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点交通引导标识设置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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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5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

国家5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

国家5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一)旅游交通140分1、可进入性70分①抵达依托城市便捷程度,直达机场距依托城市距离在30公里以。

②依托城市有高速公路进、出口;客运火车站、航运码头。

③依托城市到达景区便捷。

④抵达公路及客运航道等级为一级公路或最高级客运航道。

⑤景区外部交通引导标识,要求在颜色、外形上有别于一般交通标识。

⑥护坡良好。

⑦有旅游专项交通方式。

⑧有直达旅游专线。

⑨公交通达。

2、自备停车场30分①自备停车场地,要求停车场有绿化停车面或绿化隔离线。

②停车场设停车线、停车分区、回车线、分设出入口、专人值管。

③车场有方向引导指示标识。

停车场或码头要求美观,有特色或文化性,与景观相协调。

3、部交通40分①游览线路进出口设置合理,不过分邻近,有利于游客疏散。

②景区特色游步道,要求游步道设计特色突出, 体现景区文化,采用生态或仿生态效果。

③游道或线路设置合理,线路设置形成环线,观赏面大,有利于游客游览。

(二)游览210分1、门票10分①设计制作精美②有突出特色③背面有游览简图,咨询、投诉、紧急救援。

2、游客中心65分①游客中心位置优越、标识醒目、规模恰当,游客中心外明示免费服务项目。

②在游客中心部设置电脑触摸屏,介绍各景点设施及服务。

③在游客中心设置影视介绍系统。

④提供游客休息设施。

⑤提供本旅游景区导览宣传资料。

⑥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

⑦提供游程线路图。

⑧明示景区活动节目预告。

⑨提供导游人员明细公示。

⑩提供饮料及纪念品服务。

○11提供特殊人群服务项目,包括残疾人轮椅、盲道、无障碍设施,老年人使用的拐杖,儿童使用的童车等。

3、引导标识43分①配备导游全景图,全景图要正确标识出主要景点及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包括各主要景点、游客中心、厕所、出入口、医务室、公用、停车场等,并明示咨询、投诉、救援。

②大型景区交叉路口设置导览图,标明现在位置及周边景点和服务设施的图示。

③配备景物介绍牌,标识牌④设计制作精美,维护良好,无脱落、无毛剌、无腐蚀等。

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牌规划设计工程规范

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牌规划设计工程规范

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牌规划设计工程规范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景区标识牌设计(以下简称景区标识)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

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指示牌、3A 4A 5A 景区标识系统工程,景观解说介绍牌、服务设施导向牌、安全提示牌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制作。

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包括五大类型: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一、导游全景图(景区总平面图)包含景区全景地图、景区文字介绍,游客须知、景点相关信息,服务管理部门电话等全景导游图。

二、景物(景点)介绍牌指景点、景物牌介绍,相关来历、典故综合介绍,设计尺寸,景点说明牌,区域导游图..三、道路导向指示牌内容包括道路标志牌、公厕指示牌、停车场指示牌等游客提示牌。

四、警示关怀牌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五、服务设施名称标识售票处、出入口、游客中心、医疗点、购物中心、厕所、游览车上下站等一些公共场所的提示标识牌。

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设计2.1目标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应以树立景区高档次、高质量服务形象,创造景区和谐的游览与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景区与游客的信息沟通,增强游客的旅游体验,优化景区发展的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引导游客顺利完成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根本目标。

2.2主要内容2.2.1全面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区域的发展与现状、优势与制约因素,及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

2.2.2 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需求总量、地域结构及其它结构,提出规划的主题形象和发展战略。

2.2.3提出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发展目标,明确导览标识设计的方向、特色与主要内容,提出导览标识要素结构、空间布局的原则和办法。

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和细则

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和细则

国家4A级旅游景区申报程序一、国家4A级旅游景区申报程序1、旅游景区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达到相应等级评分标准的,向区(市)县旅游局提出申请报告;2、省、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派专家进行咨询、指导;3、区(市)县旅游局核实达到标准的,向市旅游局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市旅游局)提交申请报告;4、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市旅游局组织专家)初审合格后上报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5、省、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暗访,由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检查合格后,向国家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6、国家旅游局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审、公告。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1、旅游景区申请报告:由旅游景区向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旅游局)提交(一式5份)。

