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女双方首付签的购房合同,婚后拿的房产证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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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常识】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第一,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

结婚不改变房子的产权属性。

第二,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前首付一部分,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了(只要是婚后用你自己的收入还的,都算作共同还贷,因为你的收入是共同财产),那这个问题现在是有争议的。

要综合看首付的比例、产权证取得时间来看,还要看地域,不同地方的法院对这个问题的认定是不完全相同的。

如果认定为共同财产,对方就享有一半的产权,只需要把你婚前首付以及婚前还贷的一半退还给你就行了。

如果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那你需要付给对方婚后还贷的一半。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点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没有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以后不算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结婚前购买的房子归个人所有,一方在婚前购买了房屋并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对房贷进行清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会属于共同财产吗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会属于共同财产吗其答案是不属于的。

新婚姻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前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按约定处理房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婚前买房婚后办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该房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该房屋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

配偶婚前已出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

结婚后,才领取该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

其次,该房产不能因为你的居住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据此,要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房产不以上就是婚前买房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上述内容能帮助大家解答疑惑。

二、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办的房产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办的房产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办的房产证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拿到房产证不一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一人买房,婚后房产证没有写上对方名字的,该房子仍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除非婚后办的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可以看做是买房人对自己配偶的赠与,所以此时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出资购房婚后签合同

婚前出资购房婚后签合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婚前购房已成为许多年轻人的选择。

然而,在婚姻关系中,婚前出资购房后,婚后签合同的情况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婚前出资购房婚后签合同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婚前出资购房婚后签合同的法律性质婚前出资购房婚后签合同,是指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或部分房款,婚后与另一方共同签订购房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婚前出资购房婚后签合同,其法律性质有以下几种可能:1.婚前财产:如果婚前出资购房的房款属于出资方婚前个人财产,且婚后签合同未变更财产性质,则该房产仍属于出资方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出资购房的房款属于出资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签合同明确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3.部分共有:如果婚前出资购房的房款属于出资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签合同未明确约定财产性质,则该房产可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也可能按部分共有处理。

二、婚前出资购房婚后签合同的法律风险1.出资方权益受损:如果婚后签合同未明确约定财产性质,可能导致出资方在离婚时无法得到应有的财产份额。

2.婚后财产分割不均:如果婚后签合同未明确约定财产性质,可能导致婚后财产分割不均,损害一方利益。

3.债务风险:如果婚后签合同未明确约定财产性质,可能导致婚后共同债务与婚前个人债务混淆,增加债务风险。

三、婚前出资购房婚后签合同的应对措施1.明确约定财产性质:在婚后签合同时,明确约定婚前出资购房的房产为出资方婚前个人财产,或者明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签订婚前协议:在婚前签订财产协议,明确婚前出资购房的房产性质,以避免婚后产生纠纷。

3.保留相关证据:保留婚前出资购房的转账记录、房产证等相关证据,以证明房产的来源和性质。

总之,婚前出资购房婚后签合同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约定财产性质,避免婚后产生纠纷。

婚前买房的法律规定

婚前买房的法律规定

婚前买房的法律规定婚前买房的法律规定1(一)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父母赠与房屋的归属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身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婚内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四)相关法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身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买房的法律规定2一.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买房该属于谁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婚后拿证,房子是谁的-

婚前买房,婚后拿证,房子是谁的-

婚前买房,婚后拿证,房子是谁的?很多夫妻婚前买房,都涉及到一个房子归属的问题,虽然说夫妻本是同林鸟,而现在婚姻问题很多在夫妻间因为房子归属而争吵的不在少数,那么关于婚前买房的一个问题,下面装修装修界就为大家介绍下。

小王和小李是大学同学,大学毕业后,结婚自然提上日程,小王的父母给小王拿了首付款,以小王的名义为小王购置了婚房,但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房产证一直在小王和小李结婚后两年才拿到手,由于当时是小王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房产证上只有小王的名字。

婚后,由于工作压力大、家庭生活繁琐,小王和小李不胜其烦,争吵不断,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婚姻。

