大秤量。
旧规程则对重复性误差元要求,若替代过程重复性误差大,则很难保证秤量较大时秤的准确度。
六、检定项目。
新规程中将检定中的每一项称为测试;而在旧规程中称为检定。
根据计量检定的定义:检定是评定秤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所以新规程中将每一项工作称为测试更合适。
除此以外,新旧规程还有以下差异: 1.新规程较旧规程(除
JJG539—1988、JJG668— 1990外)在必须检测的秤量中,增加了最小秤量测试。
这是保证非自动秤在其秤量范围内准确度的重要措施,旧规程未规定测试最小秤量,不能确定该秤量是否合格,故不能保证秤在全秤量范围内准确。
2.对重复性测试,各新规程规定“分别在约50%最大秤量处和接近最大秤量进行两组测试,每组至少重复测试三次”,旧规程中一般要求对新制造(安装)的秤进行重复性检定,同一秤量重复检定三至五次。
与旧规程比较,新规程不仅明确规定了测试两组,而且明确了测试秤量。
3.新规程对超负荷试验未做规定,也就是取消了旧规程中的超负荷试验。
4.新规程规定:“随后检定秤量测试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不测试至最大秤量,至少测试至2/3最大秤量,重复性测试只进行约50%最大秤量的测试”,而旧规程规定:“使用中的秤,可根据使用要求,检定至实际使用秤量,而不检定最大秤量,但该秤量必须在检定证书中说明”。
由此可见,非自动秤的周期检定,新规程要求比旧规程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