2、区(市)县旅游局审定后报送申请报告,申报4A级旅游景区的申请报告(一式4份)由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转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3、各申报旅游企事业单位,在中国旅游网“已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 /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栏目的附件中下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的填写必须真实、齐全,符合要求,并由当地旅游景区评定机构(旅游局)审核签章。

(纸质文档4份、电子文档1份)。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国家4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AAA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条件一、旅游交通a)可进入性良好。

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

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

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

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

标志规范、醒目。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

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旅游景点交通引导标识设置要求规范

旅游景点交通引导标识设置要求规范

旅游景点交通引导标识设置要求规范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长江三⾓洲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版⾯设计、版⾯内容、设置原则和设置⽅法。

本标准适⽤于长江三⾓洲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规划、设计和设置。

2 规范性引⽤⽂件下列⽂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期的引⽤⽂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于本标准,然⽽,⿎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研究是否可使⽤这些⽂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适⽤于本标准。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8416 视觉信号表⾯⾊GB/T 18833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JT/T 279 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于本标准。

3.1长江三⾓洲地区本标准中的长江三⾓洲地区指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

3.2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提供旅游景区(点)的中⽂名称、英⽂名称、旅游项⽬类别图案以及前往旅游景区(点)的⽅向和距离等信息,设在⾼速公路出⼝附近及通往旅游景区(点)各连接道路交叉⼝附近的道路交通指引标志。

分为旅游景区(点)⽅向距离标志和旅游景区(点)⽅向标志两种。

3.3旅游景区(点)⽅向距离标志旅游景区(点)⽅向距离标志的内容包括:旅游项⽬类别图案、中⽂名称、英⽂名称、⽅向、距离。

3.4旅游景区(点)⽅向标志旅游景区(点)⽅向标志的包括:旅游项⽬类别图案、中⽂名称、英⽂名称、⽅向。

4 旅游景区(点)的分类根据旅游资源要素价值、旅游景观市场价值和旅游交通需求指标,可将满⾜表1条件的旅游景区(点)分列为A、B、C三类。

国家各有关部门评定的国家级旅游资源可结合实际情况归⼊A、B、C三类。

表1 旅游景区(点)分类表评价项⽬评价因⼦分类A B C旅游资源要素价值观赏游憩价值⾼较⾼⼀般历史⽂化科学价值具有极⾼的历史价值、⽂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其中⼀类价值具国际意义具有很⾼的历史价值、⽂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其中⼀类价值具国内意义具有较⾼的历史价值、⽂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其中⼀类价值具省(市)级意义旅游景观市场价值国内外知名程度国际知名国内知名省(市)知名美誉度有极好的声誉受到90%以上的游客和专业⼈员的赞美有很好的声誉受到80%以上的游客和专业⼈员的赞美有较好的声誉受到70%以上的游客和专业⼈员的赞美市场影响⼒很有发展前途有较好的发展前途有发展前途旅游交通需求指标年适宜游览天数300天以上250天以上150天以上年接待旅游者⼈次(或年接待旅游⾃驾车数量)70万以上(或7万辆以上)50万以上(或5万辆以上)30万以上(或3万辆以上)5 旅游景区(点)的引导范围5.1 A类旅游景区(点)的引导范围5.1.1 市区的旅游景区(点),从⼲线公路⼊城⼝、城市快速⼲道的出⼝或出⼝处附近的交叉路⼝开始引导。

深圳旅游景区标识设计

深圳旅游景区标识设计

深圳旅游景区标识设计
风景区等级共分五级,同样都是风景区规划设计,为什么有的风景区可以评上A级,有的风景区甚至没有评级,今日就分享一个可以间接提升景区等级的核心要素,景区标识标牌规划设计标准。

景点标识标牌系统主要以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具体景区标识标牌标志可分为游线指示、景观解说、服务设施引导、温馨提示等几大类。

迈观广告:深圳旅游景区标识标牌怎么设计制作如下:
一、旅游景点标识标牌的设计标准
景区标识标牌系统规划和设计提供国家有关人文方面的规定,因此在标识标牌系统规划之前需要按照这些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例如《旅游局旅游管理规定》、《旅游厕所质量分级评定标准》等,尤其是有些比较突出的地方,该处的标识标牌规划和设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行;
二、风景名胜区标识标牌的设计标准
风景名胜区标志系统的主要作用是对风景名胜区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使之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对风景名胜区的形象要素进行统筹和具体安排,景区标识标牌进行高质素的梳理,营造和谐旅游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促进景区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旅游景点标识标牌的设计规范
风景名胜区标志的色彩、尺度、体量、风格等与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对景区导视标识标牌规划区域发展现状、优势和制约因素进行了全面分析,并与其他相关规划进行了有效衔接。