在谈到婚房的分割时,双方发生争执。

小王认为,房子是其婚前购买的,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小李无权参与分配。

小李认为,房产证是婚后拿到的,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其当然有权参与分割房屋。

小王和小李的说法貌似都挺有道理,但到底谁的说法更符合法律规定呢?小王和小李所出现的问题会是大多数中国的年轻人都要面临的问题,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一切落实以后,女方才同意领取结婚证,但由于各种原因,房产证在结婚后才拿到手,女方傻乎乎的认为,婚后拿到的房产证,无论加名与否,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婚前买房,婚后拿证,房子到底是谁的呢? 上述问题的核心就是,到底应当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还是获取房产证的时间作为房产的取得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该房产,如果协商不成,则该房产应当归首付款支付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规定遵循“谁出资,谁所有,共同出资,共同所有”的原则,直白点说就是“谁也别想占谁便宜”。

婚姻是靠感情维系的,财产只是感情的附着物,没有感情,财产是谁的就还给谁。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婚后财产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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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婚前婚后财产如何界定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后算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1.按揭(1)如果房子是在婚前个人按揭买的房子,那么男方用的是个人财产支付的首付款,婚后如果男方以个人的财产还贷,房屋在南方的名下,没有任何的夫妻协定情况下,是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

(2)如果房子是个人财产支付的首付款,婚后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还贷情况下,房子在男方名下,那么这个也是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其中房子的还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之后的房子增值部分也是属于夫妻间共有的。

2.全款如果男方是全款买房的情况下,那么登记在男方名下,这种是妥妥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后房子加了女方名字,那么在一定程度上认为这是男方的赠与行为,属于共同财产。

二、婚前婚后财产如何界定1.婚前财产(1)结婚之前个人的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取的收益,知识产权等等,或者是在婚前因继承或赠与多得到的财产收益都是属于婚前的财产。

(2)结婚以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比如说全款购置的房子,这样的个人婚前的行为所得到的,都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

(3)结婚前以货币或者股权等形式存在的,在婚后却表现为另外一种形态的财产,这时候的这些财产也是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财产婚后财产指的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到的财产(其他情况另定)以及其他所共同所有的财产,都是属于婚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小结:婚前婚后的财产大家都知道包含哪些吗?上面为大家介绍了什么是婚前财产什么是婚后财产,在结婚后哪些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等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以上就是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婚前婚后财产如何界定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帮助到你。

我房子首付交了,现在要领结婚证可以领吗

我房子首付交了,现在要领结婚证可以领吗

我房子首付交了,现在要领结婚证可以领吗
我房子首付交了,现在要领结婚证可以领吗
在签合同后、拿到房产证前领取结婚证不会影响拿房产证。

购房合同中署名的购房人应向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申领房产证,无论购房人是否结婚,部门仍会按规定发放房产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共同所有,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

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或妻一方对外的债务由其个人财产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购房人在申领房产证的过程中,无论是否在此期间领取结婚证,都不会对申领房产证产生任何影响。

购房人根据购房合同向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申领房产证,而不会考虑购房人是否结婚。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了约定,该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购房人在此期间领取结婚证不会对申领房产证产生影响。

1。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不动产应当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不动产应当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不动产应当如何分割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可能会购买房产并进行贷款还款。

如果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不动产需要进行分割,可以参考以下步骤:1.共同贷款责任确认:首先要明确婚前付首付后的贷款责任。

由于一方婚前已经付了首付,婚后另一方加入还贷款,应视为共同借款人,因此双方对于未偿还贷款的责任应当平等对待。

2.拟定协议:双方应协商并书面拟定协议,明确不动产的分割方式。

这样可以避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协议应包括具体的分割办法、分配比例和时间等。

3.不动产评估:可选用专业机构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实际价值。

根据评估结果,可以为分割提供客观依据。

4.考虑婚姻生活对不动产的贡献:婚后共同还贷款的不动产可能会受到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的共同贡献。

这包括各种形式的支付、抚养、维修和翻新等。

这些因素应被纳入考虑,以决定每个人的份额。

5.共同财产原则:在守法国家/地区,婚姻关系是一个共同财产制度。

根据这一原则,婚姻期间所积累的财产,包括婚后还贷款的不动产,在离婚或分割时应按照公平原则分割。

6.引入第三方调解:如果无法就不动产的分割达成一致,双方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调解机构或律师的帮助,以协助解决分割问题。

第三方的介入可以提供客观中立的意见,以便达成公平的协议。

7.分割方式:最常见的不动产分割方式包括一方购买另一方的份额或将不动产进行出售并在离婚后平分所得。

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款的不动产的分割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和处理。