旅游公路交通标识系统设计

旅游公路交通标识系统设计

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公众参与交通标识设 计的机制,提高公众对交 通标识系统的关注度和满 意度。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标识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在设置交通标识时,应尽量减少 对自然景观的遮挡,保持公路沿
线的景观完整性。
标识系统的建设应考虑对野生动 物的影响,避免对动物的迁徙和
栖息造成干扰。
06
未来旅游公路交通标识系统的 发展趋势
技术创新
智能化交通标识
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 术,实现交通标识的智能化,提供实
02
旅游公路交通标识系统设计原 则
清晰性
总结词
确保标识信息清晰易懂,避免产生歧义。
详细描述
旅游公路上的交通标识应该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和图形,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晦涩的术语,确保不同文化背景和 知识水平的驾驶者都能快速理解标识的含义。同时,标识的颜色和字体大小也应该符合标准,确保在各种天气和 光照条件下都能清晰可见。
城市旅游公路
总结词
城市旅游公路的标识系统应注重提供 城市特色信息,引导游客游览城市景 点,提供便捷的导航服务。
提供城市导览标识
在关键节点设置城市导览标识,介绍 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等。
设置旅游服务标识
提供关于旅游景点、餐饮、住宿等方 面的信息,方便游客安排行程。
指示牌设计简洁明了
采用简洁的文字和图形,提供清晰、 易懂的导航信息。
提供景点介绍标识
风景区公路标识系统应突出自然景观的特 色,提供丰富的信息,引导游客安全、便 捷地游览。
在关键节点设置景点介绍标识,包括名称 、特色、历史背景等,方便游客了解。
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指示牌设计应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针对危险区域、急转弯、陡坡等路段,设 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游客注意安 全。

景区导览标识牌规划设计设置导视系...

景区导览标识牌规划设计设置导视系...

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牌规划设计设置导视系统工程规范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景区标识牌设计(以下简称景区标识)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

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指示牌、3A 4A 5A 景区标识系统工程,景观解说介绍牌、服务设施导向牌、安全提示牌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制作。

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包括五大类型: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一、导游全景图(景区总平面图)包含景区全景地图、景区文字介绍,游客须知、景点相关信息,服务管理部门电话等全景导游图。

二、景物(景点)介绍牌指景点、景物牌介绍,相关来历、典故综合介绍,设计尺寸,景点说明牌,区域导游图..三、道路导向指示牌内容包括道路标志牌、公厕指示牌、停车场指示牌等游客提示牌。

四、警示关怀牌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五、服务设施名称标识售票处、出入口、游客中心、医疗点、购物中心、厕所、游览车上下站等一些公共场所的提示标识牌。

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设计2.1目标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应以树立景区高档次、高质量服务形象,创造景区和谐的游览与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景区与游客的信息沟通,增强游客的旅游体验,优化景区发展的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引导游客顺利完成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根本目标。

2.2主要内容2.2.1全面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区域的发展与现状、优势与制约因素,及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

2.2.2 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需求总量、地域结构及其它结构,提出规划的主题形象和发展战略。

2.2.3提出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发展目标,明确导览标识设计的方向、特色与主要内容,提出导览标识要素结构、空间布局的原则和办法。

旅游景点服务规范

旅游景点服务规范

旅游景点服务规范一、导言对于景点旅游服务的规范,是保障游客权益,提升旅游体验的重要手段。

良好的旅游服务规范能够为游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旅行体验,同时也有助于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景点旅游服务的不同环节入手,论述旅游景点服务规范。

二、景区入口作为游客进入景区的第一个环节,景区入口的规范对于维护游客的安全和便捷至关重要。

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入口信息发布系统,提供准确的入园信息和景区介绍。

此外,景区入口应当设立充足的导游咨询台,为游客提供详细的景点介绍、路线推荐和游玩建议。

三、景区交通景区交通对于游客的出行和流动至关重要。

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合理规划景区内部的交通系统,确保游客可以方便地到达不同景点。

同时,景区交通应当安全可靠,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并遵守交通规则。

在景区交通管理方面,应当加强交通指引,合理设置交通标志和交通导向牌,避免游客的迷路和道路拥堵。

四、景区景点景区景点的规范是保障游客游玩安全和提升游客体验的重要环节。

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景点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

同时,景点周边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标志,警示游客注意安全。

在景点导览方面,应当提供清晰的景点介绍和导览图,方便游客进行自助游览。

此外,对于涉及攀爬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景点,应当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引导和监护。

五、景区服务设施景区服务设施的规范对于提升游客体验至关重要。

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服务设施的投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卫生环境的优良。

景区内应当配备充足的洗手间和卫生间,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指示牌,方便游客使用。

同时,景区内应当设立充足的餐饮和休息场所,提供丰富的食品选择和舒适的休憩环境。

六、导游服务导游服务的规范是提升游客旅游体验和旅游形象的重要环节。

导游应当具备专业的旅游知识和服务技巧,能够为游客提供全面、准确的讲解和咨询服务。

导游应当熟悉景区内各个景点的历史和文化背景,能够生动地向游客介绍景点的故事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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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版面设计、版面内容、设置原则和设置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规划、设计和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8416 视觉信号表面色GB/T 18833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JT/T 279 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长江三角洲地区本标准中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指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

3.2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提供旅游景区(点)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以及前往旅游景区(点)的方向和距离等信息,设在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及通往旅游景区(点)各连接道路交叉口附近的道路交通指引标志。

分为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和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两种。

3.3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的内容包括: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方向、距离。

3.4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的包括: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方向。

4 旅游景区(点)的分类根据旅游资源要素价值、旅游景观市场价值和旅游交通需求指标,可将满足表1条件的旅游景区(点)分列为A、B、C三类。

国家各有关部门评定的国家级旅游资源可结合实际情况归入A、B、C 三类。

表1 旅游景区(点)分类表5 旅游景区(点)的引导范围5.1 A类旅游景区(点)的引导范围5.1.1 市区的旅游景区(点),从干线公路入城口、城市快速干道的出口或出口处附近的交叉路口开始引导。

5.1.2 郊区的旅游景区(点),从干线公路与通往旅游景区(点)公路的交叉口开始引导。

5.1.3 遇下列情况,高速公路上可设置A类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a)与高速公路出口匝道直接相连;(b)位于出口匝道附近,但高速公路出口标志中无旅游景区(点)所在地的地名信息;(c)交通组织需要时。

5.2 B类旅游景区(点)的引导范围5.2.1 市区的旅游景区(点),从旅游景区(点)附近的2个干道交叉口或3km以内的范围开始引导。

5.2.2 郊区的旅游景区(点),在景区(点)所处区(县)的范围内或距旅游景区(点)5km以内的范围开始引导。

5.3 C类旅游景区(点)的引导范围从距旅游景区(点)附近的干道交叉口开始引导。

6 设置原则6.1 一般规定6.1.1 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属于道路交通标志中的主标志,应符合GB 5768的设置规定。

6.1.2 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应结合指路系统作系统性的规划与设计。

6.1.3 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应按道路的设计车速、几何线形、交通流量、流向和交通组成、道路沿线和交通组织的状况等因素设置。

6.1.4 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应设置在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或干线公路的路口和路段上。

6.1.5 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宜单独设置,当与其它交通标志相互遮挡时,应设置在距离其它交通标志60m以外的范围或交叉口下游。

6.1.6 现有道路条件无法单独设置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时,宜与指路标志版面组合或合杆设置。

6.2 设置方法6.2.1 旅游景区(点)应由远至近依次连续引导,并符合GB 5768的规定。

6.2.2 距离旅游景区(点)500m以外范围应设置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如图1所示。

图1 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6.2.3 距离旅游景区(点)500m以内范围应设置景区(点)方向标志,如图2所示。

图2 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6.2.4 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第一次出现后,在需转向或分叉时应设置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或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

在大于5km的直行路段宜增设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

6.2.5 应在旅游景区(点)入口位置设置停车场指示标志,如图3示例所示。

图3 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和停车场指示标志设置示例7 版面内容7.1 旅游项目类别图案7.1.1 应醒目易辨、信息准确、美观明晰。