最重要的是夫妻双方能够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以便达成公平和解的协议。

如果有需要,可以请律师或相关专业人士提供法律和财务建议,以确保分割结果符合法律和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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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婚前按揭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按揭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前按揭购房的文章倒按揭及其英译按揭是外来词吗?按揭职场按揭离婚淡季购房慎对送来主义按揭看病能走多远按揭旅游的消费者心理分析倒按揭:幸福的晚年值得期待按揭创业助我成为钻金领按揭复婚,幸福也有敲不开的门某甲2006年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并支付了首付10万元和部分按揭款,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者是某甲。

2008年某甲与某乙结婚,婚后某甲以其工资继续偿还贷款。

某甲与某乙没有约定夫妻分别财产制。

该房屋的贷款至今仍未还清,并且该房屋已经升值。

现在某甲与某乙想要离婚,双方在该房屋的归属上产生纠纷。

那么,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一种观点: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

第一:“房产证上登记的仅是男方的名字”。

根据资料,房产证上的确只登记了男方的姓名,但不动产登记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公示物权,并通过保护善意第三人来实现保护交易安全的目的,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一方还是双方的姓名,与现实中房屋是否属于共有并不矛盾,并且在实践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很多夫妻都是在房产证上只登记一方的姓名。

第二,“婚前财产就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无论发生什么,婚后仍然是当事人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意见》第六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该《意见》可以看出,婚前财产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因为婚姻关系是一种非常密切且极为特殊的法律关系,对于具体的财产分割,应当以公平为核心,并且应当结合婚姻关系的特殊性。

夫妻以其共同财产参与还贷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使该套房屋的物权完善化、纯净化的一个过程。

只有通过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才可能使因购买房屋而产生的债务归于消灭,进而使设立于该套房屋之上的担保物权归于完结,当且仅当这样的情形实现之时,该套房屋的所有权才是完美无瑕的。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夫妻双方约定按份共有的财产,从约定;没有约定按份共有的,一概推定为共同共有。

第二种观点:不属于共同财产。

1、夫妻双方结婚未改变按揭法律关系,丈夫为贷款合同的债务人。

在按揭法律关系中,房屋所有人和债权人(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和抵押担保法律关系不因为结婚而改变。

在本案件中,男方婚前按揭购房,成为房屋所有人和贷款合同债务人。

后虽结婚,但因其未变更登记,仍是按揭法律关系主体,妻子仍然未加入按揭法律关系之中。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妻子仍然在合同之外。

2、购房行为发生在结婚之前,为男方购买,符合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房屋的增值是婚前财产的增值,房屋出卖的收益为男方处分婚前财产行为,应为男方所有。

3、用共同财产还贷不改变按揭关系中房屋所有权关系。

我同意第二种观点:1.《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其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婚后配偶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个人财产的性质。

因此,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清偿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对已偿还的贷款中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予以返还。

2.虽然将婚前按揭购房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房屋增值收益由一方对配偶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约定的,都属共同财产。

所以本案中甲某与以某离婚的话,虽然甲某婚后以个人工资还贷,但是因为没有约定,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甲某可以按照【婚后共同还贷数额/实际总房款(总房款本金+已还利息额)】x现行市场价值,来计算得出双方应共同分割的部分。

然后给乙某作为补偿。

篇二:男女双方在婚后买房,签合同时签的是男方名字,现房产证还没有办理,请问现在可以加女方名字吗?男女双方在婚后买房,签合同时签的是男方名字,现房产证还没有办理,请问现在可以加女方名字吗?银行贷款时是两个人同时签的。

开发商说不可以,并且合同已经交到房管局备案了。

还是得找开发商,你可以先到房产局撤销备案,完了后重新在开发商那签订购房合同,但是相对应的你的按揭就得重新办理。

比较麻烦,所以开发商基本上是不会同意的。

要加上她的名字操作起来很难,你们可以写个协议约定房产共有就可以了。

另外既然现在不给你改就只能等房产证下来之后去房管局增加人名。

篇三:婚前婚后买房的区别婚前婚后买房的区别!2015年03月22日08:57来源:凤凰房产综合买房与结婚,是人生中的两件大事,一件可能是人生中最大的一比开支,另一件代表着进入全新的人生阶段。