7.1.2 分为共性图案与个性图案。

7.1.3 符合表2中旅游项目的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应使用共性图案。

表2 旅游项目类别共性图案表2(续)表2(续)森林公园类7.1.4 个性图案可突出平面图形,如表3所示;也可突出立体图形,如表4所示。

表3 突出平面的旅游项目类别图案旅游景区(点)图案东方明珠虎丘西湖表4 突出立体的旅游项目类别图案旅游景区(点)图案7.2 版面颜色7.2.1 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的颜色为棕色底白色字符。

7.2.2 棕色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专用版面底色,应符合GB 8416的色号规定。

7.3 版面尺寸及布置7.3.1 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的尺寸、文字和图形符号应符合GB 5768的规定。

7.3.2 旅游景区(点)中文名称超过6个字时宜缩略简称。

7.3.3 旅游景区(点)英文名称应小写,首字母大写。

英文名称超过中文名称长度时可按照英文惯例缩略简写。

7.3.4 旅游景区(点)的指引标志的版面内容不得附带商业性质的文字、数字及图案等。

7.3.5 版面尺寸及布置可参照图4-图6示例所示。

图4 版面尺寸及布置示例1图5 版面尺寸及布置示例2图6 版面尺寸及布置示例37.4 组合设置7.4.1 2个以上(含2个)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在同一位置设置时,可组合版面或合杆设置,如图7及图8示例所示。

图7 双柱式版面组合示例图8 悬臂式版面组合示例7.4.2 2个以上(含2个)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组合时,从上至下依次为由近至远的旅游景区(点)信息;2个以上(含2个)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组合时,从上至下依次为A类旅游景区(点)、B类旅游景区(点)、C类旅游景区(点),或依次为左转、直行、右转的顺序。

8 标志和标杆的材料8.1 标志板材料8.1.1 标志板的铝制材料应符合JT/T 279的规定。

8.1.2 标志板的反光膜应采用二级以上反光膜,并符合GB/T 18833的规定。

8.2 支持方式8.2.1 标志的支持方式可以分为单柱式、双柱式、悬臂式及附着式,支持方式应符合GB 5768的规定。

8.2.2 单柱式:标志安装在一根立柱上,适用于1个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的设置,标志版面尺寸应小于1.5m2。

8.2.3 双柱式:标志安装在两根立柱上,适用于3个以下(含3个)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组合时使用。

8.2.4 悬臂式:标志杆适用于1个或2个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组合设置。

8.2.5 附着式:标志安装在上跨桥和附近构造物上,适用于4个以下(含4个)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组合设置。

附录A(资料性附录)设置示例A.1 市区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设置示例如图A.1所示,“中共一大会址”和“新天地”分别为市区的A类和B类景点。

图A.1中所示的区域均在距离旅游景点位置500m以内范围,根据6.2.3的规定,使用旅游景点方向标志。

合杆设置标志时,根据7.4.2的关规定“中共一大会址”的指引标志采用悬臂式,而“新天地”采用附着式。

图A.1中黄陂南路为北向南的单行道,根据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需配合交通组织设计的原则,在复兴中路上的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设在马当路口。

图A.1 市区旅游景点指引标志设置示例1如图A.2所示,“美术馆”、“大剧院”、“博物馆”、“城市规划展示馆”为市区的A类旅游景点,“大世界游乐中心”为市区的B类旅游景点。

根据6.1.4的规定,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设置在南京西路、西藏中路和人民大道这些城市主干道上。

而新昌路、黄河路、武胜路是支路,所以在这些路上不设置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

西藏中路路段需要对多个旅游景区(点)进行指引,所以根据7.4.1和7.4.2的规定,采用版面组合标志的形式,而支持方式则根据8.2.3和8.2.4分别为双柱式及悬臂式。

图A.2市区旅游景点指引标志设置示例2A.2 郊区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设置示例如图A.3所示,“双溪漂流”为郊区的A类旅游景点。

根据5.2的规定,在高速公路的出口匝道附件开始对双溪漂流进行引导。

根据6.2.4中引导连续性的原则,在所有通往旅游景区(点)的改变方向的路口均设置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在直线段设置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

图A.3 郊区旅游景点指引标志设置示例1如图A.4所示,“天目湖”为郊区的A类旅游景点,根据5.2的规定,在郊区的高速公路匝道附近位置开始设置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

根据6.2.5的规定在直行路段上不设置标志,在241省道上和通往旅游景点的道路交叉口处设置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

图A.4 郊区旅游景点指引标志设置示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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