而房产和婚姻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既是婚前博得丈母娘青睐的必备利器,也是离婚时财产纠纷的重要对象,甚至有夫妻因争夺财产而反目成仇。

那么,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究竟有什么区别呢?小编举“栗”告诉你!夫妻本是同林鸟,房子来了各自飞。

在如今夫妻因离婚财产纠纷中80%以上涉及房产,有的甚至还打官司,不欢而散。

究其原因,现在买房很贵,而房子又是普通家庭中最值钱的商品,既然婚姻已经不复存在,争夺最后的夫妻财产不惜反目成仇。

那么,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的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为此,编辑整理出以下五种情况。

由于是杨女士另一半的父母出全资购房,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赠予男方一人,杨女士没有份。

一、如何区分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买房的先后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联系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婚姻法17、18条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因而,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

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结婚后买房,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

二、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由于是杨女士另一半的父母出全资购房,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赠予男方一人,杨女士没有份。

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以一方名义购房,分手后房屋如何处置?2012年2月15日,张某(男)与李某(女)通过网络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

2012年3月18日,双方约定共同购买房屋一套作为结婚之用。

由于李某之前未购房可以享受首套房政策,双方商定以李某的名义购房。

然而,好景不长,张某和李某在交往过程中性格差异较大,矛盾不断,双方遂于2012年5月终止恋爱关系。

但之后原本用于结婚的房屋如何分割未达成协议,李某以张某恋爱期间的赠与为由拒绝返还张某支付的购房款。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双方购房的目的不应影响双方购房行为的法律属性,应当抛开双方的恋爱关系认定张某付款的性质。

李某和张某之间虽未书面约定,但显然存在婚前共同购房协议。

以李某名义购房,由双方共同出资均系共同购房协议条款的内容。

房屋所有权因登记为李某名下,应认定为李某个人财产,但这并不影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协议的效力。

张某和李某终止共同购房实际是对共同购房协议的解除,张某可以要求李某恢复原状,返还张某的购房款。

四、丈夫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款,增值房产咋分?一对打算离婚的夫妻张某和孙某最近就因为房产分割,闹起了纠纷,打起了官司。

据了解。

2004年,张某与孙某步入婚姻殿堂,可谁想10年过去了,两人都觉得这婚姻已没必要再维持,决定离婚。

可是当两人分割财产时发现,房产问题成了麻烦事。

张某与孙某结婚后,住在男方张某贷款买的房子里,这是两人唯一的房产。

张某认为,该房产系婚前他签的购房合同,首付也是由他支付的,因此,房产属于他的婚前财产,和孙某没有关系。

孙某则认为,虽然房产首付是张某婚前个人出的,但是首付款仅占当时房产的两成,剩下的八成房款是贷款,是两人婚后共同偿还的,因此房产属于婚内财产,有她一半。

目前房子由购买时的50万元,涨到了140万元。

张某要房子,得给她70万元。

这个房屋该如何分配呢?律师点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案中,房屋判给张某,而共同还款部分作为债权债务处理,增值部分根据双方婚后还款比例予以分割,张某需按比例将共同还款部分及房屋的增值款补偿给孙某,并承担未来剩下贷款的还款义务。

五、婚前买房婚后领产权证,夫妻离婚时不用分割最近,邹先生和妻子闹离婚,两人最大的争议是妻子名下的一套房产。

该房产是邹先生妻子婚前购买,购房款是妻子以及她父母共同支出,且没有贷款。

不过,该房产的产权证是在邹先生夫妻俩登记结婚之后才办理下来。

对此,邹先生认为,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既然该房产产权证是两人婚后取得,那应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因此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他妻子不同意,她认为该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跟邹先生无任何关系。

点评:判断房屋所有权,不仅仅是看其何时获取产权证,更重要的是何时、何人支付的购房款,因为支付购房款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领取房产证则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形式要件。

本案中,邹先生的妻子已在婚前购买涉事房屋,表明在婚前已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

婚后领取产权证,只是对已经存在的实质要件,赋予了形式上的证明。

当然,对于夫妻婚前以及婚前的财产,夫妻间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来约定归谁所有,但邹先生夫妻间没有约定。

因此,该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结语:房子是婚姻的基石,尽管结婚不是为离婚,但现实有时候很残酷,如果男女双方很恩爱,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半的名字又能怎么样呢,不仅可以打消顾虑,更为爱情奠定了坚实的信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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